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軍懲處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軍懲處流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軍懲處流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軍懲處流程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5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我前半段針對眷改基金提出質詢,後半段則針對軍隊性騷擾案與處理程序問題要求懲處與檢討。 去年國軍某部隊發生疑似連長疑似潛入該女輔導長寢室的性騷擾事件,陸軍在處理程序犯了非常多低級錯誤,連監察院都批評「為弭平案件及避免事件擴大之意圖明顯」。例如,要求證人事後被補述內容,連長打人巴...

  • 國軍懲處流程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0-29 12: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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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外交國防委員會,我前半段針對眷改基金提出質詢,後半段則針對軍隊性騷擾案與處理程序問題要求懲處與檢討。

    去年國軍某部隊發生疑似連長疑似潛入該女輔導長寢室的性騷擾事件,陸軍在處理程序犯了非常多低級錯誤,連監察院都批評「為弭平案件及避免事件擴大之意圖明顯」。例如,要求證人事後被補述內容,連長打人巴掌變成「因喝醉酒腳步不穩故揮到臉部」;當時女輔導長酒醉,但「人員車輛進出暨酒測管制登記簿」上,該女輔導長的酒測值竟寫0;還有部隊的調查人員竟將相關證人召集於同一時間、地點書寫案件報告書,違反不公開的原則...等等。

    國防部今天的回應還只說會檢討、會讓各單位更了解相關流程。然而,這個單位在2015年就同樣發生過性騷擾事件,當時不就也說會檢討?事實上相關程序都還是想要蒙混過關!我要求國防部必須提出相關懲處名單,才能加強杜絕這些的惡習。

    youtube連結:https://youtu.be/i4gB2R_lYQ0

  • 國軍懲處流程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3-18 16: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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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岱樺早上與洪慈庸委員一起為憲兵二兵簡志龍死亡案召開記者會,簡志龍是林園子弟,因此去年案發時,岱樺隨即召開協調會及記者會替家屬發聲,此外,也針對國防部如何強化國軍基層醫療體系,在國防委員會質詢高部長及做成臨時提案決議,要求國防部除了要持續究責外,一定要強化基層醫療照護體系,讓生病的國軍人員得到應有的照顧,否則,連基本的醫療人權都顧不好,募兵怎麼可能募到足夠的優秀人才加入?!

    岱樺審視整個過程,提出整個制度的兩大缺失:
    一、國軍基層連隊對於病號人員的照顧,缺乏專業照護者,雖然營區有醫官,但生病者卻往往是由基層連隊自行照顧,導致病號人員處於被隔離休養,卻無專責人力照護之情況。

    二、簡志龍在營區時曾經發高燒達39.5度,按照國軍準則早已達到超過38度應後送醫院的規定,但營區醫官卻不知情,因為當時是連隊幹部自行帶同簡志龍外出診所就診,但卻未掌握高燒情況並且回報醫官,因此醫官根本不知道在營休養的簡志龍已經發高燒到39.5度,可見基層醫官根本無法掌握在營病號的情況,當然也無法做出及時處置,難怪是等到簡志龍偷打電話回家求救後,部隊才有送醫的處置。

    以上兩大缺失是國軍基層醫療照護制度的缺失,岱樺也提案要求國防部改進,國防部也於三月初的協調會上做出了今年將提報300位醫療替代役的申請,並且將加強訓練各基層連隊至少有一名具有初等醫療訓練的照護人員,作為連隊的病號照顧者。

    另外國軍也修正醫療照護通報流程,律定自行外出就醫人員應回報醫官診療結果,以利醫官全程掌握在營病號情況,即時做出正確判斷。

    以上是針對制度面改革的具體結果,希望未來不要再有下一個簡志龍,讓國軍基層人員的醫療人權可以落實,岱樺也跟慈庸委員約定要一起加強監督國防部落實執行。

    最後對於憲兵指揮部的懲處作為官官相護,岱樺也跟慈庸委員一起要求儘速做出具體懲處結果,希望在司法究責前,能夠先就行政懲處部份給家屬公道也告慰志龍在天之靈!

    役男簡志龍疑延誤就醫喪命 林岱樺、洪慈庸砲轟官官相護
    http://news.cts.com.tw/nowne…/…/201603/201603181730932.html…
    新兵簡志龍案沒下文 立委要求2週內懲處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36363

  • 國軍懲處流程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5-12-03 1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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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岱樺今天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針對憲訓中心二兵簡志龍死亡一案質詢國防部長高廣圻。
    憲兵指揮部的調查結果初步認定並無明顯行政疏失,但依據岱樺所查得的資料,依照國軍頒布的「基層醫療服務作業流程」規定,有三種情況,部隊即應將病患就近後送醫院:

    1. 同一病情第二次求診未有效改善者。
    2. 發燒38度以上者。
    3. 經醫師診斷需立即後送者。

    簡志龍11月8日晚上回營就去看過醫官報告病情,由醫官開立全休單三天,直到11月10日依然不舒服又去見醫官,希望轉診,但是醫官不准(以體溫正常為由),換言之,醫官其實已經看過簡志龍兩次了,同一病情第二次求診,卻未有效改善,按照國軍規定,應該要轉送了,卻沒轉送!這是第一個違反準則之處。

    其次,11月9日晚上由幹部陪同外出到診所就醫時,量測體溫已經高達39.5度,依照國軍規定,已經超過38度,竟也未按規定予以後送轉診?!

    最後,簡志龍的送醫竟然是在打電話向家人求救以後,在家人向部隊請求時,才能送醫,可是為時已晚。

    針對岱樺提出的兩點部隊處置明顯違反SOP之處,質疑高部長為何軍方報告可以說軍方無明顯疏失時,高部長啞口停頓了兩秒鐘,最後才勉強擠出會再調查懲處的承諾。

    可見國防部對於軍中醫療人權的漠視與輕忽,難怪阿兵哥常常在非戰時的情況下在部隊中傷亡,生命無價,每一條寶貴的生命為國家服勤務,卻沒有被國家給予該有的保護而在一連串的疏忽、違規、不重視情況下失去,這是岱樺最痛心,也最不能接受的地方。

    國防部對於軍中醫療照護的重視程度太低,甚至將生病軍人的照護責任丟給基層連隊自己負責,而非由具備醫療專業的軍醫護人員來專責照護,因此,在部隊中生病了就只能看運氣,運氣好碰到好的、細心主動的主官,就可以得到就好的照護,萬一碰到勤務太重、主官不重視、未依SOP執行,那就是看自己的運氣了。這豈是一個宣稱要採取募兵制,建立一支高戰力、高素質國軍的國防部該有的態度?!因此岱樺除了要求高部長承諾改革強化軍中醫療體系朝向結合民醫,進入軍中醫療體系外,也要求國防部針對生病人員的照護應該由具備醫療專業的軍醫護人員負責,並應適度增加國軍醫療編制及預算。
    最後岱樺也在委員會的同意下,提出具體提案:
    一、要求國防部一週內重新調查簡志龍案中明確違反準則規定的行政疏失責任,並且做成該有的懲處。
    二、一個月內提出軍中醫療人權改革的方案。

    岱樺最後要說,志龍是用他寶貴的生命告訴大家,國防部在制度上及執行上的缺失,讓我們有機會去督促國防部去改正制度的缺失,避免下次再有人因此發生不幸!因此,簡志龍是一個天使,岱樺也要跟所有的國軍基層人員及未來將入伍的役男向志龍及志龍的家人致意,希望未來不要再有第二個簡志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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