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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道警察事故產品中有29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立法委員葉毓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幾經催促後,交通部公路總局終於在昨天宣佈台九線蘇花改將於9/30全線試辦大型重機通行,讓期待已久的重機族群朋友欣喜若狂,爭取許久的機車路權終於跨出了一大步;但我們開始擔心,對於事前的宣導不足,配套的不完全等擔憂也油然而生。 - 一直以來關心重機通行蘇花公路路權的本辦也在獲知消息的第一時間,今天邀請...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4/15)】 #有效的匿名諮商讓需求被看見 昨天在消防局的質詢中,智翔提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能對消防、警察人員造成的結果,以及現行的心理輔導機制可能因沒有匿名保護,導致效果有限。 身處第一線的警察,可能會面臨自殺、兇殺案等重大刑案,或瓦斯氣爆現場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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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事故 在 林佳龍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1-14 04:33:29
第一次到公路警察局開會,勉勵辛苦的高公、公警局同仁🙏 #國道公路警察局 #高速公路局 #紅斑馬 高公局跟國道公路警察局密切合作,2020年國道車流量創新高,A1類事故卻是史上最低。感謝國道團隊,往後請繼續落實,也懇請用路人一起努力💪...
國道警察事故 在 Vine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3 19:21:17
#替代役青年們夢想起飛 #退伍 退伍才有機會跟大家拍照,看我們平常多忙 介紹平常跟我生活的 Pic 1 服務台的夥伴跟保險公司 Pic2 靠北又可愛的學弟們 Pic3 替代役怪談,當兵會變胖 Pic4 事故處理組的大學長們,每天都在教我 事故處理的觀念 Pic5 背著大黑來,背著大黑走 接下來 回...
國道警察事故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8:19:32
再次發生了警察在執勤中,發生意外身亡的事故;這次是一位,剛從警專畢業分發一個月的學弟。 - - 短短不到一年,就有3到4位國道員警在執勤時被後車追撞殉職的情況,我不知道警察機關有沒有檢討 意外發生的原因、有無避免的可能、現行的裝備是否充裕? - - 如果沒有,如果這幾啟事故的發生有相似的點,甚至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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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警察事故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4-15 17:00:15【智翔的議會質詢-警察局(4/15)】
#有效的匿名諮商讓需求被看見
昨天在消防局的質詢中,智翔提醒「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可能對消防、警察人員造成的結果,以及現行的心理輔導機制可能因沒有匿名保護,導致效果有限。
身處第一線的警察,可能會面臨自殺、兇殺案等重大刑案,或瓦斯氣爆現場等,有時對心理造成的影響不會馬上顯露出來,也有可能隨著時間,累積出更多問題。
現有的心理輔導機制,由於沒有匿名的設計,讓有需求的人深怕接受心理輔導會被貼上「懦弱」的標籤,或是可能被長官過度的關切,進而遭到調職,反而無助壓力的釋放,雖然局長稱不會刻意去詢問何者有接受心理輔導,但智翔認為匿名就是要做全套,長官只需看到最後的統計數據即可,不需要知道「誰」去尋求協助。
因此智翔建議警察局可以先試辦看看,研擬匿名心理諮商機制,且是面對面的諮商,而非僅用電話,鼓勵更多需求者接受諮商,第一線的警察若能降低更多心理壓力,對接受服務的市民而言也會有正向的感受。
#警員福利以及保障
警察人員勤務繁重,執勤過程中難免發生交通事故,如不慎發生,後續得面臨官司與民事賠償事宜,近期也有新北市各分局加碼汽機車保險額度的新聞,想請教桃園市警察局有無相關的保障?
今天警察局長稱,新北加碼都沒有桃園的額度高,包括傷害責任險額度,所以智翔要求警察局提供相關數據,以供檢視。由於桃園地狹人稠,道路狹小,警察執勤時有交通事故發生,提供更高的保險額度正是來自基層的心聲。
智翔也希望以此為後盾,讓警察人員在執行勤務時沒有後顧之憂,警察安全,才能保障市民安全。
第二項則是警察的健檢福利,新竹市自去年起,不分年齡皆每年補助3500元,健康檢查還可以公假一天,桃園目前的措施為何?
警察局回覆,桃園市目前分層級,依警察人員安全基金給予補助,舉例若40歲以下,每兩年補助5000元,40以上的補助也優於其他縣市。
智翔要說的是,提供警察人員在健康檢查上有更多優惠與福利,並非斟酌於一年補助的金額上,除了剛剛提到的提供公假之外,也可以考慮與桃園市的長庚醫院合作,打造為員警量身定做的健檢方案。
#易壅塞路段即時監控影像
接下來要為改善桃園的塞車狀況給予建議。
桃園區的交流道在尖峰時段動彈不得是許多通勤族的日常,包括南崁交流道與國道二號交流道,尤其南崁交流道,從春日路開始,至經國路路口,再到匝道,所屬道路涉及公路總局、高公局與市府交通局管轄。
據聞目前的監控與調度,並無法有效整合三個單位的資訊,因此智翔想建議,是否可建置一套設備,結合公路總局、高公局及本市交通局即時路況於一平台上,監控轄內易壅塞路段(口)及交流道沿線車流。
透過整合各系統即時影像,並隨時調整各鏡頭,讓警察局可以精確掌控堵塞路段、擴充路況資訊涵蓋率,遇車禍事故或交通壅塞立即派遣線上警網支援,盡速疏導車潮並降低事故發生機會。
畢竟若有交通事故或是壅塞需疏導時,三個單位資訊有落差,調度還得依賴通訊軟體來聯絡,造成更大的溝通成本,及早建立單一資訊以及調度平台才能一勞永逸。
#未禮讓行人之取締成效
根據報導,桃園市每年都有因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死亡事故,智翔認為,每個用路人只要下了車都是行人,行人的安全是用路安全的根本,公車禮讓人行,是否除了宣導之外,也需要加強取締?
另外在宣導上,也應採用「應」讓行人,讓駕駛在轉彎時慢下來,把行人優先內化為駕駛行為的準則,這點再麻煩警察局與執法人員多加強,強化行人的用路安全。 -
國道警察事故 在 Zack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06-25 10:00:13EP.187
特別演出 宜成 / 林威宏 / 冠佑
友情客串 士誠 / 展樂 / 泰元 / 紹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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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倫/ 元擇 / 佑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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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7-ci2Xw3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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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youtu.be/Kjem79qMQog
▶EP.167 高速公路連環爆
https://youtu.be/VS1zPPvdODk
⟡ 喜歡崔佛嗎 ⟡
▶EP.119 油門 "崔" 下去
https://youtu.be/5_lZSTzn5U4
▶EP.100 來台灣搶超商GG了
https://youtu.be/58TF3mFhP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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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模組:警察模組 LSPDFR.COM (台灣警察模組)
(遊戲內文情節純屬虛構)
國道警察事故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在幾經催促後,交通部公路總局終於在昨天宣佈台九線蘇花改將於9/30全線試辦大型重機通行,讓期待已久的重機族群朋友欣喜若狂,爭取許久的機車路權終於跨出了一大步;但我們開始擔心,對於事前的宣導不足,配套的不完全等擔憂也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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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關心重機通行蘇花公路路權的本辦也在獲知消息的第一時間,今天邀請了公路總局、宜蘭縣警察局、警政署交通組等單位與本辦同仁一起討論在未來的一週內該如何強化宣導,以及機車族群們在乎的執法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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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一個路段要開放通行,#需要至少一個月以上的公告期,因為除了公路單位之外,執法單位、其他車種用路人等也需要提前獲知消息以做好準備,這次公路總局新聞稿發佈之倉促,似乎只是為了要兌現自己之前開好的支票,跟與其他單位的橫向溝通並沒有作足,甚至到了今天的會議裡,才發現 #仍有許多科技執法設備未經過測試就趕鴨子上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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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離通車只剩下不到一週的時間,我在會議中 #要求公路總局一定要做好確實的宣導與教育,#利用各種管道去宣傳與釋疑用路人可能會出現的疑問;並且交代警政署為首的執法單位,#千萬不能對車種差別執法,都是在同一條公路上的用路人,就不應該有差別待遇,#絕對不能讓重機有受到歧視對待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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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要在此呼籲各位重機朋友,蘇花改開放通行是許多前輩們一同努力換來的成果,得來不易,#請一定要作好榜樣,為大家將來爭取尚未開放的八卦山隧道、台74霧峰交流道乃至於國道等等路段能有一個強力的背書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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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來我依然會持續關注開放通車後的運作情形,要求警政署每個月提供事故件數、取締重點違規件數,也要求公路總局提供通車後進行的秩序、安全、行為、環境指標等檢核數據,以持續確實數據作分析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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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呼籲所有機車族朋友,#我們堂堂正正爭取路權,#規規矩矩使用道路,希望每位騎士都能享受我們寶島東海岸的美景,並安全上路、平安回家!
國道警察事故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下午,又有一位消防員弟兄離開我們了。
一位嘉義縣消防局新港分隊的隊員,在今日進行潛水複訓時不幸溺水,經搶救仍不幸身亡。
願死者安息之餘,我要呼應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搶救消防員的聲明,請內政部消防署和地方政府,除了妥善協助家屬處理後續相關事宜,給予相應的撫卹之外,也能比照消防法27-1條,#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本案始末並提出檢討與改善建議事項。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從高雄氣爆、新屋違章保齡球館火災、國道警察被追撞殉職、敬鵬工業大火、以及台中違章工廠火災到近日的彰化喬友大樓火災,這10年以來,已經有43警消或義警義消人員殉職。
如果進一步限縮類型,近7年來,消防人員的海訓或潛水訓練,已經至少已發生3起事故,奪走4條消防弟兄的生命。
2014年,苗栗縣消防局在苗栗竹南海域,進行實施年度常訓,疑似風浪過大,有多艘橡皮艇被打翻,釀成2人溺斃的不幸意外。
2016年,花蓮港務消防隊員,於港內12號碼頭實施防溺演練潛水複訓時,因不明原因陷入昏迷,後經院方宣判腦死,家屬忍痛放棄急救並同意捐贈器官遺愛人間。
顯然,這不是偶發個案。但如果依照現行《消防法》第27條之1第一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調查消防及義勇消防人員因災害搶救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事故之原因,應聘請相關機關(構)、團體代表、學者專家及基層消防團體代表,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以下簡稱調查會)」。
我們擔心,內政部會不會說,因為「訓練」不是「災害搶救」,所以就不用依法召開事故調查會來調查事故原因及提出改善建議事項。
因此,我在此公開呼籲內政部和消防署,請主管機關回想起當初消防法「生命三權」修法中,「調查權」修法的初衷。
在第九屆的立法院,即便連續經歷新屋和敬鵬的煉獄,殉職者的家屬、基層的消防員同仁和團體,為了不要再「今天公祭,明天忘記」,為了改變「殉職是人禍」的結構問題,提出劃時代的修法草案。
其中,「調查權」原本的設計精神,不是發生了嚴重死傷,才來調查原因。而是希望,納入基層參與的真相調查機制,#不要錯過死者留下的訊息。
讓未來要進火場的生者,讓致死的結構性原因,能夠被釐清、改善、避免,讓殉職從對死者的哀悼追思,#轉化成結構性問題的改革,以及對同仁的保障。
也正因為如此,我希望內政部能針對這次的訓練意外,也比照消防法27-1條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釐清原因並提出結構性地改善建議,讓死者的訊息,能夠守護往後的消防同仁。
身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委員,除了公開呼籲,我也會透過接下來會期的質詢和預算,追蹤內政部及消防署,讓相關主管機關,針對消防人力工時、整體消防訓練的環境安全、以及整體公務人員職安制度的改善,提出相應的政策討論與必要的法規修正,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圖片來源:https://bit.ly/3EgS8Tk
國道警察事故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15(最終回)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9司律一試第20題】
甲駕駛藍寶堅尼跑車,於深夜在國道上,以200公里以上之時速,與另外三輛超跑競賽,隨即被國道警察攔獲。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他法」造成公眾往來之危險,故甲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B)甲於深夜飆車,縱未生具體危險,亦成立刑法第185條之罪
(C)甲並未壅塞國道,故未構成任何犯罪
(D)甲構成殺人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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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司律一試第20題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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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本題涉及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的考點,要注意本罪為具體危險犯,以及構成「他法」的例子。重要實務見解如下: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2250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損壞或壅塞陸路致生往來之危險罪,採 #具體危險制,祇須損壞、壅塞之行為,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之狀態為己足,不以全部損壞、壅塞或發生實害為必要。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66號刑事判決
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所謂「他法」,乃指除損壞、壅塞公眾往來設備外,其他足以生公眾人車舟船往來危險之一切方法。本罪係為保護社會公眾交通之安全,以確保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不因行為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之行為,而面臨直接、隨時可能發生實害之具體危險狀態。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不遵使用限制,而有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行為者,依其情節如已對參與使用高速公路之其他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致生往來之具體危險,因危害立法者預定之社會法益,已非單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秩序罰而已,而應論以本罪。故 #如駕駛人彼此在高速公路上違規高速追逐、#競駛,#在車流夾縫中高速穿梭、#變換車道,#甚至以切進他人車道阻止對方前行之方式以求領先,#因其危險駕駛行為隨時可能直接導致車輛失控,#釀成車禍事故,#危及其他駕駛人或施工單位人員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而有具體之危險性,#即得認屬本條項所稱之「#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