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稅局檢舉電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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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國稅局檢舉電話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89的網紅每天稅法5分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免徵貨物稅車輛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合免稅規定時,應於期限內申報繳納貨物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各種機動車輛應依規定課徵貨物稅,惟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且附有固定特殊裝置及標幟之特種車輛,可以免徵貨物稅;但嗣後如變更用途或轉讓時,則應依規定補繳貨物稅。 該局進一步...

國稅局檢舉電話 在 郭新政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6-22 09:12:48

何謂選民服務?。 這幾天為了偷打疫苗是否介入民代施壓一事又掀起了一波口水戰,民代說她「壓都沒壓」,她是基於「選民服務」才打了一通電話,10分鐘對方就答應了,姑且不論對錯,你我小百姓打電話試試看,我保證10年都不會有人理你。 這讓我不禁想起七年前羅大立委也派助理違法濫權到當舖強索當票(非公眾事務也...

  • 國稅局檢舉電話 在 每天稅法5分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0 08: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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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徵貨物稅車輛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合免稅規定時,應於期限內申報繳納貨物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各種機動車輛應依規定課徵貨物稅,惟專供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目的使用且附有固定特殊裝置及標幟之特種車輛,可以免徵貨物稅;但嗣後如變更用途或轉讓時,則應依規定補繳貨物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合免稅規定之車輛,應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3條第4項規定,由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之次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報補繳貨物稅。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如有原免徵貨物稅之車輛經轉讓或移作他用而未補繳貨物稅之情形,在未經稽徵機關調查或經人檢舉前,應主動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行加計利息及補繳貨物稅,並向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補申報,可免予處罰。如仍有相關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三科 湯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471

  • 國稅局檢舉電話 在 郭新政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20 1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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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謂選民服務?

    這幾天為了偷打疫苗是否介入民代施壓一事又掀起了一波口水戰,民代說她「壓都沒壓」,她是基於「選民服務」才打了一通電話,10分鐘對方就答應了,姑且不論對錯,你我小百姓打電話試試看,我保證10年都不會有人理你。

    這讓我不禁想起七年前羅大立委也派助理違法濫權到當舖強索當票(非公眾事務也無關選民服務,就是濫權),事後我為了自身清白,公布了當舖監視器畫面,結果招來了大立委的連環告,告了七八次,同一事件不同罪名,羅大立委全打輸了,再上訴,大立委違法濫權在先,還強詞奪理要求法院傳喚他助理出庭作證,證實她是以(平和方式)取得當票,就好像小偷偷東西被抓了,辯稱他只偷了$100不是$1000,這種東窗事發見笑當生氣(台語)的藉口,實在令人對他的智商產生質疑,怎麼有辦法當那麼多屆立委,大立委帶頭違法濫權在先,犯後至今不但沒有悔改,反而一再做困獸之鬥,在法庭上演出被我欺負戲碼,萬般委屈的和法官強調這是「選民服務」,我很想吐,其實當舖業者不是因為她的立委身分根本不會鳥她,更不能提供當票,因為違反了個資法,要吃官司的。這個和最近黃藥師施壓醫院偷打疫苗事後喊冤,都有異曲同工之妙!真是好一對閨蜜呀!

    所以我們該不該限縮「選民服務」這四個字呢?民意代表接受民眾陳情或為了公共事務而主持公平正義是值得稱許的(應該願為人所知),但是如果是帶有「私心」為特定人做了「選民服務」可能會遭人詬病引發爭議(這類事件則不欲人知),當年我也曾檢舉蕓賞珠寶走私、逃漏稅,也是被兩大立委施壓海關、國稅局而不了了之,所以民意代表關切的事物都需加以註記,必要時公示於眾,接受人民檢視,如此可受公評才有意義,當然百姓水平自己也要提高,不能把民意代表當里長用,讓他們在社會國家重大公共事務上發揮長才,才是百姓之福。

    不過要通過這條法案恐怕不容易,在位的立委多數不會同意限縮自己的權利,如果有人敢提此法案,我一定支持她(他)。

  • 國稅局檢舉電話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2-20 17: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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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220蘋果 屋主自售也收帶看費 電郵預約一次收300元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220/H7DLV3EZXBECLJWT3453YLEJ2I/

    最近在售屋網站有一筆資料,位於台北市中山區「大直逸廊」5樓套房,屋主稱為「小豪宅」,總坪數僅12坪,包含1房1廳1衛1陽台,開價1350萬,不過特別的是,該房目前由屋主自售,沒有留下手機號,留下的電話也都打不通,屋主希望有意看屋的買方透過電子信箱聯繫,十分神祕!讓人驚訝的是,屋主還要求有意看屋的買方,「每次收取300元帶看費」,這也讓房仲專家直呼,「屋主親自收帶看費,這還是第一次見到!」

    (林佩萱/連線報導)......↓

    據了解,該名屋主在售屋網站寫道,社區鄰近大賣場和百貨公司,還能「和大企業家做鄰居」。不過屋主原先希望房仲若要簽約委賣,會酌收帶看費300元,若有順利售出就會退給房仲,沒賣出則恕不退還,因為屋主認為現在很多人看屋後沒買,「造成雙方時間的浪費以及屋主權益損失」,因此希望藉由收費讓房仲在簽約帶看之前慎重考量,「不要帶一些沒有誠意的客人看屋」。

    「大直逸廊」位於基湖路巷內,社區共88戶,屋齡16年,總樓高只有5樓,分為A、B兩棟,一樓有10戶,建案主要規劃11~14.5坪的套房,社區安靜宜居,根據《樂居網》資料顯示,平均成交價約84.3萬。

    對此,房仲陳泰源表示,屋主選擇收取帶看費應是有所顧慮,因為通常屋主刊登售屋廣告,就會有多家房仲前來聯繫,甚至用話術向屋主假裝有客戶要看房,找來假買方合作,借此騙取屋主簽下委託賣房的合約,屋主大概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才會設下帶看費的門檻,過濾房仲和客戶。不過,陳泰源說,通常是由社區大樓的管委會出面收取帶看費,而該社區的管委會確實會向房仲或買方收取每次200元的帶看費。不過由屋主收帶看費,還是第一次見到。

    《蘋果新聞網》寄發電子郵件給該名屋主詢問收取帶看費相關問題,不過至截稿時間,尚未收到屋主回信。目前該名屋主開價每坪約112萬,不具名的房仲認為,開價相較於社區平均成交價有偏高,距離成交還有一段距離。

    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收帶看費屬於民間交易,目前並未有法源禁止這類事情,屋主這樣做確實可行。不過,因有收費,依法應向所在地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否則一經檢舉可能就會受罰。若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稽徵機關除了通知限期補辦,還可處以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2/21022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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