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灣冤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灣冤案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灣冤案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灣冤案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8萬的網紅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他是邱和順,今年 60 歲。1988 年因為被指控涉入兩起命案,被羈押到今天。 2011 年,邱和順被判處死刑確定,隨時會被中華民國政府殺死。 邱和順在偵查中被警察刑求,警察也因此被判刑確定,但這並未動搖法院對邱和順涉案的想法。 為什麼我們堅信邱和順是無辜的? 11/5~11/18 #海旺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

台灣冤案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10-08 02:26:47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

台灣冤案 在 田雅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4 17:43:47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

台灣冤案 在 吳旻瑾・ᴗ・♡抽獎中|台北景點 ◍ 台北美食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0 17:29:19

當人站在越高處看見更多更美好的事物的同時也變得愈發貪婪而不知滿足吧。 - 看完檢方的罪人後我反問自己即便成了夢寐以求的檢察官,如果真的遇到糾結私人情感的案件時我能否做到絕對的正義?左思右想我總覺得我不能。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如果我所珍愛的人遭受殺害而兇手卻逍遙法外 那麼下一次再讓我抓住機會逮住...

  • 台灣冤案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02 02: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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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邱和順,今年 60 歲。1988 年因為被指控涉入兩起命案,被羈押到今天。

    2011 年,邱和順被判處死刑確定,隨時會被中華民國政府殺死。

    邱和順在偵查中被警察刑求,警察也因此被判刑確定,但這並未動搖法院對邱和順涉案的想法。

    為什麼我們堅信邱和順是無辜的?

    11/5~11/18 #海旺天光 特展,濕地 venue 3F,一起來找答案。
    ————————
    特展|海旺天光 ✸ 邱和順被遺忘的32年
    特展|海旺天光|講座+樂團

    #講座
    #免費入場 #無需報名

    ❶【 淺談台灣冤案與死刑+展覽介紹與宣傳 】
    ▰ 時間:11/5 週四 19:30-20:30
    ▰ 講者:
    吳亭臻|台灣人權促進會 媒體行銷專員
    劉珞亦|法律白話文運動 社群總編

    ❷【 司法解嚴沒?-轉型正義與邱和順案 】
    ▰ 時間:11/7 星期六 14:00-16:00
    ▰ 主持:張馳|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倡議部副主任
    ▰ 講者:
    尤伯祥|邱和順義務律師團 律師
    蘇建和|冤案平反者

    ❸【 邱和順案中的女性身影】
    ▰ 時間:11/8 星期日 14:00-16:00
    ▰ 主持:潘儀|國際人權聯盟 東亞計畫主任
    ▰ 講者:
    林欣怡|台灣廢除死刑聯盟 執行長
    張娟芬|作家
    宋一心|邱和順義務律師團 律師)

    ❹【 邱和順案關年輕人什麼事? 】
    ▰ 時間:11/7 星期六 14:00-16:00
    ▰ 主持:王容|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資深倡議專員
    ▰ 講者:
    楊貴智|法律白話文運動 創辦人
    郭皓仁|邱和順義務律師團 律師
    米 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設計師

    #表演
    #免費入場 #無需報名
    ❺【 Sabrina band 莎賓娜大樂隊 】
    ▰ 時間:11/14 星期六 19:30-20:10

    歡迎來到「海旺天光」,
    我們一起透過關注,
    為他擋下那顆即將射出的子彈。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594357123918590/

    ______

    ▌展覽時間 11/5-11/18 11:00-21:00
    ▌展覽地點 濕地venue 3F
    (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07巷10號3F)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192230604125662/
    ______

    ▌合辦單位: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人權促進會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冤獄平反協會
    國際人權聯盟 FIDH -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

    ______

    * 提醒:
    展品媒介包含:影像、聲音、文字、低光源環境。展間位於三樓,然展覽場地物理環境並無提供無障礙設備,亦未符合通用設計。若觀展人有需要合理調整,可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對於造成不便我們表達最誠摯的歉意。

  • 台灣冤案 在 田雅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0-06 09:51:21
    有 1,015 人按讚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間蕩然無存。
    一個國家做了錯誤的行政行為,人民透過訴願、救濟、訴訟證明國家做錯了,國家不但不改,還繼續用公權力拍賣人民的財產,現在連我們拿著證據用沈默的方式讓人民知道,讓國家知道你錯了!連這樣還遭到警察濫權逮捕。
    如果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民主是空氣,我已經要快不能呼吸了,請大家站出來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國家不乖,讓人民生氣了」別再沈默了⋯今天的黃媽媽,明日的你!
    (回顧影片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那位60歲的黃媽媽,其實不住在新竹,只因為看見了「堅持」而熱心想以鼓勵新竹稅改聯盟志工,而在參加完喜宴後,和家人說要陪志工們一起舉牌。
    就這樣僅是在路旁理性舉牌表達訴求而已,竟被新竹縣六家分駐所20名警力違法逮捕回去製作筆錄,且長達6小時後移送地檢署,但結果檢察官裁定釋回。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現在應該沒有人會相信在這個民主法治的台灣,竟發生戒嚴時才有的白色恐怖事件。
    9/19濫捕事件後,雅芳常在每一個夜晚驚醒,每次想到自己遭受迫害同理心,更堅持一路陪著受害者及所有志工,開記者會、訴諸法律、陳情監察院等捍衛基本人權的每一件事。深深覺得,但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每個人民都可能是受害者且求助無門。
    當天雅芳陪同受害者至地檢署提告,看見的不是司法正義的希望,而是警察圍起來重重的人牆,不准我們進到地檢署的錯誤擴權公權力,遭到雅芳義正嚴詞的糾正。
    雅芳強調自由進出地檢署提告是人民的權利,原本態度強硬的警察才同意提告人全部得進去地檢署。
    但過程中竟以雅芳非當事人不得進入地檢署為由,甚至有叫雅芳要脫掉背心的擴權行為,都讓人嗤之以鼻。
    想用這些離譜行徑把雅芳擋在外面,雅芳告知除了因為揭發弊案外,也常常陪著法律扶助的民眾去地檢署開庭,從沒遭到阻止。
    更強調警察現在的行為是涉犯強制人民無法行使權利,警察知道雅芳對於法律規範很清楚,只能同意讓雅芳陪同受害者進去提告。
    #面對擴權錯誤的行政行為
    #我們一定要堅持改變錯誤!

    #台灣司法不被人民信任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明明寫著要無罪推論,但檢察官、法官卻總是用「有罪推定」的心態定罪。這致使很多冤案的人民,在從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下,那樣的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害怕無助及挫折無奈──我明明就沒犯錯⋯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審問?」
    在雅芳法律扶助的案子中,有很多人明明就沒犯罪,卻還是被起訴且被定罪了,明明起訴書內滿滿的錯誤,甚至沒有證據,都全憑檢察官及法官的自由心證審理判刑!被冤枉者的無助,雅芳十分能理解,因為在雅芳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讓雅芳只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解職,至今雅芳都忘不了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所以在黃媽媽被違法濫捕時,雅芳心痛的在深夜趕至現場,即使受到打壓,仍一路堅持陪伴受害者至今,是因為我深深知道,當政府是加害者時,如果人民沒有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我們基本人權時,未來我們每一個人民都會是受害者,雅芳再次懇請各位好朋友們一起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讓全國人民都知道,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今天不爭取民主自由,明天將失去「民主自由」。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黃媽媽事件完整版:
    https://youtu.be/WhSggXYA6R8

    👆🏻黃媽媽被濫捕現場版: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想了解更多捍衛人權的資訊
    https://919sos.tw

    👆🏻國外法學專家對於台灣冤案分析
    https://youtu.be/1ZBk6sN7d5k

    👆🏻法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看過就忘
    https://www.facebook.com/126889811321342/posts/623126611697657/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

  • 台灣冤案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07 12: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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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首位律師歌手 #蘇明淵
    把法庭中的百態創作成歌曲
    今晚18:30 #就要聽婉報
    唱給你聽~

    【屈打成招,真是招嗎?】
    律師歌手 #蘇明淵 當律師20年
    重返歌壇推台語專輯 #善良的歹人 唱給你聽!
    1/7(二)18:30~19:00
    收聽連結:https://is.gd/JZo4eZ
    (點標題旁耳機)

    蘇明淵律師,是台灣唯一發行唱片的律師歌手,他透過創作,呈現法庭內看到的人生百態!包括看到台灣冤案,為平反者 #鄭性澤 譜出歌曲,這些皆收錄在他最新專輯。

    律師都在幹嘛?
    蘇明淵律師經常接刑事訴訟案件,但常被質疑「幫」壞人說話!真的嗎?
    律師法第一條揭示:「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如何看待人權?
    今晚 #就要聽婉報 唱得比說得更好聽~

  • 台灣冤案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10-06 11:29:33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間蕩然無存。
    一個國家做了錯誤的行政行為,人民透過訴願、救濟、訴訟證明國家做錯了,國家不但不改,還繼續用公權力拍賣人民的財產,現在連我們拿著證據用沈默的方式讓人民知道,讓國家知道你錯了!連這樣還遭到警察濫權逮捕。
    如果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民主是空氣,我已經要快不能呼吸了,請大家站出來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國家不乖,讓人民生氣了」別再沈默了⋯今天的黃媽媽,明日的你!
    (回顧影片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那位60歲的黃媽媽,其實不住在新竹,只因為看見了「堅持」而熱心想以鼓勵新竹稅改聯盟志工,而在參加完喜宴後,和家人說要陪志工們一起舉牌。
    就這樣僅是在路旁理性舉牌表達訴求而已,竟被新竹縣六家分駐所20名警力違法逮捕回去製作筆錄,且長達6小時後移送地檢署,但結果檢察官裁定釋回。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現在應該沒有人會相信在這個民主法治的台灣,竟發生戒嚴時才有的白色恐怖事件。
    9/19濫捕事件後,雅芳常在每一個夜晚驚醒,每次想到自己遭受迫害同理心,更堅持一路陪著受害者及所有志工,開記者會、訴諸法律、陳情監察院等捍衛基本人權的每一件事。深深覺得,但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每個人民都可能是受害者且求助無門。
    當天雅芳陪同受害者至地檢署提告,看見的不是司法正義的希望,而是警察圍起來重重的人牆,不准我們進到地檢署的錯誤擴權公權力,遭到雅芳義正嚴詞的糾正。
    雅芳強調自由進出地檢署提告是人民的權利,原本態度強硬的警察才同意提告人全部得進去地檢署。
    但過程中竟以雅芳非當事人不得進入地檢署為由,甚至有叫雅芳要脫掉背心的擴權行為,都讓人嗤之以鼻。
    想用這些離譜行徑把雅芳擋在外面,雅芳告知除了因為揭發弊案外,也常常陪著法律扶助的民眾去地檢署開庭,從沒遭到阻止。
    更強調警察現在的行為是涉犯強制人民無法行使權利,警察知道雅芳對於法律規範很清楚,只能同意讓雅芳陪同受害者進去提告。
    #面對擴權錯誤的行政行為
    #我們一定要堅持!

    #台灣司法不被人民信任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明明寫著要無罪推論,但檢察官、法官卻總是用「有罪推定」的心態定罪。這致使很多冤案的人民,在從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下,那樣的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害怕無助及挫折無奈──我明明就沒犯錯⋯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審問?」
    在雅芳法律扶助的案子中,有很多人明明就沒犯罪,卻還是被起訴且被定罪了,明明起訴書內滿滿的錯誤,甚至沒有證據,都全憑檢察官及法官的自由心證審理判刑!被冤枉者的無助,雅芳十分能理解,因為在雅芳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讓雅芳只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解職,至今雅芳都忘不了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所以在黃媽媽被違法濫捕時,雅芳心痛的在深夜趕至現場,即使受到打壓,仍一路堅持陪伴受害者至今,是因為我深深知道,當政府是加害者時,如果人民沒有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我們基本人權時,未來我們每一個人民都會是受害者,雅芳再次懇請各位好朋友們一起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讓全國人民都知道,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今天不爭取民主自由,明天將失去「民主自由」。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黃媽媽事件完整版:
    https://youtu.be/WhSggXYA6R8

    👆🏻黃媽媽被濫捕現場版: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想了解更多捍衛人權的資訊
    https://919sos.tw

    👆🏻國外法學專家對於台灣冤案分析
    https://youtu.be/1ZBk6sN7d5k

    👆🏻法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看過就忘
    https://www.facebook.com/126889811321342/posts/623126611697657/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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