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商標侵權刑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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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商標侵權刑責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毛律師混酥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很流行做口罩套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買了正版迪士尼圖案布料來做口罩套販售的賣家 不停強調布料是正版的 不會有侵權問題 看得我實在很焦慮 焦慮到掉毛 #並不是買了正版的圖樣布就可以製成商品拿來賣啊 我們先從一個案例來看 100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3號刑事判決 ...

  • 商標侵權刑責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3-01 2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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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很流行做口罩套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買了正版迪士尼圖案布料來做口罩套販售的賣家

    不停強調布料是正版的 不會有侵權問題
    看得我實在很焦慮 焦慮到掉毛

    #並不是買了正版的圖樣布就可以製成商品拿來賣啊



    我們先從一個案例來看
    100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3號刑事判決


    內容大意就是有個小女生到日本買了三麗鷗的布(對又是三麗鷗)回來製作成口罩出售(對就是口罩)


    結果就被三麗鷗提告侵害商標權
    一開始小女生堅持自己買的是正版沒有觸法
    但一審就被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他了解到自己的確觸法後
    透過和三麗鷗和解 二審獲得緩刑

    咦 不是說真品平行輸入是合法的嗎 為什麼做成口罩出售又違法了呢

    再來看看最高法院82年台上第5380號的判決意旨
    「『真正商品平行輸入』之進口商,對其輸入之商標專用權人所產銷附有商 標圖樣之真正商品,苟未為任何加工、改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 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占、攏斷,促使同一商品價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 可蒙受以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圍內,應認 已得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為之,
    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 標圖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反之,倘非原裝銷售,擅予加工、 改造或變更,而仍表彰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或附加該商標圖樣於商品 之廣告等同類文書加以陳列或散布之結果,足以惹使消費者發生混淆、誤 認其為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之使用者、指定之代理商、經銷商時,自屬 惡意使用他人商標之行為,顯有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之犯意,應依其情節 ,適用商標法之刑罰規定論處。」

    看到這邊應該很多人腦袋當機出現藍屏

    好前面都看不懂沒關係
    翻譯米糕來了

    意思就是如果你只是單純把布拿來賣
    是沒有違法的

    但如果把正版的布料加工,製作成其他的產品販賣,
    因為商品已經加工

    已經不是原來的布料~它早已不是原來的他了(瓊瑤式吶喊)

    把這些商品陳列販售,基本上賣方利用可愛的圖案行銷,買方也會因為這些可愛的圖案購買,就構成了商標的使用。

    (意思就是如果沒有這些可愛圖案,消費者就不會買這個口罩~他是為蛋黃哥買的為無嘴貓買的)

    要注意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這種情況法院可依照商標法第95條規定處以徒刑或罰金。

    結論就是即使正版的布料 拿來製作成產品出售還是會有觸犯商標法的問題

    同理可證 如果拿正版的迪士尼扭蛋公仔來做成項鍊啊 飾品出售 也通通會觸犯商標法

    各位手工藝品愛好者一定要小心留意
    當然如果你是自己做來自用 送人 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但如果要當成商品販賣 就會侵害到原商標權 千萬恩湯啊恩湯

  • 商標侵權刑責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27 17:25:11
    有 1,738 人按讚

    最近很流行做口罩套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買了正版迪士尼圖案布料來做口罩套販售的賣家

    不停強調布料是正版的 不會有侵權問題
    看得我實在很焦慮 焦慮到掉毛

    #並不是買了正版的圖樣布就可以製成商品拿來賣啊



    我們先從一個案例來看
    100年度刑智上易字第13號刑事判決


    內容大意就是有個小女生到日本買了三麗鷗的布(對又是三麗鷗)回來製作成口罩出售(對就是口罩)


    結果就被三麗鷗提告侵害商標權
    一開始小女生堅持自己買的是正版沒有觸法
    但一審就被判刑兩個月得易科罰金
    他了解到自己的確觸法後
    透過和三麗鷗和解 二審獲得緩刑

    咦 不是說真品平行輸入是合法的嗎 為什麼做成口罩出售又違法了呢

    再來看看最高法院82年台上第5380號的判決意旨
    「『真正商品平行輸入』之進口商,對其輸入之商標專用權人所產銷附有商 標圖樣之真正商品,苟未為任何加工、改造或變更,逕以原裝銷售時,因 其商品來源正當,不致使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使用者之信譽發生損害,復因可防止市場之獨占、攏斷,促使同一商品價格之自由競爭,消費者亦 可蒙受以合理價格選購之利益,在未違背商標法之立法目的範圍內,應認 已得商標專用權人之同意為之,
    並可為單純商品之說明,適當附加同一商 標圖樣於該商品之廣告等同類文書上;反之,倘非原裝銷售,擅予加工、 改造或變更,而仍表彰同一商標圖樣於該商品,或附加該商標圖樣於商品 之廣告等同類文書加以陳列或散布之結果,足以惹使消費者發生混淆、誤 認其為商標專用權人或其授權之使用者、指定之代理商、經銷商時,自屬 惡意使用他人商標之行為,顯有侵害他人商標專用權之犯意,應依其情節 ,適用商標法之刑罰規定論處。」

    看到這邊應該很多人腦袋當機出現藍屏

    好前面都看不懂沒關係
    翻譯米糕來了

    意思就是如果你只是單純把布拿來賣
    是沒有違法的

    但如果把正版的布料加工,製作成其他的產品販賣,
    因為商品已經加工

    已經不是原來的布料~它早已不是原來的他了(瓊瑤式吶喊)

    把這些商品陳列販售,基本上賣方利用可愛的圖案行銷,買方也會因為這些可愛的圖案購買,就構成了商標的使用。

    (意思就是如果沒有這些可愛圖案,消費者就不會買這個口罩~他是為蛋黃哥買的為無嘴貓買的)

    要注意違反商標法是有刑責的,這種情況法院可依照商標法第95條規定處以徒刑或罰金。

    結論就是即使正版的布料 拿來製作成產品出售還是會有觸犯商標法的問題

    同理可證 如果拿正版的迪士尼扭蛋公仔來做成項鍊啊 飾品出售 也通通會觸犯商標法

    各位手工藝品愛好者一定要小心留意
    當然如果你是自己做來自用 送人 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但如果要當成商品販賣 就會侵害到原商標權 千萬恩湯啊恩湯

  • 商標侵權刑責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2-05 14:30:03
    有 1,809 人按讚

    【歌是我寫的我卻不能唱?WTF】
    #蘇打綠 吳青峰 #著作權
    ▌事情是這樣的
    蘇打綠的主唱青峰要在小編的家aka發大財市開演唱會,但在演唱會來臨之際,竟爆出青峰被以前的經紀人告侵權。粉絲深怕之後演唱會只能坐在台下看偶像哭,無不淋雨涕泣不知所云。
    -
    經紀人怒道:「臭小子,那些歌是我的,你不准唱也不能讓別人唱!」
    青峰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但他找不到李組長於是他偷偷來問小編,表示願意以親筆簽名作為交換,小編瞞著老闆偷偷接下了這個案子,兀自在螢幕前發出嘿嘿嘿的笑聲。
    (設計橋段)
    (大家多支持法白以後搞不好會有動新聞謝謝我超愛看動新聞的)
    ▌青峰可能犯了什麼法?
    從新聞來看,經紀人有提刑事訴訟,欸對,我們的著作權法可是有刑責的。
    #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青峰開演唱會唱歌,涉及的是 #公開演出,因為公開演出是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的公眾傳達著作內容,像你阿嬤在橋下的朋友聚會跟著卡拉OK伴唱帶唱歌搖擺,使出落拍絕技(抱歉你阿嬤就是我)就是種公開演出!著作權法第26條就規定,原則上 #著作人 才能公開演出他的音樂著作。

    ▌素隨?著作人素隨?
    著作權不同於商標權跟專利權,在你完成創作的當下著作權就自然產了,並不需要特別申請,例如小新一畫完肥嘟嘟左衛門,那隻豬就屬於他的了,所以在沒有特別契約約定的情況下(如果真的有轉讓著作財產權就另當別論),青峰當然是這些歌的著作人,他可以公開演出。
    -
    不過如果他授權給別人的話,就不一定了。
    ▌專屬授權 vs 非專屬授權
    青峰的律師說,青峰的確專屬授權給經紀人,但授權關係已經終止了。顧名思義,#專屬授權 是指連 #著作財產權人 在授權的範圍內都不能行使權利,也不能再授權給第三個人,#非專屬授權 的話,著作財產權人自己還是可以利用已授權的著作。在專屬授權的期間,青峰不能唱自己寫的歌,這是可以肯定的,但如果授權期間已經結束,經紀人還說他侵權就沒道理囉。

    ▌經紀人憑什麼叫青峰不准唱歌?
    經紀人依 #民事訴訟法第538條 聲請法院 #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求法院 #禁止青峰唱那些歌,這裡要先澄清一點,#定暫時狀態處分 跟 #假處分 是不同的喔!大家都知道,從提告到下判決,耗個幾年都是正常的,但有些事不能等到判決出來才處理,這時候,就可以利用定暫時狀態處分達到 #好像我已經勝訴 的效果,例如讓法院先裁定前妻付多少小孩扶養費啦、裁定維持自己的黨籍以免失去不分區立委的身分啦、要求侵權人先下架侵權的商品等。
    -
    BUT!本案中經紀人定暫時狀態處分的聲請被駁回了!小編找不到這個裁定所以暫時沒辦法和大家分享為什麼被駁回,但你想想,既然定暫時狀態處分的效力這麼強大,可以達到 #好像你已經勝訴 的效果,那法院一定跟柯景騰用衛生紙一樣,很省著用吼。(威~是很謹慎的使用啦!要符合特定要件才行喔)
    -
    今天講太久了,導播!給我一個退場的take
    沒~那麼簡單 就能吃到 法律 系的飯
    尤其是在~經過了那麼多的 摧殘~~~

    ▌法白給你滿滿的好文章:
    楊貴智|抄襲、致敬違反著作權法嗎?
    https://buff.ly/368m0zn
    黃俐菁|什麼是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https://buff.ly/2xUZDh3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34NJQ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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