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司法特考放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司法特考放榜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司法特考放榜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司法特考放榜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讀享周易刑事法,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周易碎碎念 昨天司法特考筆試放榜,老師瀏覽了很多版上的貼文,也收到同學的私訊,有上榜的、落榜的,有高興的、有氣餒的,情緒起伏所在多有。不過,無論結果如何,透過成績證明,至少能讓你思考接下來的路要怎麼走。是該給自己一些時間想想了,畢竟未來的路是你自己在走,花點時間也不為過。 周易老師...

司法特考放榜 在 夯古莉Hungry?政大美食|新竹美食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28:52

指考放榜的日子,開放政大學弟妹認親囉🤗(誤 / 👉🏻這邊送早午餐 #夯古莉要請客 / 好啦進入正題~夯古莉這週陪要考司法特考的朋友去文昌宮拜拜,用供品賄賂文昌帝君😂 我們去超有名的台北市#文昌宮 ,每次大考總是香火鼎盛🔥看看我背後那個廟裡多放出來的供桌就知道!!! / 國家考試的壓力真的很大 看身...

  • 司法特考放榜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6 13: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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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碎碎念

    昨天司法特考筆試放榜,老師瀏覽了很多版上的貼文,也收到同學的私訊,有上榜的、落榜的,有高興的、有氣餒的,情緒起伏所在多有。不過,無論結果如何,透過成績證明,至少能讓你思考接下來的路要怎麼走。是該給自己一些時間想想了,畢竟未來的路是你自己在走,花點時間也不為過。

    周易老師

  • 司法特考放榜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03 13: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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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秋連假後不久,高普考就要放榜了。不論成績如何,在準備司律以外的考試時,有一些心態是需要調整的。

    就這幾年的考試變革來說,「司律」和「司律以外」的考題區隔愈來愈大。不只配分上有差異,連考點回答的深度也有極大的落差。這點對老師來說,上課的教學方法會愈來愈不同。同學當然可以選擇司律的課程來準備其他考試,但如果不是志在司法官或律師的話,其實很多內容不需要著墨過多,因為它就只是讓你患得患失,覺得很多東西都沒念,到頭來只是自己嚇自己而已。

    詳言之,在準備司律以外的考試,老師認為,先把條文記熟,再去看實務見解,而不是耗費精力在學說見解上。由於司律以外的考試幾乎不會附法條,所以「條文」本身也是考點之一。其實很多題目只要把法條引出來,就能有基本分,再補充一些實務見解,其實就能拿蠻高的分數了,學說見解只是錦上添花,有能力、有時間再寫,沒寫也不會怎樣。但老師觀察,同學對於條文都很不熟,甚至連條號也不清楚,這在考試上是非常非常吃虧的。縱使寫了一堆見解,但條文、條號寫錯,是一定會被扣分的。因此,對於現在正在準備高普考、司法特考等考試的同學,麻煩條文(尤其是條號)務必要記,連冷到會讓你打噴嚏的條文(就是大家平常不會念的條文)也要記,因為哪天考題會突襲你,你並不知道。建議平常就要養成多翻條文、多記憶的習慣,對考試有非常正向的幫助。

    不過,所謂「背法條」,並不是要一字不漏地背,而是記條文的「重點」即可。比如刑法條文只要熟記重要的構成要件內容即可,考試時能寫出條號和這些內容即可。此外,不要在考卷上用上、下引號標示你寫的條文,除非你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寫的是正確的,連標點符號都不能錯,否則不要輕易嘗試,不然引用錯誤是會被扣分的喔~~

    再來,老師認為,條文記熟之後,最多再念一些實務見解就夠了,不用特別寫學說。一方面是作答時間很有限,沒時間寫學說見解;另一方面則是不必要(除非題目有特別標明要你寫)。與其浪費時間記憶學說,在腦袋裡全都搞在一起,錯上加錯,倒不如拿這些時間去背條文,還比較實在一些。

    以上是老師的一些建議,希望對大家有些許幫助,同時預祝大家成功上榜,謝謝!

    周易老師

    ————————————

    後記:
    欸都,老師這篇在講的是刑法和刑訴啦~~其他科目我不熟,無法提供意見,還請同學去詢問教授其他科目的老師唷!!

  • 司法特考放榜 在 沒力史翠普yucai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7-19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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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力寫作課 #學生回饋 #你最喜歡的一篇文章
    你的熱情能在那裡燃燒 by 六羨

    對於該如何開始寫這個題目,我猶豫了很久,在看到題目的瞬間,我想到的書籍和文章太多了:紅樓夢、時間的女兒、熾熱之夢、史蒂芬金談寫作,甚至是中醫理論……每一本書都曾經帶給我無上喜悅,替我排解無聊的時光,讓我覺得「啊,活著還是好的,至少能看到好書」。也因此,我反而無法做出抉擇。

    在選擇困難的情況下,我想到的反而是兩篇其實不能算是文章的文章--一篇是我的大學教授在最後一堂課時發表的簡短演說逐字稿,一篇是黃致豪律師在前年律師放榜時的臉書發文。

    不過題目只能選「一篇」,那麼就選擇黃致豪律師的文章吧!但我保證這絕對不是因為近日時事的原因。

    閱讀到這篇文章時(以下暫且稱之為「給司法新人的建言」,作業後附錄),我正在準備挑戰第二次的律師及司法官特考,其實這第二次準備,仍然帶有點應付的意思:

    我知道自己的熱情不在法律,即使執業了日後也會面臨轉業,但我一直逃避思考未來,沒有提出明確規劃,所以就繼續以「全職考生」的身份來躲掉「職涯選擇和規劃」這份早晚都要交的作業。

    黃律師的文章讓我試著回想大學新鮮人時的心情,以及思考自己念法律到底想要,以及可以做些什麼。

    而我得到的結論是:縱使我有熱情可以燃燒,也不會是在法律領域。

    是的,法律很重要,這點我當然不會否認。律師守護著人權界線,與國家機器對抗;法官則是以有限智識行上帝審判全能之人。法律系的養成過程中從來不缺這類言論來勉勵學生、激發他們的熱情。但是,總不能無止境要求法律從業人員燃燒自己啊?

    為了寫這篇作業,我重新閱讀了這篇文章,再次確認了自己並不想成為燃料,同時也想清楚了我該用什麼來比喻這樣的社會氛圍--簡直就像古羅馬對護火貞女的態度。

    羅馬公民以家中女兒能中選成為護火貞女為榮耀,但是當維斯塔聖火出狀況時,聖女也是首先被挑選出來犧牲獻祭的對象。如果把聖火代換成秩序,聖女換成司法人員和律師,那簡直一模一樣。

    我沒興趣加入燃料的行列,但我希望可以讓我的同學們,不要燃燒得那麼辛苦。不要捧著一顆心獻出去,最後只剩下灰燼。

    好像有些離題了,就先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