雖然這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63的網紅台北市議員吳世正,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民眾租用房屋為飲食店備料卻因不瞭解相關規定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邀請市府產發局及都發局協助說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是很專業的法規📖,一般人通常都不瞭解,往往在開始營業或使用之後,可能因被檢舉或其他原因才知道不符合規定,但是已經付出了成本💸去裝潢、使用,實在也很無奈😔,但法規如此規定,就一定得改善到符...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的網紅新北市議員鍾宏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 【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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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在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8-08-24 19:00:37【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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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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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發生什麼事?懶人說法看這邊】👉
朱立倫市府搞不清楚狀況,沒有瞭解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究竟有多少公頃的土地就想直接將公墓用地變為殯葬特區。
宏仁揭穿市府引用計算面積錯誤,要求朱立倫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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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究看這邊】👉
近來,新北市府打算把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此事鬧得新莊居民人心惶惶,深怕殯葬設施因此引進新莊。
經宏仁調查,原來新北市府是想在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興建新莊第二生命紀念館,而市府依據2002/06/11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為了符合林口特定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墓用地小於10公頃若要興建納骨塔需先變更用地為殯葬特區),因此市府遂提案欲將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用地變更為殯葬特區。
相關規定詳見:https://tinyurl.com/y7u6algh
【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書】P.125/第九章/第51條
雖然新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蓋第二生命紀念館,但這次會引起新莊居民恐慌的問題就出在,殯葬特區與公墓用地不同,一旦變更殯葬特區,任何殯葬設施包含火化場、殯儀館、納骨塔...等都可以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上載的面積所約束,新莊居民的恐慌就來自於,難保市府包藏禍心,最終在(墓六)興建納骨塔以外的殯葬設施。
經宏仁追查後發現,新北市府送出的變更案,因(墓六)中公有地佔6.96公頃,故市府變更案就以這6.96公頃下去做變更。但這6.96公頃卻不是依據上述2002/06/11 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所得。
這6.96公頃,其實是依據2017年12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中所發佈(墓六)面積經重測後面積總共為10.2公頃。
顯然朱市長、侯前副市長(送審前還在任且督導民政局),在送出本案前,根本沒有核對仔細,本案(墓六)總面積10.2已大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的10公頃,根本無需變更殯葬特區。
不論市府是疏失還是故意,這都已經表現得相當失職!沒想到今天宏仁質詢朱立倫市長時,他不但對情況依然不清不楚,竟還能以一痞天下無難事態度來面對。
在宏仁要求下,朱市長終於承諾(墓六)如果總面積超過10公頃,他就會撤會本變更案申請。宏仁也依據相關資料及規定,確定本案(墓六)面積共10.2公頃,即便要興建納骨塔也絕對不需變更為殯葬特區才可興建!
不過在本案撤回後,宏仁仍會堅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以使新莊居民能免與墓地繼續為鄰! -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在 李建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3-04-25 14:51:14策略型工業區裡應當為係鼓勵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策略型產業,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之重要產業使用,表示不能將其作成住宅使用。但近期內在本人的選區 -- 南港,有許多建商大肆廣告4字頭的建案,利用策略型工業區為理由申請執照,但卻以住宅來販賣,等建商賺進好幾億轉身脫手,日後若被建管處發現卻是罰款在購買人(市民)身上,明顯地廣告不實、誤導民眾!
本人在議事廳上強烈要求都發局、建管處兩位局處首長,繼續加強對市民的宣導(這些房子不能買),也不要再只是罰10-30萬不等的金額,讓建商不痛不癢,應該要針對起造人、建築師也要予以處分、直接開罰。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在 台北市議員吳世正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眾租用房屋為飲食店備料卻因不瞭解相關規定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邀請市府產發局及都發局協助說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是很專業的法規📖,一般人通常都不瞭解,往往在開始營業或使用之後,可能因被檢舉或其他原因才知道不符合規定,但是已經付出了成本💸去裝潢、使用,實在也很無奈😔,但法規如此規定,就一定得改善到符合法規,不然會被連續處罰。
👉可以多加利用市府提供的網站查詢土地使用分區
➡️營業場所預先查詢:https://tcooc-co.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A90B22B9B2E2C3D9
➡️土地使用分區、建築物用途、消防安檢、飲食衛生等查詢:https://tcooc-co.gov.taipei/Content_List.aspx?n=819FF4634AA724F4
#吳世正 #服務專線0933234694📞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宏容環保公司開發觀音山保護區作為廢棄物暫存場,合法掩飾非法, 掛羊頭賣狗肉,新北市政府應廢止其許可,要求回復原狀!】
淑芬於十月底接獲五股鄉親檢舉,
「宏容環保公司」於五股區坑三段設置「廢棄物臨時貯存場」。
淑芬立刻調閱相關資料,
發現該公司是依「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進行設置。
根據該規定,宏容公司規劃所有設施皆採 #不開發施工方式,
亦即 #無開挖整地、#改變地形情況。
另收受之廢棄物包括廢棄物代碼H-0001一般垃圾、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H-1009其他一般廢棄物等16組廢棄物代碼之廢棄物。
然而,根據賴秋媚議員11月6日的會勘,
以及我請助理協助去現勘,
發現現場堆有許多不被允許的「營建廢棄物」。
且現場更有數台挖土機,顯然有 #開挖整地、#改變地形的狀況!
顯然宏容環保公司已違反了清除許可申請書的內容,
淑芬也於11月6日發文新北市政府,
要求 #新北環保局應立即稽查、裁處並令停工!
另根據「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的附表二規定,
清除處理機構依該要點進行申請,
環保局需確認該廠是否需實施環評、
農業局需確認其是否有依水土保持法相關法規辦理、
城鄉局需確認其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等狀況。
很遺憾今天的會勘,都沒有看到這些審查資料。
#宏容環保公司是否違反了環保以外的法規,#請新北市政府各主管機關應立即啟動調查!
五股已經有一個飽受污染的垃圾山,
現在還要把垃圾丟來觀音山,
這是所有五股民眾都無法接受的事情!
淑芬要求新北市政府應廢止許可證,並命宏容環保公司將該區位恢復原狀,
做好水土保持,還給五股鄉親一個乾淨的觀音山!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在 新北市議員 鍾宏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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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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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發生什麼事?懶人說法看這邊】👉
朱立倫市府搞不清楚狀況,沒有瞭解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究竟有多少公頃的土地就想直接將公墓用地變為殯葬特區。
宏仁揭穿市府引用計算面積錯誤,要求朱立倫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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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新北市府打算把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此事鬧得新莊居民人心惶惶,深怕殯葬設施因此引進新莊。
經宏仁調查,原來新北市府是想在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興建新莊第二生命紀念館,而市府依據2002/06/11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為了符合林口特定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墓用地小於10公頃若要興建納骨塔需先變更用地為殯葬特區),因此市府遂提案欲將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用地變更為殯葬特區。
相關規定詳見:https://tinyurl.com/y7u6algh
【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書】P.125/第九章/第51條
雖然新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蓋第二生命紀念館,但這次會引起新莊居民恐慌的問題就出在,殯葬特區與公墓用地不同,一旦變更殯葬特區,任何殯葬設施包含火化場、殯儀館、納骨塔...等都可以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上載的面積所約束,新莊居民的恐慌就來自於,難保市府包藏禍心,最終在(墓六)興建納骨塔以外的殯葬設施。
經宏仁追查後發現,新北市府送出的變更案,因(墓六)中公有地佔6.96公頃,故市府變更案就以這6.96公頃下去做變更。但這6.96公頃卻不是依據上述2002/06/11 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所得。
這6.96公頃,其實是依據2017年12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中所發佈(墓六)面積經重測後面積總共為10.2公頃。
顯然朱市長、侯前副市長(送審前還在任且督導民政局),在送出本案前,根本沒有核對仔細,本案(墓六)總面積10.2已大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的10公頃,根本無需變更殯葬特區。
不論市府是疏失還是故意,這都已經表現得相當失職!沒想到今天宏仁質詢朱立倫市長時,他不但對情況依然不清不楚,竟還能以一痞天下無難事態度來面對。
在宏仁要求下,朱市長終於承諾(墓六)如果總面積超過10公頃,他就會撤會本變更案申請。宏仁也依據相關資料及規定,確定本案(墓六)面積共10.2公頃,即便要興建納骨塔也絕對不需變更為殯葬特區!
不過在本案撤回後,宏仁仍會堅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以使新莊居民能免與墓地繼續為鄰!
今日質詢影片)
>> https://youtu.be/fMwCqJdBUDU
#朱侯團隊強渡關山
#殯葬特區包藏禍心
#新莊 #五股 #泰山 #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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