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台電民營化時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電民營化時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電民營化時程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行政立法便當會 將先推動「綠電自由化」!!?? (10/13/2106 聯合報) (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即時報導)行政立法便當會下午討論電業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表示,電業法涉及層面相當廣泛,將分兩階段修法,綠電自由化將是電業法第一階段的修法方向,綠電的「發電」和「供電」走向自由化,...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去年開始討論的五大創新產業,是未來政府要發展的重點產業,其內涵是將西部的特定城市作為核心區域,卻獨缺東部發展的機會。在未來產業的推動過程中,要如何不重西輕東,兼顧東部整體產業的發展?政府對東部有什麼特定的規劃,可以讓整體的經濟發展與西部俱進? ▶深層海水產業的參與就業人口有限的,尤其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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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民營化時程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08-23 19:02:09口頭質詢─
▶去年開始討論的五大創新產業,是未來政府要發展的重點產業,其內涵是將西部的特定城市作為核心區域,卻獨缺東部發展的機會。在未來產業的推動過程中,要如何不重西輕東,兼顧東部整體產業的發展?政府對東部有什麼特定的規劃,可以讓整體的經濟發展與西部俱進?
▶深層海水產業的參與就業人口有限的,尤其這目前是以國營事業的子公司─台肥為主要參與對象。雖然已有一些初步成果,但是其衍生的相關產業、周邊效應並沒有讓多數東部居民受益,也沒有形成產業聚落。如果我們要依賴這樣的產業帶動,政府現在的作為恐怕還是不夠的。至於東部農業的六級化,本席已提過好多年,不過至今仍然看不到具體成果,包括產業輔導的過程;尤其缺乏二級的農產加工區塊;如今國內對於食品的安全、新農業的附加價值要求更高,連帶提高加工設施本身的廢棄物排放或是其設置符合國際食品的安全和標準,政府現在的作為都僅止於補助一些地方的農民團體或是一些小規模的個體戶,即使原民會也有提供相關補助,可是依然無法形成一個有高度附加價值的產業聚落,只造福少數東部農民,無法系統性帶動整體的附加價值及提升農民的收入。再者,農業觀光一直是東部最重視的,它同樣有成長的空間。如果未來我們國家整體資源的配置仍然以西部這五大創新產業為主,而忽略東部,就會加深整體區域發展的落差。
▶有關環保署署長宣示水泥產業退出太魯閣國家公園的政策。其實大家都支持污染性的產業退出國家公園,畢竟國家公園要以最高的環保標準守護,它的地質相對脆弱,其周邊環境也更需要我們珍惜。不過,涉及國家公園以外的區塊,當政府要進行整體產業的轉型時,如同西部面臨石化產業的轉型或是其他高度污染產業的轉型一般,政府要有配套規劃,包含長遠政策方向以及替代就業方案。尤其是長期從事該產業的勞工身負家庭生計責任,所以希望經濟部能詳加研議這個產業的相關退場機制、時程、轉型和就業等等事宜。早期東部的林業也很發達,後基於保護山林的政策,台灣的林業逐漸有很大的調整;現今的山區是禁止伐木的,而在林業退場時,我們也看到過往依賴林業為生的城鎮沒落;所以在產業轉型的過程中,如果政府要進行新計畫,尤其涉及到觀光產業或其他需要進行就業輔導、重新安置的部分,這真的要當作一個重點。
李部長世光:在國家公園內的部分,本就已經在逐漸恢復地貌等等的架構;至於國家公園外的部分,對於在地居民的工作轉型等等事宜,會列入考量,其轉型、工作規劃和產業調整都會是規劃的一部分,同時我們也會配合環保署一起推動。
▶業務報告並未提及電業法的修法時程和規劃方向。民間可以產電,但是不能賣電,因為台電是輸配電的壟斷機制;然而在世界上許多積極發展綠能的國家,他們的民間都可以售電,諸如德國、荷蘭等等;舉例言之,荷蘭農民可以將其設置風力發電機產出的電力直接賣給鄰居,並且能直接進行議價。在台灣,現行法律的相關規範使得民間自行投資小型智慧電網或小型能源再利用發電設施的誘因不足。對於民間自行售電或輸配電系統的非壟斷化、民營化、自由化,請問部長的態度為何?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程,不只有修法,還包括台灣整個電力結構的調整,刻不容緩。
李部長世光:電業法經濟部原來規劃明年初提出一部分的修訂,後因COP21 之後,減碳議題同時納入考量,行政院便將此放在節能減碳辦公室處理現正進行跨部會協調,所以這會牽涉到環保署和其他單位。關於電業法的修訂,民間售電必須和現行的電網結構能有所搭配,避免造成斷電的危機是電業法的修訂必須一併思考的,因此我們也會將台電的電源同時納入考慮。
台電民營化時程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行政立法便當會 將先推動「綠電自由化」!!?? (10/13/2106 聯合報)
(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即時報導)行政立法便當會下午討論電業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表示,電業法涉及層面相當廣泛,將分兩階段修法,綠電自由化將是電業法第一階段的修法方向,綠電的「發電」和「供電」走向自由化,解除以往綠電發電業者僅能把電賣給台電的限制,未來將可以賣給需要綠電的業者,費率由業者自行訂定。
有關電價部分,徐國勇說,未來電價會有管制,但與電價上漲沒有關聯性,對於民生用電會保護,這是第二階段的修法方向。他強調,第一階段修法會在本會期完成,未來才會進入第二階段的修法,不過第二階段修法完後,最快也要在六年後才實施。
徐國勇說,確切的修法方向及條文內容,還要和環團溝通討論,若有結果會立即向大家報告。
徐國勇表示,電業法第一階段修法的時程,越快越好,最快說不定下周就會提報行政院院會。他強調,電業法二階段修法,不會涉及台電民營化,也不會有財團化的問題,台電不會分割,還是國營,未來可能在第二階段修法時,朝兩個子公司方向來處理,一個發電,一個包含賣電的輸配電,也就是廠網分離。
文章內容資料原始來源:
http://udn.com/news/story/1/2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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