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嘉信聯名帳戶遺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嘉信聯名帳戶遺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嘉信聯名帳戶遺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嘉信聯名帳戶遺產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28的網紅二寶媽複利實踐-投資、生活、旅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前陣子3月股災 因為工作上的學姊問起美股開戶問題 而我就是那個美股開戶跟入金白老鼠🤣 給她的建議就是直接開嘉信或TD 一勞永逸 如果是想試試看美股又想快速上手就開FT就好 但學姊對於全英文App有點害怕,最後開了FT 而期間我剛好看到追日紀錄了聯名帳戶的文章 覺得真是太方便了 分享一下 ...

  • 嘉信聯名帳戶遺產 在 二寶媽複利實踐-投資、生活、旅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13 12:57:34
    有 11 人按讚

    前陣子3月股災
    因為工作上的學姊問起美股開戶問題

    而我就是那個美股開戶跟入金白老鼠🤣

    給她的建議就是直接開嘉信或TD
    一勞永逸

    如果是想試試看美股又想快速上手就開FT就好

    但學姊對於全英文App有點害怕,最後開了FT

    而期間我剛好看到追日紀錄了聯名帳戶的文章

    覺得真是太方便了
    分享一下
    給夫妻需要用聯名帳戶的人參考

  • 嘉信聯名帳戶遺產 在 美股夢想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09 14:46:54
    有 372 人按讚

    許多人投資美股最擔心的就是遺產問題,我之前書中有寫到複委託及開設聯名帳戶這2種方式。

    如果開台灣複委託,若帳戶持有人不幸死亡時,可以請券商專員處理,根據券商資訊,目前都可以順利取回遺產。

    如果開美國券商,可以事先申請好聯名帳戶,其中一個持有人不幸死亡,另一個持有人只要向券商遞交死亡證明,就可以取得帳戶所有權。

    但聯名帳戶匯回台灣時,必須聯名帳戶匯聯名帳戶,所以匯款較不方便,而且許多台灣金融機構並不開放申請聯名帳戶。

    原本只有嘉信理財(Charles Schwab)可以用聯名帳戶匯給個人帳戶,個人帳戶也可以匯給聯名帳戶,如果要開海外券商聯名帳戶,幾乎只有嘉信這個選擇。

    不過最近有版友跟我說,現在德美利證券(TD Ameritrade)也可以使用聯名帳戶匯給個人帳戶,個人帳戶也可以匯給聯名帳戶。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嘉信跟TD準備在今年下半年合併關係,但以後就多一個選擇了。

  • 嘉信聯名帳戶遺產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9-29 22:39:24
    有 14 人按讚


    Joint account的方便性在於共同持有者對資金的取用,
    但是對於稅務規定卻是跟一般Personal accounts沒甚麼兩樣。
    嘉信雖然在帳戶使用的管理很鬆,但不代表不會有稅務的產生,
    除遺產稅之外,最麻煩的是平常資金移轉涉及的"贈與稅"議題,
    無論由NRA或RA都有USD 14K的限制,金額不算大,所以很容易踩到雷。

    (查資料發現贈與稅甚至影響了美國家人之間借貸的方便性,
    以美國的物價來說只有每年只有USD 14K可以轉移,對美國人而言都不方便。)

    對於我們這種境外投資人,影響可能有:

    1. 對帳戶資金轉移的影響(美國境內ACH)

    如果用嘉信聯名戶頭來當ACH中轉戶,嘉信聯名戶頭(A和B)和其他券商如IB的個人戶頭
    (A或B)做ACH互轉,可能衍生贈與稅。 國外網站的討論是說,若由當初注資人取用就
    沒有問題(比如A對A,B對B就)。但如果是A對B,就會產生贈與稅務,必須限制每年
    USD 14K以下。..只是不知道美國方面是怎麼去查贈與稅..?

    2. 對於遺產稅免稅額的影響

    資料顯示如果使用了USD 14K免稅額度,會消耗NRA遺產稅 USD60K的 unified credit
    ,需要特別注意,請參考下面這個網址:https://goo.gl/NSZp59

    "However, if the decedent made substantial lifetime gifts of U.S. property,
    and used the applicable $13,000 “unified credit exemption” amount to
    eliminate or reduce any gift tax on the lifetime gifts, a U.S. estate tax
    return may still be required even if the value of the decedent’s U.S.
    situated assets is less than $60,000 at the date of death" (這邊寫 USD 13K
    可能是舊資料)

    3. 聯名帳戶電匯回台的問題

    聯名帳戶電匯匯回給原注資人(若還活著時)沒有美國稅務問題,
    只需考慮海外收入<670萬的問題,但如果匯回另外一個人的話,
    按照美國與台灣的稅務邏輯,應會涉及美台兩地的贈與問題,
    贈與人可能面臨的限制是美國贈與稅 USD 14K/y 跟台灣贈與稅TWD 2.2M/y以下。

    (台灣方面是金額大的時候國稅局會查,美國方面不知道怎麼查,有可能都是
    電腦自動通報? USD 14K/y的限制很低,感覺很容易踩到雷。)

    4. 對遺產稅處置的應變

    目前看來最方便的做法就是找老婆作為聯名帳戶持有人,才不會讓贈與稅免稅額度影
    響資金移轉的方便性。但是,如果原注資人已經意外身亡了,金流再涉及到贈與稅務
    就很奇怪,使用跟老婆的聯名帳戶做遺產處置的時候,因為原注資者的帳戶因為死亡
    登記應該已經關了,所以只能夠匯到老婆的台灣帳戶,

    必須要限制在 USD 147K/y 跟TWD 2.2M/y以下,甚至最好是低於TWD 1M/y以下,
    避免需要申報買賣紀錄。(但聯名帳戶上面仍有已亡人姓名.. )

    更保險一點的做法,老婆也開個人戶,在美國那邊先使用證券轉移,
    然後慢慢賣掉再轉回,同時維持盡量低於TWD 1M/y,以免需要申報。

    也有人說可以先把資金轉移到香港做轉移,因為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http://www.wealth.com.tw/article_in.aspx?nid=7999&pg=2>>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471378424.A.F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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