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產品中有1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我們常跟大家分享,買建案一定要注意建商品牌,一來是降低興建過程建商倒閉無法完工的風險;二來是房子本來就是由無數原料、無數工序組裝而成的產品。大家買手機、買電腦都會挑牌子了,買像房子這種製程這麼複雜的東西,怎麼能交給不放心的對象全權處理。 建設公司是建案的把關者,從土地購買、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怪異博士DrPunk,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快來訂閱「怪異博士」YouTube 👉🏻https://is.gd/AMNEqM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連結 👉🏻https://reurl.cc/GdE8gA ZS日盛防滾籠 👉🏻https://reurl.cc/GdEGRG google店家位置 👉🏻https://goo.gl/m...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3 12:30:05
    有 1,059 人按讚

    #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我們常跟大家分享,買建案一定要注意建商品牌,一來是降低興建過程建商倒閉無法完工的風險;二來是房子本來就是由無數原料、無數工序組裝而成的產品。大家買手機、買電腦都會挑牌子了,買像房子這種製程這麼複雜的東西,怎麼能交給不放心的對象全權處理。

    建設公司是建案的把關者,從土地購買、建材挑選,到施工過程,建設公司都必須全權控管。一間注重品牌聲譽的建設公司,才有永續經營的想法,因此會竭盡所能維護商譽,把房子蓋好、把售服做好。

    但是要怎麼知道建設公司有沒有在好好蓋房子?其實可以從兩方面來評估。第一個就是工安意外的發生率,好建商對於工地防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規定上有嚴格的守則,不重視工安的工地,現場管理恐怕也是十分鬆散。

    第二就是可以看工地現場的整潔程度。跑過這麼多建案,我們曾經看過整齊乾淨到讓人眼睛一亮的工地現場,也看過角落散落著菸蒂、維士比酒瓶的現場,誰蓋出來的建築品質會好,一目瞭然。

    好朋友江北胖虎昨天傳了幾張空拍圖給我看,其中有一個建築基地,乾淨整齊的程度立刻吸引了我的目光,一問之下果然是某風評很好的建商的案子。見微知著,從小細節其實就可以知道一間建設公司對自己的建築有沒有負責任的態度。

    另外,如果想知道建設公司過去有沒有什麼樣的糾紛,可以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裡面有一個「判決書查詢」,輸入建商名稱,按下送出查詢,就可以查到建設公司幾時、因為何事曾經發生過訴訟。查詢連結放在留言,有興趣的人可以查查看。

    圖©江北胖虎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2-11 00:40:29
    有 135 人按讚

    如果21世紀的現代真的有哪個節目裡有「檢察官」教大家這樣辦案,
    那真心勸大家這樣 #假專業的節目 還是少看為妙,以免傷腦。

    至少,我們沒聽說過有哪個現代刑事判決中使用的證據,是「鬼神協助破案」來的。
    不信大家可以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查看,如果有的話,麻煩留言附上判決字號來讓我們一起膜拜!

  •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7 19:04:31
    有 191 人按讚

    【利用警察權打擊的,是「假新聞」,還是「箝制言論自由」?】

    「警察作為執法人員,到底該服膺法律,還是服膺政治?」

    另一個嚴肅但卻總是被政治化的法律問題--近一兩年來警察機關「突然開始」大量以「社維法」來移送批判政治的言論,癱瘓了司法能量,但換來的是一堆「不罰」的裁定。
    這個嚴重的問題,近來在司法圈與警察圈內引起內部普遍質疑與熱議,但卻礙於「政治現況」,沒有太多人願意在公眾場域對此議題提出批判性的檢討意見,難道是因為批判意見似乎不是「主流」意見?

    在此我們分享 鳴人堂 另一位專欄作者的文章
    〈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 :https://bit.ly/3o1PKqi
    (↑這篇文章「不」是本粉專作者與編輯寫的喔,各位效忠政治的網民要「出征」亂罵的話,不要再罵錯人了喔!)

    該文作者分析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的相關裁判,指出 #2019年起因政治類言論而遭移送的案件大幅增加(原文內容:「當年將近150件的此類案件中,將近三分之一的法院裁定與「蔡英文」有關,與「韓國瑜」相關的雖然比較少,但也有將近五分之一」),然而「占總移送案件數量近八成的政治類案件,移送後八成五的比例是不罰」。

    接下來的問題是:
    1. 在法院不支持這種箝制言論自由的移送下,為何警察機關還是前仆後繼的移送?

    2.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不罰比例?真的都是「中共同路人」、「統戰」言論嗎?

    希望警職人員可以告訴我們,這些濫行移送「背後真正的原因」。
    也希望讀者們可以思考,是什麼樣的制度,讓這些員警前仆後繼地被法院打臉?真的是基層員警願意的嗎?

    (圖片擷取自〈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 :https://bit.ly/3o1PKqi ,黃色標記為本粉專編輯所繪,也是我們以上兩個提問的問題來源。)

    ------

    〈假新聞關三天?社維法的謠言管制,是維護秩序或寒蟬效應?〉 :https://bit.ly/3o1PKqi
    摘:

    「以2019年因政治類謠言遭移送的案件中,批評現執政中央政府的數量是其他的5倍以上,然被指稱是謠言的對象,如前述私菸案者,有行為人似是發文影射總統府高層知情或是包庇私菸。而同婚或性平教育的部分,有些發言者更是陳前總統任內的政務官,要說是「中共同路人」、「五毛網軍」,恐怕可能性不高。」

    「 就2012年到目前的統計,所有移送法院的社維法謠言案件,將近 #八成會做成不罰的裁定,只有二成多的案件會論罰,其中沒有一件被論以拘役,頂多就是罰鍰,與網路上所稱的「假新聞,關三天」的印象相距甚遠。若對照刑事案件、行政事件,檢察官或行政機關的高起訴科刑率、高處分維持率,警察機關移送案件,遭法院支持的比例可遠遠不及。

    理論上,在法院多數案件不支持警察機關移送書所稱的理由的現實下,警察機關應該不會大量移送民眾,避免自討沒趣。然實際上卻非如此,即使在2019年,警察機關開始爆發性移送此類案件後,仍是將近八成案件遭法院認為不罰的情況下,#2020年移送的案件總數卻是有增無減。如前所述,今年還沒過完,就已經是2019年全年的兩倍了,遑論2019年當年案件總數本來就已經超過2012年到2017年總和了。#警察機關即使面對多數案件遭法院打臉,#仍能前仆後繼,#實在令人不解。

    ......在2019年開始大量移送政治類謠言案後,非政治類案件遭移送者,有五成多會處罰,高過不罰的比例。占總移送案件數量近八成的政治類案件,移送後八成五的比例是不罰,有處罰的僅一成五。這更是讓人質疑,此類案件究竟還有沒有要移送的必要?執法與其說是在維護秩序,恐怕已經到了會遭法院認為是在箝制言論自由、造成寒蟬效應的情形。」

    ------

    相似議題的其他報導與學者說法:
    (蘋果)【法官逆時中】警揪假訊息竟過半不罰 法官:真假難辨:https://bit.ly/36dD9dQ
    「根據《蘋果》調查,警政署至4月9日共依《社維法》移送37件假訊息案,但截至今(21日)目前全台法院審理後,有19案經法院審理完畢,結果僅7案裁罰共6萬9000元,另10案遭駁回,還有2案不受理,而法官裁定不罰的主因,大多認為民眾難以判斷訊息真偽,且發文用意只是提醒民眾小心。對此,有警員批評,查緝假訊息根本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教授江雅綺認為,打擊假訊息與箝制言論自由可能僅在一線之隔,因此在處理假訊息問題也要相當謹慎,現行狀況雖然警調單位一直抓散布假訊息者,將個案交給法官、檢察官決定是否處罰,也許不是最有效率和最好的方式,但在法治國家中,既想制止假訊息、同時維護言論自由,必須相當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