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灣之心結紮合作醫院彰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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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灣之心結紮合作醫院彰化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關心羚 獸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關心羚的動物保護政見 #落實飼主教育及寵物登記 [前言] 身為一個執業10多年的獸醫師,也是一般飼養犬貓的飼主,所以在醫療的過程中,常常與其他飼主分享自己在跟寵物相處的過程發生的事,潛移默化的傳遞一些觀念。當全台灣的寵物登記數量已逼近250萬隻的時候,寵物跟人們之間的關係,已不能再用...

  • 台灣之心結紮合作醫院彰化 在 關心羚 獸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1-02 0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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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心羚的動物保護政見
    #落實飼主教育及寵物登記

    [前言]

    身為一個執業10多年的獸醫師,也是一般飼養犬貓的飼主,所以在醫療的過程中,常常與其他飼主分享自己在跟寵物相處的過程發生的事,潛移默化的傳遞一些觀念。當全台灣的寵物登記數量已逼近250萬隻的時候,寵物跟人們之間的關係,已不能再用過去的觀念來看待。望著牠們的雙眼,讓你覺得身心靈被慰藉的同時,身為飼主,怎麼樣是更能達到保護這些小生命的作為呢?

    一、建立課程制度、完善飼主教育
    1.教育是一輩子的事,特別是在飼養寵物人口持續增加的狀況下,許多關於飼養的教育課程,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讓民眾了解動保法的規範有哪些,介紹可能因沒有節育而引發的子宮蓄膿、乳腺腫瘤等疾病。台灣的馬爾濟斯是心臟病好發族群、臘腸犬易有椎間盤疾病問題、法國鬥牛犬等短吻犬品系可能會有短吻犬呼吸道阻塞性症候群等知識,都必須要入課程內容。當這些知識越普及,民眾預先知道後續在日常生活中給予的照顧,以及可能伴隨而來的醫療花費,對於飼養寵物犬貓前的考量越多,將可減少衝動行為。「飼主教育」也是在動物福利政策完整的國家,像是瑞士,所主推的重要政策[1]。

    2.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有推動飼主教育課程,然而各地方量能不同,課程的規劃由中央進行,也能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3.透過課程制度,能進一步進行認證,當然在認證策略上應考量課程的有效性,而不是影片放著播一陣子就能取得。認證能影響進一步的福利取得,或是讓愛心中途對於優良領養人有一個審核標準,近來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而且領養人也許會隱瞞實情,因此透過一個認證初步篩選掉沒有認真做功課的人,該認證可以成為優先認養動物的考量。

    4.除了少許縣市動保處已積極推廣的線上課程外,也可結合各地優質的動物保護團體,及社區大學,開設飼主教育課程。

    5.近期有許多大量領養後,並未妥善照顧動物的案件,甚至有不良的動保團體被揭發詐取政府節育補助之情事,我們認為不可為了增加犬貓被領養之績效,讓民眾短期內多次領養,若想要短期內領養下一隻寵物,必須要向動保處申請飼養環境的動物福利評估。

    二、落實寵物登記,加強飼主責任
    1.依照動保法第22條第2款,繁殖場要強制進行寵物登記,這部分應持續監督是否落實,而最近期的特寵法規裡,其實也鼓勵優良的繁殖業者加入政府的寵物登記站,讓飼主在帶走寵物前,就已確實進行寵物登記,以避免部分飼主在購買後沒多久就有棄養之情形。飼主在認養及購買犬貓時,也應主動索取寵物登記証,違者一經檢舉,應加強開罰。

    2.法制化獸醫師確認寵物登記之程序,讓飼主帶寵物去獸醫院看診時也必須由獸醫師協助確認寵物登記有無。獸醫師若能在診察動物的第一時間,依據法源勸導飼主進行寵物登記,便更能加強源頭管理。

    3.促進規劃推動寵物登記雙軌制,除了現有的寵登晶片制,在其他國家也有入戶籍制度。過去早已有市議員提倡過,一軌是將寵物納入戶口管理,也就是戶籍謄本加註貓狗數量,第二軌則是讓寵物登記系統與戶役政連結,因為戶籍是地方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有些很希望讓毛小孩跟自己成為一家人的民眾,更多一種踏實的選擇。

    4.擴大動物保護檢查員量能,加強稽查與宣導能量,落實開罰。
    以上多數的政策,都需要仰賴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落實。然而台灣現況是,一個縣市通常只有極少數的動物保護檢查員編制。根據農委會動物福利白皮書顯示,108 年 3 月全國動物保護檢查員共計 136 人 ( 其中專職 76 人、兼職 60 人),若以 107 年全年接獲民眾檢舉及自行稽查 ( 例如:寵物登記、飼主未辦理寵物絕育案等) 計有 360,975 案,平均每年、每人辦理各類動物保護申訴檢舉及稽查案件數為 3,111 案。(此處原文應有誤,應是2654案)甚至像是彰化縣、嘉義縣、澎湖縣這些縣市僅有1位動物保護檢查員。整體人數不足外,地方政府人力分配不均也是一大問題。
    綜合以上數據,我們認為必須從動物保護檢查員的來源、薪資福利做改善,以增加報考意願,國家也應積極培養專業動物保護人才:

    A.中央機關應根據每年各地方縣市動保案件業務需求,提供補助以增額動物保護檢查員人數。
    B.目前動物保護檢查員薪資並不高,建議可以從調整專業加給、危險加給等方式調高薪資。
    C.建請教育部以及高教單位增設相關科系,以培育專業動物保護人才,以高等教育訓練改善台灣動物保護之處境。

    三、調整絕育補助政策,以低收入戶及領養者優先

    1.寵物登記是絕育補助的依據,但絕育補助更應該建立優先順序,例如以低收入戶者和從收容所領養流浪犬貓者為優先(如美國芝加哥的政策),其次是通過飼主教育課程者,避免資源分配不均。針對通過飼主教育課程,並領養流浪犬貓者,除給予絕育補助,也能補助寵物保險,增加領養率。把公共資源優先用在補助低收入戶及領養流浪動物之飼主。

    2.此外,將絕育政策推進與獸醫學系合作,讓年輕在學的獸醫系實習醫師在已執業獸醫師的帶領下,為流浪犬貓進行節育手術,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同時擴大收容所動物結紮的數量。而近年來多起被不法團體詐領節育補助的案件,大量的國家經費若能轉為政府機關與學術機構的配合,更能遏止國家經費之不當被利用。

    引用資料:
    [1] 飼主教育在瑞士聯邦法的規定: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1)寵物登記、(2)飼主教育、(3)寵物稅。在瑞士,在擁有寵物後之10天內,由獸醫師親自執行晶片植入,並將資料鍵入瑞士ANIS全國資料庫。瑞士有寵物保險制度,其強制性由各州自訂。寵物稅屬地方稅。瑞士規定凡帶狗出家門一律繫頸鍊,飼養第二隻寵物即課以「重稅」,故可以大幅減少寵物繁殖之機會。聯邦法要求飼主在養狗之前必須先完成「理論課程」,養狗後一年內要完成「實務課程」。理論課程包括:(1)購買或認養一隻狗之理由;(2)飼主義務;(3)狗之營養知識;(4)狗之健康知識;(4)飼主對寵物之義務;(5)相關法律與規定。各州法律略有差異,但都遵循聯邦法原則。飼養危險狗種之飼主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並接受較為嚴格之安全規定與訓練課程。全瑞士以首都日內瓦市規定最嚴,規定危險狗品種在出門時需繫頸鍊、戴口罩;頸鍊必須要套上警察局核發之官印套。飼主需檢附(1)寵物登記証、(2)寵物保險証、(3)狂犬病三年效期疫苗注射証、(4)飼主訓練結業證書四樣證件,方可向警察局申請頸鍊官印套,沒有帶官印套之狗,警察會臨檢飼主與狗 (「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費昌勇,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

  • 台灣之心結紮合作醫院彰化 在 關心羚 獸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1-02 08: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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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心羚的動物保護政見
    #落實飼主教育及寵物登記

    [前言]

    身為一個執業10多年的獸醫師,也是一般飼養犬貓的飼主,所以在醫療的過程中,常常與其他飼主分享自己在跟寵物相處的過程發生的事,潛移默化的傳遞一些觀念。當全台灣的寵物登記數量已逼近250萬隻的時候,寵物跟人們之間的關係,已不能再用過去的觀念來看待。望著牠們的雙眼,讓你覺得身心靈被慰藉的同時,身為飼主,怎麼樣是更能達到保護這些小生命的作為呢?

    一、建立課程制度、完善飼主教育
    1.教育是一輩子的事,特別是在飼養寵物人口持續增加的狀況下,許多關於飼養的教育課程,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讓民眾了解動保法的規範有哪些,介紹可能因沒有節育而引發的子宮蓄膿、乳腺腫瘤等疾病。台灣的馬爾濟斯是心臟病好發族群、臘腸犬易有椎間盤疾病問題、法國鬥牛犬等短吻犬品系可能會有短吻犬呼吸道阻塞性症候群等知識,都必須要入課程內容。當這些知識越普及,民眾預先知道後續在日常生活中給予的照顧,以及可能伴隨而來的醫療花費,對於飼養寵物犬貓前的考量越多,將可減少衝動行為。「飼主教育」也是在動物福利政策完整的國家,像是瑞士,所主推的重要政策[1]。

    2.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有推動飼主教育課程,然而各地方量能不同,課程的規劃由中央進行,也能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3.透過課程制度,能進一步進行認證,當然在認證策略上應考量課程的有效性,而不是影片放著播一陣子就能取得。認證能影響進一步的福利取得,或是讓愛心中途對於優良領養人有一個審核標準,近來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而且領養人也許會隱瞞實情,因此透過一個認證初步篩選掉沒有認真做功課的人,該認證可以成為優先認養動物的考量。

    4.除了少許縣市動保處已積極推廣的線上課程外,也可結合各地優質的動物保護團體,及社區大學,開設飼主教育課程。

    5.近期有許多大量領養後,並未妥善照顧動物的案件,甚至有不良的動保團體被揭發詐取政府節育補助之情事,我們認為不可為了增加犬貓被領養之績效,讓民眾短期內多次領養,若想要短期內領養下一隻寵物,必須要向動保處申請飼養環境的動物福利評估。

    二、落實寵物登記,加強飼主責任
    1.依照動保法第22條第2款,繁殖場要強制進行寵物登記,這部分應持續監督是否落實,而最近期的特寵法規裡,其實也鼓勵優良的繁殖業者加入政府的寵物登記站,讓飼主在帶走寵物前,就已確實進行寵物登記,以避免部分飼主在購買後沒多久就有棄養之情形。飼主在認養及購買犬貓時,也應主動索取寵物登記証,違者一經檢舉,應加強開罰。

    2.法制化獸醫師確認寵物登記之程序,讓飼主帶寵物去獸醫院看診時也必須由獸醫師協助確認寵物登記有無。獸醫師若能在診察動物的第一時間,依據法源勸導飼主進行寵物登記,便更能加強源頭管理。

    3.促進規劃推動寵物登記雙軌制,除了現有的寵登晶片制,在其他國家也有入戶籍制度。過去早已有市議員提倡過,一軌是將寵物納入戶口管理,也就是戶籍謄本加註貓狗數量,第二軌則是讓寵物登記系統與戶役政連結,因為戶籍是地方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有些很希望讓毛小孩跟自己成為一家人的民眾,更多一種踏實的選擇。

    4.擴大動物保護檢查員量能,加強稽查與宣導能量,落實開罰。
    以上多數的政策,都需要仰賴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落實。然而台灣現況是,一個縣市通常只有極少數的動物保護檢查員編制。根據農委會動物福利白皮書顯示,108 年 3 月全國動物保護檢查員共計 136 人 ( 其中專職 76 人、兼職 60 人),若以 107 年全年接獲民眾檢舉及自行稽查 ( 例如:寵物登記、飼主未辦理寵物絕育案等) 計有 360,975 案,平均每年、每人辦理各類動物保護申訴檢舉及稽查案件數為 3,111 案。(此處原文應有誤,應是2654案)甚至像是彰化縣、嘉義縣、澎湖縣這些縣市僅有1位動物保護檢查員。整體人數不足外,地方政府人力分配不均也是一大問題。
    綜合以上數據,我們認為必須從動物保護檢查員的來源、薪資福利做改善,以增加報考意願,國家也應積極培養專業動物保護人才:

    A.中央機關應根據每年各地方縣市動保案件業務需求,提供補助以增額動物保護檢查員人數。
    B.目前動物保護檢查員薪資並不高,建議可以從調整專業加給、危險加給等方式調高薪資。
    C.建請教育部以及高教單位增設相關科系,以培育專業動物保護人才,以高等教育訓練改善台灣動物保護之處境。

    三、調整絕育補助政策,以低收入戶及領養者優先

    1.寵物登記是絕育補助的依據,但絕育補助更應該建立優先順序,例如以低收入戶者和從收容所領養流浪犬貓者為優先(如美國芝加哥的政策),其次是通過飼主教育課程者,避免資源分配不均。針對通過飼主教育課程,並領養流浪犬貓者,除給予絕育補助,也能補助寵物保險,增加領養率。把公共資源優先用在補助低收入戶及領養流浪動物之飼主。

    2.此外,將絕育政策推進與獸醫學系合作,讓年輕在學的獸醫系實習醫師在已執業獸醫師的帶領下,為流浪犬貓進行節育手術,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同時擴大收容所動物結紮的數量。而近年來多起被不法團體詐領節育補助的案件,大量的國家經費若能轉為政府機關與學術機構的配合,更能遏止國家經費之不當被利用。

    引用資料:
    [1] 飼主教育在瑞士聯邦法的規定: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1)寵物登記、(2)飼主教育、(3)寵物稅。在瑞士,在擁有寵物後之10天內,由獸醫師親自執行晶片植入,並將資料鍵入瑞士ANIS全國資料庫。瑞士有寵物保險制度,其強制性由各州自訂。寵物稅屬地方稅。瑞士規定凡帶狗出家門一律繫頸鍊,飼養第二隻寵物即課以「重稅」,故可以大幅減少寵物繁殖之機會。聯邦法要求飼主在養狗之前必須先完成「理論課程」,養狗後一年內要完成「實務課程」。理論課程包括:(1)購買或認養一隻狗之理由;(2)飼主義務;(3)狗之營養知識;(4)狗之健康知識;(4)飼主對寵物之義務;(5)相關法律與規定。各州法律略有差異,但都遵循聯邦法原則。飼養危險狗種之飼主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並接受較為嚴格之安全規定與訓練課程。全瑞士以首都日內瓦市規定最嚴,規定危險狗品種在出門時需繫頸鍊、戴口罩;頸鍊必須要套上警察局核發之官印套。飼主需檢附(1)寵物登記証、(2)寵物保險証、(3)狂犬病三年效期疫苗注射証、(4)飼主訓練結業證書四樣證件,方可向警察局申請頸鍊官印套,沒有帶官印套之狗,警察會臨檢飼主與狗 (「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費昌勇,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

  • 台灣之心結紮合作醫院彰化 在 陳珮騏打氣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3-04 20: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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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捕捉、結紮、原放需要入動保法?

    一、 過去的方法無效
    動保法施行近17年了,在這17年,捕捉的犬貓已超過120萬,其中超過50%人道安樂,在2011年之前,公立收容所安樂死率告高達70%以上。17年來抓這麼多,殺那麼多,流浪貓狗還是沒有減少,已證明政府對處理流浪動物的方法無效,這個結論連官方都無法反駁。

    二、 零安樂死實施後,政府的配套有用嗎?
    (一)政府配套

    一、增蓋收容所
    過去三年,政府已投下3億4557萬7000元,預計興建、重建15所收容所,預計在2018年共投入12億3180萬。如果15所收容所全數整建完畢,大概可增加7500隻犬隻收容空間,平均增加一隻犬隻收容空間,要支出1萬6千元左右。目前已興建改建完成的有高雄燕巢、金門、台東縣,其中以燕巢1億1千萬花費最高,可增加500隻犬隻收容空間,每增加一隻收容空間得花22萬元。除了農委會的補助外,彰化縣預計自費8000萬蓋新收容所,可增加224隻犬隻收容空間,平均每增加一隻約需36萬元(此預算尚未通過)。
    真是超級豪華,增加一隻狗的收容空間竟需要二、三十萬,可預見將來收容所會有多漂亮。
    我們當然希望收容所環境越舒適越好,但如此昂貴的收容所真的會讓浪浪過好日子嗎?去年高雄市平均每個月捕捉375隻浪浪,1.1億的燕巢收容所兩個月就爆滿了。彰化每月平均捕捉240隻,一個月就爆了。就算15所收容所都興建完畢,增加7500隻收容量,也是很快就爆了。
    收容所環境好不好,豪華壯觀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擁不擁擠,只要擁擠,再豪華的收容所都會淪為煉獄。
    且不論最終要花超過12億蓋收容所,就以目前已投入的3億4557萬7000元,如果拿來結紮浪犬和放養家犬,以新北市母狗每隻補助2000元計,共可結紮17萬2788隻母犬,阻斷上百萬隻幼犬出生,但花在蓋收容所,卻只能增加一千隻左右收容空間。道理已經這麼明顯,為什麼政府寧願花大錢蓋收容所,完全無法解決問題,卻不願意花少錢,做更有效的事?

    二、增加認養率
    農委會很自豪地宣稱,去年全台認養率高達74.86%,其中9個縣市超過80%,5個縣市超過90%,雲林則超過100%。如果這些數據屬實,那台灣人真是全世界最愛貓狗的民族,去年和前年,短短兩年,光從收容所就認養10萬3813隻浪浪。如果認養率這麼高,何必花那麼多錢增蓋收容所?
    你相信台灣人這麼愛認養貓狗嗎?你相信這個夢幻的認養數字嗎?其實,連農委會都不相信。那問題來了,貓狗到哪裡去了?

    三、提高犬隻結紮率
    黃金城副主委表示,政府努力結紮犬隻,前年結紮10萬隻,去年15萬隻,今年預計18萬隻。根據2015年農委會調查,全台家犬共171萬4238隻,雖然差距上遠,但政府的努力仍可以肯定。問題是有沒有紮到重點?事實上,大多數動物醫院都集中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區,以新北市為例,78%動動物醫院集中在十個人口密集的行政區,而都會區家犬主要是品種狗,很多是買來的。政府結紮補助大部分都花到這些品種狗身上,但品種狗卻只占收容所犬隻不到一成。
    至於郊區、偏鄉地區,動物醫院不多,飼主也較缺乏結紮觀念,這些地區獲得補助反而很少,更嚴重的是這些地區大多是米克斯,甚至是放養的米克斯,他們才是流浪狗的主要來源。
    換句話說,不管10萬、15萬、18萬隻,都沒補助到要點,真正需要投入資源的,反而被忽略了。
    以多年的經驗來說,流浪狗的大宗來自郊區、工廠區、山區、偏鄉地區的放養米克斯家犬,這些地方通常醫療資源不足,飼主缺乏為家犬結紮意願,因此,必須採取免費巡迴下鄉絕育的方式,政府應一方面宣導家犬未結紮會被罰,一方面組織獸醫團隊巡迴絕育,一手棍子一手蘿蔔,堵住流浪狗最主要來源。荒謬的是,政府在這些重災區投入的資源極少,卻把大量的錢拿去補助買狗的人。

    三、 為何要全面實施流浪犬貓捕捉、絕育、原放

    一、 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才能推行
    政府聲稱要從源頭杜絕流浪狗,包括處罰棄養、提高植晶片寵登、提高家犬結紮率等。我們要說,棄養是非常非常難抓到的,是問17年政府抓到幾起棄養案件?而提高植晶片率,必須靠稽查,耗費行政成本已大到無法執行。至於提高家犬結紮率,現行補助辦法並無法補助到真正流浪貓狗的來源,尤其是非都會的放養犬貓。若要提高放養犬貓結紮率,其行政成本之高,以地方動保單位的人力而言,同樣無法執行。
    只有降低行政成本,政策才能推行,而實施流浪犬貓捕捉、絕育、原放,就是低成本的最好方法。在台灣有數以萬計的愛心人士,他們因為餵食照護流浪貓狗,對各地流浪貓狗狀況最清楚,政府若能把他們整合輔導,可以增加多少政策執行人力?過去捕捉貓狗都要抓進收容所,這些愛心人士當然不願意合作。但如果政府願意執行捕捉、絕育、原放,愛心人士不但願意,甚至會成為執行捕捉、絕育、原放的人員,大大提高執行政策的人手,將行政成本降到最低。

    二、 分攤政府照顧貓狗
    零樂實施後,政府不能宰殺健康貓狗,收容所必然無法收容這麼多犬貓。但動保法第21條禁止犬貓活動於公共空間。簡單講,就是犬貓在戶外活動都應該捕捉進收容所,如此政策必然造成收容所淪為貓狗煉獄。但如果法律能容許部份貓狗生存在戶外,由愛心人士照料,將大大降低收容所收容壓力。其實,17年來以證明政府無法全部捕捉流浪貓狗。而再撲殺率超過70%情況下,收容所仍擁擠不勘,現在實施零安樂死,那不是更可怕?政府更不得不讓一部分貓狗生活在戶外,讓愛心人士分攤這護工作。然後以結紮原的方式,逐漸紮光每個區域的母貓母狗,讓流浪貓狗數量降低下來。

    三、 為何流浪犬貓捕捉、絕育、原放必須入法?
    1. 現行法律貓狗不能生存在戶外
    動保法21條規定下,所有生存在戶外的貓狗都是罪犯,都應該抓進收容所,此法不改,TNVR就無法進行。

    2. 不修法,TNVR合法性定位不明
    官方對TNVR的適法性一直有不同的詮釋,從早期一再重申TNVR非法,並寄發公文給地方動保單位、獸醫院、學校等,禁止TNVR外。台南市李文政議員還因為TNVR,遭到監察院調查。之後官方態度軟化,在上一屆動保諮詢會議最後一次開會時,由李茂生教授總結,TNVR不違法,但原放後不得繼續餵食,否則會構成棄養罪。直到近一年來,農委會才以非正式方式表達,TNVR不違法,但應由民間執行,不應由政府投資。也就是TNVR不應入法。
    由此可見,TNVR在法律上定位不明,全由主管機關單方詮釋其適法性。一但長官更換,就會有不同的詮釋,如此政策如何持續?

    3. 地方政府無所適從
    因為法律定位不明,很多地方政府宣稱於法無據,因而拒絕推行TNVR,例如高雄市、南投縣。更有些縣市政府,他們知道TNVR的必要性,但又礙於沒有法原,便採取變相的方式,即補助民間人士做TNVR,但執行者必須植晶片登記為該結紮犬隻的飼主,毫無道理地將責任推給民間愛心人士。

    4. 有心推行的地方政府障礙重重
    因為法律定位不明,目前實施真正全面TNVR的縣市只有新北、桃園、台南三都。台北市則只進行一小部份,且不連續。新竹市和高雄市則要求執行者必須寵燈為飼主,不是真正的TNVR。換句話說,法律定位不明的結果,造成大多數地方政府不願採行TNVR減量方法。
    而台南和桃園二都,為提高效率,政府也參予執行TNVR,以台南市實施四年來說,成效斐然(件下圖),桃園是今年也跟進。

    但台南、桃園動保處所捕捉結紮的狗,礙於動保法21條規定,只能送收容所,不能原放,故原放工作委託民間執行。於是捕捉結紮與放回的人不同,造成嚴重的錯放問題。在台南,經常把已結紮的狗錯放到原本無狗的地方,反而造成民眾反彈。因此,TNVR不入法,不讓地方政府原放除罪化,有心推行的地方政府就不能原放狗,徒增問題,讓動保單位綁手綁腳。

    5. 協助政府的執行者背法律責任
    由於法律定位不明,一些想做又怕觸法的地方政府,他們編了預算,但接受補助的愛媽必須登記為紮犬隻的飼主,付所有的法律責任,一但該犬隻咬人,愛媽便會承擔賠償責任,嚴重還可能會有刑事責任。幫流浪狗結紮就法律而言,完全不構成飼主的要件。但在沒有法律卻認下,去年以前的新北市、現在的新竹市、高雄市,全都採取這種模式,強迫接受補助的民間執行者,背負所有法律責任。如果TNVR沒入法,即使有心想做的地方政府,也會因為擔心責任問題,把責任全推給民間。
    從去年開始,防檢局開始寄發施打狂全疫苗通知給犬貓飼主,其中有一部分其實是TNVR執行者,在他們名下,有數十隻、數百隻、數千隻結紮的貓狗。這些貓狗計以放回,就很難抓回來打疫苗。於是,所有執行TNVR的民間人士全都可能被罰,每隻3~15萬罰款,我本人有907隻,罰款最高可達1億6000萬以上。
    目前已有愛心人士遭罰42萬,如果TNVR不能入法,餵TNVR去責任化,這種處罰協助政府解決問題人士的情形,必然不斷發生。

    6. 結論
    如果政府接受TNVR是流浪貓狗減量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行政成本最低的方法,那麼TNVR不入法,不做系統性的規範,TNVR便不能有效執行,地方政府會裹足不前,或便向實施。不能全面大量執行TNVR,就不會有效果,甚至產生不必要的困擾。

    附註:TNVR必須配合精準捕捉,這是兩個獨立的系統。TNVR的目的是減量,精準捕捉是管理流浪犬貓的手段,也就是TNVR的貓狗如果造成問題,還是可依循精準捕捉的程序,捕捉移除。TNVR當然不能解決全部流浪貓狗的問題,但卻是有效的減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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