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器官捐贈心得報告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器官捐贈心得報告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smcF14APID (十四廠工一)看板Insurance標題[心得] 器官捐贈(捐肝)後投保...
板上鮮少有器官捐贈者的 投保/理賠等相關討論,
由於我有相對完整的經歷,因此分享這些年來的經驗。
1.首先針對 理賠
先說結論: 活體器官捐贈手術,現行實務上不賠。
雖然保險法第30條明定:保險人對於因履行道德上之義務所致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活體器官捐贈者多數似乎符合履行"道德上之義務",但依據目前法院定讞的判例,是不理賠的。
至於那個判例,有興趣的人可以上網找一下不難找,因為一審也是依據保險法30條判勝訴
一度成為眾多理賠的聲請依據(包括我),但二審逆轉敗訴定讞後,也就無理賠可能性了。
(除非後續有釋憲或修法,但經過那麼多年我也沒興趣去探討了)
2.術後投保
這我分成A業務遞件、B電話行銷兩部分
A-業務遞件
在捐肝手術前,除了團體保險外,我完全沒有個人保險,
在術後則開始重視這一塊。
基本上由於器官捐贈手術不是生病的結果,所以在一般的投保過程,不會被問到相關問題
投保通常被詢問的都是"XX時間內,有沒有因疾病手術or住院" "有沒有既有疾病" 之類的
除非投保者主動告知,不然保險公司不會知道這一塊,
但是,不知道,不代表他不重視。
第一次投保,在手術後約一年,
由於是經由跟認識的業務朋友介紹,為求謹慎,朋友有將此手術事實告知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富邦)於是要求一系列的健檢,不巧的,那次健檢有部分數據不佳,
於是醫療相關保險被拒保,然而一年一約保證續保的重大疾病一次給付險則有通過。
第二次投保,就已經是術後五年了,
這次投保是做足準備,包括這些年來病歷、定期回診的紀錄、數據,健檢報告等(均正常
一次申請壽險及醫療險,
但是,之後長達兩個月的投保歷程證明,這種案例可說傷透保險公司腦筋。
首先,保險公司仍開立肝功能相關數項初階及進階檢驗,
接著對所有病歷報告中有疑慮(不一定與肝有關)部分,要求逐一釐清,
一來一回,兩個月過去,最終結果,僅針對"捐肝手術"有關項目排除,肝相關疾病仍承保
到這邊,只限於富邦人壽。
為什麼這麼說? 因為每家保險公司作法不同,有些是聽到器官捐贈者,就直接不受理投保
B-電話行銷投保
電銷投保是一個非常容易有爭議的投保管道,因為投保者只需要在電話中回答數個制式問
題,就可完成投保申請,而保險公司多半也只能就投保紀錄審核。
在術後2~3年間,我經由電銷投保了醫療終身及防癌終身險(台壽保),當時及事後很長時間,
我沒有意識到投保過程完全不會理會到我曾經有捐肝重大手術的"事實",也就是保險公司
沒有審查過這個事情即承保。
而翻開契約條款,"投保人有告知之義務"必定載明於條款中,雖然捐肝非因疾病,
但是否有告知的義務,則有爭議可能性,而這件事是否會影響保單的實質效力?
在上面A部分的第二次投保後,我體會到保險公司對這種案例的嚴謹態度,
而意識到電銷保單的保險效力潛在風險。
於是在富邦核保後,再度整理手邊所有資料以及富邦核保內容,主動告知台壽保,
並詳細陳述過程及訴求。
最終結果是正面的。台壽保受理告知案例並回覆知悉告知內容,也就是而無意修改契約。
電銷的疑慮才就此落幕。
而至今的申請理賠結果也都正常。
然而,電銷過程如果告知手術事實,投保程序將會如何? 我不知道。
3.業務員態度
最後這部分,算是分享也是呼籲吧
器官捐贈手術,在投保過程是否須告知,仍為有爭議部分,
但如同上述經歷,保險公司對這事實重視的程度是毫無疑問的,
即便現在投保不告知,也不代表將來理賠時,保險公司不會知道,
若有理賠爭議,而造成理賠時之困境,投保的目的也已經大打折扣
更不用說在那之前,已經繳了多少的保費。
我相信眾多投保人都非行家,不可能在一開始就注意到這些問題,
而業務員的態度就成了關鍵,保單品質,就完全掌握在這些細節中。
我只是小投保人,不是專業,但畢竟久病也能成某方面的良醫...
若有疑問可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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