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bby (流浪太平洋)
看板tax
標題[問題] 保單贈與問題
時間Fri Dec 29 18:43:03 2017
目前有分我是被保險人的年金險,保單價值約3XX萬,要保人我媽想將要保人改為我本人,
以後才沒有遺產稅的問題。但是超過每年220萬的贈與稅額。以節稅角度來看,僅想到兩種
方式
1.先貸款150萬出來,保單價值220萬以下,就沒贈與稅問題,但貸款利息6.5,很高。
2.要保人直接更改,拼國稅局查不到
諮詢板上達人,哪個方案較優,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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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03.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14544186.A.383.html ※ 編輯: bubby (60.251.203.139), 12/29/2017 18:46:29
→ taoist9999: 我覺得你可以問國稅局,用附有負擔的贈與方式看可不可 12/30 15:19
→ taoist9999: 以。(當然了,保險公司也要同意。) 12/30 15:19
→ taoist9999: 要保人更名,還有保單貸款的債務人變更成你。 12/30 15:20
→ taoist9999: 寫公文去問看看,然後上來回覆。 12/30 15:20
→ taoist9999: PS:這個方式在11月、12月時處理就好了,1月時你媽再 12/30 15:21
→ taoist9999: 把保單貸款的錢贈與給你,你再去還。 12/30 15:21
→ taoist9999: 贈與免稅額的計算是以曆年制,例如:今年12月31日與明 12/30 15:22
→ taoist9999: 年1月1日贈與,各有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額。 12/30 15:23
→ taoist9999: 但今年你應該是來不及處理了。 12/30 15:23
→ taoist9999: 12/30 15:24
→ taoist9999: 文中第2種方法是非法逃稅,將來會有處罰的。 12/30 15:26
→ taoist9999: 到時候被多罰個幾倍稅金,不如誠實申報納稅。 12/30 15:27
推 Jeffery71: 1.可以 2.不可能查不到 12/31 12:14
推 taoist9999: 第二種方法,搞不好保險公司會直接通報國稅局。 12/31 14:55
→ bubby: 後來決定走合法節稅,12月底保單質借後更名,新年還款,利 01/03 23:51
→ bubby: 用兩年的免稅贈與來處理,相對以日計息的費用較少 01/03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