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合法刀械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合法刀械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合法刀械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合法刀械產品中有6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049的網紅DJ-Trista«薛薛»,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Tues金法尤物Day⚠️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月討論度很高的王光祿案,先簡述一下這個案件的事實經過和歷審的判決結果。     約在2013年7月間,王光祿因為母親想吃肉,於是使用自製獵槍獵捕台灣長鬃山羊與山羌各一隻,被警方以「持有非自製獵槍」及「獵殺保育類動物」逮捕,並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週質詢教育文化委員會兩件要事。 道具槍枝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辦公室近來接到多起影視創作業者們陳情有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拍片時的道具槍枝問題需要協助,團隊也積極向文化部與警政署了解狀況。 其中文化部影視局了解後發函,請警政署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前提下,研議讓劇組能合法作業的方法,辦公室也找影...

合法刀械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18 20:30:10

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就原住民排除刑罰的前提是,原住民族拿自製獵槍、魚槍,供生活工具之用,其他種類的槍枝,比如空氣槍,並沒有包括在內。 另外,野生動物保育法對原住民族的狩獵管制方式,採取事先許可制,沒事先經過許可,還是觸犯法律規定。 803號解釋是一個原則上都合憲的解釋,處理了六個問題。 1️⃣槍砲...

合法刀械 在 有話好說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03 18:11:31

布農族獵人 #王光祿 (#Talum) 獵槍案,經過聲請 #釋憲,大法官在月初宣告法令 #部分違憲,王光祿仍須服刑,但總統 #蔡英文 在連任就職周年的今天宣布 #特赦,王光祿得以免刑。 . 王光祿在 2013 年,為獵捕野味供年邁母親食用,持非自製的 #後膛槍 射殺 #長鬃山羊、#山羌 等保育類動物...

  • 合法刀械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1 21: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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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ues金法尤物Day⚠️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月討論度很高的王光祿案,先簡述一下這個案件的事實經過和歷審的判決結果。
        約在2013年7月間,王光祿因為母親想吃肉,於是使用自製獵槍獵捕台灣長鬃山羊與山羌各一隻,被警方以「持有非自製獵槍」及「獵殺保育類動物」逮捕,並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起訴,本案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最終以持有非自製獵槍之部分判處徒刑3年2個月,獵殺保育類動物部分判處徒刑7個月,合併執行3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定讞。
        但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其涉及「對原住民固有文化的尊重」與「避免以多數價值歧視少數族群」等問題,惟若我們肯認符合一定情況下,原住民族得以自製獵槍合法狩獵,則放寬之標準為何?夠不夠明確而得以使原住民了解?是否有在現行法秩序下與原住民文化傳統中做出權衡?立法者之價值判斷合不合乎憲法要求?以上種種爭議正是本案後來討論度甚囂塵上的原因,最高法院檢察署甚至為此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而後最高法院亦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審檢辯三方均對本案法律之適用存有疑義,可見此問題不僅僅涉及法律適用,亦牽扯到憲法上解釋及價值取捨,有賴大法官高度法學素養及智慧。
        後來,就如同大家所知道的,大法官於釋字803號解釋,對於王光祿案件所適用的法律部分均做出了合憲的解釋,簡單來說就是,大法官認為法律本身並無問題,法官在量刑時可於個案中權衡違法情節的輕重去認事用法,結論就是王光祿並沒有辦法根據釋憲結果推翻之前有罪的判決,案件由最高法院繼續審理。
        但因為事件本身涉及高度價值取捨,大法官本號解釋亦招致不少批評,要知道本號解釋中15位大法官就有7位大法官出具不同意見書,可知討論之激烈程度,所以解釋公布後,後續立法者會怎麼修法、司法機關會怎麼審理,大家都拭目以待。
        而近日總統根據憲法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考量王光祿狩獵是為供罹病的家人食用,狩獵自用也經大法官肯認屬原住民傳統文化之範疇,本於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之尊重,為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特赦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
        最後,再跟大家分享一個法律知識,就是總統根據憲法授權,全盤考量後,是可以個案予以赦免的,不過這邊所指的赦免只是不用被處罰而已,法律上仍然是有罪的,仍然會有所謂的前科,而且也沒有通案效力,如果有下一個做出同樣行為的原住民,仍然會被判刑。這也就是為什麼王光祿的律師團,依然努力的為王光祿在非常上訴的階段作無罪答辯,祈求法院作出無罪判決,因為惟有如此王光祿才能真正擁有清白之身,後代的原住民子孫也才能以本案作為前例,為原住民文化的傳承打開一道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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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刀械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1 07: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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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詢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原民會副主委鍾興華、警政署蔡副署長和林務局林局長,有關大法官今110年5月7日第803號釋憲文,可說是原住民人權的大倒退,將原住民狩獵文化權臣服於當今普世性生態保育的動保價值。文吉為免原住民因打獵而判刑入獄,要求警政署蔡副署長必須盡速修正訂定合法安全的原住民自製獵槍的定義,納入在「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另外也要求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法」,大家應共同努力,盡速完成修法使其三讀通過。

    https://youtu.be/EBL67jw_84Q

  • 合法刀械 在 早安.台灣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0 09:51:42
    有 9 人按讚

    ◎狩獵不是上超市採買!原住民需要一部尊重原民文化的狩獵專法!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Player/programId/789/id/124148

    ◎德先生這麼說-原住民王光祿8年前持「非自製獵槍」,獵殺兩隻保育類動物,之後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與「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月確定。

    大法官在日前作成803號解釋,宣告子法違憲,但兩條母法合憲。王光祿無法獲得救濟。專訪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Legal Center of Indigenous Peoples, LAF 林韋瀚律師,分析釋憲文對原住民狩獵文化有無衝突?

    大法官認為狩獵採事前申請制是合憲的;但對於申請書上要填載獵物種類及數量,以及夢占、鳥占、嬰兒出生或除喪(解除素服)等生命禮俗時的突發性狩獵,需要5日前事先進行申請,則與原住民的文化衝突,是違憲的。

    另外對「持自製獵槍」才能打獵的規定,現行法令也不符合現實狀況與需求。釋憲之後,則面臨立法院需要重新檢討法令規定並修法。

    林韋瀚建議,另立專法保障原住民風俗、並修除舊有不合規範法令,才能充份尊重原住民文化。

    而未來原住民上山狩獵必須得更加注意,只能使用符合法規的「自製獵槍」打獵。此外還需即刻向警察局申請槍證、在狩獵前提出申請、和不要獵殺保育類動物!
    #王光祿
    #狩獵
    #釋憲803

  • 合法刀械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0-19 01:16:40

    本週質詢教育文化委員會兩件要事。
    道具槍枝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辦公室近來接到多起影視創作業者們陳情有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拍片時的道具槍枝問題需要協助,團隊也積極向文化部與警政署了解狀況。
    其中文化部影視局了解後發函,請警政署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前提下,研議讓劇組能合法作業的方法,辦公室也找影視局、警政署共同討論並研議。我也特別提醒李永得部長,要關心台灣影視創作業者的辛苦,並與警政署保持聯繫,也謝謝部長承諾會再研究和評估。

    母語 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以下稱語發法)》第六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向文化部詢問,身為《語發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自2019年經總統公布施行至今,諸多權責劃分尚待釐清,既然暫時已無法規畫專責單位,該如何整合現有資源?處理原本語發中心應有的業務及功能?
    另,按現況如果不設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以下稱語發中心)」,原住民語已有各自的語言發展中心,客語由於有客家基本法的規定,短時間內也勢必成立客語的語言發展中心,那所謂較強勢的台語和相對更弱勢的馬祖語以及台灣手語,現況來看無法有語發中心的支持。這樣是否造成國家語言之間不平等的狀況?台灣的國家語言權責分配、以及如何保障各語言都有足夠而相應的資源來支持,這些都需要文化部更積極處理。

    專業術語研究與採集 翻譯專有名詞
    之前收到民眾陳情,提到交通部台鐵發出公文說:「在行車調度使用無線電通話時,一律使用國語,不可使用方言。」可以理解為了安全,使用所有人都聽得懂的語言,但像台鐵自日治時期發展至今的鐵道文化,保留諸多從日語融入台語的專業術語,我認為文化部及相關部會在推動業務時,也必須考量到專業用語的統合,也應留意專業用語的研究與採集。這些用語,都是台灣歷史推演上的珍寶和痕跡。
    文化部在本次質詢提到,標準化的書寫系統,目前是由教育部主責。然而我深入探詢教育部,目前新詞收集及訂定的確是由教育部負責,但「專業術語的研究與採集」,與「專有名詞的翻譯」在業務分工執掌仍十分模糊,還有許多地方仍需再釐清。事實上,目前教育部並未有專責單位負責制訂新詞的翻譯規則。原本教育部也期盼語發中心負起相關責任,但若語發中心未能於短時間內成立,新詞制定的業務該由哪個單位負責?這有待文化部與教育部盡速會商決定。

    此外,我們也另外提出書面向文化部深入了解並要求:
    1. 文化部應投注資源,以鼓勵並促進母語在各場合的使用,而非僅止於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運用。
    2. 文化部應持續爭取成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3. 在國家語言發展中心未成立前,應先儘速規劃相關業務的暫時執行單位。
    4. 文化部應偕同教育部,針對相關國家語言的「語言名稱」,照「尊重母語使用者」的原則,盡速訂定合宜的解決方案,以免各族群爭論虛耗。 
    5. 文化部應表達對《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重視,偕同教育部積極爭取在國高中課綱中,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把本土語文列為各學期的必修課程。
    台灣有豐富多元的語言文化,文化部應對《語發法》有所堅持,勿忘立法精神。我期望文化部能繼續積極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並更全面的檢討改善現況不足的部分,我也會持續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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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刀械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5-13 15:07:40

    槍砲管制條例不應納入原住民獵槍!
    原住民獵槍應立專法管理!
    ~高金素梅2020.05.13內政協商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6條授權教育部訂定《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射擊協會會員從購置槍、彈、使用及保管,都合法管理。

    原住民獵槍也應比照辦理,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授權原民會訂定符合族人需求的《原住民獵槍彈藥管理辦法》。

    這是我對修法的基本主張。

  • 合法刀械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4-15 18:40:44

    修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不能忽視原住民族的狩獵權
    ~高金素梅2020.04.15

    今天,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訂,進行審查。
    由於對修法條例第四條有關槍枝的制式和非制式定義問題,我有不同的看法,引發了委員會的爭議和討論。

    我認為現在修法版本中的非制式槍枝定義,會對原住民在狩獵時所用的獵槍造成合法性的問題,主張應予以保留,進行協商。後來,內政委員會同意將第四條修法條款和第20條攸關原住民獵槍使用權利的條文,併案協商。

    蔡英文總統雖然早在2016年就向台灣原住民族道歉,但從今天修法審查的過程看來,這個道歉並沒有落實。因為,維繫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的獵槍所有權問題,仍然在原住民的憂心和法條漏洞的陷阱間徘徊,這是政府忽視原住民族文化所導致的困境。

    今天內政委員會的併案處理決議,只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案,因為我不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我無法反對這個方案。

    我認為:要解決原住民族狩獵的問題,必須從尊重原住民族狩獵的文化根本出發,讓原住民獵人的獵槍使用規範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脫鉤。而我也要求,一個月內原民會要會同內政部和文化部,參考其他國家原住民狩獵法令,制定原住民族傳統狩獵的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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