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柳廣成,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但我們在國籍欄裏只需填『台灣』。」 與 報導者 The Reporter 的合作,因我抵台生活,得以重新展開。 我發現報導者那邊討論得蠻激烈的。 首先,這是真的親身經歷啦。 以前在香港只填香港,偶爾會造成一些不便,甚至當場被對方臉臭要求修改。我覺得在這種事情僵持不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和中國有一樣嗎? 中國問題到底是內政還是外交問題? 好像國王的新衣,大家都知道國王沒穿衣服,但說出國王沒穿衣服好像就很微妙。 而遇到了武漢肺炎疫情,似乎就更凸顯了國王沒穿衣服的荒謬無措。如果我們台灣人跟中國一樣,會有信用的風險。全世界都懷疑,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包括護照、認同。甚至是排華運動的時...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在 Lau Kwong Shing(柳廣成)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3:30:01
「我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但我們在國籍欄裏只需填『台灣』。」 與 報導者 @twreporter 的合作,因我抵台生活,得以重新展開。 我發現報導者那邊討論得蠻激烈的。 首先,這是真的親身經歷啦。 以前在香港只填香港,偶爾會造成一些不便,甚至當場被對方臉臭要求修改。我覺得在這種事情僵持不下,實...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在 書宇(皿皿)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10-17 02:36:31
. 「這世界創造你,但我給了你名字,於是你稱我為母。」 歷史是一個主觀的故事,所以我不說歷史,但就個人角度而言,如果肯認每個人都有權利定義自己,那我們能不能不自認為是哪個國家的人? 在身分認同複雜的這塊土地上,大致還是分成兩三種派別,但我想了想,我好像不認為自己是哪一種——以前我不知道能不能不選...
-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3-24 19:11:13我們和中國有一樣嗎?
中國問題到底是內政還是外交問題?
好像國王的新衣,大家都知道國王沒穿衣服,但說出國王沒穿衣服好像就很微妙。
而遇到了武漢肺炎疫情,似乎就更凸顯了國王沒穿衣服的荒謬無措。如果我們台灣人跟中國一樣,會有信用的風險。全世界都懷疑,台灣和中國的關係。包括護照、認同。甚至是排華運動的時候,因為黃皮膚黑頭髮,甚至產生性命的風險。
現實來說,院長說的國家行政四個要素,人民、領土、政府、主權,四個都不一樣,但我們的國名高度重疊,老是被誤會,碰到國際事務時,則屢屢被中國政權打壓。
日本人去中國是日本人,美國人去中國是美國人,台灣去中國卻要被迫做中國人,但中國人來台灣不用成為台灣人,甚至可以堅持自己是中國人,這個問題我覺得要好好解決。
我很明白體制結構的問題複雜龐大,要務實。那務實是什麼?我們可以強化台灣的防衛性民主。
比如中國人來台灣,取得身分證之前,參考美國,設立忠誠考試,題目很簡單,比如反滲透法,或台灣跟中國不一樣的地方,考台灣自由民主體制相關,確認真正了解台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價值。有了忠誠宣示的機制,不論健保議題、國民權利、投票權等,爭議也不會這麼撕裂。
除了是讓中國人能做以台灣利益為優先的台灣人之外,另一方面,提出一個大膽的建議,站在民主人權,香港人的情況更需要我們來考量,今日香港明日台灣。聲援香港我們不是只能喊口號,其實能有實際的作為。
按照中華民國憲法,港澳人士與中國籍人士非屬外國,除了前述中國歸化台灣時的相關機制可參考美國的經驗,去年讓台灣看見中共治港真相的反送中運動,兵役其實可考慮作為庇護的一種方式、效仿美國徵兵制度 (註) 的精神,開放香港抗爭者可來台從軍,經過一定年限服兵役後,取得相關居留權。
這有幾個好處:
第一、讓香港年輕人填補台灣短少的募兵兵源,幫助香港也讓台灣的國防補血。
第二、香港人比我們更討厭中國。
第三、增加勞動人數。
我們可進行背景審查和忠誠考核,讓香港移民的融入我們的國家社會,另一方面,也提供香港抗爭者有後撤機會。若是真正的香港抗爭者,每位從軍者,相信都是英勇的反中共鬥士。
一個民主自由而能永續存活的台灣,才有資格支援香港,我認為,以「確保保台優先,避免有心人士滲透」的前提,在現有投資移民規則外,開放以加入國軍抵換公民權的「兵役移民」制度;適度放寬「學術簽證」以及「特殊專長移民」制度,讓人才得以在台灣喘息,並進一步取得移民資格。
在引入緩衝時間,適當審查,協同國安機制設立防火牆等配套下,有秩序的提供可能撤離香港的抗共勇士落腳或轉移他國之去處。香港的抗爭者,在強大的中港軍警鎮壓下,被捕、被傷、被自殺者無數,唯一能保護我們免於香港命運的,將是有堅定抗中護台意志,堅守民主價值的政府。
如果我們不一樣,那就讓台灣更不一樣。
國防之盾
質詢台上的台獨旗
註:美國徵兵制度─攸關國家利益之入伍(英語:Military Accessions Vital to the National Interest, MAVNI),俗稱緊缺人才徵兵計劃,是美國國防部的一種徵兵方式。該計劃招收具有特殊關鍵技能的合法非移民身份人士進入指定的美軍部隊服役。入伍的外籍人員能夠快速獲得美國國籍。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https://twitter.com/wondafrog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radicalwings.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radicalwings/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radicalwings.tw/support.php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在 柳廣成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不知道香港是怎樣的,但我們在國籍欄裏只需填『台灣』。」
與 報導者 The Reporter 的合作,因我抵台生活,得以重新展開。
我發現報導者那邊討論得蠻激烈的。
首先,這是真的親身經歷啦。
以前在香港只填香港,偶爾會造成一些不便,甚至當場被對方臉臭要求修改。我覺得在這種事情僵持不下,實在有點「嘥氣」,所以還是補筆,括上了強國。
然後我想說的就是創作上的難度,我覺得台灣在社會共識/意識形態上的連結狀態似乎與香港人已強烈產生立場上的二元對立的狀態不盡相同,加上基於社會及歷史上Context其實不盡相同,感覺台灣這邊不一定能很快就抓到我真正想表達的事。所以我發現自己期望香港與台灣的讀者能Get到同一個messgae,其實是蠻大困難的。台港關係的所謂「命運共同體」,其實只是源自局部共享的政治處境,很多更細微的事,各方不一定能很快就理解彼此的想法。
而另外關於中國台灣、中華民國和台灣的討論,是台灣內部複雜的意識形態交錯,畫這篇時還未意識到自己擦了台灣內部糾紛議題的邊球,感覺自己有點跳入火海。但未至於覺得自己有說錯什麼。
我自覺沒有對台灣有什麼不切實際的幻想,也拒絕過份沉浸於同溫層,告訴自己要保持創作的虛心,看完所有評論,看清楚實際現狀其實是怎樣的,大家是怎樣想的,日後就能在更有了解、充分消化的狀態下在報導者畫出往後的作品。
最後,你不信台灣一個銀行打工仔也有這麼強烈的意識形態,我也沒辦法。但真的不需要趕著用自己單薄無趣的平庸人生來作唯一的標準,衡量這世界的複雜性,甚至嘗試指我所有自身童年的敍述都是造謠。
你硬要把自己假想的政治任務加強於我創作動機上,我覺得無所謂。
我想透過這個專欄表達的是,一個曾住在香港的人過來台灣居住後,透過日常生活所切實體驗到的「實際現狀」,以發現台港的文化異同之處。而台港文化異同的論述過了這麼多年,我覺得真的不必再停留在滷肉飯及魚蛋燒賣的比較上,而是更切實地在這個當下社會局勢的時間點上,體會彼此更多意識形態及價值觀上的不同,並透過繪畫忠實地反映。
你的歲月靜好,不過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https://wp.me/pd1HGm-na
重點整理來嚕❤️順手分享好人一生平安♡
【直播重點整理EP30】 台澎小堅果
時間:8/28(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2. 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我的想法:
這次會來聊軍事佔領也是因為社群上有多次討論過,在某次直播有說明清楚同盟國與中華民國政權的關係、《一般命令第一號》的重要性,大家可以先行回顧這篇👉🏻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再來是要特別說明國際法上對軍事佔領的規範,有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則是違反佔領法。
由這來延伸討論八二三炮戰的真相,前幾天臉書河道上不同政黨的人都有發文講八二三,其實我在看台澎人敘述自己打八二三保衛「台灣」時我也不忍潑冷水,但又不得不說明清楚,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推廣者的我也有發一篇文,我自己的外公是原日籍台澎人他有被徵召,但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也不是中國內戰的地方,而台澎人在國際法上屬於無國籍人士,屬於被佔領地的人民,根本不可以被徵召去打中國內戰,但因為大多數台澎人不清楚這些原委,所以情感認知上就出現了誤會,感慨錯了這都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洗腦的結果,今天我們就好好的來聊國際法上關於軍事佔領的規範吧!
🍡🍡🍡
1️⃣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的規範
軍事佔領(Military occupation)要談兩個部分:一個是軍事、一個是佔領。
軍事這個部分,佔領行為背後是有軍事力量存在,透過行使軍事力量取得所謂的一種強制力、執行力,以這個為靠山進行佔領的行為。
軍事佔領行為後面這個佔領的部分,它與其它使用管理行為有很大的差異,佔領行為的佔領者本身是佔領的執行單位,它本身絕對不是被佔領的東西的擁有者,如果這東西是你的,你就不會去佔領這個東西。所以我們不會說某某國在佔領自己的領土。
《一般命令第一號》第一點a項,就是講中國(不包含滿州) 等等當地的日軍要向蔣介石投降。
a. The senior Japanese commanders and all ground, sea, air and auxiliary forces within China (excluding Manchuria), Formosa and French Indo-China north of 16 north latitude shall surrender to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 General Order No. 1 🔗 https://en.wikisource.org/wiki/General_Order_No._1
那為什麼在中國的日軍是要向蔣介石投降? 蔣介石接受日軍投降的身分,不是以中國國家元首或中國軍事將領身分,而是以盟軍代表的身分去,就是代表同盟國全體成員,所以它在中國領土上代表盟軍全體成員接受日軍投降,接下來實施軍事佔領。因為佔領者是盟軍全體成員而不是中國這個國家,中國這個國家本身的領土歸屬屬於中國而不是盟軍全體成員,所以這時蔣介石在代表盟軍來接受日軍投降後進行的動作,仍舊是屬於軍事佔領。因為蔣介石是代表盟軍來做這件事情。
那軍事佔領目的何在?軍事佔領這個發生狀況有非常多,有可能是戰爭進行過程中,某一方贏得一場戰役,有效的控制某個重要據點,它就用軍事武力把這地方控制住,這就是軍事佔領,這是戰爭進行中甚至是彼此還在互打。這時的軍事佔領主要是掌控戰略要地,控制者可以在軍事上得到優勢。
還有個狀況是,像台澎的狀況:交戰雙方其中一方投降,雙方簽署停戰協定(就是1945.9.2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讓雙方停火後實施的軍事佔領。這種軍事佔領,是戰勝一方對戰敗一方的領土,或戰敗一方在戰爭過程中侵占的地方進行接管,這也是屬於軍事佔領,這是「投降後的佔領」。這是確保在投降後到簽署和平條約,正式結束法律上的戰爭關係之前,停戰狀態不會發生負面的改變。
當投降之後,戰勝方對戰敗方的領土或者控制的地方,進行軍事佔領是為了確保這個投降後的過程可以順利,不會有人滋事、不會再出亂子,以免戰爭無法結束。
所以投降後的軍事佔領的要求,跟戰爭過程中的軍事佔領有很大的差異。
投降後軍事佔領可以確保不會出亂子,但不代表完全不會發生亂子,所以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可能會讓「法律上的永久、確定效力」在軍事佔領時發生,例如:「領土主權移轉」就不可能會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完成。因為若是還在駁火狀態,要是一方透過佔領取得領土主權,然後另一方又開戰奪下被佔領的領土,難道領土主權又要再次移轉嗎?這樣會沒辦法確認領土主權歸屬且很難結束戰爭。
儘管在投降後實施軍事佔領,還是有可能再次發生戰爭,所以這時也不可能因為簽署降書就認為軍事佔領移轉領土主權,因為戰爭還未真正法律上結束,所以這個投降後軍事佔領動作本身具有很清楚「暫時」屬性,是暫時性的控制措施。對這個動作上就不可能賦予永久性的法律效果,因為隨時會改變。
所以,國際社會對軍事佔領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則:「佔領行為的本身絕對不會產生移轉領土主權的效果」。
由於主權平等原則還有領土完整性原則,領土主權的歸屬在國際法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領土完整性原則」是指國家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領土完整。這個原則也會與「不干涉(內政)原則」產生連結。
領土的界線就是一個國家的主權行使範圍的地理界線,領海是領土的延伸、海上的領土。
領土主權會在國際法上產生非常大的意義,領土主權一但移轉後,這塊土地就會具有非常多的意義,其它國家要尊重這個國家使用管理這塊地的權利,其它國家不可以去干涉。除非這國家做了會侵犯到周圍國家的行為,不然其它國家是不可能多加干預,這就是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的意義。
所以說領土主權在國際法上產生的效力是非常強大的,因此不可能單純透過軍隊進行事實上的佔領行為來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如果佔領可以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那這樣就回到原始比拳頭大的狀態了。誰有拳頭就可以亂佔領就可以拿走領土的話,不就是直接與領土完整性衝突了嗎?
所以一旦跟領土完整性連結起來的話,佔領者就不可能因為佔領而取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政權1945.10.25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管台澎,雖然它騙說台灣光復,但事實上並不可能發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不可能產生讓台澎領土主權回歸中國的法律效力。法律上不可能發生這種效果。
佔領行為不會產生領土主權移轉的效果。
🍡
2️⃣中華民國政權身為盟佔代管者的可與不可
進一步來談,國際社會對佔領行為還有設下什麼要求呢?
國際法上對佔領行為主要規範,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對佔領者於佔領地可以做的事情與不可以做的事情有訂出規範跟要求。
寫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中的條文是被明文法化的國際慣例!就是說今天就算你沒簽署這些公約,但你也要遵守,因為這已經變成整個國際社會遵守的規範。
國際法的特殊地方就是,一般的契約只會對簽約者具有約束力,但如果是國際法上的條約,如果條約內容是國際慣例成文法化的結果,一個國家即使沒簽署,也一樣會受到相關國際慣例的拘束,這就是國際法特殊的地方。
國際規範上威力最大,不一定是成文法後的條文,可能是沒有還沒經過成文法化的過程,但卻具有約束力的國際慣例,這樣的國際慣例在國際法上其實是佔很大的比例。
在《海牙第四公約》、《日內瓦第四公約》裡面的原則、關鍵:軍事佔領不移轉領土主權,這個意義就是這個佔領地不會因此變成你的,所以你不可以把這地方當成自己的領土來使用,這就是關鍵。
這就會衍伸很多東西佔領者要意識到:佔領地不是佔領者的,戰爭結束就可能要物歸原主,所以你不可以對佔領地做太多改變,包含佔領地上人民國籍、相關法令規定所遵循的規則。基本上佔領者要尊重原本規範,除非原本規範執行會影響佔領狀態,或者是原本國家的法令侵犯國際法上的規範時就可以修改、取消,例如德國納粹原本的法令有侵犯猶太人跟身心障礙者人權。
佔領地原本的法令如果沒有違反國際社會的規則的話,那是可以繼續執行下去。二戰時德國跟日本在被軍事佔領時都有被改變當地的法令,例如:日本這邊就是軍國主義病態化,人民喪失言論自由,所以戰時體制下對言論自由跟人身自由的管制,在軍事佔領過程中就被去除掉,甚至日本的憲法也在盟總安排下有被調整,日本憲法的修改正是由大日本帝國議會依據《大日本帝國憲法》中所定的修憲程序修改。光從《大日本帝國憲法》中的條文仍舊被遵循,就可以知道,即使修改的憲法的草案是盟總所提供,也並未改變日本憲法是在日本政府行使主權後改變的法律事實。(盟軍對日佔領的作法,是由盟總負責規劃,交由大日本帝國政府(修憲後為日本國政府)依其國家政府身分執行。日本政府仍舊是在行使主權,日本的主權沒有因為在佔領期間被盟軍代理或者取代。)
佔領者雖然要尊重佔領地的法令,但若佔領地的法令有需要調整,或者正是引發戰爭的原因,就可能被調整。
佔領者可以在佔領地徵稅,但要依照原本佔領地的稅法去徵收,且基本上只能用於維持佔領地的穩定,而不可以拿去佔領軍所屬國家使用,或用於填補佔領軍所屬國家的財務漏洞。
但很明顯的,ROC政權在台澎徵收的財產很多都運到中國本土去應付中國發生的第二次內戰,當時1945.8月PRC政權還沒建政,所以那時候屬於中國共產黨以及中國國民黨之間的「黨爭」(國共內戰),PRC政權1949.10.1建政後就是「政府代表權之爭」(一中兩政權)。在當時蔣介石是中國國民黨的,那他就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代管的台澎上的物資、工業生產設備拆一拆運去中國使用,這是不可以的,這件事情台澎建國後要好好算帳。
另外佔領地不是你的,所以佔領地的財產,你也不可以登記成國有地的財產,所以現在在ROC政權的國有財產局,裡面登記的台澎財產其實都是不屬於它的非法財產。尤其是土地的部分,ROC政權把台澎除了私有地以外的其它土地都登記成國有地 這其實是非法的。
佔領軍在佔領地如果需要使用物資時,是要付費的喔!不可以搶錢搶糧搶女人。例如:需要交通工具,可以徵用民間的車子,要嘛付錢買下車子取得所有權,要嘛付(使用費)租金,此時所有權還是對方的,使用後最後要物歸原主,絕對不是你要就直接拿走。
依ROC政權在台澎的執行任務身分來說,它做了太多它不可以做的事情,而這一切都奠基在「台灣光復謊言」之上,因為大家都相信台澎領土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那台灣人就不會質疑為何財產會變成國有財產。
所以轉型正義中的黨產會,把從KMT手上拿回來的不當黨產放進ROC政權國庫中,收歸國有是在幹嘛呢?這些很多當初都是台澎人的資產,先被ROC政權登記成國有財產,然後KMT透過國庫通黨庫變成自己的又轉賣別人從中獲利,如果追回來不是就應該還給最初被搶的人民手上嗎?
如果是不動產 應該都會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就算找不到原始擁有人,也根本不可以登記成國有財產,而應該另外成立法人單位,來管理台澎地區公共財產。移轉所有權單位,未來台澎建國後,就可以把這個台澎公共財產移轉成建國後的台澎國家。
ROC政權就是中國政權,登記在他名下的財產就是中國財產。
所以ROC政權這樣做,如果假設、萬一哪天PRC政權接收ROC政權一切 把ROC政權給消滅掉,那就會被PRC政權拿走,因為這就是中國政府的財產,因為這兩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的主權國家法人格是同一個啊!
上面情況說明,東西所有權的財產與領土主權跟兩回事喔!大家要分清楚。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這國家擁有了領土主權可以在上行使國家主權,就可以制定相關法令,去建立所有權、不動產制度,此時就會有土地或房屋所有權的法律上制度存在(ROC政權治理台澎時基本上是延續了日治時期所建立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
(某次直播有聊到外國的大使館買下房屋所有權的涵義,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什麼是「外交關係」?大使館是什麼?蓋亞那設的台灣辦事處/立陶宛設的台灣代表處的法律性質為何? https://wp.me/pd1HGm-mg)
還有,佔領者因為沒有佔領地的領土主權,所以不可以把佔領者本國人民移居到佔領地來,這樣會有佔地為王的疑慮。雖然可以允許其它國人民暫時停留,但也不可以久留,例如:二戰結束時盟軍戰俘要回到本國之前,都會在不同佔領地移動。
那如果ROC政權擬訂難民法,這當然屬於國內法層級,不可能去影響到台澎法理地位、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的狀態。難民法能產生的法律效果要看它寫了什麼,例如提供政治庇護、人道援助,有的會提供國籍(但若ROC政權提供國籍,那就是中國國籍),但難民也不會因此取得在台澎永久居留的權利。
ROC政權制定難民法到底要幹嘛呢?就好比:香港,香港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是ROC政權代表的「中國」這個國家的大陸地區。對ROC政權來說,香港人就是它想代表的中國的國民,也不是其他國家的難民,是中華民國大陸地區裡香港特區的人民,是不必用難民法、直接用港澳特區相關法令就可以處理的。
在國際上只有15個國家承認ROC政權是它想代表的國家(國號「中華民國」的中國)的政府,這時ROC政權到底可以提供什麼保障?都自身難保了。另外一點接納難民進來的話是否就不會有問題?ROC政權目前是算親美的,如果讓阿富汗難民來的話,那可能會發生的風險是如果想對美國報仇的人以難民身分進到台灣,然後跑到AIT去搞什麼恐怖攻擊,你要怎麼承受風險?人權考量是一點,但現實上不需要這樣做,阿富汗難民去到歐洲會更近,不需要跑到台灣來,而且台澎目前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提供的保護有限,還不如低調一點當中轉站。
🍡
3️⃣ 八二三炮戰的真相
金門是中國領土是中國內戰的範圍,為什麼台澎人會去參與?
台澎人是以「台灣充員兵」的身分,被抓去打八二三炮戰,這本身違反國際法、佔領法。因為身為佔領者的ROC政權不可以把佔領地人民當成自己國民,讓台澎人變成中國軍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八二三炮戰就是台澎人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國家、為了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佔領者去拋頭顱灑熱血打跟自己無關的仗。
佔領者不可以要求佔領地的人民對佔領者效忠。因為一旦發生佔領地人民被迫效忠佔領者的情形,佔領者若將佔領地人民當成肉盾去對抗佔領地人民母國,那將是很不道德且不人道的。這是嚴重違反國際規範的行為,在台澎建國後一定要處理的!現實上,台澎人被強制徵召去參與823炮戰也導致台澎人在認知及國家認同上發生很大的問題。為了不是你國家而打仗受傷,拿到了張榮民證得到些許被施捨的蠅頭小利,然後就對這個佔領者感恩戴德,這根本就是錯的。
佔領者除了不可以強制徵召佔領地人民加入自己軍隊外,其實連打廣告募兵也不可以。不管是透過主動、被動的方式都不可以把台澎人變成ROC政權的軍人。唯一的例外是,如果ROC政權在台澎成立「自衛隊、警衛隊」,那就可以,因為這類單位的成立目的是為了維持佔領地的安全穩定。總之,不可以讓佔領地人民為佔領者去死。所以八二三炮戰講白的就是ROC政權非法徵用佔領地台澎人打中國內戰,從一開始就是違反國際法。
網友留言有說到:「蔣介石本來要放棄金馬,在軍事大會上決定好了,但麥克阿瑟將軍派第七艦隊司令來台灣跟蔣介石說金門守住日後才有機會反攻,所以蔣介石才要守住金馬,這過程有些事情很矛盾。這段歷史在美國國務院跟老蔣日記都有看到雙方都有目的,這歷史鮮少人知道。」
→那是麥克阿瑟的看法,不能說是美國的看法。麥克阿瑟可能純粹只是從戰略的角度提出建議,不能將麥克阿瑟的意見直接認定為是美國政府的意見。麥克阿瑟是從ROC政權內戰反攻的立場主張金馬不能放。立場是不同的。
美國「政府」的官方立場是放棄中國領土金馬不要管,你就到台澎這依照自決權來成立另個國家變成一中一台,但蔣介石自己不要啊,還堅持自己是正統中國,更抗拒兩個中國,美國立場就是切乾淨不要牽扯到台澎上,那好在蔣介石拒絕,拒絕得好~不然這樣蔣介石就變成意外的國父!而且很有可能台澎更難切割中國政權引來的問題。
事實上,蔣介石是以「投降」來逼迫美國幫忙金門的。八二三炮戰的時候,蔣介石說:如果金馬被攻下,台灣這邊的軍隊的士氣會大減(這就是在暗示「我會投降喔」),所以逼迫美國非幫忙不可。
蔣介石說這種威脅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是開羅宣言之前就說過了啦!二戰那時中華民國政權要打不打、要投降不投降的,後來才會有這戰時意向聲明,好安撫蔣介石參戰。
最後結尾,了解台澎法理地位的人,不要在此時申訴不要去當兵。因位ROC政權還沒有老實承認盟佔代管身分,在當下局面去面對ROC政權是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解決問題的方法,最終還是要回到推廣台澎法理地位,讓更多人知道以後,形成公民力量體現在ROC政權選舉上,來掌控ROC政權,使它承認盟佔代管身分。
在還沒建國之前,我們還是要保護台澎,所以當兵若是在台澎上就可以在心態上當作是「自衛隊」,若是被派去金馬就要好好調適心情。我們是要讓大家去理解ROC政權這個台澎代管機構可以成立自衛隊來保護台澎。雖然現在它沒有成立這個,防護台澎的單位在名義仍舊是ROC政權軍隊,但它畢竟還是在保護台澎。所以千萬別誤以為我們現在討論法律上的事情是要慫恿大家兵變。
ROC政權因為有盟軍授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是管理者角色,可以制定法令,我們身為被管理者,遵守管理者制定的法令是合理,若管理者制定的法令不合理,我們去抗爭是ok的!
盟軍授權不是空白支票,超出佔領者佔領權限的部分就變成非法行為。就像經過公司董事會指定的總經理監守自盜。董事會指定他當總經理沒問題,這個人也能當總經理,但監守自盜則是犯法行為。又或者考到駕照可以合法上路啊,但不表示可以開車撞人。
所以要認清楚ROC政權是盟軍讓它可以來到台澎的,所以不管你再怎樣討厭它,也不可以否認它有合法代管權限。但承認他有合法代管權限,並不影響你對它的不當管理行為表示反對、以合理、適當的方式進行抗爭的權利。
🍡🍡🍡
與台澎法理地位有關的問答:
台澎歷史脈絡時間序圖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951200886768/
Q&A13台灣主權未定論只是理論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46594352040147/?d=n
Q&A19光復節等於台澎主權移轉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3376373695278/?d=n
Q&A31開羅宣言了解一下啊中美英三公報不就是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5963593769889/?d=n
Q&A32 中華民國可依開羅宣言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8512726848309/?d=n
Q&A33日本降伏文書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01312156568366/?d=n
Q&A34 中華民國政權佔領台澎可以讓中華民國取得台澎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03847962981452/?d=n
Q&A42:中華民國可以透過中日和約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26285760737672/?d=n
Q&A52: 中日和約寫馬關條約失效主權回歸給原本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66503688264853/?d=n
Q&A30台灣派代表去南京制憲所以台灣是中國的啊: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3436047355977/?d=n
Q183:皮筋兒 Journey 不管你怎麼吹,台灣主權早定論囉!開羅宣言就嗯!有承認具有法律效力就好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2657223982832/?d=n
Q&A25台灣的地理範圍有哪些?哪個是領土主權未定?: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9690472063868/?d=n
🍡1949年來台的中國人後代,為什麼要支持法理建國的論述?https://wp.me/pd1HGm-gC
國籍要填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大家對疫苗的預約順序和疫苗種類有諸多討論,反映了大家對自身健康和能否打得到疫苗、工作能否持續的擔憂,不過看疫苗診有時也會碰到輕鬆的趣事,跟大家分享一下…
前不久中央說地方打得太快,疫苗才會缺 ,後來又改口說不按順序亂打才會缺…
我們知道第九類的重大傷病和慢病,不論年齡,在疫苗的接種順序上會有優先,「重大傷病」較無疑慮, 「慢病」爭議就大了,這類族群的預約名單通常會出現二、三十歲出頭的年輕人…
「請問您是用哪個身分預約的?」
「就第九類啊!」
「知道是第九類啦 , 第九類的哪個慢病?」
「不知道啊,就1922通知我預約, 我上網就約到了!」
「請問您有什麼慢病嗎?」
「沒有啊!我很健康啊,實在想不起來耶。」
我隔著防護面罩,很努力地用那糢糊的視力查看電腦上的雲端用藥, 還真的很少看病耶,也查不出有什麼慢性病。
「你再想想啊,過去身體有沒有什麼不舒服看過醫生的?」
「 啊 啊 ,有有, 小時候曾有胸痛, 可能是這樣。」
有些病人可能資料久遠,健保卡已經查不到了,有些確實有查到醫師的診斷是寫二尖瓣脫垂。
「醫師說您有二尖瓣脫垂」
「沒有啦! 超音波說沒有任何問題啊。」
胸痛在年輕人是胃食道逆流,還是真有二尖瓣脫垂?其實我也知道我們健保的盲點所在,通常醫師為了要做檢查怕被刪 ,都寫一些聳動的診斷…
「醫生,那我是不是不能打針啊,我好不容易才預約上哩!」
「喔! 沒問題啦, 以前醫師有寫二尖瓣脫垂,我把這個寫在病歷上給中央看,他們就不會說我們亂打針了…」
但是真有病人都想不起來, 醫生也查不到任何慢病的診斷,那該怎麼辦呢?我已經想到一招了…
「病人主訴無慢病, 雲端也查不到慢病史,但1922通知,且預約成功,所以就給他打了。」其實看診也是誠實為上策…
現在COVID疫苗施打都是免費的(是有公家補助的行政處理費和疫苗處置費),所以打疫苗的這幾個月以來, 醫療院所幾乎沒有任何從民眾手上來的現金收入…
最近有一筆唯一的現金70元收入是例外…
有一民眾前來打疫苗, 填好黃卡, 打完疫苗離去不久又折返, 說他要換一張黃卡, 理由是國籍那一欄他想由原本填的改成另一種稱呼…
印象中民眾自填黃卡 ,其中的國籍欄,有些人用中文寫「中華民國」, 有些 人用英文寫「ROC」 ,有些人用中文寫「台灣」,也有些人用英文寫「TAIWAN」 ,不 一而是,我看看這民眾的黃卡,並無汙損,且國籍欄用中文字寫得工整漂亮 ,現代人已經少有這種字體了,因補發要醫生同意,並在電腦上KEY 上醫令,於是護理師告知我此事(我並沒有直接看到這位民眾), 那時己近午餐時間, 我看了看那張黃卡,說:「叫他回家用立可白塗掉,再填上自己希望的國籍名稱就好了。」
黃卡本是接種者自己寫的,打完針也是自己帶回保管,將來若發行疫苗護照,相信也會要求拿出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這張黃卡僅是證明你有打過疫苗而已,當下認為實不須為此花錢補發(重拿一張新黃卡要掛號費50元,補發費20元), 70元拿去吃個美味便當就好, 但這位民眾堅持要換,也拒絕用立可白塗改國籍, 說錢無所謂,不換他會睡不著等等...
過去醫療院所只聽過被欠費的,少聽到自願繳錢的,於是他繳的70元變成我們打疫苗這兩個月來唯一的一筆現金收入…
回家跟先生說到這事, 不知是不是不敢再得罪我了,他從善如流乖乖聽進去,不過只對這個有興趣問我:「 他到底是想從什麼改成什麼啊?」
黃卡統計一下, 搞不好是另類的公投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