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國土計畫分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國土計畫分區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國土計畫分區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國土計畫分區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環境資訊中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縣市國土過關】雲林縣:糧倉與麥寮特定區並存 全國首設國土復育區 https://e-info.org.tw/node/226577 農林漁牧產值居全台之冠的雲林縣,國土計畫留下 #8萬公頃宜維護農地 備受肯定。但在未來發展地區,卻遭質疑開發面積嚴重超過實際需求! 雲林縣府表示在小組審議過後,...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吳利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利成質詢農業局長針對家鄉農業缺工等問題做改善。 ​🌎目前政府引進的外勞大多數都是協助農會及合作社,農民很少能獲得農業外勞的奧援,而大樹區的土地被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劃分為農業區,所以在家鄉土地只可提供耕作功能,且家鄉農親普遍年紀都七十歲至八十歲左右,缺農工的問題非常令人擔憂,要盡快改善。...

國土計畫分區 在 巫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6 12:01:01

#臺灣教育 #地理教育 回覆學生家長,關於國中會考及大學指考的準備,建議可以用一張空白的世界地圖,一邊統整老師的筆記,一邊回想重要概念跟寫過的題目。以空間分布來想為什麼在那裡,以人地關係來想區域的發展。另外也提供地理系學弟妹,教甄的一些方向。希望有幫助到大家,原來地理這麼的豐富專業,跨了生物和地科...

國土計畫分區 在 陳惠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21:50:14

惠敏今(12/18)天到中央黨部參加「建立完善制度,守護健康環境」記者會,和三位不分區候選人陳椒華 環保鐵娘子、白卿芬 我想守護你、詹智鈞一起公布「環境正義」政見,提出「推動水源保護區管理及精進空污法規」、「檢討廢棄物管理法規、推動掩埋場相關制度」、「修正礦業法 告別霸王條款守護山林」、「落實非核抗...

國土計畫分區 在 廖子齊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1 09:05:22

「新竹市國土計劃及研究規劃案」專家學者座談會 . 上週跟市府要公園資料時,發現「就任前」這段期間的說明會公文,市府不會主動行文給我們這些「準議員」,所以便打給市議會的議事組問:這段期間有沒有與市議員權責相關的說明會? . 然後就得知這場「國土計劃專家學者座談會」,今天早上便和@林彥甫、@蔡惠婷一同參...

  • 國土計畫分區 在 環境資訊中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04 16: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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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市國土過關】雲林縣:糧倉與麥寮特定區並存 全國首設國土復育區
    https://e-info.org.tw/node/226577

    農林漁牧產值居全台之冠的雲林縣,國土計畫留下 #8萬公頃宜維護農地 備受肯定。但在未來發展地區,卻遭質疑開發面積嚴重超過實際需求!

    雲林縣府表示在小組審議過後,麥寮工業區已大砍2955公頃,僅剩的200公頃是由縣長張麗善親自主持會議拍板「已經是我們的底線」。而擴大斗六、虎尾都市計畫兩案皆超過200公頃,審議委員會認為應重新評估,並優先利用都市計畫農業區,若有需求才就實際範圍進行劃設。

    而長年困擾著雲林的 #地層下陷 問題,國土計畫也提出了解方:高鐵在進入虎尾鎮後便快速下陷,土庫鎮是最大的下陷地區。草案將在高鐵沿線150公尺禁限建範圍,劃設全國18縣市中 #唯一的國土復育促進地區。

    除此之外,#廟宇 的位置也受到國土計畫分區劃設的影響。200多座宗教建築,座落在國2、農1、2、3。雲林縣府目前正積極協助農2農3的廟宇合法化,但位於農1(優良農地)的廟宇,仍須 #土地使用管制來解套。營建署綜計組希望能全面掌握違規樣態,並盡可能在國土計畫上路前輔導合法。

    ---
    💡全國18縣市的「#縣市國土計畫」正進入最後審議階段,這是台灣前所未有的歷史任務,環境資訊中心場場跟追,帶來【追蹤縣市國土計畫】系列報導。
    💡【追蹤「縣市國土計畫」 專題報導總整理】
    https://e-info.org.tw/spatial_planning2020
    💡【QA一次看懂:你該知道的縣市國土計畫】
    https://e-info.org.tw/node/223993

  • 國土計畫分區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05 21: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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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河谷沿岸開發|市府的配套與審核機制在哪裡?】
     
    今年4月30日,正當經濟部水利署舉行治水會議,憂心氣候變遷下的水患困境時,蔡英文總統來到基隆視察堵南抽水站,和林右昌市長認為基隆河治水有成效。總統現場宣布「解除20年來基隆河開發管制禁令,未來整個基隆河谷廊帶的開發將可以大步向前。」後續,基隆市府針對基隆河岸開發管制解禁新聞稿寫著「基隆市將整個脫胎換骨」,林右昌市長表示「在經濟部4000萬元經費挹注下,市府正在進行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的規劃,...,將可帶動廠商投資意願,更可以引入基隆輕軌系統,連結郵輪母港產業廊帶,讓基隆市真正整合到大台北都會區的產業鏈及發展架構。」
     
    新聞一出,緊接著基隆市議會臨時會,都有議員積極尋問基隆河谷廊帶的「管制解禁時程」、「開發計畫」來到這次八月底的臨時會,也有議員在市府報告事項提案:「請市府說明有關4月30日總統指示解除『基隆河谷廊帶限建20年禁令』之行政命令,目前中央確切進度為何?」在市府以半頁A4紙回覆了中央內政部於今年6月5日發文解除「基隆河沿岸禁止變更為建築用地」、「禁止開放10公頃以上民間投資開發案」兩項行政命令解除,而多數議員們不斷肯定解禁、積極詢問河谷廊帶開發案的時程。開發禁令解除等同於產業發展?而最重要的,在利益之前,可能造成淹水的環境成本盡然如此容易被忽略。
     
    我必須先聲明,我不反對開發,但是在極端氣候下,這幾年的颱風或突發性的強降雨頻率增加。有讀國中地理的人都知道,河岸旁的農地或保護區是洪水的緩衝區,若冒然開發,則會增加洪水風險。總統與市長所謂解除開發禁止的行政命令,是「回歸原有其他法規管制」,但地方政府應該要做得更多,新修《水利法》中增加了徑流分擔及出流管制專章,針對徑流分擔有著更明確的規定,而除了等待中央政府劃定實施範圍,地方政府其實可以「主動」進行 #徑流分擔 實施計劃的擬定或是相關措施的規劃、而關於 #出流管制 的相關規定,母法雖有規範必須接受審查的開發案規模,但同時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因地制宜地設定更小的開發規模必須接受審查、更積極來作出流管制審查,而確實也已經有其他縣市這麼做了。(徑流分攤、出流管制與地方政府關係的詳細說明請見下方)
     
    現在,地方政府正整理、向內政部提報國土計畫法架構下基隆的國土計畫,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做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我們的基隆市政府除了大發新聞稿宣傳禁令解除(回歸法制)、盼望投資者青睞外,針對地方政府該做好的敏感區域劃定、開發審查與配套,這些該主動出擊的明確審查機制到底在哪裡?難道是不顧極端氣候與水患風險,為釋出土地供短線炒作的開發案嗎?
     
    8月20日的討論中,針對我的提問,市長重覆回到「這次禁令解除只是回歸法制,並不是完全不審核。」我再重覆一次我的問題,「在開放投資與開發之前,關於國土計畫法規定的敏感地區(少開發區域)的劃定,以及地方政府該積極所為的徑流分擔、出流管制審查種種配套在哪裡?」市長沒有回答,僅由議長納入本報告事項的結論中,請市府後續提供書面資料說明。
     
    再一次強調,兩年前的大武崙淹水歷歷在目,再來到近期颱風帶來的外圍環流,面對極端氣候和降水,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我們支持的是將環境成本納入考量的有效益開發,而不是僅以土地利益為優先,跳過地方政府本該積極建立機制,不斷地和市民宣傳還未有明確規畫的產業園區。市長5月的施政報告裡宣傳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禁令」作為他搶先報告的政績,至今,關於廊帶開發案最基礎的評估與審查機制都無法回覆我,不只基隆河谷周遭在此目標下對於洪水的緩衝度堪憂,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甚至是未來園區投資發展的安全在哪裡呢?
     
    🌊🌊以下是我8/20討論的發言與水利法徑流分擔、出流管制的詳細說明🌊🌊
     
    #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除了開發外我們該...?
    總統與市長針對基隆河沿岸解除開發管制的理由(也就是蔡英文總統與林右昌市長所提的「回歸原來法規管制」)主要為基隆河整治計畫已經完成、員山子分洪道也完工,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以及《水利法》的修正。
     
    然而,即使防洪頻率已提高到200年,仍然沒有人能夠保證災害會100%不發生。現在氣候劇烈變遷的威脅下,我們無法保證「某條河流已經完全整治好了」、「以後大家都不用擔心淹水了」。從2009年的莫拉克風災、2015年蘇迪勒颱風、2017年的強勁梅雨,還有去年熱帶低壓的大面積淹水,都已超過保護標準。而2017年6月3日的強勁梅雨,影響最大的就是我們安樂區基隆河支流排水的大武崙溪,當時,大坪雨量站時雨量91毫米,3小時累積雨量175毫米,24小時394毫米,造成基金一路的大淹水,面對這個前年的事實,我們不能否認基隆河的水患風險還是存在的。
     
    大武崙溪的整治工程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當中,但光靠末端工程沒辦法完全解除水患,到底河流沿岸要怎麼去管理或管制開發?如何讓保護區、農地發揮滯洪緩衝的效果?
     
    市府該積極作為的 #逕流分擔、 #出流管制、 #國土計畫
    而總統與市長認為基隆河谷廊帶解除管制禁令另一個關鍵原因是《水利法》的修正。在水利法修法中將「逕流分擔、出流管制」納入。「逕流分擔」是由公務部門負責辦理,對淹水潛勢高或受害損失大的河段,於新建(改建)公共空間時,在不妨礙原本設施功能的前提下在洪水期間發揮滯洪功用,減少鄰近區域積淹水的風險和損失。
     
    其實在《水利法》修法前,地方政府就可以積極去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若在都市計劃土地中有覺得敏感、危險的土地和區域,想要去提升它的洪水承容能力,可以主動的進行逕流分擔的規劃,這個部份在台北市已經有相關經驗。
     
    現在《水利法》也修訂完成了,當中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淹水潛勢、都市發展程度及重大建設,公告特定河川流域或區域排水集水區域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主管機關應於一定期限內擬訂逕流分擔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後實施。」
     
    雖然目前中央還在評估、尚未公佈任何逕流分擔實施範圍,但其實地方政府可以針對覺得敏感、危險的區域,主動和中央進行討論、尋求協助,來討論是否納入為「逕流分擔實施範圍」,進一步來進行逕流分擔計畫的擬定。「逕流分擔計畫內容」包含:「水道分擔方案」(由各水道及各類排水主管機關各本權責分年編列預算辦理)及「土地分擔方案」。「土地分擔方案」由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在逕流分擔計畫內擬訂各類型土地應分擔標準及分擔措施,並訂定相關自治條例要求土地管理單位依所訂分擔標準分擔逕流量。
     
    回到基隆,都發處、工務處或相關單位是否有已經進行或是正在規劃中的逕流分擔措施或規劃呢?對於《水利法》的修法,作為逕流分擔計畫的主要角色,市府是否有任何主動的作為?
     
    關於「出流管制」,就是要求土地開發案不能僅仰賴現有的雨水下水道系統來排除綠地變建地所產生的雨水逕流,而是必須自行想辦法在基地內吸收處理。根據《水利法》規定,符合《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開發樣態並達2公頃以上,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劃書」審查,但對於基隆來說,2公頃這樣的面積規範,恐怕很多開發案都不會達到。
     
    基於因地制宜的需求,中央也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去提高出流管制的審查條件,以新北市來說,《新北市政府辦理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及監督作業要點》就將規定提升到開發案範圍 #1公頃 就必須送「出流管制計畫書」。針對基隆河沿岸開發解禁,我們基隆市政府是否有針對「出流管制」的審查,作嚴格把關的條件設定?或是相關審查條件修改的規劃呢?
     
    除了公有設施和開發案的「逕流分擔、出流管制」外,其實在在國土計畫分區中,地方政府是可以針對敏感地區,作相關劃定進行管制避免過度開發,避免災害的發生的可能。目前市政府正在進行國土計畫關於國土計劃,承接市府案的規劃公司也提出關於敏感地區、降低開發區域的設定應該 #加嚴,市政府是否有進行相關的調查掌握敏感地區,並規劃相關管制措施?
     
    解禁基隆河沿岸開發,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們不是反對開發,在這個沒有人能百分之百保證河川不會淹水的極端氣候時代,我們不能只是看到土地開發帶來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顧及周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園區期初規劃完成前、準備開發之前,市政府是否做好相關準備、擬定好相關配套措施、法令修改及土地開發審查機制了?關於我剛才所提的,國土計畫降低開發區域劃定、逕流分擔、出流管制,請問市長,目前基隆市府的作為是什麼?
     
    再一次強調,我不是反對開發,而是要認真地提醒,面對極端氣候,沒有人能保證河川能百分之百不淹水,也因此,洪水緩衝的農地與保留區的設定是非常重要的,我剛剛說的不論是國土計畫架構下或是水利法中能進行的審查,都是地方政府必須主動、積極地建立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市民的安全。
     
     
    (照片為基隆河流域,非北五堵國際研發新鎮所在地)

  • 國土計畫分區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12-20 09: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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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說國土計畫分區嗎?
    不是說農為國本嗎?
    我們把法律訂出來了,
    結果徒法不足以自行,
    地方政府竟然帶頭玩弄法律。

    請賴揆與蔡總統關心一下農地保護議題吧 !
    金德版的「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草案)已經出爐了!農舍發展獨佔鰲頭的宜蘭縣府已訂於106年12月23日(星期六)上午09點整於宜蘭大學萬斌廳(行政大樓地下室) 由余秘書長聯興主持政策說明會。興建農舍辦法有如一支竹竿,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有如一把銳利的菜刀,本來沒有直接關連,但是經過金德「竹竿接菜刀」,竟然成為一把農地蓋豪華別墅之利器!農路(農舍出入道路)、曬場(農舍廣場)、蓄水池(景觀池)、圍牆、停車空間等將可以農業設施名義申請容許使用,而不必計入農舍用地內(農舍用地可佔整筆農地之10%,農舍用地+農業設施用地可佔整筆農地之40%),使農舍成為超級別墅。我猜想農委會應該做夢也不會想到,會有縣老爺把興建農舍辦法與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結合起來操作,助長農地炒作,使得豪華農舍別墅再現風華吧! 走了一個很厲害的農舍縣長,居然來一個更厲害的代理縣長 ! 宜蘭農地注定會來一場新浩劫 ! 我很好奇這是不是賴揆與蔡總統授意金德這麼幹的,否者,為何至今沒聽到2位最高領導者有何回應! 記得總統大選時,我幫忙英辦寫「國土政策白皮書」,當時向蔡總統候選人簡報時,她回應農地不該0.25公頃就可以蓋1戶,而如今,金德要大張旗鼓,將聰賢農舍精神發揚光大,為何蔡總統不宣示一下保護世代子孫賴以安身立命之農地?

  • 國土計畫分區 在 吳利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5-05 09:17:07

    ​🌎利成質詢農業局長針對家鄉農業缺工等問題做改善。 ​🌎目前政府引進的外勞大多數都是協助農會及合作社,農民很少能獲得農業外勞的奧援,而大樹區的土地被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劃分為農業區,所以在家鄉土地只可提供耕作功能,且家鄉農親普遍年紀都七十歲至八十歲左右,缺農工的問題非常令人擔憂,要盡快改善。 ​🌎利成同時也要求農業局要加強教育及輔導農民,提升產品的競爭力及農業品質精緻化,協助銷售價格能提高,發揮農業局的功能,另外拓展外銷銷售通路,協助農親將農產品銷售。 🌎利成要求農業局要跟農委會合作,積極拓展外銷的國家及銷售平台,讓外銷通路夠更寬廣。

  • 國土計畫分區 在 守望家園.改變金門董森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4-30 19:45:28

    非法持續公然存在,公權力在哪裡?

    本日是建設處業務報告,森堡質詢內容如下:

    1. 去年森堡質詢綠色休閒渡假園區後,縣長曾私下表示已在進行解約事宜,但相關進度卻無從得知,森堡要求建設處能盡快將解約進度公告週知!

    2. 將近11.92公頃開發面積的金門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目前工程預計111年8月全區完工,森堡要求縣府提供實質進駐的廠商資料未果,亦未見相關租用計畫及辦法的擬定,對森堡的質詢,建設處處長表示:相關租用辦法會朝作業要點方向研議,森堡要求該作業要點擬定完成,應檢送議會,讓議會瞭解縣府對該園區租用的具體作法。

    此外,產業園區設立的目的,是為了提供地方業者合法工廠用地,園區正式運作後,縣府對於園區外的違法工廠,又該作何處置?不然進駐園區的業者不僅須增加成本,又得與其他非法業者競爭,如此一來,產業園區不就變成「逞罰合法,鼓勵違法」了嗎?

    3. 后豐港泊區於3月9 日申報峻工,過去森堡曾召開公聽會要求優先予後豐漁船停泊,當時建設處還有派員參加,然而日前港務處在後豐港召開會議研討港區內泊靠位置爭議,卻有部份漁民未接到通知,森堡要求建設處與港務處應做好水平聯繫,以免讓類似狀況再次發生,使得漁民的權益受損!

    4. 社區規劃師從2003年130萬,經費一路膨脹到今年變1000萬,委辦費用調整的原因不明,也無法得知其具體績效在哪裡,森堡要求建設處提供2003年至去年的社區規劃師計畫的具體績效與本會。

    5. 尚義住宅區段徵收工程在108年10月完工,當初內政部有要求10%做社會住宅,但目前尚義住宅目標群眾不明,不知道是要以青年為主,還是合宜住宅,請建設處這邊儘速明定該地的定位,並召集相關群眾召開座談會議,以達到當初徵收的目的。

    6. 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應通盤檢討所有的使用分區,包括現有機關用地、道路用地,避免公有建設佔用民地的狀況爭議不斷,也可以檢討不合理的規劃,舉例來說:1-1道路往官裡延伸段,中間會經過浚仔溝及山前山,不僅施工難度高、排水問題複雜、私有地也很多,完全無法理解當初的規劃是如何產生。

    7. 水試所放流今年四絲馬鮁成果亮眼,希望水試所持續辦理,並增加多元性魚種。但非洲草蝦養殖70萬受梅雨影響全數死亡,森堡建議要想辦法導入智慧監測系統,以免類似狀況再次發生。

    8. 平掛式牡蠣養殖輔導計畫提供了28,000串蚵苗,但金門真正傳統養殖特色的石蚵卻無任何輔導計劃,森堡希望縣府不要只會消費這項產業,而是要實質幫助石蚵產業,請建設處提出針對石蚵蚵農的產業輔導計劃。

    9. 農塘竣深要配合三面光的工程做檢討,過去幾十年來溪流整治下的三面光工程,不僅加速溪流排水、蒸發量變大,更無法讓水滲入地下挹注地下水資源,森堡希望縣府能儘速檢討這些三面光的工程,保護金門重要地下水資源。

    10. 去年水試所輔導陳姓業者經營鳳螺養殖,但業者卻在中蘭開挖國有地做抽水池,不僅嚴重破壞海岸景觀,亦恐有侵佔國土之嫌,森堡要求縣府能儘速改善處理,不要公然輔導違法。

    11. 去年會期森堡多次質詢山外溪上游畜養戶污染問題,縣府信誓旦旦表示山外溪整治遠景,但還是不願針對源頭污染處理進行開罰,導致養牛污染依然如故,還要協助該養牛戶與國產署進行國有地租用,不僅恐有圖利個人的問題,也顯得縣府公權力不彰。

    12. 從業務報告中,得知縣府輔導517公頃小麥取得產銷履歷認證,但小麥取得產銷履歷認證的優勢在那裡?後來不是全部被金酒契作收購?(據縣府資料總面積約為1752公頃)

    13. 森堡調閱高粱、小麥契作情形資料,結果發現金門幾乎都沒有春季高粱種植農戶,僅有零星的幾戶申辦,每年秋季高粱保價收購的金額更是逐年降低,由100年左右的1億元,降到近年度的7到8千萬元,反而小麥的保價收購金卻居高不下,十年來的平均額度差不多在1億7到一億8八千萬元之間,已背離了當初胡璉將軍種高粱換大米的用意,森堡要求縣府能好好檢討「保價收購」政策。

    14. 本度調閱地區海域養殖資料,109年度未訂定規範前有后豐、烈嶼、青岐、湖下4家產銷班,目前僅存烈嶼、青岐2家尚有養殖,109年訂定規範核准10家產銷班於后江灣從事海面養殖,依序共有10張執照登記,養殖日期自109年5月20號至112年5月19日止,但幾乎都沒有實際從事養殖工作,未開始養殖作業的業者,縣府是否有掌握原因?另外,前述12家產銷班核准養殖面積皆為2公頃,不在核准範圍內的縣府應勇於執行公權力進行移除!

    15. 豬隻罹患惡性重大傳染病等比例大增,為提升豬隻育成率,訂定「金門縣豬隻施打環狀病慣感染症及豬黴漿菌性疫苗申請補助作業」,請建設處會後提供歷年統計資料。

    16. 林務所辦理松材線蟲防治,伐除病株300株,但中山紀念林蟲害亦相當嚴重,是否結合金管處一同展開林相更新工作,以避免後續補植難度增加。

  • 國土計畫分區 在 桃園市議員褚春來官方TV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5-09 09:25:14

    【市政總質詢 PART 1】

    ➤ 行政院將桃園市部分山坡地劃出 定義?範圍?

    國土計畫 、山坡地劃出、解編。桃園市有坡度不到5%、高度100公尺以下土地,總面積約2000公頃。雖經行政院同意解編 ,然事涉國土計劃,不論國防經濟、環境水情、交通網絡、產業設置、人文保存,自當要有相關配套措施。



    ➤國土劃分目前進度?

    依據國土計畫城鄉發展總量既有發展地區45205公頃,新增產業用地產業發展供給區位730公頃,違章工廠聚落輔導區位2793公頃,行政院核給重大建設計畫2396公頃,其他三大都會生活圈及約發展地區10688公頃,都市計畫縫合地區3702公頃,小計13065公頃(扣除重疊區位)。宜維護農地面積2.88萬公頃。特定農業區總量定33萬公頃,農地分區進行調整中。一般農業區與特定農業區劃分應詳細明訂。避免混淆不清,民眾無所依循,又是違章竄起,亂象叢生,拆拆補補,乏善可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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