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台鐵補票悠遊卡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台鐵補票悠遊卡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ilen (OOXX點點點)看板Railway標題Re: [討論] 悠遊卡補票......時間...
台鐵補票悠遊卡 在 蜜糖甜心蔡小佩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8-10 15:11:47
今早要趕火車所以就刷悠遊卡上車了,但是聰明的我居然坐錯了車哈哈哈,從太原坐電聯車跑到追分,再從追分坐到彰化,再從彰化坐自強號到員林這樣的一波三折,出站後跑去補票,補票員也被我搞的昏頭,忽然有個可愛的站務員看到我的悠遊卡說蔡小佩嗎?我害羞的說:對☺️;結果就得到了一點點的優惠,在這要說一聲謝謝你🙇♀...
※ 引述《milen (OOXX點點點)》之銘言:
: → love581: 台鐵現行設備無法嚴格執行車種設定,所以以車長輔助補收 11/25 20:33
: → love581: 自強與區間之差額。我是回答原文為何要被補票,為何底下 11/25 20:33
: → love581: 一堆人質問我「為何要車上現金補票」,這明明就是兩個不 11/25 20:33
: → love581: 同命題,就是因為台鐵設備無法以補票機從卡片扣款,才須 11/25 20:33
: → love581: 以現金方式補足差額,問題是這跟車長有無補車種差額這件 11/25 20:33
: → love581: 事有何關係? 11/25 20:33
幹嘛規定貼一半?
下面的第十四項呢??
http://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1312
十四、 列車上查驗
(一) 旅客於列車上經列車長查驗有票卡合理進站紀錄者,即通過查驗程序。
(二) 如雖有進站紀錄但非當日進站記錄(跨夜列車除外),進站時間與乘車時間顯不合
理者或進站紀錄站與列車方向相反者,則依本局現行旅客無票乘車補票方式辦理。補收該
次乘車之起程站至到達站間實際搭乘列車應付票價,旅客如不能證明其起程站,應以該次
列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票完畢站至到達站起算,並另須於出站時辦理該票卡前次進站異常
處理及補扣票款後解卡,以維票卡正常使用。
(三) 經車上列車長查驗,無票卡進站紀錄者,依本局現行旅客無票乘車補票方式辦理。
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實際搭乘列車應付票價,旅客如不能證明其起程站,應以該次列
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票完畢站至到達站起算,並加收5成票價。
我通過查驗程序了為什麼我要補票?
謝謝你提醒我再去看一次
下次我會拿這一條頂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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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才知賺錢苦
生兒才知養兒難
畢業才知學生好
人老才知少年勇
寂寞才知朋友好
失去才恨已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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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3.22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480084178.A.360.html
※ 編輯: milen (114.46.3.227), 11/25/2016 22:30:03
另外..........
依據第六項規定
依「進站刷卡、出站刷卡」原則使用票卡
然後被"補"完票之後........
我就被鎖卡了
那我怎麼"出站刷卡"??
自己人都不照原則來了
※ 編輯: milen (114.46.3.227), 11/25/2016 22:42:33
我沒試也不想試
刷沒過一樣要回頭
刷過呢?
我出站然後再回補票口?那叫無票進站吧
所以不管鎖不鎖卡
我都一樣只能去補票窗口排隊
你理想中的電子票證是這樣子玩的?
那一項寫要補收?
要照你的玩法
所有人搭車前再繳兩倍車錢當押金
出站前再去排隊退錢
不然誰知道你會不會搭到台北又搭回頭車到高雄?
※ 編輯: milen (114.46.3.227), 11/25/2016 23:32:29
不要只看人家一張嘴
GOOGLE很方便
鐵路法的連結
http://www.6law.idv.tw/6law/law/%E9%90%B5%E8%B7%AF%E6%B3%95.htm
節錄第46條
第46條(旅客、物品運送契約之成立及遲延之賠償)【相關罰則】第4項~§67
旅客或物品運送契約,因鐵路機構承諾運送而成立。
鐵路機構應將旅客準時送達;未能準時送達者,應負遲延之賠償責任。
前項遲延送達係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其賠償以旅客因遲延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
鐵路機構應依遲延情形,訂定賠償基準,報交通部備查後公告實施。
旅客所受損害超過前項賠償基準者,仍得依據其他法律請求賠償。
哪邊提到補票?
再節錄49條
第49條(補收票價運費)
旅客無票乘車或持用失效乘車票,應補收票價;如無正當理由者,並得加收百分之五
十之票價。
運送物之名稱、性質或數量,如鐵路機構對託運人之申報有疑義時,得檢驗之;檢驗
不符,因而致運費不足者,補收四倍以下之差額。
我刷進站的悠遊卡是失效車票?
※ 編輯: milen (114.46.3.227), 11/25/2016 23:50:40
http://www.railway.gov.tw/tw/cp.aspx?sn=1312
五、 票價計算
電子票證票價計算方式與本局現行乘車票計算方式相同,依搭乘車種對應之票價計算方
式計價,成人(全票)按下列票價全額計收;兒童、敬老及愛心票按下列票價半價計收:
(一) 搭乘莒光號、復興號及區間車旅客:按起、迄站區間車票價9折計價。
(二) 搭乘自強號旅客:
1. 乘車於70公里(含)內,按起、迄站區間車票價9折計算。
2. 乘車超過70公里,票價分為以下2段計算後加總計價:
第1段:前70公里以區間車票價9折計算。
第2段:超出70公里部分,超出里程以自強號費率(每公里2.27元)計算。
(三) 自強號乘車70公里(含)內之認定:
非指自搭乘自強號起算70公里,而是總合各級列車之搭乘及轉乘在70公里以內,均收取區
間車票價並享有電子票證優惠。搭乘自強號於迄站時總里程超過70公里以上(包含所有轉
乘),即就超過里程加計自強號與區間車差額,莒光號(含)以下列車不額外補收。
營運規定第五條
只有寫票價
請問補票相關規定在哪?
我一直拿東西給你看
請問你的東西在哪裡?
※ 編輯: milen (114.46.3.227), 11/26/2016 0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