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產品中有22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2021.9.19更新】 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在《萍聚》原作者~作曲的嚕啦啦11期傅傳傑先生以及作詞的嚕啦啦11期戴榮旭先生的遺孀李玲玲女士出面說明之後,來訊表示對他們很抱歉,並對自己之前信中所言作出以下的解釋: 1985年,知識報出的題目是真的,那時候我才六年級,就把萍聚的歌詞填上去拿獎,結果...

 同時也有7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窮遊達人 Mr.Travel Genius,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訂閱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窮遊達人MrTravelGenius?sub_confirmation=1 今次我同大家去左灣仔PIER 1929實測報導一下,即將於6月30日起舉行兩星期《榴槤千金》活動,活動當中將會推出貓山王、紅蝦、葫蘆等稀有貴價的榴槤任...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 在 Lilhow Hsu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3 19:26:56

剪完這個影片之後我自己看了好幾次,看得入迷那種。 因為很少有機會看到自己教學時專注講解跟示範的樣子,會有一種「阿~原來我在學生眼中是長這樣子啊~」的感覺。 很多心情想抒發,很多觀念想分享,那就讓我來打一篇稍長的文章紀錄吧。 *建議搭配影片服用,因為我花了蠻多時間整理剪接,要感受一下吧🙃 記得...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 在 泰妹日記(แป้ง)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9:03:04

🌹女巫之路🔮--- 《一年多的疫情,我學到了什麼?》 昨天仔細思考了一下。 哇。很多呢,從一開始我還老神在在, 年初還去了馬來西亞跟海島, 公司還包了Pattaya遊艇上春酒泡泡趴踢~ 瞬間,像是按下世界暫停鍵,所有人事物靜止。 看著過往人潮洶湧的四面佛, 如今剩下我一人拍下歷史畫面。 探訪特...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 在 Tiffany T妹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02 14:34:12

這位跟T妹及時搶柴犬幣!想必幾個鐘頭內他至少賺了6倍!!他已經滾了幾百億人民幣了!懂得資產狂翻倍的狂人,相信大家都懂數學,超會算數不如懂得運用與理解,也就是我一輩子不要T寶,只做會讀書的呆子。 我的數學超爛的!但我至少懂得「翻倍」 別人只要伸手資產狂翻倍,許多人瞭解翻倍的意思卻不敢!笑死⋯ 因為不想...

  •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4 23:35:13
    有 4,663 人按讚

    【2021.9.19更新】
    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在《萍聚》原作者~作曲的嚕啦啦11期傅傳傑先生以及作詞的嚕啦啦11期戴榮旭先生的遺孀李玲玲女士出面說明之後,來訊表示對他們很抱歉,並對自己之前信中所言作出以下的解釋:

    1985年,知識報出的題目是真的,那時候我才六年級,就把萍聚的歌詞填上去拿獎,結果,誤會就此產生。

    那時候全校的同學都以為是我寫的歌,誤會鬧得更大。於是我就當成是我寫的,一個小學生的心態。

    直到初中,萍聚這首歌在全世界流行起來,第二個誤會又產生了,我就以為我寫的歌給歌手唱出來了。

    誤會一直延續下去,直到我遇到有人跟我說,萍聚在很久以前,已經有人在唱。我就覺得奇怪,為什麼時間不吻合的,但那時,網絡資訊還不發達,我的疑問一直無法解答。

    後來,馬來西亞又有傳言說萍聚寫詞人來自吉隆坡尊龍獨中,我的誤會又給放大了,是不是在找我?

    網上搜索,萍聚歌詞的原創是個謎,也有人在blog留言尋找嚕啦啦。誤會又來了,我人生哪裡可以得到安靜!

    所以我在信裡面提到的事情,一直得不到答案,直到看到你們的貼文,我才確定了錯誤點發生在哪裡,就是小學時候的我所犯的錯誤。

    人生的記憶是不能騙人的,假如我在中學時期就確定,歌詞是有主人的,我就沒有今天的誤會和錯誤。

    【2021.9.17更新】
    嚕啦啦23期王慕榕來函表示,他已與11期傅傳傑學長聯繫上,也告知目前討論的情況。傳傳傑先生確認《萍聚》是由他譜曲,並由同為11期的戴榮旭先生填詞,兩人共同創作完成。

    萍水相逢,
    有緣相聚!
    就是「萍聚」歌名的緣由

    【2021.9.17更新】
    救國團團康活動歌本上記載的《萍聚》作者戴榮旭的遺孀李玲玲女士來函如下:

    張先生您好

    我是嚕啦啦十一期戴榮旭的太太
    看到這麼多人在談論「萍聚」
    實在覺得遺憾

    我先生戴榮旭
    在民國91年已經過世
    所以也無從查證

    想請您再詢問曲譜上
    寫的作曲人傅傳傑先生
    看他是否還記得
    當年一同創作萍聚這首歌曲的
    戴榮旭?

    我很確定的是
    民國63-66年左右
    在榮旭讀五專時期
    他的確時常在救國團服務帶隊

    戴榮旭帶過許多霧社先鋒團的
    各校年輕朋友
    相信很多人都會記得他

    他生前也告訴過我
    他曾寫了《萍聚》這首歌
    但是當時沒有智慧財產權等法規
    隨著他的逝世
    我想也就無法
    再做什麼說明或澄清了

    謝謝大家的熱情及支持
    我相信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說已經足夠

    感恩

    【2021.9.15更新】
    謝謝提供相關資訊的網友們,我特地將有關《萍聚》作者的資料整理出來和大家分享:

    早在1970年代救國團活動的團康歌本裡就已出現《萍聚》這首歌,上面記載的作者為嚕啦啦11期戴榮旭。

    而在YouTube 有一個上傳於2017年4月底,由嚕啦啦13期之敏和11期傳傑合唱《萍聚》的影片(https://youtu.be/j-4ThaLm0NU),上面記載《萍聚》的作者是嚕啦啦11期的戴榮旭(作詞)和傅傳傑(作曲)。

    不過在2009年有新聞媒體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聲稱自己才是《萍聚》的作曲者,創作時間為1967年,而作詞者則是當時的兩位救國團輔導員。(新聞連結:https://news.tvbs.com.tw/life/119642)

    另外,已故歌手江明學曾於2017年在YouTube影片(https://youtu.be/uHS7tjCQTsw)留言處回覆網友詢問他是否為萍聚的作者時提到:
    萍聚的詞曲作者是嚕啦啦,嚕啦啦是一個筆名,這首歌四十年前開始在台灣的團康活動傳唱,至今都還沒找到真正原作者!網路上流傳著各種傳說⋯⋯,我印象中曾經三位人士出來表示自己是原作者,但是因為說法都不夠令大眾及版權團體信服,也都拿不出有力的證據,結果全不了了之。因為當年使用過的正版唱片公司,都有提存了一筆詞曲費用在銀行的專戶,多年下來已累積了一筆不小的數字,所以一定要有人、事、物的確定證據,才能領走這筆錢!

    如果您也有關於《萍聚》作者的資訊,歡迎您留言或私訊告訴我,謝謝。

    ——————

    今晚我要跟大家分享來自馬來西亞的陸君奕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表示,他才是華語歌曲《萍聚》的詞曲作者,以下是他的來信全文:

    張哲生大哥你好,

    小弟陸君奕今年48歲,來自馬來西亞怡保,有一件事情埋藏在我身上已經 36年,一點也不虛假,是我人生經歷過的事情。

    1985年,當時我小學六年級,因為學校販賣的報紙(名字叫《知識報》)上頭的一個填歌詞遊戲環節,讓我寫成了一首歌的歌詞,後來有人把它取名《隨緣聚首》,也有人把它取名《萍聚》。

    我不曉得為什麼網上把《萍聚》說是1967年創作的歌呢?

    (編按:根據2009年1月27日的TVBS新聞報導,宜蘭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表示自己是《萍聚》的作曲人,他說,1967年夏天,他就讀師大二年級,在偶然機會下,接受兩名救國團輔導員委託,為他們寫的《萍聚》歌詞譜曲,當時師大音樂系風氣保守,禁止學生私自參加校外比賽和活動,所以他才沒在創作上留名。)

    以下是我當年寫《萍聚》這首歌的來龍去脈,記憶猶新。

    1985年,那時候,我還是一名六年級學生,萬里望萬華二校小學有販賣華文報《知識報》,我是它的忠實讀者;報章第二頁印著有獎遊戲環節題目,題目通常都很簡單,學生只要填對答案,再填寫學校名稱、姓名、班級,然後寄到報館,相隔幾期後,幸運的話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例如收到禮物。

    就是這一年,春節過了,月考也過了,所以學生們在班上有許多悠閒的時間,這一期《知識報》的有獎遊戲題目顯然不簡單,題目是讓學生們嘗試寫歌詞的機會!

    只有一個空白的四方格留在題目下面,方格上面有一段已經寫好詞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四方格下面用比較小的字寫著參賽條規:

    (1) 歌詞需要 50/60 個字(已經想不起是50還是60)

    (2) 參賽者必須把所有草稿紙都一起跟寫好的歌詞寄去參賽
    (那時候我還小,不懂原因,現在懂了,為了確保歌詞是真的本人寫的,我還記得曾經從垃圾桶撿回草稿紙再弄乾淨。)

    我起初看過題目後,沒有頭緒,還未想到什麼,不把它當成一回事,直到有一天放學,我在禮堂等父母來接我回家。

    放學時段,學校鼓笛隊時常在禮堂旁邊訓練,這天我聽到他們剛開始訓練時有一段交響曲,只有鼓聲響,其它樂器沒有,很自然地,我就念出一句詞語:「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也同時候聯想起《知識報》的題目:「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這時候發現兩句好像有押韻,於是興趣來了,我認真聽著交響曲,再念了一遍這兩句,欸!非常押韻 !

    我有了新玩意,寫歌詞,對,有興趣寫歌詞!! 我得想個辦法怎樣才能想到第三句,我數學分數名列前茅,第一句和第二句同樣有九個字,我決定利用 9x9 的表格來想歌詞。

    回到家裡,用畫圖用的大白紙,畫成很多橫線和直線,每一行9個格,後來我改用學校的練習簿,學生們都稱呼它為大方格簿。

    寫歌詞的方法找到了,就是好像上華文科一樣造句,只不過造句每一行都必須9個字。

    第二天,在學校科室裡,我很快就想到第三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可惜這一句不能夠連接我之前的詞語,不押韻,但是我把它保留下來,繼續想第三句歌詞。

    有一次開週會,看到兩位女學生互相責罵對方,聲音惹來老師前來看個究竟,經過老師的教導,女生們都互相承諾,說以後不敢再犯錯。

    我人在附近望著,從他們的對話中,我心裡有點靈感,想到一些詞彙,他們互相承諾,又彼此約束;我默默地想一想怎樣用上述的詞彙造個9個字的句子,於是想到啦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一下子,想到兩句歌詞,押韻嗎?心裡想一想跟之前的有一點押韻,然後在心中暗念了一遍: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我覺得押韻也很滿意!

    學校的環境清幽,當我回到科室後,只能再暗中從心裡用唱歌的形式唱一遍,我覺得歌的韻律跑出來,歌詞也同時帶出涵義。

    對,我真的很滿意歌詞寫到現在的情況。再說,我對寫歌詞的興趣也大大提升!很好玩呢!

    在學校嘴巴閉了那麼久,放學回到家裡,終於可以放大聲唱出這些歌詞。我擔心用詞不當,我問爺爺「彼此」是什麼意思,爺爺解釋說:「你我、雙方,或者敵對」,同時我也學會一句「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想歌詞到現在,4乘9,只有36個字,還得繼續想⋯⋯

    一天又一天過去,想不出什麼,沒靈感,怎麼辦 ?

    另外,我們陸家的家教很嚴,第一個家規就是不能碰毒品,誰沾染毒品就馬上被踢出陸家,所以爸爸和爺爺都常灌輸思維,做人要知足常樂。

    我爺爺是寫詩人,讀春秋書籍,萬里望升旗山,山水觀音亭的詩詞是我爺爺遺留下來的,他的筆名是浩然,原名陸其廣。事實上,歌名「萍聚」是我爺爺取的名字,這還有一段故事可以講,不過以後再說吧!

    那時候,我家經營萬里望有名氣的醬油廠,家中環境還算不錯,有錄影機、唱機,錄影帶和卡帶都有很多,那時候流行的歌手有台灣的林淑容Anna、香港的譚詠麟Alan。

    受到 Anna 這個英文名字的啓發,我取了 LULALA 作為筆名,主要是因為我性格內向,怕別人嘲笑,所以不敢用真實名字,而用 LULALA 來代替。

    然後,我到房間放卡帶的地方參考看看有什麼詞語可以用得上。 就看到一個字「擁」。這時候,我想起第二天想到的那句「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於是,造句靈感來了:「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我發現將這兩句歌詞合併,不就是代表知足常樂的意思嗎?

    好的,重新排列歌詞: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在我想歌詞及韻律的時候,發現「相聚過」和 「擁有過」是可以互換位置來唱的 !但是最後我總覺得,人還是要相聚過,才能夠擁有。

    歌詞想到這裡,因為作詞的興趣濃厚,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家裡,我也不怕羞恥,朗朗上口地把歌詞唱一遍,所以那時,學校有許多老師都知道我曾經寫過一首歌。記得有一次,一位女老師到班上教科(現在已經想不起老師名字),我非常大膽地跟老師說,我有一件事情要做,要不然我會後悔一輩子!老師脾氣真好,不但沒有責怪我,還讓我完成這事情,就是寫完歌詞,老師只是溫柔地提醒我,下一個月考快要到,要快點專心讀書。

    這時候的歌詞已有7乘9,共63個字,可以想結尾的歌詞了!畢竟再不專心聽課,老師肯定會責罵我。

    我的座位在科室最前排,偏向窗口,萬華小學當時只有一排科室有兩層樓,我的科室在樓上。學校地理位置在萬里望小鎮的正中央,所有本地人辦喪事的出殯隊伍都必須經過小學的大路,小學生都很怕聽到出殯隊伍的敲鑼打鼓聲。

    我感慨地想到一句連我自己都會流出眼淚的詞語:「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前前後後,我用了21天寫成歌詞,然後將成品連同草稿紙寄去參賽,大概一個月後,成績出來,我拿了冠軍,學校也把那張《知識報》張貼在學校禮堂。

    【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
    【至少我們曾經相聚過】
    【不必費心地彼此約束】
    【更不需要言語的承諾】
    【只要我們曾經擁有過】
    【對你我來講已經足夠】
    【人的一生有許多回憶】
    【只願你的追憶有個我】

    這首歌詞很單純地是一個小學六年級,身材略胖的男生的作品;
    它只不過是《知識報》遊戲環節的一部分,是無心插柳之作。

    得獎後,馬上有來自台灣的人找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江明學,是他教我江字怎樣念,他說跟將來的將同音。

    他是第一個要求把歌詞拿去唱的人,我猜《隨緣聚首》這個最初的歌名應該就是他取的吧!他還要求把歌詞裡「的」這個字唱得不一樣,各位可以聽聽他唱的版本。

    另外,當時還有人站在我旁邊,要我把歌詞認真唱一遍,他就抄下音符,假如可以聯絡到作曲人孫正明,或許能得到解答。

    我那時候還跟他們說,回去台灣找個姓李的人,為他取我的名字當藝名,他一定會把這首歌給唱紅;後來上華唱片為李華苓取個藝名叫李翊君,「翊君」二字恰好是我的名字「君奕」倒過來念。

    音符抄完後,他還問我,這首歌你是想單人唱或者是雙人唱,我想一想就問:「可不可以男女合唱?女聲清脆,女先唱,男聲粗壯,跟隨在後,就這樣一前一後,我覺得比較好聽。」我還強調一定要用小鼓作為主要樂曲。

    而後來李翊君唱的版本,就和我認真唱的這個版本的音調一模一樣!

    所以除了江明學以外,我非常肯定娛樂圈一定有人知道誰是 LULALA,他們肯定有來過我現在住的地方~怡保萬里望。

    翌年,1986年,快要上中學,我複印一份寫著我名字和學校名稱的《知識報》放進一個白色信封,信封上我寫上三道題 :

    1、萍聚是什麼?
    2、萍聚有多少個字?
    3、萍聚是誰取的名字?

    再托付給爺爺保管,還跟爺爺說等我長大以後交還給我,好讓我留給我的兒孫看。

    還有一件事情,我除了把歌詞寄去《知識報》參賽,也另外寄了一份我親手寫的歌詞在白紙上,再寫上我的筆名LULALA,寄去香港 TVB,我還在信封後面留下回郵地址。

    1986年,某一天,我家人租錄影帶回家看,是歌唱綜藝節目,鄭裕玲主持,節目的後段,她把我寄過去的歌詞念了一遍,用廣東話說了一句:「你以為香港沒人才,膽敢把歌詞寄來 TVB。」她也提到這封信是來自南洋的。

    小學和中學,相比之下真是天淵之別,中文是小學主流教學語言,也是我的強項,中學全部馬來文,是我的最弱,預備班,我迎頭趕上,把馬來文搞好,但是我逐漸把托付爺爺保管的「萍聚」文件遺忘掉。

    中學時期初中一,1987年,某一個星期六,我走路經過圖書館,遠處操場傳來收音機聲音,仔細聽,很開心,是我親手寫的歌,跟隨聲音方向走過去看個究竟,收音機裡卡帶還在轉動,旁邊擺放著一個青色封面卡帶盒,後面寫著萍聚,作詞作曲人:嚕啦啦。興奮的心情參雜著後悔的感覺,後悔當初沒有用我自己的本名。

    中學時期,我有跟其他同學提起《萍聚》的歌詞是我寫的,但是沒人相信。

    事與願違,相隔36年,現在已經是2021年,我的爺爺、爸爸都已不在人世,而且托付保管的確鑿文件已經不復存在,我非常失望,感到非常低落。

    人總要面對現實,也想了很久,下一步應該怎樣應對,好的,那就拿起勇氣,把這件事公諸於世。再說,我患有糖尿病30年,現在也正值全球大流行 COVID-19,這病毒對於三高人士有很大的威脅,馬來西亞疫情非常嚴峻,每天超過萬宗確診,我萬一遇到什麼壞情況,這件事情就永遠埋在地下,沒人知曉,值得嗎?

    我僥倖寫出那麼令人感觸的歌詞,但其實我的性格時常都保持開朗,且因為家教嚴格,我自認為人正直,但遺憾的是,我的人生總是被《萍聚》困擾著,不但沒人相信我是原作詞人,而且,我曾經從兩位人士的口中得到一些不符合時間邏輯的消息。

    第一個人是我的表嫂,她是台灣人,1993、1994年間,表哥表嫂還未結婚,表哥時常往來馬來西亞和台灣兩地,也有把我寫萍聚的事告訴表嫂,她回去台灣問她的長輩,得到的回應是長輩們早已唱過這首歌。

    第二個人是我的老同學,他告訴我說2014、2015年時,他去台灣旅行,導遊的車上播放著萍聚歌曲,比我同學大4歲的導遊講,他小學時期也是唱這首歌。

    我本人真想搞清楚,1985年的時候,《知識報》從哪裡得到消息,把它作為該報的有獎遊戲題目讓小學生作答 ? 台灣民眾早期曾經唱過的萍聚歌詞又是哪一個版本?

    我有從網絡找到信息寫著一位音樂老師孫正明於1967年拿到兩位女生交給他的萍聚塗鴉歌詞紙張,又是那一個版本 ?

    我很確定李翊君唱的版本是我寫的歌詞,也是我想歌詞時候的旋律,音韻,歌曲長度 3分18秒也是我唱過很多次,估算出的時間。

    1993年,我讀學院校時期,有一位理髮店老闆娘跟我說「嚕啦啦」這個名稱在台灣已經有團體把它佔為己有,是一個愛國團體,她還說那在台灣等於是對抗中國的共產黨!也是這個原因,我媽媽吩咐我以後絕對不能夠再說《萍聚》是我寫的歌。

    這世界是怎樣了?一位單純的六年級男生,僅僅是學校《知識報》遊戲作品,居然可以影響他的一生到現在!

  •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 在 StoryTeller 說故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5 21:00:29
    有 516 人按讚

    #睡前故事:【原地】

    「下星期吃飯?」他傳短訊給她。

    「我移民了。」她說。

    疫情持續,從前旅行成癮的他,已經兩年沒有去旅行。疫情把他困在香港,卻沒有困住所有人,她是其中一個遠行者。上個月才一起吃飯,她隻字不提移民。

    他想著,如果可以再去旅行,他首先要去哪裡呢?日本?台灣?澳洲?總之不是她移居的地方。他也真是很想去旅行。

    小時候,他非常羨慕身邊的同學,每逢聖誕假、復活假、暑假都和家人一起去旅行,同學回來就滔滔不絕說著賞櫻、滑雪、看極光,他每年暑假都是在家裡打機渡過。中學畢業,同學考完公開試便周遊列國,他開始打工儲錢,旅費預算之低,令他不敢找朋友一起去旅行。第一次背著一個輕便背包,乘著沒有飛機餐的廉航到馬來西亞,下榻在青年旅館的一個床位,一個人去旅行,他感受到一份非常奇特的自在感覺,從此,他一儲夠旅費和假期,便立即動身去旅行。

    十年下來,去了數十個地方。他去旅行總是即興的,有次加班後歸家,吃著母親翻熱的晚飯,忽然就買了翌日清晨到台北的機票,然後向上司告假、收拾行李,淺睡,起床,在夜黑裡等候前往機場的巴士,在車窗看著月色轉為日光,便來到機場,飛抵異地。最初去旅行,他會詳細規劃交通、住宿等事項,也會拼命遊覽熱門旅遊景點。旅行去多了,他發現所有旅遊景點都是無聊的,只是專門規劃給遊客拍照打卡的佈置,他寧可隨意挑選一個冷門的住處,隨意四圍逛逛,後來是抵埗才決定當晚住在哪裡,反正都是到城市旅行,永遠不怕找不到旅舍。

    只有兩項任務,是他必須在旅行完成的,一是在當地寄明信片給她,一是買一份手信送給她,這樣,他回港後可以約她吃飯。

    他是無論如何都會寄明信片給她的。像那次即興遊台北,沒幾日,颱風忽然逼近台港海峽,他只好立即把機票改為翌日回港,剩下一個晚上,他四圍尋找特色明信片,再找一份手信。翌日清晨,橫風橫雨,他冒雨跑到民宿對面馬路的郵箱寄明信片,再帶著一身雨水坐車到機場。「下星期哪天吃飯?」他剛抵港,「給你手信。」

    他送了很多很多手信給她,不知道她移民時,有多少的手信和明信片是帶走了,又有多少投進了垃圾箱。

    她在油麻地上班,所以他們永遠約在油麻地晚飯,飯後沿著海風吹來的方向散步,來到碼頭,他們談得興高采烈的,便乘船往中環,再沿著電車路走著走著,他們有說不完的話題。

    夜半。「下星期再約好嗎?」他問。

    「下個月吧。」她答,「你下個月旅行回來再找我。」

    他飛抵了柬埔寨,在吳哥窟那些帶著一堆弟妹、會說十國語言的小孩手上,買了明信片寄給她。他每日都在旅舍與世界各地的旅客交談、吃飯、一同租車遊覽景點,可是若有所失,他想快些回港,把所有異國見聞告訴她。他在市集找了很久很久才找到柬埔寨製造的小飾物,在滿是淘寶貨的景點尋找獨特的手信,真困難。

    不知道這些景點,在疫情裡是熱鬧或冷清?

    他常常後悔,兩年前到台南旅行,竟然不多留幾日,寄了明信片、買了手信便趕著回香港。回港後,疫情爆發。

    偶然,他與其他朋友在油麻地吃飯,飯後獨自散步,到碼頭,到中環,沿著電車路走。那年,他常常感受到:人生裡,遇見一個人,和她一起便快樂,真難得。他曾經把這份感受告訴她,「我第一次遇見這樣的人。」

    她說:「真羨慕你,我從未遇見。」

    他問:「如果遇見了,你會怎樣做?」

    她說:「只要他願意,永不離開他。」

    夜半,他乘車歸家。

    Storyteller:趙曉彤 @chiohiotong
    Illustrator:Jason Chuang @jasonchuangart

    #沒有你的故事也是你的故事 #趙曉彤 #chiohiotong #JasonChuang #jasonchuangart #專欄故事 #連載故事 #EveryoneisStoryteller

    📚 成為 Reading Club 會員:
    https://bit.ly/388NCaD

    ✨任何商業合作/廣告洽談,歡迎聯絡:info@story-teller.com.hk

    📻 收聽 StoryTeller Radio :https://store.story-teller.com.hk/pages/podcast
    👉🏻Tag us at IG @everyone.is.storyteller to be featured
    📮投稿你的故事/藝術作品:https://bit.ly/2FwN6G3

  • 台灣去馬來西亞要多少錢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27 13:09:33
    有 10,000 人按讚

    錯了. 這根本就是"敏不敏感, 自不自由"的問題.

    謝謝這位所謂的“律師”對本案最“客觀”的分析。
    影片中有幾個錯誤,我必須在這裡更正。因為這雖然是你的影片,但你談的是我的事情,然後一直錯誤引導,斷章取義,在此我必須捍衛我自己的清白。

    第一點。
    我們這次被控的罪是 - **任何人不能参与制作、放映或发行影片,或在第21(1)条文下所阐明的活动,除非获得执照赋权进行该些活动**

    這位“律師”請看清楚,條文裡面包括了“放映”及“發行”。所以我才會在Facebook上這麼寫。並不是太忙或記錯。但問題是,這部電影由始至終沒有在馬來西亞“放映”或“發行”過。。。

    第二點。
    我們當初拍攝的肯定是有申請“拍攝准證”的,警察和檢察官在蒐證的時候我們也已經交上去給他們了。“拍攝准證”這種東西是白紙黑字的,我沒有必要欺騙大家,而且也騙不了。

    至於我在節目和媒體上說“偷偷拍”,只是一種感覺和形式上的“偷偷拍”,因為內容很敏感,不宜太張揚。。。絕對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偷拍”。

    那為什麼他們咬定我們沒有“拍攝准證”呢?下面我會解釋。

    第三點。
    當初好幾個極端組織到警局報案,就是在針對電影和海報的“內容”,並不是針對拍攝准證。所以警察一開始就是用“煽動法令”和“多媒體法令”來調查“黃明志”的,從來都沒有想要調查電影監製。不然為什麼去年我在外國會無端端被下通緝令?而我的監製人明明在馬來西亞卻沒有被拘留?你是律師,難道這點你沒有看到?

    所以你在影片裡面說的,這個案件不應該討論創作“自不自由?”,“迫害不迫害?”,“敏感不敏感?”。你這樣說是不對的,因為他們就是在運用“敏感”來“迫害”我們的“創作自由”。這一點有很多馬來網友早都已經發現了,而且還幫我講話... 你應該看回去去年各語言的媒體的相關報道。

    你不能只看現在的“結果”,就一口否定他們之前做過的事情,然後幫他們洗地,這就是活生生的“斷章取義”。

    第五點。
    至於為什麼警察搞了半年,最後卻跑去控告我的電影監製而不是控告我呢?原因也很簡單,因為他們目前還找不到任何關於我在“煽動法令”和“多媒體法令”的證據和理由,所以只能針對“上映和拍攝准證”的事情來提控。也就是說他們在調查無果之後,決定“換”另外一條罪來控告我了...

    但很“不幸”的,就在他們想方設法要控告我的時候,卻發現原來電影的監製不是我。“拍攝准證”跟導演是無關的,而是監製的工作。所以他們在無奈之下只能控告我的電影監製,用一條莫須有的罪名來控告他,就是要殺雞敬猴。。。

    第六點。
    這部電影的名字本來就叫《Sekolah》,我們從一開始寫劇本,到拍攝,到申請,全部都是用Sekolah這個名字。最後是等到要上映的時候,大家才討論用Babi這個戲名的。原因是因為我們和發行商在看這部電影的時候,都覺得Babi比較適合這部電影的名字。因為這整部電影就是環繞著“Babi”這個字眼而引發整個學校的種族暴動的故事。

    就好像Titanic這部電影,整部戲就是環繞著Titanic這艘遊輪,當然你也可以用其他的戲名,但Titanic就是比較好也比較符合主題... 我在上一支的澄清影片裡面也有舉出了很多中文電影,還有好萊塢電影改名的案例。這些在電影圈都是非常正常的現象...

    第七點
    電影改名字需不需要像電影發展局申請?答案是“需要”的。要在馬來西亞上映一部電影,要改什麼名都好,當然需要向電影發展局申請。

    但問題是,《Babi》目前只有在多倫多open world影展,柏林環球電影節,泰國國際影展,還有台北金馬影展播放,還有在台灣的戲院上映。從頭到尾都沒有打算在馬來西亞上映。。。所以請問馬來西亞的政府可以管到外國的戲院嗎?我現在在美國賣Nasi Lemak,請問需要向馬來西亞政府申請嗎?

    第八點
    上面有談到為什麼“煽動法令”和“多媒體法令”,對方控告不了我們,卻用了22(1)條文起訴我們呢?他們是怎樣咬定我們沒有“拍攝准證”的呢?原因很簡單。。

    因為我們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Babi》這部電影的拍攝准證,我們有的是《Sekolah》這部電影的拍攝准證。所以他們就利用這種“字眼”的遊戲來控告我們說我們“完全沒有申請拍攝准證”。。。這就是法律最“醜陋”的地方。檢察官為了把一個人定罪,刻意玩弄字眼,避重就輕。多少人就是死在這種法律的遊戲之下。

    ---

    最後,我想對這位Youtuber說。
    我覺得你作為一個律師,不應該只是片面談論一件事情,然後就來斷章取義誤導大眾,這樣是很不道德的。我們必須去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不然這樣亂帶風向,會害人背上莫須有的罪名,你要知道人言可畏。大家知道你是律師,都會比較相信你,但事實上你們律師最喜歡玩的就是字眼遊戲,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所以我才說法律是用來保護有錢人和懂得玩法律的人的。

    我已經澄清完畢,你不需要跟我道歉,也不用下架你的影片。所謂“言論自由”,就是我拍什麼電影唱什麼歌,你都可以來批評我。我不會刪除,但我絕對可以批評回你對我的批評,這就是真正言論自由的精神。

    --

    對於社會大眾,我想說,我拍這部電影的目的不為賺錢(也賺不了錢,因為無法上映),我就只是想把馬來西亞學校裡最黑暗的問題透過電影提出來。不要再說“敏感”!當你一次不提,兩次不提,三次不提都是因為“敏感”。別人提了你還帶頭去酸。當有一天同樣“敏感” 的事情發生在你自己身上的時候,就不會有任何人敢幫你提了。。。你不能抱怨什麼,因為你就是當初把“敏感”和“不說”變得理所當然的其中一個兇手。。。

    “言論自由”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情,是需要眾志成城的。。。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