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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科大人事室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徐巧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周議員雖有點偷吃步,沒有按照六個問題逐一回覆,但至少有回應,本來是要給他拍手鼓勵一下的,想說有求知與討論的精神,沒想到他的回答錯誤百出(其實如果你按著一題一題回答會比較容易搞懂)。 只好我這個晚輩來教你,請別介意被打臉。 周議員口口聲聲談「利益迴避」,卻完完全全忽略,管中閔台哥大獨董的身分在台大...
台科大人事室 在 徐巧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周議員雖有點偷吃步,沒有按照六個問題逐一回覆,但至少有回應,本來是要給他拍手鼓勵一下的,想說有求知與討論的精神,沒想到他的回答錯誤百出(其實如果你按著一題一題回答會比較容易搞懂)。
只好我這個晚輩來教你,請別介意被打臉。
周議員口口聲聲談「利益迴避」,卻完完全全忽略,管中閔台哥大獨董的身分在台大校長遴選的作業辦法裡面根本沒有規範:
「台大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第四條所列出遴選委員,若有下列情事,經確認後,解除其職務。其中包含: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請問議員,以上哪裡看到「獨董」是按規定必須揭露的項目?
更不提獨董本來就是一個公開資訊,自由時報還曾大規模報導此事,且管中閔也依規定向學校申報,並無違法兼職。這個條款,是一直到4月教育部才提修法,「未來」校長遴選需揭露董監事職務「最快六月底實施」—請問連法律都還沒有的東西,到底怎麼違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418002354-260405
如果法律太難,那我這樣簡單問你:如果你今天參加選舉,資料表都按照規定填好了,但選上以後政府告訴你說「曾有不良言行者都不能擔任公職」,並且出示你曾經公然辱罵交大校長吳妍華「權力的妓女給狗X」的言論作為證據,說你當選無效,請問你能接受嗎?請問這個政府這樣做合理嗎?(前情提要: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40419/35776906)
另外,你也根本搞錯了「獨董」在一間公司的目的與功能。獨董是來獨立行使職權以監督公司的,他們兩人之間根本不是所謂的「從屬關係」。甚至審計跟薪酬委員,在大多數公司,以及在台哥大,就是由獨董擔任。當台大同意管中閔擔任此職時,等同於同意他行使獨董的權力,當然涵蓋審計與薪酬,把這些東西拆成「不同的職務」,根本是搞不清楚公司治理的天兵(沒關係除了你還有徐國勇發言人也不懂)。
所以你才會拿著那些什麼年薪千萬之類的爛理由,說蔡明興「鼓勵」管中閔參選這種沒任何事實根據的空談來做你的「證據」。
最後一塊拼圖,則是前台大副校長、現今的科技部長陳良基昨天接受立委質詢時回答了。
擔任獨董是6月,在5月楊泮池批准後(這也是公文),於10月台大正式回函給台科大追認。這個「追認」的適法性如何?昨天陳良基以他的經驗說明「兼職獨董生效日,校長簽了就算」。更同意「追認」是彈性做法,表示當時他當台大副校長,特別跟人事室說,要注意,不要陷同仁不義。也就是說,管中閔不過就是按校內程序來而已,竟然還要被刁難。根據調查在公司擔任獨董的台大教授,還有一百多位,都是類似的追認程序,請問他們也通通違法嗎?還是說到底只針對管中閔一人?
好了,跟你解釋了這麼多,或許你還是只看得懂錯誤漏洞百出的懶人包。但我真心覺得,都當到議員了,而且這麼資深,不要再只看那些只有一個立場的「懶人包」了,那是很危險的。拿這個去問政,可能會被人家笑。還好你是議員不是立委,不用真的碰到這個題目,否則錯誤這麼多可能已經被電到躲進垃圾袋。
最後,我還是很好奇,想請議員示範一下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把自己用黃絲帶吊在傅鐘下」?可否麻煩議員示範?
又或者你提出的新建議,是要反對拔管的人把自己裝進垃圾袋,我也不太懂是什麼道理,這是你的興趣嗎?沒事幹嘛進垃圾袋?然後要去哪裡?與其講一些語焉不詳的東西,不如還是回去把事實搞懂比較不會被人家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