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灣水力發電地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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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水力發電地點 在 每天,都是在東京的最後一天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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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水力發電地點 在 葉忠宜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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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水力發電地點 在 張國鑫 Chang Guo-shi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22 09: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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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藻礁公投談「環保」與「能源轉型」

    兩、三年前到美國參加電力研討會時,有外國朋友問我台灣的能源現況,我半開玩笑地說:「核能發電危險,所以我們要廢核。燃煤發電造成空氣污染,我們台灣人也不要,所以我們要減煤。天然氣發電低空氣污染,我們台灣人喜歡,但是蓋天然氣接收站時不能對環境造成任何影響,而且天然氣管線從哪裡經過都沒有關係,就是不能從我家旁邊過…。」這些話聽起來雖然有點諷刺,但是不是也很貼切嗎?

    減少石化燃料發電、降低碳排放、減緩地球暖化、發展再生能源已是國際的能源趨勢,台灣當然不能自外。再生能源(太陽能、風力…)雖然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又沒有空氣污染,但是發電不穩定,所以需要儲能系統、水力發電和能快速起停的燃氣發電機組來輔助而達到供電穩定。所以天然氣發電除了是低空氣污染的發電方式外,也是穩定再生能源發電的重要發電方法。台灣九十八%的天然氣仰賴進口,為了降低空污、減少碳排放、維持供電穩定及滿足產業發展和民生用電所需,台灣不得不增加天然氣接收站和架設必要的天然氣管線。增加天然氣接收站和架設天然氣管線時如何能兼顧環境保護,不管誰執政都是一個傷透腦筋的議題。

    天然氣接收站的選址除了要接近用氣地點外,也必須經過海象水文資料的詳細調查,觀塘被選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除了因為接近主要用氣的大潭電廠外,也經過嚴謹的海象水文評估,此評估於國民黨執政時就已經完成。如今於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已通過環評、建造工程也發包後才要進行藻礁公投,時間點是否恰當?站在保護藻礁的立場,為了把對藻礁生態的影響降低到最小,開發單位已採取友善工法來維持藻礁及潮間帶生態,除了把開發面積由二○一五年馬政府時代規劃的二百三十二公頃大幅縮小到二十三公頃,也興建棧橋讓天然氣運輸船可以停泊在離岸較遠的地方,政府已在全力發展綠能又能維持供電穩定的前提下盡力保護藻礁。

    任何一個公共政策的推行都會有正面和負面的影響,一個好的公共政策是把各利益關係人(stakeholders)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小而非獨厚特定的利益關係人,護藻礁的環團對這點也應該有所體認。更何況蓋天然氣接收站是為了配合國家降低空氣污染、全力發展綠能、減少碳排的能源政策,也是為了愛護地球保護環境啊!

    根據統計,隨著經濟成長,在未來幾年台灣的尖峰用電每年將成長一.五%,在核能電廠一一除役、燃煤電廠興建困難的情況下,如果不再蓋天然氣接收站增加燃氣發電,屆時如果電力不足不但有可能對我們的日常生活造成不便、也有可能引發企業出走,台灣將錯失再創榮景的契機,而降低空污/減少碳排的能源轉型也因而延後,值得嗎?請倡議藻礁公投的朋友們三思!

    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438595

  • 台灣水力發電地點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3-15 1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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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總統開口、王文淵點頭 麥寮天然氣站救藻礁?/政院澄清:麥寮興建接收站有譜 政院:不是三接替代方案! (03/15/2021 聯合報、自由時報)

    “..... 相較於第三、第四與第五天然氣接收站的興建變數多,麥寮天然氣接收站預定地位處麥寮港南碼頭,該處位置偏遠,距廠區跟社區的安全距離足夠,環保與公安的疑慮遠低於第三與第四天然氣接收站。

    麥寮相較於觀塘的優勢還包括海象較佳,天然氣運輸船進港的難度較低。

    解決三接爭議?能源界看法不一

    但麥寮天然氣接收站能否解決三接的爭議,能源界的看法不一。三接主要供應同樣位於桃園的大潭電廠發電之用,若要靠麥寮天然氣接收站供應北部電廠,必須興建長達一百八十公里的海陸管線。....."

    一次又ㄧ次的實際科學檢驗都指出,暖化以及氣候變遷導致的海水增溫、、海平面上生、極端氣後頻發所帶來的衝擊,才是台灣、以及台灣環境生態所面臨真正生死交關的殘酷考驗。千萬不能見樹不見林,意氣用事導致因小失大。

    (記者王茂臻報導)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興建引發的藻礁公投風暴讓蔡政府猝不及防,許諾「藻礁永存」的蔡英文總統處境尷尬,但她不再坐視風暴擴大,日前她詢問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能否加速在雲林麥寮興建天然氣接收站,獲王正面回應,經濟部立刻動起來與台塑集團協調。

    經部指執行難度高 未優先推動

    麥寮天然氣接收站被環團視為三接移地開發選項,之前環團跟蔡總統會面時就曾提及此事,但經濟部認為執行難度高,並未列為優先推動政策。

    王文淵:政府怎麼說就怎麼配合

    蔡總統三月二日接見八大工商團體理事長時,當面向身兼工總理事長的王文淵詢問此事,官員轉述,王文淵現場回覆:「政府怎麼說,他們就怎麼配合」,讓蔡總統對麥寮興建天然氣接收站信心大增,要求經濟部加速推動。

    環評申請時間 擬提前至今年底

    總統開口後,經濟部與台塑集團對麥寮興建天然氣接收站一事立刻提速。經濟部官員說,台塑集團計畫將麥寮天然氣接收站環評申請時間點提前至今年底,雙方針對天然氣興建地點,麥寮港南碼頭如何變更用途,以及環評程序等,已初步交換意見。台塑集團昨天說,近期確實密集討論興建接收站一事,相關計畫尊重主管機關說法。

    目前國內有高雄永安與台中港兩座天然氣接收站,正在興建但面臨環團反彈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位於桃園觀塘,台電預計在基隆與台中另行興建第四與第五座天然氣接收站。與第四接收站密切相關的協和電廠更新環評初審會議日前延期,經濟部官員與台電都不否認是要避近期的藻礁風頭。

    相較於第三、第四與第五天然氣接收站的興建變數多,麥寮天然氣接收站預定地位處麥寮港南碼頭,該處位置偏遠,距廠區跟社區的安全距離足夠,環保與公安的疑慮遠低於第三與第四天然氣接收站。

    麥寮相較於觀塘的優勢還包括海象較佳,天然氣運輸船進港的難度較低。

    解決三接爭議?能源界看法不一

    但麥寮天然氣接收站能否解決三接的爭議,能源界的看法不一。三接主要供應同樣位於桃園的大潭電廠發電之用,若要靠麥寮天然氣接收站供應北部電廠,必須興建長達一百八十公里的海陸管線。

    政院澄清:麥寮興建接收站有譜 政院:不是三接替代方案!(03/15/2021 自由時報)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國發會今證實雲林麥寮興建天然氣接收站案已在進行中。不過對於外傳「麥寮救藻礁」、替代三接等說法,行政院今天回應,麥寮方案距離大潭電廠過遠,不是、也不會成為第三接收站的替代方案或備案。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今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會前受訪時表示,天然氣比例增加、多一處接收站,對國家能源轉型有很大幫助;龔明鑫說明,麥寮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已在進行中,不過這並非桃園大潭觀塘工業園區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案的替代方案,「這是兩回事,但我覺得是好事」。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回應指出,外界所謂的麥寮方案,並非三接的替代方案。麥寮電廠若能增設燃氣機組丶興建天然氣接收站,固可加速中南部減少燃煤的腳步,達到整體「增氣減煤」的政策目標,但因距離大潭電廠過遠,這不是也不會成為第三接收站的替代方案或備案。

    羅秉成強調,雲林麥寮電廠距離桃園大潭電廠超過180公里,若採取麥寮接氣給大潭發電,需另建一條180公里新管線,工程難度高,時程難以估算。同時,新建天然氣接收站及電廠還需經環評等相關作業,經濟部的保守評估至少要耗時6年以上。距離太遠丶時程太長,顯無法配合三接原訂北部供電需求,無助於解決南電北送的問題。

    羅秉成表示,台灣從民生用電、醫療需求到科學園區,都需要穩定的電力,第三接收站若無法如期完工,勢必會造成減少燃氣而增加燃煤的結果,也會增加電力併網風險與中南部電廠的負擔與壓力。政府會持續積極說明讓民眾充分了解政府「增氣、減煤、非核、綠能」的能源轉型政策。

    編按:面對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的嚴苛挑戰,我們必須竭盡全力地朝向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減少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道路上大步前進,在此同時我們也不希望我們所採取的解決方案,帶來增加核廢料、放射性輻射廢棄物污染環境生態的重大威脅。

    因此全力朝向發電過程中零碳排、無溫室效應氣體排放、不會排放冷卻水(因此不會消耗我們日益珍貴的水資源,以及海洋生態環境)的各種型態的再生能源電力,勢必是我們最重要的能源解決方案選項之一。

    全球暖化、氣候變遷是速度與規模越來越嚴酷的生存挑戰(不僅僅對人類而言如此,對於地球的整體生態、環境和生物鏈而言同樣也是),當整片大森林遭受浩劫的時候,一心一意的只聚焦在想要保全自己身旁其中一棵樹的後果如何可想而知。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台灣面臨暖化與氣候變遷的艱鉅挑戰,真的沒有任何多餘的時間好浪費、猶豫,我們的解決方案不但要有效而且必須及時、可行,三者缺一不可,否則後果相當嚴重,不是我們任何一個人願意看到與可以承擔的起的。

    由衷期盼大家能夠持續與時俱進,強化對於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相關科學知識,以及有效、可行解決方案更深廣的掌握與認識,這樣才能真正提出實際可行、及時有效的解決方案,用最小的整體社會成本代價把問題好好地解決掉,朝著大家保護環境生態,確保永續生存的終極目標繼續邁進。

    如果再放任全球暖化、氣候變遷的狀態繼續惡化下去,到頭來我們現在所一心一意所想要保護的生態、環境勢必遭受無法承受的毀滅性的全面破壞,越來越多值得警覺的異常跡象都已經陸續浮現在我們眼前了,我們手上所擁有的反應時間所剩無幾,不容再遲疑、無視警訊下去。輕重緩急,真的需要好好認清現實狀況,持平客觀理性的實事求是才好啊。

    事實上,推動能源轉型、積極發展各種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並且落實智慧電網、儲能、需量反應等可以發揮現代電業所必須要有的即時反應、彈性調度功能,持續提升台灣的能源自主率以及能源使用效率才是真正可行,可長可久最適合台灣的電力解決方案。

    而在短、中期而言,燃氣發電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過渡性電力來源,因為具有快速反應、彈性調度能力的燃氣發電,最可以妥善搭配具有間歇性發電特徵的光電、風電(特別要強調是特徵,而不是缺點,因為我們手上已經可以有充分且成熟的配套解決方案來處理這些間歇性的特質。況且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中也有許多可以長期穩定發電的項目,例如地熱發電、小水力發電、沼氣發電、生質能發電、洋流發電..... 等等新的可以長時間穩定發電的再生能源,目前都已經陸續在接棒擔任先發陣容組合的光電與風電之後,依序接力上場擔綱演出了。)

    我們越早按部就班的汰除核電、燃煤發電,同時發展各種多元的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搭配污染遠比燃煤與核電少許多的燃氣發電以及儲能、電網升級強化,並持續推動能源效率提升以及需量反應能量擴充這樣的一系列完整配套的電力解決方案,越可以順利的讓台灣同時達成最大可能的兼顧環境生態永續和民生經濟繁榮雙重面向的目標。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udn.com/news/story/122025/5318083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467068

  • 台灣水力發電地點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30 13: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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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綠能遇上濕地:衝突中協商,「環社檢核」的倡議哲學(09/29/2020 聯合報、當代思潮)

    文:吳宗蓉,動物當代思潮特約記者。

    本文改寫自「台灣動保青年論壇——2020動保政策分析及倡議策略營」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之「政策分析的社會倡議應用」講座。

    近年來光電衝突愈來愈浮上檯面,雖然光電是國家發展綠色能源的重要政策,但各開發案卻屢屢遭受民間批評破壞生態與影響農漁業生存。生態保護與綠能政策都追求永續發展,理應同一陣線,為何卻持續產生衝突?而在綠色衝突下,台灣又為何非得繼續推動能源轉型?

    再生能源背負期待

    台灣目前的發電來源中,以佔比約81%的火力發電為主,其次是佔比近12%的核能發電[1]。然而火力發電造成空氣汙染,國際早有共識減碳,我國也訂下2030年台灣溫室氣體減量50%的目標[2];而老舊核電廠2025年全部屆齡除役,核四是否運轉也尚在未定之天[3]。在用電需求與火力核能都須退場的雙重壓力下,再生能源背負著社會各界的期待。

    此外,台灣目前主要的能源燃料,包含石油、煤、天然氣、鈾等,都依賴國外進口,國內自產能源比例僅2%,這個潛在隱憂也迫使台灣須積極發展自有再生能源[4]。蔡英文總統執政後,訂下2025年再生能源自6%增至20%的目標[5],其中風力發電目標可望順利完成,屋頂型光電也提前達標,唯獨地面型光電屢遭抗爭阻力[6]。

    光電與生態兩難的解方——布袋鹽田案例

    地面型光電發展以來,引發許多民間反對的聲浪,例如抗議光電衝擊生態環境、造成農漁地租金高漲、影響居民生計、造成環境汙染等,其中嘉義布袋廢鹽田的開發計畫,正是光電與生態衝突的著名案例。

    2018年經濟部能源局規劃在布袋鹽場施作374公頃的光電示範區,該地點雖然不是禁止或限制開發區域,但卻包含國際鳥盟指定的「重要野鳥棲地」,鳥類生態豐富性更勝國家重要濕地,因此引發環團與鳥類保育團體的反彈。

    在抗爭與協商的過程中,政府、保育團體、地方居民、業者一起參與討論,最後依據長期記錄的科學佐證資料,排除了國家級重要濕地、生態敏感區域、野鳥熱區,將開發面積由原本的374公頃縮減至102公頃[7]。業者更承諾,在102公頃的面積中只開發70%,另外30%將保留作生態保育區,提供水鳥利用及作為生態棲地復育濕地,並在前20年的營運期間持續進行生態調查,定期監測與揭露資訊。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協力下,當地人士與民間團體也共組「布袋鹽田濕地保育工作平台」,並與國產署簽下合約,認養91公頃的布袋鹽田濕地,進行保育工作。能源局則承諾提撥五年的保育經費,投注於棲地維護,以補償光電發展造成的棲地減損,降低對生態的衝擊。

    深入參與布袋案例的綠色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博士認為,「布袋模式」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也帶來重要啟示:光電開發必須在選址階段就考量生態因素,並納入在地居民與民間團體的智慧與經驗。但如何讓布袋模式能擴大適用於其他案場?關鍵是必須透過法制化,建構出可操作的環境生態檢核與社會參與機制。

    解開爭議的新嘗試——環社檢核機制

    李翰林分析,光電衝突有兩個主因,一是缺乏選址機制,政府只規範法定保護區不可設置,其他地點卻缺乏評判標準,業者靠叢林法則自行競爭發展,只要簽到土地就可開發。第二個原因則是光電設置地點若非國家重要濕地,就不需要經過環境評估程序。然而資訊公開、區位選擇、民眾參與等制度都架構在環境評估上,如未進行環評,也就避開了這些重要過程,自然容易引發後續執行時的對立抗爭。

    為解決光電開發與生態保育間不斷發生的衝突,地球公民基金會從布袋案例中吸取經驗,並參考國內相關機制及既有研究後,結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中華鳥會等13個環境與生態保育團體,共同倡議推動「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在今年2月提出「環境與社會檢核之委員會及程序、審查要件」及「環境與社會檢核草案」,供政府參考。

    在民間團體的倡議推動下,今年7月「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已有重大進展,包括經濟部能源局公告「漁電共生推動策略」,納入環社檢核機制;農委會修改「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使環社檢核成為審查先行程序;經濟部也在7月13日的太陽光電公聽會上宣示,今年至少會挑選一到兩個南部縣市的漁電共生專區,開始示範執行環社檢核機制[8]。

    「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中,主要包括「民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環境衝擊檢核」、「社會影響檢核」三大面向。業者在申請開發前,必須依據環社檢核的要求,先檢視案場的物種與棲地情形、對周邊可能造成的潛在生態衝擊,以及對地方產業結構、工作權益、鄰近文化景觀的影響等,並納入民眾參與的過程[9]。藉此檢核過程可篩選出適當的設置地點,減少對環境的衝擊,也符合社區居民的期待。

    環社檢核雖然不是真正的環評,但可幫助業者在進行開發前,先以類似快篩的方式避開爭議區位,並透過前端的評估及討論,讓各個立場不同的利害關係人,在科學資訊基礎上進行對話,便可避免業者在投入成本執行後,才發生民間抗爭的極端對立處境。

    不只是反對——抗爭與建設並行的倡議哲學

    「建設比反對難!我以前常覺得倡議團體反對很簡單,但這幾年真的要去創造一個制度,才知道真的很麻煩!」

    李翰林分享這幾年參與倡議環社檢核機制的心得。他認為「倡議」不只是反對行動,更重要的是如何促成衝突的各方協商合作,以及提出具體可行的解決方式。過程中除了凝聚立場相近的民間團體間的共識及共同行動外,更必須與角色對立的利害關係人溝通,設想對方的資源與目的,才有辦法思索應對策略,找出對方也能接受的方案。

    以公部門為例,李翰林指出,各機關由於權責劃分細瑣,加上業務量沉重,因此在政策研究方面的反應速度較慢。如果倡議團體能先自己做足功課,深入研究核心議題和實務運作的困難點,並提出具體可行的政策方案給公部門參考,那麼機關就愈容易採用,未來出爐的政策也就會和倡議團體所提出的制度愈像。

    環社檢核機制今年即將上路,李翰林提醒,環社檢核就像是健康檢查,健檢發現可能的問題後,仍需由政府、企業、社會共同討論應採取的醫療行為。「環社檢核實施後也可能發現新的問題,只能在下一個場域再繼續解決了!」

    環社檢核能否成功,尚待執行試驗及後續的檢討修改;而確定的是,未來必然還會發生新的困難。如何在嘗試與衝突的過程中持續溝通協商,找到出路,才是倡議行動的最終目標,也才能讓台灣的能源轉型政策繼續前行。

    附註:
    [1] -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19年統計年報,2019年台灣發電結構中,主要發電來源為火力發電佔比81.47%(燃煤46.13%、燃油2.08%、燃氣33.26%),其次為核能發電佔11.79%、再生能源佔5.56%、抽蓄水力1.17%。

    [2] - 2019年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中,66國領袖承諾在2050年前達成碳中和(二氧化碳淨零排放,即碳的釋放量與吸收回地球量達到平衡)。台灣方面,依照我國經濟及人口現況預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將達4.28億公噸,而溫室氣體減量「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INDC)目標則設定為減半至2.14億公噸,也就是必須減量50%。

    [3] - 核能發電廠執照期限均為40年,核一廠已於2019年7月15日到期,目前正在除役過程中;核二廠及核三廠分別在2023年3月14日及2025年5月17日到期,因此2025年老舊核電廠將全部面臨屆齡除役的處境。核四目前處於封存狀態,未來是否要重啟使用,將於2021年8月28日舉辦公投(此案為2021年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4] -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2019年統計年報——能源供需概況分析報告,若從2019台灣能源供給結構來看,台灣97.94%的能源燃料(包括煤、石油、天然氣、鈾等化石燃料)均依賴國外進口,僅2.06%為台灣自產能源。

    [5] - 2025年能源轉型目標為:燃煤減少19%(46降至27)、核能減少11%(12降至1)、燃氣增加17%(33增至50)、再生能源增加14%(6增至20)。其中再生能源的2025年設置目標為:風力發電達6.2GW(離岸風力5.5GW、陸域風力1.2GW),光電需達20GW(屋頂型3GW、地面型17GW)。由於屋頂型已於2019年提前達標,因此目標調整為屋頂型6GW、地面型14GW。

    [6] - 為推動太陽光電,經濟部能源局於2016年9月公告之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中,盤點鹽業用地、掩埋場及已受汙染土地、 嚴重地層下陷區域、水域空間等,2017年行政院公布太陽光電地面型用地盤點情形,共盤點25,124公頃可用土地。但實際執行裝設時,卻遭受地方及民間團體抗爭,造成地面型裝置量遠低於目標。

    [7] - 傳統的布袋鹽場依管理需要分為十區。五到十區位在南布袋,六、七區已被納入國家重要濕地,五、八、九、十區雖非重要濕地,但卻是國際鳥盟(Bird Life International)指定的「重要野鳥棲地(IBA, Important Bird Area)」。經過民間、政府、業者間的衝突與協調後,最後選出八區80公頃及九區南側22公頃,合計102公頃,作為濕地光電示範區。

    [8]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20年7月31日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養殖漁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審查作業要點」,在附件可行性評估表中,將環境及社會檢核機制納入評估項目中。經濟部次長曾文生7月13日,也在立法院舉辦的太陽光電推動爭議檢討改善公聽會中,承諾今年一定會啟動試辦環社檢核機制。

    [9] - 經濟部能源局今年7月1日公告之「漁電共生推動策略」中,將環社檢核機制納入業者申請前的必要程序,並具體規範環社檢核項目。凡設置規模達2MWp以上之太陽光電開發均須依環社檢核自評表辦理檢核,並由經濟部邀請地方政府共同參與成立環社檢核委員會,聚焦審查環社檢核結果及因應對策。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1870/489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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