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合理被害人標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合理被害人標準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合理被害人標準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合理被害人標準產品中有10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立法委員葉毓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戰鬥蘭的交通安全改革之戰 #交通安全不是夢 今天(9月9日)在【戰鬥藍】的記者會上,我正式宣告: 我是葉毓蘭,更是戰鬥蘭! 要成為戰鬥藍,我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要為公平正義而戰,要為中華民國的未來而戰。橫眉冷對千夫指,不怕塔綠班的出征打壓,但我更是俯首甘為孺子牛,矢志要為弱勢族群發聲。 除...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4-04 15:40:32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性騷擾QA #關於性騷擾常見的迷思 〕  相信各位壯士們對最近鄭家純指控翁立友在尾牙場合對其進行性騷擾這件事情並不陌生,也再度開啟台灣社會大眾對於性騷擾討論的一波熱潮。  其中不乏一些帶有嘲諷或甚至攻擊意味的言論,像是「人醜性騷擾」、「平常賣弄性感,被虧一下就喊性...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心理師的歡樂之旅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22 11:26:09

我不是性平專家,但昨晚看到 雞排妹的新聞時,內心有很多感觸,今天就把一些想法節出來,希望能發揮一點點影響力,以較中性與同理的角度來想想這事件可以讓我們有怎樣的反思。 #我們都應該培養對性騷擾的敏感度 文:王雅涵心理諮商師 全文出處:https://wahago.mystrikingly.com/bl...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51:08

#為了蒐證,#可否取得配偶的電磁紀錄? 甲男跟乙女原本是夫妻,在分居期間,甲進入乙使用的車子內,拷貝車內行車紀錄器的錄影資料,拿來對乙女的朋友提告妨害家庭告訴,乙女知道後,對甲男提起妨害電腦使用告訴。檢察官起訴後,苗栗地院判決構成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 甲男上訴到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107年度台...

  •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9 20:09:24
    有 1,116 人按讚

    #戰鬥蘭的交通安全改革之戰
    #交通安全不是夢

    今天(9月9日)在【戰鬥藍】的記者會上,我正式宣告: 我是葉毓蘭,更是戰鬥蘭! 要成為戰鬥藍,我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要為公平正義而戰,要為中華民國的未來而戰。橫眉冷對千夫指,不怕塔綠班的出征打壓,但我更是俯首甘為孺子牛,矢志要為弱勢族群發聲。

    除了我長期努力的婦幼人權、被害人保護之外,最近,因為推動酒駕防制與交通安全,弱勢用路人,不論是火車乘客、機車族、行人,他們在我心中佔了重要的角色,我也在此宣告,他們的權益,我會來捍衛、守護、爭取。

    昨天我在立法院召開了交通安全公聽會,除了 第四維度 Photography 火花羅、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都有代表參與,在將近三個小時的直播,還有數百位朋友在線上熱烈參與,公聽會上因為時間關係,未能讓大家暢所欲言,對所提出的問題官員也無法立即回應處理,以下是會中各位提出的重點:

    1. 保障行人與身障者用路安全的交通工程:路幅寬度、車道使用分配、人行道設置合理性
    2. 既有之道路標準規範的積極檢討入法。
    3. 交通執法應以保護交通弱勢為主,避免針對性或隱匿突然執法,執法機關應加強相關規範教育。
    4. 應儘速完善交通安全之相關法令,如交通教育法,並落實從小到大的交通安全教育。
    5. 應檢討駕照管理與考訓制度,改革「一照終身」。
    6. 汽車機車平等路權。
    7. 推動車速分流、車向分流;檢討不合理的速限。
    8. 警察機關及交通機關應積極建立與民間團體溝通措施、平台,共同推動交通改革。
    9. 檢討重機上國道的法規無法實踐的原因
    10. 行政院層級的交通會報,統合破碎化的交通管理權責。

    以上的意見,我會發揮我的戰鬥力,在有限的任期內努力推動。我準備逐一透過召開協調會、提出質詢、提預算案、提法律修正案儘快爭取改革推動。我的辦公室也已經成立交通改革工作群組,邀請民間團體加入,隨時針對各種議題線上討論,各協會長期進行的專業研究與修法建議,我也會儘速協助送案。

  •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1 22:18:28
    有 682 人按讚

    這兩個新聞並列在一起
    看起來一個被害人家屬獲得了高額的賠償
    但另外一個案件則是遇到恐龍法官 用不合理的理由駁回

    但其實 #這兩個是同一個案件

    被駁回的部份是被害者家屬請求「扶養費」
    而判賠的部份是侵權行為的賠償金額

    那為何可以跟加害者請求扶養費?為什麼扶養費的部份被駁回呢
    所謂扶養費的意思,就是指如果今天被害人沒有被殺死,那他的配偶理應可以受到被害人扶養
    但今天被害人因被告的行為死亡了,被害人的配偶就沒有人扶養,所以可以跟加害人請求扶養費。

    但這個扶養費有個前提,就是 #必須以不能維持生活為前提
    如果配偶本身可以靠自己生活,沒有被扶養的必要,就不能請求扶養費
    所以法官才會認為牙醫的配偶因為有牙醫的遺產跟保險金,這樣財產家起來之後是可以維持生活的,所以沒有達到「不能維持生活」的標準,因而駁回扶養費請求。(不過這部份是有爭議的,最後補充)

    而精神慰撫金跟喪葬費用的部份判賠了657萬
    所以並不是「殺人不用賠」
    媒體又用習慣的斷章取義的手法,掐頭去尾只截取了判決的其中一部份大做文章
    在加上「誇張」「扯」等等主觀的情緒用詞放在標題
    就成功的誤導了閱聽大眾
    讓大家覺得「殺人居然不用賠」「又是一個恐龍法官」「司法已死」

    但細究判決內容,根本就跟記者描述的大相逕庭
    然後媒體照樣點閱率賺飽飽
    可憐的司法就這樣再一次被白嫖了

    補充:
    法官認為遺孀因為得到遺產跟保險金可以維持生活,所以沒有判賠扶養費,但這部份其實是有不同看法的。

    根據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05號判決
    「扶養權利,是指受扶養義務人扶養之權利,而權利人有沒有受扶養之必要,應該以扶養義務人存活時,權利人之財產有無不能維持生活之情狀論斷。也就是,當扶養義務人死亡之後,扶養權利人所取得之財產或補助金,非得作為權利人有無受扶養必要之衡量依據。」

    也就是說不能因為被害人遺孀因為被害人死亡得到保險金跟遺產,就認為他可以維持生活了,所以不判賠扶養費。有沒有「不能維持生活」,必須要在扶養義務人,也就是被害人死亡之前的狀況判斷,所以按照這個判決,保險金跟遺產是不能算進去權衡有沒有「不能維持生活的狀況」

    這件應該會上訴二審,我自己覺得是有機會會翻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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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阿如的小格子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4 16:17:34
    有 46 人按讚

    阿如來聊聊😁
    最近因為都宅在家🏠
    看劇的頻率也大幅提高📈
    不然如何度過漫漫長日呢??XD((攤手))
    來分享幾部最近看覺得不錯的片給大家
    如果想追劇不知道追哪部的朋友
    可以做個參考⭕
    當然如果你有看到哪一部很好看的
    也歡迎推薦給阿如喔!!!🙏
    今天我也會在每一部戲劇
    給一個阿如推薦指數給大家做個參考⭐️ (滿分5⭐️)

    🔹御賜小仵作(陸劇)
    阿如不算很常追古裝劇的人,但是這一部個人覺得超好看啊💯根本就是古代版的柯南😎 需要一點邏輯思考,沒辦法一心二用的劇XD 讓人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雖然後面有一兩集的節奏慢了一些,但是整體來說非常的推薦🙆‍♀️
    阿如推薦指數:⭐️⭐️⭐️⭐️⭐️
    ▲圖片來源/微博@御賜小仵作

    🔹大發不動產(韓劇)
    很多人推,所以就去看了,結果...他跟不動產的關係也太薄弱((哈哈哈))
    我原本以為會是之前看陸劇"安家"的類似劇情,結果完全不是,不過其實整個劇情不難看,同時也反映了人性黑暗的一面,雖然某些情節不是很合理,不過還不會讓人覺得追不下去就是XD
    阿如推薦指數:⭐️⭐️⭐️⭐️

    🔹模範計程車(韓劇)
    劇情改編自同名網路漫畫,在很多時候法律無法保護到所有的被害人,而藉由模範計程車展開復仇的計畫,當壞人受到了應有的逞罰總讓人覺得大呼過癮,但是卻也讓人反思,如果偏離了法律的約束,復仇的標準在哪??你覺得的正義是否就是真正的正義呢??
    阿如推薦指數:⭐️⭐️⭐️⭐️

    🔹如蝶翩翩(韓劇)
    改編自網路漫畫-蝴蝶萊拉,這是一部看似劇情沒有太大的起伏但卻深植人心的作品,一個70歲的老人夢想學習芭蕾登台跳天鵝湖,看似不可能的任務,卻因為他的恆心與毅力而深受感動,不論幾歲只要你想要沒有人可以阻止你追逐夢想,有點小勵志的感覺👏
    阿如推薦指數:⭐️⭐️⭐️⭐️

    🔹窺探《Mouse》(韓劇)
    這應該是最近追得最讓人緊張的一部片,而且只要一開始看就完全停不下來,劇情相當的緊湊,完全不拖泥帶水,驚悚懸疑緊張讓人看了非常過癮,李昇基的演技超好,我兩天就一次把他追完了,值得一看!!👍
    阿如推薦指數:⭐️⭐️⭐️⭐️⭐️

  • 合理被害人標準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6-19 23:42:24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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