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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居民居住證台胞證 在 KaL-EL Sport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淺談一個旅外的OO經驗
在四年前的一個旅外經驗,不時地都會回想起來許多細節,在今年有許多新的看法了,原因是,以前有個時代標籤,我們的視角叫做文化大革命,近期叫做台獨或辱華行為,至於判定行為的標準,台灣自己曾經也有過,叫做白色恐怖的文字獄。
一個旅外的OO經驗,我們來跟著卡爾的經驗分析看看有甚麼過程吧。
當年旅外,其實就是去對岸工作,我個人比較喜歡用對岸,沒有國家名稱、沒有省籍問題、更沒有地名矮化的差別。到了對岸會發現,對岸這兩個字可以簡單地與當地人輕鬆的相處溝通,畢竟,文化知識水平低落、或是統戰意識高的中華西岸北京政權人民其實沒有很多,大部分的人都還是能夠經由溝通互相理解,接受是另一回事,大家彼此都很能尊重,畢竟我去的城市是一個國際交流頻繁的地方,對岸夥伴就算只認同一個中國,也能聽懂我們的價值觀。
從準備出發這件事來說,台胞證就是一個台灣正名的證件,抱歉了小粉紅,台胞證格式如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之法規規定,喔對,沒錯,出入境,名稱定義為”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上面具有台胞證號碼、功能為出入境取代護照功能、免簽證。代表意義為對岸政府認為我們就是台灣,獨不獨是另一回事。並且在一國兩制的情形下,台胞證出入香港及澳門也是屬於出入境,可怕的是,更因為一國兩制,我們中華民國護照在出入境香港及澳門是可以使用的,更不用說台胞證背面有一串字號:中華民國身分證號碼。幾個國家兩種制度?完了,中國國境出入當局搞台獨(真正的台獨人士說是華獨,因為是中華民國證件)。
再來就是兩岸的金流方式,因為目前對岸的金流電子化,我記得四年前過去上海的時候,除非是當地銀聯卡、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就算我有錢也未必能消費,像是台灣金融體系的VISA甚至MASTER CARD,對岸除非有相對應的卡片機器,一律認定為境外卡。完了,中國經濟體系搞台獨,這卻是無法改變的現實,我不知道小粉紅對於這件事有甚麼能力評論。
許多人會說港澳台證件是一樣的,坦白說就是不同,尤其是身分證格式相差甚異,所以近三年來,對岸政府多了一個新玩具叫做台灣人用的卡式居住證,由對岸國務院發卡,目的性是為了改善台胞證的缺點,缺點是甚麼?台胞證與對岸身分證格式不同,對於證件的實名制並不友善,所以居住證的發行能夠讓台灣人更簡便的在對岸有實名制的方便性,你可以享受任何當地人實名制後的好處。當然,即使是國務院所發行的證件,代表的就是中國內部管理,不過一個非中華人民共和國身分證的證件,還是代表了沒有一國兩制情形下,國務院也認同了那首歌”我們不一樣”,又是一個搞台獨(或是華獨)。
當然在上海旅外的經驗中,我也遇到很多對岸的好朋友,聊天最常開玩笑的就是問他們哪裡來的。通常上海當地人也未必多,許多人都跟我一樣,跑外地工作,所以就會跟我說:我外地來的。沒錯,我台灣人,我也是旅外,聽起來就是不同國家身分,但說旅外完全沒問題,因為可以跟對方說:你也”外”地來的不是嗎?
再回頭說一些台胞證的好處吧,雖然卡式居住證方便許多,可以直接購買高鐵而不用領紙票,跟對岸身分證一樣可以直接刷卡進出,但好笑的是,對岸很進步,進步太快到不是每一個地方都能刷卡。我相信近年有改善,但對岸太大,有些高鐵站進去刷卡,出來小站卻沒有得刷卡,我還是拿著我偉大的台胞證走人工通道,這在對岸形同VIP快速通關啊。所以我還是喜歡這種VIP的感覺,抱歉了我並不想辦居住證。至於居住證這件事,在容許雙重國籍的中華民國底下,對岸的國籍身分或是居住身分是不被認同的,即使兩岸沒有政府資訊互通,但多多少少還是建議有辦理的人請不要回台灣大聲嚷嚷自我感覺良好。
生活在對岸,跟觀光一陣子絕對不同感受,台灣泛綠所說的華獨在旅外經驗中,其實許多台商真的還是為了台灣及中華民國的尊嚴而活著,所以台獨嘲笑華獨的改念在台灣也許沒問題,但出門在外,我把對岸當成旅外其他國家,尊嚴也是建立在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上,華獨也就沒那麼奇怪了。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去對岸,批評著有些人賺人民幣,不過說實話,我只認為對岸既然跟我們不一樣,賺她人民幣也能交流我們的想法,讓更多對岸朋友不被洗腦,何嘗也不是一件好事,不過都已經成為往事,我的銀行卡和電話卡都已經停用,現在也是不能過去啦。
最後,你覺得:
淺談一個旅外的OO經驗
OO是什麼呢。
卡爾只能建議那些旅外明星,被人家指著台獨的時候,用不著被洗腦反駁就說你是中國還是台灣人,旅外許多細節,告知小粉紅跟小粉綠,我是中華民國國籍,目前兩岸確實如此即可,小粉紅哪來這麼多理由可以繼續說嘴,它們根本不懂細節好嗎。
台灣居民居住證台胞證 在 護台胖犬 劉仕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客製化的善意,藏不住的邪惡 】
中國政府前幾天推出了「對台26條」,其中包括對台商13條以及非台商13條。消息一出,台灣各界反應不一。統媒引用在中國台商說法為這項政策擦脂抹粉,本土派媒體大加撻伐,府院黨當然火力全開全力回擊。
其實從去年的卡式台胞證及中國居住證開始,我一直認為中國對台灣最可怕且難纏的做法在於,中共試圖在「外交」與「兩岸」之間創造若有似無的模糊空間,在外交與內政之間頻頻打擦邊球,利用「兩岸」本身的制度性模糊空間,「單方面」決定給予台灣的待遇。所有看起來對台灣人民有利的制度性安排,都出於中共「以上對下、以主對從」的恩庇(patronage)心態。既是恩庇,中國政府掌握絕對主導權,現在可以給,未來當然也可以收。現在這樣給,未來當然也可以換個方式給。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其實已經預告了這一系列統戰的手法。根據中共出台辦法,申請者除了繳交居住地址及照片,尚必須留下指紋紀錄,台灣居民居住證號碼與中國居住證相同皆為18碼。但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份、被依法註銷在台戶籍及因戶籍衍生之相關權利。
上述居住證的戰術邏輯與「對台26條」第14條:「台灣同胞可在中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幾乎一致。第一,領事保護(consular protection)是一國政府對其公民的獨有(exclusive)權利。第二,旅行證件(travel document)最常見的形式為護照,這也是一國政府對其公民的權利。中國並不允許其公民擁有雙重國籍,如果台灣公民申請了中國政府核發的旅行文件或護照,那不就表示該台灣公民從此不再是台灣公民了嗎?
從卡式台胞証到居住證到26條,中共處心積慮挑戰的是台灣的國籍、戶籍及公民制度。中華民國憲法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規定「在國家統一前,中華民國分成大陸地區與自由地區」,其中自由地區包括台澎金馬,而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這些含糊不清的規定造成我國政府在回擊這類議題時彈藥無法確實集中而又常常顧此失彼的窘境。中共一連串的出招,考驗的是台灣政府內部內政部、陸委會及外交部的聯合協調應變能力,表面看起來是對台灣的外交挑釁,實際卻是瞄準台灣龐大官僚政府體系的軟肋,甚至瞄準我國憲法及兩岸關係條例在實務面的扞格矛盾之處。
不幸的是,台灣政府的回應並未展現足夠的機鋒。首先,外交部發言人強調台灣護照比中國護照好用,台灣駐外館處服務親切云云,這完全是牛頭不對馬嘴。對台26條攻擊的點是「中國駐外館處比台灣駐外館處在急難時更能幫上忙」,不是護照免簽數量或護照好用度。如果有政治敏感度的話,應該不難嗅出中共想出這一條的靈感來自去年大阪關西機場的假新聞事件。我國駐大阪處長不幸因假新聞壓力輕生,但中共卻從此事件得到靈感,打算在未來開始就此借題發揮。未來只要有類似台灣國人海外急難求助無門案件發生,中共將打蛇隨棍上,再度搬出對台26條,大行統戰之實。
外交部的回應第二點「若國人在旅行文件上出現中國政府紀錄,會有適法性問題」,更凸顯出急於回應卻失於章法。原因很簡單,第一,中國政府不承認我國的護照,不可能在我國的護照或官方文件做任何註記。猶記得我當年派駐美國時,在社交場合遇到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人員,對方常常連收下我的名片都猶豫再三,更何況是要在我國護照上做任何公務註記。第二,倘台灣公民在急難時申請了中國的旅行文件或甚至是護照,在現行的兩岸互動機制之下,實務上台灣政府並沒有能力追查確認,除非當事人自願申報。但問題是,真的有台灣人申請了中國護照,他們又怎麼會回過頭來向台灣政府「自首」呢?一旦自首,不但好用的中華民國護照要被註銷,連台灣引以為傲的健保資源也無法使用,豈不得不償失?
對台26條不會是中共最後一波統戰攻擊,台灣政府需要在制度上強化自身的防禦陣地,否則只能一次又一次的被動回應。如果只能做出類似「違法國人返國後將送外交部及陸委會處理」之類的回應,那只會讓對岸暗自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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