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商標侵權認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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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商標侵權認定產品中有5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妳們好嗎? 很抱歉,讓一直擔心我的人等待著。 的確整個人狀態很不好 儘管盡量試著正常生活、正常運動 但是心裡卻是非常煎熬、很難受也很難過 這段時間必須與大家拉開點距離 才能慢下腳步、給自己一些空間思考 的確,我的腳步走快了 快到無法照顧所有人的情緒 快到沒有注意身邊所有環節。 關於『More B...

商標侵權認定 在 ??許允樂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7:16:13

妳們好嗎? 很抱歉,讓一直擔心我的人等待著。 的確整個人狀態很不好 儘管盡量試著正常生活、正常運動 但是心裡卻是非常煎熬、很難受也很難過 這段時間必須與大家拉開點距離 才能慢下腳步、給自己一些空間思考 的確,我的腳步走快了 快到無法照顧所有人的情緒 快到沒有注意身邊所有環節。 關於『More B...

商標侵權認定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你知道 426 是什麼日子嗎(雖然過了一個月) —— 對很多人來說 426 是個諧音梗,但事實上「426」對於世界經濟來說是個舉足輕重的日子。 1970 年 4 月 26 日,《建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生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正式成立,2000 年中國(ㄏㄏ)跟阿爾及利亞...

商標侵權認定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1-05 15:37:23

【@businessfocus.io】歷經9年 只獲賠42萬元 米高佐敦終於告贏國產「喬丹體育」 . 美國NBA籃球巨星米高佐敦(Michael Jordan)自2012年起就與內地品牌「喬丹體育」因姓名權問題捲入官司。歷經9年纏訟,上海第二中級法院於12月30日一審裁定米高佐敦勝訴,喬丹體育不得再...

  • 商標侵權認定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0 21:02:04
    有 6,236 人按讚

    妳們好嗎?
    很抱歉,讓一直擔心我的人等待著。
    的確整個人狀態很不好
    儘管盡量試著正常生活、正常運動
    但是心裡卻是非常煎熬、很難受也很難過

    這段時間必須與大家拉開點距離
    才能慢下腳步、給自己一些空間思考
    的確,我的腳步走快了
    快到無法照顧所有人的情緒
    快到沒有注意身邊所有環節。

    關於『More By LE Way』聯名系列,其中『百威虎』因有智慧財產權爭議,目前米果服飾開發有限公司與許允樂工作室與繪圖師已與不二馬先生委任之律師聯繫,是否存有侵權一事,將以司法認定結果為準,於結果確定前,已暫將『百威虎』系列服飾全數先行下架,如有需要,亦會配合一切之司法調查。對於消費者合理的建議均會虛心接受,且為避免爭議,日後會更加謹慎。

    關於GRACEGIFT小白鞋系列
    無侵害他人專利、商標權之虞
    不過即使商品沒有產生法律問題
    但確實讓消費者產生疑慮,依舊深感抱歉
    與品牌協商後決定,除了停售之外:
    退貨回收的產品,花了幾個星期時間搜集、經過整理、清潔與消毒之後,目前已送至集中倉庫,贈與至有需要的國家。
    庫存產品,於清點後在這幾個星期已分批贈與於有物資需求的團體及單位。
    最後,我個人已將此系列產品的全數酬勞陸續捐贈於數個基金會、照護協會、關愛機構。
    希望能把曾經不夠完善的部分
    盡自已所能做最大範圍的彌補

    爾後,無論做什麼都會更用心更嚴格把關
    對於長達近兩個月造成的各種紛擾
    想再次說聲對不起
    也謝謝所有關心及指教。

  • 商標侵權認定 在 出版魯蛇碎碎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05 23: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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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真的我看不太懂一件事:

    一個設計師循正規管道希望取得相關當事人同意才會開售,而且是扣除掉成本支出以後會捐贈給體育相關的單位,就算人家選手表示不同意,OK那又怎樣?他也還是沒有真的去賣任何東西不是嗎?結果到底哪來的一群酸民要去那邊嘲笑、嘴砲、出征?然後一堆粉專、網站根本早就自行拿圖做各種排版直接上架開賣,竟然沒有人去拿同樣標準去質疑???他媽的到底什麼意思啊?!

    這幾天剛好在上次我提到的詹詹智財權的群組裡面,大家都在問這個圖到底著作權歸屬於誰?甚至有人還拿去申請註冊商標(扶額)、連上面寫Taiwan都要註冊(吐血)。

    以下內容援引自詹豐隆(詹詹)在群組中針對學員提問的回覆(已獲本人同意授權)~

    我覺得爭議點會在於:

    1. 這個圖是否是「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直白說,這個「圖」是不是具有原創性、以及具有創作過程。
    2. 如果有,那麼著作權該歸誰享有?

    承如這個圖的產生,如果拉回到最初,其實它是鷹眼系統經由影像擷取後,經程式演算跑出來的結果(圖形產生),如果它確實是利用AI運算而產生的,那麼在「圖形」產出的部份是否能屬於「創作」,就很有得討論了,我個人是覺得不屬於,因為演算應該不能算是具有創作過程。

    再者,如同前述,如果是AI演算出來的結果,那麼這個產出並非屬於「人為」的創作,也就是並非著作人格權中保護的客體。所以總結以上簡單的判斷,我會推估這圖 (我指的是單純只有三個綠色塊所形成的T+一個圓點)並非為受著作權保護的「著作」。

    那再進一步討論,那其它的人將這個「圖」拿來利用,例如直接使用、或在圖上加上其它創作元素(改作)會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如果我前述的判斷是成立的,那麼無論是「重製」或是「改作」,就都不會侵權的問題。退一步而言,即便這個「圖」可以被認定為是「創作」,但產出源是AI,而非「人」,那自然也就沒有任何人可以主張著作權。

    ----------

    所以,好,嚴格說起來,其實就算今天大家拿圖去製成商品應該也沒人會去告你侵權,所以不管是誰「可能」都可以直接做販售(我這邊先加註「可能」,是因為我不確定有沒有其他模糊地帶沒注意到)。而今天設計師本人也不過就是希望公益名義捐出產品所得罷了,球員之所以拒絕,可能有各種原因,畢竟說真的圖片版權也不歸屬於他們,結果一堆人在下面鬧,既然這麼有鄉民的正義,請問你有多懂智財權?其他網站你有用一樣的標準去出征了嗎?我-真-的看不懂。

    氣死。

    *本文智財權相關問題援引自:詹豐隆(詹詹),有智財權問題請找:博盛智權。

  • 商標侵權認定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6 1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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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mo親子台對智財局提告到最高行政法院的訴訟結束,「焦糖哥哥」的商標之爭我方大獲全勝。沒有其他狀況的話,這代表我正式廢止momo親子台十多年前搶註「焦糖哥哥」的兩類商標成功,原本被電視台控制的「焦糖哥哥」商標,未來將全部回到我身上。

    換句話說,按照momo親子台與台長陳景怡先前寄給我的存證信函與電視台粉專發文的法律見解,從此刻起,如果momo親子台、粉專、YouTube頻道有再出現「焦糖哥哥」的畫面、名字都屬於侵權盜用,請五天內找焦糖哥哥本人商討賠償事宜。

    如果按照台長陳景怡之前超譯法律說連「焦糖」兩個字我都不能用,同理可證,現在momo親子台連「哥哥」兩個字都不能用喔,因為會混淆誤認我的「焦糖哥哥」裡「哥哥」的商標。😉

    我們怎麼贏的?官司結束了所以我可以說了,但更專業的法律討論就留給顏律師。還在那邊因為我支持民進黨所以能贏的人,我是蠻羨慕這種人的——因為無知讓他們更能無拘無束好好地活著。

    一、申請廢止時

    顏律師問我:「你有沒有什麼證據能證明焦糖哥哥是你自己取的?」我就找出前十年來我錄過的節目、新聞報導有提到我為什麼取「焦糖哥哥」,而不是巧克力哥哥、黑糖哥哥。除了我愛衝浪🏄當時曬成焦糖色的皮膚,還有當時跟我同公司的布丁姐姐(她當時已經是藝人了),經紀人安綺姐想將來可以用焦糖布丁🍮一起表演跟主持。

    在法庭上,也因為安綺姐出庭作證的證詞直接打爆momo親子台說謊,所以他們又傳了一個跟我們短暫同事,後來在momo親子台錄製歡樂谷的製作助理出庭作偽證。

    她的目的就是捏造「焦糖哥哥是自己一人試鏡,當時安綺姐並沒有來。」這樣的偽證目的是要讓安綺姐的證詞失去或削弱效力,結果顏律師一反問「妳怎麼確定焦糖哥哥是自己去的,妳當時有在門口迎接他嗎?」

    但給智財局最有力的證據是我剛到momo親子台時,蘋果日報就幫我做了半版的收藏玩具公仔的介紹,當時我就在使用焦糖哥哥的名字了。momo台當然也提出反駁說如果我沒有在momo親子台怎麼可能有蘋果日報專訪。我聽到真的笑到肚子痛,我就請律師跟智財局說,那為什麼只有電視台討厭常封殺的「焦糖哥哥」有半版專訪,而其人沒有XD。
    所以我常說是momo親子台需要我幫他們曝光,而不是我需要momo台來曝光,看看那悲戚的0.01收視率🙄️

    我們也提出google搜尋「焦糖哥哥」證明全台灣前十幾萬筆資料都只有我「本人」,僅此一家絕無分號。

    另一方面的助力不在預期中,這一點我要感謝酸民、黑粉、噁爛政客、收錢網軍、紅色媒體,這些人及組織為了黑我只能不斷用「焦糖哥哥」才能指涉陳嘉行本人。所以不論是智財局裁判人員,或智財法院法官都知道講到「焦糖哥哥」就是在講我本人。
    雖然那些栽贓言論非常噁心、惡質,但我能大獲全勝這些網軍功不可沒。我真心想為他們獻唱一首「感恩的心」。

    二、鋼鐵人、哈利波特、PlayStation

    大家還記得商標大戰剛開始時,有一票自稱智財權威的律師論述「鋼鐵人」,來類比「焦糖哥哥」推衍出momo親子台會勝訴。如果真的是純粹法律討論,我認為這是好事讓大家更了解著作權保護。但我個人感覺帶風向的成分大於討論法律啦,而且還有人投稿到法律期刊帶風向。

    我當時告訴自己要忍住,等momo台在最高行政法院失敗後,我再來發文打臉這些人。簡單說焦糖哥哥不是角色,就跟豬哥亮一樣,因為演出後被廣為人知。鋼鐵人、哈利波特都有清楚的角色設定,兒童台的哥哥姐姐哪有什麼設定,連衣服都能互換、主持棒都能輪流了,這樣能叫「角色」??你們是能看到鋼鐵人跑去霍格華滋嗎⋯⋯

    我直接講啦,兒童台不給哥哥姐姐角色設定,就是方便資方能控制哥哥姐姐,誰不聽話他們就換掉誰,反正大家都是免洗筷,電視台認為誰主持、誰表演都一樣。

    我原本要去註冊焦糖哥哥,結果momo親子台當時製作人威脅我「你敢自己去註冊我就把你換掉」。當時我在兒童台時就常跟資方對抗,我常被他們封殺外,連當初談好的活動都能一句「口頭約」不算而不付錢。
    跟請泡芙姐姐編舞然後不付錢一樣,不付錢的理由我說出來給大家笑笑——電視台忘了編預算,所以不能給妳錢,可笑的是這種不給錢的事還不是只有一次兩次而已。

    但也因為這種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行為,當智財局與智財法庭請momo台提出他們有在使用「焦糖哥哥」商標時,他們完全沒有證據,但倒是製造了一堆資料(大概一次六公斤),結果,智財局與法院認定這些資料與本案無關。momo台律師為何罵智財法官沒有國際觀?因為他們舉了很多國外判例,其中一個是PlayStation的例子,但焦糖哥哥根本沒有任何節目啊,不論是momo歡樂谷、歡樂谷DVD,甚至桃園燈會都不是掛上「焦糖哥哥」四個字。白話說我不是主角,那些不是我的主秀、個人演唱會,我只是PlayStation遊戲光碟中裡面的一個環節,我不是PlayStation本人。

    為什麼momo親子台完全沒有證據能證明他們使用「焦糖哥哥」商標,答案就是他們封殺我不給我機會,我沒有任何個人的節目、專輯、活動。當然代表momo台從頭到尾是搶註焦糖哥哥商標,但不使用就算了還拿這個寄存證信函要我賠他們錢。顏律師希望我別用「商標蟑螂🪳」形容他們,所以我就算了。

    momo親子台就是自食惡果而已,沒有幹那些壞事,今天就不會全部敗訴。

    三、焦糖哥哥談政治

    這在momo親子台接受風傳媒獨家專訪但又不敢具名的報導中就提過了,台長批評我為何離開了還要用「焦糖哥哥」名義聊政治。
    大家可以回憶一下momo親子台對中國市場的野心,當時四川地震發生時,我們還要拍影片支持。但看看台灣發生這麼多事情,momo親子台有要哥哥姐姐拍影片嗎?因為不能聊台灣政治、不能講中華民國、不能講新疆血棉花,但可以支持中国。

    momo親子台想去中国掏金能理解,畢竟當時我因為「康熙來了」在中國的知名度比電視台還高,我也去了幾次中国做沒有酬勞或低到可笑的工作,還要陪那些長官應酬。其中有些人真的好相處我也聊得開心,但有的會在那邊吃豆腐(物理與精神上的),講說我不配合就很難在這邊發展。笑死,我就沒有要去中国發展啊,況且真的想紅我靠自己絕對比靠momo親子台快。

    如果不信,媒體還可以去問問momo親子台跟他們的委任律師,在法庭上是不是又提到焦糖哥哥為什麼要公開講政治的事情。
    事實上不是不能講政治,是不能講跟momo親子台立場不同的政治。

    我都離開momo親子台六年了,我要講什麼是我的自由,這裡是台灣、是中華民國,你們要言論跟思想審查去中国發展吧,那邊很適合你們。

    最後送給大家一段話:

    「你不能自由地講 你就不能自由地想」

    ——大法官許玉秀

    謝謝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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