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台大公文範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大公文範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大公文範例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立法委員林為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捍衛台灣豬,萊豬不要來!】 「顧食安公投」,全民拒絕瘦肉精豬肉🐷 #先 斬後奏,強迫台灣人民接受 #別 人的孩子,死不完嗎? #管 好「食安」是蔡政府給全民的承諾。 #丁 點的尊重都不給人民,就開放瘦肉精豬肉, #允 諾「透明開放」卻逆行倒施,大搞黑箱。 #恭 請全體國民,與我們一起連署「顧食...
台大公文範例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捍衛台灣豬,萊豬不要來!】
「顧食安公投」,全民拒絕瘦肉精豬肉🐷
#先 斬後奏,強迫台灣人民接受
#別 人的孩子,死不完嗎?
#管 好「食安」是蔡政府給全民的承諾。
#丁 點的尊重都不給人民,就開放瘦肉精豬肉,
#允 諾「透明開放」卻逆行倒施,大搞黑箱。
#恭 請全體國民,與我們一起連署「顧食安」!
#快 刀斬亂麻的方式,溝通不足、配套不足。
#來 歷不明的加工品,政府有能力管嗎?
#連 人民的卑微的請求,過好小日子都變奢侈。
#署 名的公文還能硬拗,說只是預告,大轉彎?
瘦肉精豬肉🐖🐖🐖我吞不下啦!ಥ_ಥ
►下載顧食安公投連署書:
https://chichen.org/foodsafety
►下載顧食安公投連署書範例:
https://chichen.org/foodsafety2
►連署完成後請寄送至「臺北市八德路二段232號2樓 組發會收」
►第一階段連署地點一覽表:
http://www.kmt.org.tw/2020/09/912913_93.html
即日起至9/13止,上班日在各區黨部及國民黨籍立委、議員服務處,皆可連署喔!
本周六日在各地黨部、市場全台大串連,也可現場連署唷✍🏻
食安連署動起來,關心你我的未來🤝
⚠️新竹縣黨部9/12、9/13上午8:30~12:00(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101號)
⚠️新竹縣竹東鎮黨部9/12上午8:30~12:00(新竹縣竹東鎮杞林路76號)
⚠️新竹縣北埔鄉黨部9/13上午8:30~12:00(新竹縣北埔鄉埔尾村7鄰4-1號)
台大公文範例 在 偽公務員的菜鳥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覺得呱吉議員真的可以翻翻寶寶書喔,真心不騙,至少關於公文用語的部份應該是會有幫助吧💜💚💙💛❤😂
高雄中學與女中的學生在近日發起一項運動:終結放榜新聞、拒絕成功模板。
運動背後的理念在於終止每年各種考試的放榜日之後,各級學校與媒體聯合發佈的各種榜首新聞。
校方常常在考後迫不及待地發出採訪通知,讓媒體到校訪問各種學霸與冠軍的故事。一方面做為學校的公關,二方面也是塑造成功神話的基礎。
到底讀書怎麼樣才能得第一,一定是採訪背後的關鍵命題,媒體總是拼命挖掘背後最具戲劇性的元素,卻忽略環境與其他原因的綜合影響。
當然,對所有在校時爭取到比賽殊榮、或者有所貢獻的學生來說,被報導不僅是種榮耀,也是給其他學生的鼓勵。特別是那些不被看好的孩子們來說,我能理解被公開肯定時的重要意義。
但對於未成年的學生來說,這個訪問有時候也變成不可承受之重。近期雄女學生的事件,就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範例。前年也有建中學生假冒滿級分台大醫科同學,藉以反諷這種文化的新聞。
在2017年自殺身故的林奕含也曾是滿級分神話的主人翁。雖然放榜新聞不是他悲劇故事的原因,但也說明了吹捧學霸的成功神話並不能為任何人帶來幸福。
我決定以台北市議員的身份行文學校,敦促校方一同終結這種放榜文化。不再以學業奇觀做為學生與校方成就的來源,尊重學生自由意願,並進而鼓勵更多元的成就來源,讓技職與運動方面的榮耀更被社會所關注。
高雄中學與女中發起的運動網頁: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53855801888724
台大公文範例 在 陳良基的創新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哪來的校長說了算!
今天在立法院忙了一天,剛剛下班前,突然被告知有「獨董校長說了算」的報導,一查新聞,果然就有這種不正確的標題。常識判斷也知道,公務就是公文為準!哪來校長說了算!正確的意義是「校長署名的同意公文」才算!一般而言,公司正式發函跟學校申請,大約是四十天內,學校會走完程序發出同意公文。同意公文有時還會有附帶條件,公司必須履行才算正式完成手續。其中公司發函的部分,有些公司會在股東會選任前,有些會在股東會選任後當天。正常情形,校長簽署的同意公文會追溯至股東會選任當天。
我今天在立法院講的空窗期,就是要人事處提醒所有同事,同意公文未收到前,法律上表示校方仍未同意,但若公司是在股東會後才發函,就會有公司的公開資訊已有獨董名字,可是事實上還未獲同意。如果在此期間,有人去檢舉,而同仁又已去執行兼職職務,監察院會彈劾,校方也依法必須處分當事人的。我當副校長時,就有同事因為這樣被處分,我心裡很為他們難過,但又不得不在教評會作出處分。當時,才會提醒人事處,必須有效保護同仁、提醒同仁,避開此空窗期。
趕緊請同仁發了一份聲明稿,請大家了解正確的手續,別傳遞錯誤訊息。
附記:剛剛有朋友告訴我,台大的兼職辦法於105.1.21有新修正,要求公司必須先完成產學合作契約及繳清學術回饋金後,學校才會發出同意公文。如果這樣,那就是人事處已將空窗期的洞補起來了。不過,提醒所有朋友,這些規定各校依自主管理精神,可能細節會不同,最好還是查看各校規定,以免受傷。
+++++++++++++++++++++++++
關於部分媒體報導科技部陳良基部長說「學校教授兼任獨董,由校長說了算,並可事後追認」,並非科技部原意,陳部長所欲說明之獨立董事聘任程序,本部說明如下:
一、學校教授兼任獨立董事的程序為:1) 先由公司董事會通過獨立董事人選,而後發函校方。2) 學校人事單位收到函文,循校內程序簽陳核定。 3) 核定後,由學校函覆公司同意該位教授兼任獨立董事,並於函文內指出獨立董事任期溯自該公司董事會通過日。
二、以上程序皆須符合校內規範。例如:部分學校規定,若獨立董事任期超過半年以上,則該公司須與校方於一定期間內簽定產學合作契約,若未簽定,則無效。
綜上,學校教授兼職獨立董事須經校內程序核定,非校長說了算,也非事後追認,而是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業期,因此溯自董事會通過日。
另,也有部分公司在召開董事會之前,即先行文學校取得同意,故無回溯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