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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38的網紅林碩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竹縣空氣品質感測器佈建說明會 今日參與環保局「空氣品質感測器佈建說明會」,今年八月,我們在竹北市代表會第14次臨時會提到,需對固定污染源工廠,增設檢測項目完整之設備,有效依法、依數據即時性辦理查核, 民眾對於空品感測器的佈建,期待很久,也希望環保局該計劃,對空氣品質改善是有感、有效性。 以...
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 在 林碩彥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竹縣空氣品質感測器佈建說明會
今日參與環保局「空氣品質感測器佈建說明會」,今年八月,我們在竹北市代表會第14次臨時會提到,需對固定污染源工廠,增設檢測項目完整之設備,有效依法、依數據即時性辦理查核,
民眾對於空品感測器的佈建,期待很久,也希望環保局該計劃,對空氣品質改善是有感、有效性。
以下是我們的建議、與對感測器的淺見分享:
一. 測什麼?不希望民眾聞的到、卻測不到!建議測的數據項目,與待測物(預期的污染物)是相符。
二. 感測器設置位置,需參考社區民眾意見,針對待改善的工廠,須有正確位置(如下風口),才能發揮測試效果。
三. 設備的維護校正,是未來數據正確的重要工作,期待公部門有一套SOP去執行。
四. 測試的數據還是要當作「據有公信力」的依據,可依法依數據即時性的查察,並進一步可成為裁罰標準。
五. 警報標準(alarm criteria)需有人定期校正更正,不是訂的高高的,建議分為「內部alarm」 、「外部alarm」。內部alarm較嚴緊,做為督導稽查的start point, 外部alarm做為依法裁罰標準。
六. 建議即時數據,可公告於網站,供民眾查詢調閱。
以上謝謝。
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 在 許修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立法院於107年度三讀修正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新增吹哨者制度,並提供獎金給檢舉者,鼓勵民眾檢舉不法。
因園區頻傳有業者於夜間偷排廢氣影響空氣品質情形,修睿於本屆第 2 次定期會提案 「擬訂新竹市獎勵民眾檢舉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目的是希望除了交由相關單位定時檢測外,若能再配合民眾檢舉,嚇阻業主不法行為,更能有效達到監督的目的。
而空汙法於民國97年修正後,已授權各縣市自訂獎勵辦法;新竹市為全台灣科技發展重點城市,訂定相關法規與獎勵辦法為必然之趨勢。
109年6月「竹竹苗空氣品質改善維護會議」三縣市共同討論決議,建議各縣市預先研擬地方獎勵辦法草案;12月環保局已完成研擬「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110年,在進行多項行政作業程序後,已於5/28正式上路,全名為
「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固定汙染源業者違反該法,經告發檢舉、查證屬實者,依規裁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款。
☑檢舉空污獎勵辦法:
👇每案實收罰鍰金額達50萬以上, 得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五之獎勵金。
👇檢舉人為現任或曾任被檢舉人之受僱人,得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之獎勵金。
檢舉獎勵辦法的實施是改善新竹市空氣品質的重大法案,借由與民眾合作,彌補環保機關稽查人力之不足,提醒業者警惕,讓污染源無所遁形。
法規全文查詢︰
https://reurl.cc/6aaKA6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第10屆第三次定期會總質詢
#第10屆第四次定期會總質詢
固定污染源定期檢測 在 吳旭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移動式空氣品質監測車,機動調查新竹縣各地的空汙狀況。
昨天下午在環保局選定了一個地點,來說明移動式空氣品質監測車目前的運作狀況。新竹縣在今年租用了97天,希望能夠機動及時來了解縣內特定區域的空氣品質(優先針對工業集中地區、新開發計畫及潛在污染熱區等易發生空污事件的地區)。
偵測的內容包含:PM10、PM2.5、O3、NOX、SO2、CO、THC、溫度、濕度、風向及風速,並依據測站或地區特性選擇性執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監測。。
當中旭智問道:偵測的內容是否可以公開上網?環保局回應:由於檢測內容必須進到實驗室進行比對分析,才能夠得到精準的結果,因此,無法及時公開。但旭智要求環保局要定期把檢測結果公開在固定的地方,讓民眾可以知道。
另外,旭智也希望環保局在檢測地點的選擇上,必須多加考量,要在污染源的下風處,才能夠精準檢測。且針對特定區域的檢測次數,也必須夠多,否則將會影響檢測的準確性。
當然,更重要的,在特定區域的固定式空氣盒子,旭智還是再次提起,必須盡速安裝,如此才能夠真正讓民眾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