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軍預算科子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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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預算科子目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6-22 12: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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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調整管制作業規定

一、為充分運用有限國防預算,有效支援三軍聯合作戰整體規劃、兵力整建、戰備整備與
緊急應變等施政作為,以提升三軍聯合作戰整體戰力,特訂本規定。

二、權責分工:
(一)國防部主計局(以下稱主計局):
1.辦理各單位預算追減、考核、檢討、管制等作業。
2.辦理各單位需求項目之審查、優先順序排定及簽核執行等作業。
3.辦理「管制預算」之財力分配及預算調整等事宜。
4.辦理本規定內各項執行管考事宜。
(二)國防部各「分支計畫」預算科目業管部門(以下稱各預算業
管部門):
1.業管預算之執行檢討及督促各級業務單位辦理預算報繳作業。
2.收辦各單位呈報之需求項目,並辦理會審作業及提供主計局優先執行順序建議事項。
3.管制需求項目核定後之執行狀況。
(三)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以下簡稱總督察長室)配合執行程序監
辦事宜。
(四)各級主計單位:
1.本單位預算申辦追減、考核、檢討、管制等作業。
2.辦理本單位需求項目之審查與優先順序排定等作業。
3.管制需求項目核定後之預算執行狀況。
(五)各級業務單位:
1.業管預算之執行檢討,及預算報繳案簽核作業。
2.辦理需求項目策擬、會審、呈報,及後續執行等相關作業。
(六)各級監察單位業管本單位需求項目配合執行程序監辦事宜。

三、預算報繳:
(一)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業要點」及「軍費預算
執行及支付結報規定」,各單位年度預算凡屬下列情形者,應辦理預算報繳:
1.年度施政工作計畫奉令停辦,原分配之預算停止支用者。
2.年度施政工作計畫已完成或經核准修訂,其預算不需繼續支用者。
3.單位裁撤、移編、改隸,而預算尚有餘額者。
4.經權責單位審核減列支出者。
5.勞務、財務及工程採購案之預算數與實際債務數(包含依法應付之規費、稅金,或管理費
)之差額。
6.外購案當年度匯餘、減價結案、剔減經費等款項,預算不需支用者。
(二)各預算科目,除「科學研究」工作計畫科目,得授權國防部軍備局(以下稱軍備局)依
現行法令及本規定所訂原則,辦理預算調整外,其餘科目遇有前條文所列項目,應循預算
程序申辦追減,納入本部「管制預算」統籌檢討調整。
(三)預算報繳時限:
1.工程、內購案於訂約後 10 天內報繳。
2.外購案以委託預算執行者於結匯後 30 天內報繳外,餘於結匯後 10 天內報繳。
3.除前述事項外餘各預算報繳案,應於產生當時即行辦理;年度終了(12 月份)期間,應配
合「國軍各級單位年度終了預算執行作業重要時程管制表」所律訂之期限內辦理。
4.屬分年執行個案,得配合預算編列時程辦理報繳,其中屬「軍事投資」科目者,應以修
綱(工)方式,減列後續年度預算為原則。
(四)各單位執行年度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確實執行,本撙節原則支用經費,如有
計畫因故不能執行,或執行期間之不需支用預算,應主動依權責立即向上級分配單位申辦
追減,未經本部授權者,不得擅自調整。
(五)主計局暨各級預算分配單位應隨時檢討所屬單位預算支用情形,經發現有不需支用預
算時,得主動辦理預算追減。
(六)各單位預算報繳,應由業務單位簽奉權責長官核定後,移請主計單位填具「預算餘額
追減申請表」,不備文逐級申辦追減。
(七)各級主計單位應於每月 10 日前,提供本單位截至前月底止「工程、購案預算執行情
形統計表」(軍備局工營中心應提供各單位委託辦理工程部分),函送主計局彙整(如附表一
)。
(八)各級主計單位執行年度預算,應建立預算報繳分析基本資料;各司令部、本部一級機
關、直屬單位應於次年度 1 月 15日前,填製報繳原因分析表及統計表(如附表二、三)報
部。

四、急要需求申請:
(一)「作業維持」科目:
1.各單位執行業務遇有預算不足時,應先行檢討單位內相關經費勻支,或呈報本部,由各
預算業管部門簽核辦理「分支計畫」科目預算調整;如仍無適切款源支應時,再行呈報本
部統籌檢討。
2.各單位年度一般例行業務或作業經費,應循預算程序納編施政計畫執行,非確屬臨時緊
急需求者,將不予檢討。
(二)「軍事投資」科目:
1.已納編施政計畫與預算之個案,因下列因素致原預算不足者:
(1)因戰備演訓等需要,增加相關業務之項目與數量。
(2)原計畫執行進度超前、或屬分年持續案因應任務需要,須將後續年度執行項目提前辦理
等。
2.彌補匯絀款及工程物調款。
3.原編軍事投資個案因應後續法律糾紛事件所衍生之相關費用。
4.前列項目,如需併同辦理建案相關文件修訂時,應依「國軍軍事投資計畫建案作業規定
」辦理。
(三)各單位需求項目呈報,應填製「需求項目明細表」(如附表四)及「歲出計畫提要及分
支計畫概況表」(須經主計主管副署),列明各項計列標準;屬工程案者,除應依「國軍營
繕工程教則」規範辦理外,另需檢附現況照片併同呈報。
(四)需求項目應經各級主計單位嚴格審查(如:需求必要性、預算科目及用途別是否符合定
義範圍、計列標準是否詳列、金額是否正確等),並考量執行期程、作業能量、市場商情及
廠商履約能力等因素,確定能於本年度內完成結案付款者,始得呈報,各級監察單位配合
執行程序監辦事宜。
(五)各單位需求項目呈報作業,凡未依本規定所訂事項及程序辦理者,將不納入檢討。
(六)各級主計單位,應提供本單位截至前月底止「需求項目明細表」併「工程、購案預算
執行情形統計表」,函送主計局彙整。

五、預算調整:
五、預算調整:
(一)需求項目優先等級排定原則:
1.戰備整備需要。
2.法律義務支出。
3.重大危安因素及災損復原需要。
4.彌補匯絀款及工程物調款。
5.改善官兵生活。
6.其他需求。
(二)各單位需求項目,應循業管系統逐級呈報本部,由各預算業管部門收辦並完成初審後
,會辦主計局、相關業管部門及總督察長室審查,經審查完畢無誤,全案(含會辦情形)移
送主計局統籌納入優先順序排定。
(三)需求項目之優先執行順序,由主計局參酌各預算業管部門及需求單位建議事項,視財
源狀況不定期統籌檢討,並邀集本部相關業管部門聯審後,簽呈權責長官核定執行。
(四)核定之需求項目,由主計局檢討「管制預算」支應,如其中有一分支計畫或一級用途
別科目額度不足時,依規定辦理調整。
(五)凡因預算額度限制,尚未納入優先執行之需求項目,除經聯審不予執行之案件外,餘
案視後續財源狀況,再行統籌檢討;如已納編後續年度預算執行,或經考量年度內無法執
行時,應即呈報本部辦理撤案。
(六)各單位緊急需求,應檢附相關依據及說明,經本部審查合宜,得由主計局專案簽核執
行,以簡化作業時程;另年度自11 月份起至結束期間之各項需求,亦由主計局以專案簽核
方式辦理。
(七)各單位已呈報之需求項目,因本部財力狀況有限未予檢討者,如後續年度仍有需求,
應優先納入單位施政計畫編列預算執行,如確實無法納編時,始得重新呈報本部檢討預算
支應。

六、執行管考:
(一)依本規定辦理之需求項目核定案,除「科學研究」工作計畫應由軍備局逐案管制及留
存備查,並副知主計局及總督察長室,餘各工作計畫之需求項目核定案,由主計局逐案留
存備查。
(二)各單位預算報繳及需求項目呈報、執行等各項作業,納入「年度預算執行檢討、管制
與考核作業規定」辦理,本部得視需要派員實地查核。
(三)各單位對預算報繳作業,列為預算執行檢討及業務考核範圍,如未按本規定程序辦理
,致影響本部統籌檢討作業者,將檢討相關疏失責任。
(四)各單位於需求項目呈報時,即應律定各階段執行節點,各主管聯參核定納案後,應完
成採購計畫核定。
(五)需求項目奉核後,各級業務單位應積極辦理招(開)標作業,並於決標簽約後 10 日內
,檢附決標資料及月份分配表函送主計局,俾憑核撥預算及執行管制;若於奉核後 45 天
內尚未完成招(開)標作業,應即檢討原因報部,若無法於年度內執行完成,應同時辦理撤
案。
(六)需求項目經核定後,未能於年度內執行完畢或撤案者,應檢討相關疏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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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了 還有個其他需求的選項

這招還真是大絕 換名牌剛好符合其他需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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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4.76.93
scarbywind:那其他需求至少要跟前5項之一同樣重要才行.. 01/13 15:53
kikooo:就跟主官裁量權一樣 隨人解釋的 01/14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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