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院人事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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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司法院人事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研討新訊—「裁判憲法審查」座談會 完整資訊:http://qr.angle.tw/lck 🔹【議題一】 裁判憲法審查的本質 🔹【議題二】 憲法法庭審查的界線 🔹【議題三】 憲法法庭應如何選案 🔹【議題四】 大法官如何配置人力 👤【主持人】 ◾...

  • 司法院人事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4-22 16: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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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討新訊—「裁判憲法審查」座談會

    完整資訊:http://qr.angle.tw/lck

    🔹【議題一】
    裁判憲法審查的本質
     
    🔹【議題二】
    憲法法庭審查的界線
     
    🔹【議題三】
    憲法法庭應如何選案
     
    🔹【議題四】
    大法官如何配置人力
     
    👤【主持人】
    ◾蘇永欽/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前司法院副院長
     
    👥【與談人】
    ◾徐璧湖/優遇司法院大法官
    ◾吳東都/最高行政法院庭長
    ◾魏大喨/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
    ◾梁宏哲/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前司法院人事處處長
    ◾林麗瑩/檢察官、法務部綜規司司長
    ◾張永宏/律師、前台高院法官
    ◾陳淳文/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4/30前報名優惠價1000元
    並出席者送📘《月旦法學教室》或📕《裁判時報》一本,也可使用【月旦智匯學院】講座抵用券抵用報名費喔!

  • 司法院人事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22 08:00:00
    有 34 人按讚


    👨‍🏫研討新訊—「裁判憲法審查」座談會

    完整資訊:http://qr.angle.tw/lck

    🔹【議題一】
    裁判憲法審查的本質
     
    🔹【議題二】
    憲法法庭審查的界線
     
    🔹【議題三】
    憲法法庭應如何選案
     
    🔹【議題四】
    大法官如何配置人力
     
    👤【主持人】
    ◾蘇永欽/中華民國台灣法曹協會理事長、前司法院副院長
     
    👥【與談人】
    ◾徐璧湖/優遇司法院大法官
    ◾吳東都/最高行政法院庭長
    ◾魏大喨/最高法院民事庭法官、前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
    ◾梁宏哲/最高法院刑事庭法官、前司法院人事處處長
    ◾林麗瑩/檢察官、法務部綜規司司長
    ◾張永宏/律師、前台高院法官
    ◾陳淳文/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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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人事處 在 黃國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8-09 14:30:36
    有 1,414 人按讚

    推動司法改革 正視基層過勞

    很難想像有一份繁重的勞務工作
    從8點上班到下午5點後
    還要再接續值勤到隔天上午8點
    然後再接續上班到下午5點

    6月我在立法院舉辦「如何改善法院基層人力不足公聽會」
    聽到這種連續工作超過30小時的職務
    老實說,十分驚訝
    而這卻是地方法院「法警」工作的日常

    同樣令人驚訝的是,值勤的15小時,每小時工資60元,還不及法定最低工資的一半。

    我們如何能夠容忍這種血汗情況存在於我國基層法院呢?

    在法規面上,司法院人事處前天振振有詞地發了聲明,「駁斥」法警的控訴。

    老實說,看完司法院聲明之後
    我看不懂,他們如何能以一個法律基礎與效力不明的「函釋」,正當化連續32小時的工作時間?

    我也看不懂,每小時60元的值勤費用,如何能以「司法院(院方)與法務部(檢方)之所屬機關人員「值勤費支給標準」,係由院檢業務會談共同討論」加以正當化?

    今天上午,我致電司法院人事處請教。關於我所提出的問題(包括上開「函釋」與「支給標準」的法律性質與法律效力),主管告訴我他們研究後再函覆。我想,就等待正式函覆後,再來評述。

    某些長官或許認為,法警「值勤」時間沒什麼事作、可以適度休息,所以無論是前述的「超高工時」還是「超低工時」,應該還算合理。

    然而,我所聽到法警反映的意見,卻大不相同。從人犯戒護解送、製作押票,到警衛巡邏、回應公務電話,都是法警深夜「值勤」時的工作常態,非常忙碌。

    到底誰說的比較接近真實情形呢?

    為了究明,我決定前往實地過夜了解情況。

    我長期關注司法改革,對於立法院在2011年不顧民間反彈聲浪,三讀通過了一部無法真正發揮「淘汰不適任法官」功能的法官法,十分不滿,數次批判(這段歷史,來日再述),下會期將正式提案修正。

    但是,在推動司法改革的道路上,絕不能迴避基層人力嚴重不足的問題,不僅僅是法官與檢察官,更包括承擔許多第一線工作的書記官與法警。

    這些問題,都很困難。但是要推動改革,就必須勇敢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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