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市政府統編代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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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台北市政府統編代碼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809的網紅吳建志,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新聞稿 110年05月24日 安心搭乘 花市公車積極全面清消 防疫自保 疫起戴口罩實名制上車 因應疫情嚴峻,為確保民眾乘車安全,市區客運業者包括首都客運、臺北客運、太魯閣客運、統聯客運及郵輪式公車的華聯客運、鼎東客運皆全面加強清潔消毒頻率,花蓮縣政府也不定期稽查,請民...

台北市政府統編代碼 在 吳建志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27 15:26:08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新聞稿 110年05月24日 安心搭乘 花市公車積極全面清消 防疫自保 疫起戴口罩實名制上車 因應疫情嚴峻,為確保民眾乘車安全,市區客運業者包括首都客運、臺北客運、太魯閣客運、統聯客運及郵輪式公車的華聯客運、鼎東客運皆全面加強清潔消毒頻率,花蓮縣政府也不定期稽查,請民眾安心...

  • 台北市政府統編代碼 在 吳建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4 14: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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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新聞稿
    110年05月24日

    安心搭乘 花市公車積極全面清消
    防疫自保 疫起戴口罩實名制上車

    因應疫情嚴峻,為確保民眾乘車安全,市區客運業者包括首都客運、臺北客運、太魯閣客運、統聯客運及郵輪式公車的華聯客運、鼎東客運皆全面加強清潔消毒頻率,花蓮縣政府也不定期稽查,請民眾安心搭乘。

    因應本土疫情升溫,公車運具車廂內屬密閉空間,為避免感染風險,縣府建設處自5月12日起已要求花蓮市區公車應積極配合提升防疫作為,公車與運輸場站持續落實駕駛員、站務員勤前量測體溫並佩戴口罩執勤,場站及車內禁止飲食,每次出車前後皆由駕駛員自行以二氧化氯及酒精等進行清潔消毒,並落實清消表格登記及管理,消毒項目包含公車車內之手把、座椅、刷卡機等民眾經常接觸的地方。

    建設處表示,防疫首重避免疫情擴散,除各場站皆加強清消,各客運業者也確實做好防疫準備,並備有具體的消毒防疫SOP,後續仍會不定期稽查公車、場站的清消作業,以保障民眾乘車安全。民眾搭乘大眾運輸運具或進出大眾運輸場站務必全程佩戴口罩,搭乘時禁止車上飲食,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或於車上飲食,經勸導不聽者,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裁罰新臺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疾病等症狀,以及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應佩戴口罩不要外出,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以降低疫情擴散風險。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花蓮縣政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3-8226975。

    為加強防疫,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推出「簡訊實聯制」,利用手機傳送簡訊給「1922」,便可快速完成登記,日前台北市的公車及捷運已採實聯制搭車,北花國道客運包括統聯客運、首都客運及臺北客運等客運業者已開始執行,花蓮市區客運為配合中央防疫政策業已張貼完成,民眾乘車時請掃描車內QR-Code完成實名登記,簡訊實聯制的簡訊完全免費民眾可放心多加使用,方法簡單且不用加入會員、不用特殊設備、不用留個資,無照片功能的一般手機也可以,五秒三步驟就能保護自己及他人健康,團結防疫動起來。

    「簡訊實聯制步驟」:
    ●具照相功能的智慧型手機
    方法一:五秒三步驟
    步驟一、掃描QRCode
    步驟二、自動出現場所代碼簡訊與收件人1922
    步驟三、送出簡訊即完成實聯制登記

    方法二:
    一、至LINE官方帳號搜尋「疾管家」,同時加入好友
    二、進入頁面後會出現「實聯制掃碼」專區
    三、掃描商家、公務機關所提供「QRCode」掃碼
    四、掃取條碼會自動出現簡訊收信人1922,以及出入場所代碼後,按下連結
    五、取得連結後,隨即按下「發送簡訊」就完成簡訊實聯制登記

    ●不具照相功能的一般手機
    一、至手機裡的簡訊的簡訊功能
    二、在收件人位置打上「1922」
    三、打上店家、公家機關所提供編號代碼
    四、確認完畢後,按下「發送簡訊」即可完成簡訊實聯制

    ※新聞聯絡人:花蓮縣政府建設處
    張志豪副處長 0920789314
    林韋丞 03-8227171轉517

  • 台北市政府統編代碼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17 23:49:22
    有 32 人按讚

    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請分享,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

    新聞一:
    6月16日 《北市中山國中地下停車場追加預算案「有很大問題」 議會二度暫擱》
    https://pse.is/SZ7NQ

    中山國中停車場一案,先是讓平常很節省的柯文哲,異常地點頭同意追加預算,原本的工程總經費7億多,現在追加3億多,占總預算4成,依工程規範不需公開招標,還可讓原廠商繼續施作。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家長」提出的建議,於是要增加開挖。

    新聞二:
    5月29日《大雨「驗」屋況 北市大龍國宅爆30多戶漏水》
    https://pse.is/SNVPT

    此案,原本是海砂屋而市府介入改建的大龍新城,建好之後交屋三個月內有多處漏水、設計不良,即便是防災、逃生設施也都問題重重。造價十四億的建物,柯市長風風光光剪綵,卻是被唯一沒到場剪綵的選區議員掌握到了資訊,替住戶發聲討公道。而上述兩案極為巧妙的是,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如此有「能力」的做生意方式,不得不讓人感到好奇,這麼爛的施工品質到底是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用來照顧員工,提升基層員工福利呢?

    二、【違反勞動法規】

    省下來的錢到哪裡去了?查閱中華民國勞動部公布的資料,發現「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這麼有名,自2016年以來,不斷違反許多勞動法規,嚇死人。(附件一)

    三、【違反環境汙染】

    原來,原來省下來的錢並沒有好好對待員工啊。啊,你為結束了嗎?不,還有多項空氣、廢棄物環境污染呢!(附件二)

    四、【Never 報導 夠低調】

    汙染全台灣,原來這間營造「這麼髒」,但沒關係,還可以一直在政府標案得標獲利,自2008年汙染桃園開始,至今卻從無媒體報導。是巧合,還是命運的安排,讓兩個案子相遇然後被我查出這些資料。目前唯一UDN有報導寫出「登山營造」四個大字的中華民國只有一篇,還是要會員才可以觀看的文章。《究竟誰這麼夠力 讓柯P打破「不加追預算」承諾?》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12894

    五、【主委加碼】
    登山營造的案子中,有些還沒有蓋好:除了一開始說的兩個案子之外,還有正在施作的預算13億,預計2022年九月中完工的「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就在台北市內湖 #康寧路三段 標案一次送給大家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31310727

    1.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1,127,117,670

    2.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一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 397,709,465

    3.臺北市政府
    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
    預算 948,711,401

    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
    預算 401,307,940

    請各界看著它,用力的關注它,因為我 真 的 沒 有 辦 法 了。

    認同請分享,最後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有鼻子過敏跟黑眼圈),我愛我的貓,多一個分享我就更安全一點,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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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小事

    【附件一】

    1.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93011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2.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3.北市勞職字第10637640000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75488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5.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6.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061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7.新北府勞檢字第1053463279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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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前面兩個日期是判決日以及裁罰日
    1. 2008-12-08 (2008-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120179

    2. 2014-03-10 (2014-02-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10

    3. 2016-09-06 (2016-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5

    4. 2017-06-06 (2017-05-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6-060001
    事由: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營建工程,使用挖掘及破碎機具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5. 2017-06-08 (2017-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6003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2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6. 2017-06-15 (2017-05-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60043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6.4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7. 2018-08-13 (2018-06-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0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拓緯實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暨雜項工程-(104)府建字第00057號 (管制編號:J62A0964)」,106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6年09月至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8. 2019-01-08 (2018-11-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10016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9. 2019-01-18 (2018-12-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5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132號)

    10. 2019-03-08 (2019-01-1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30034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1. 2019-09-04 (2019-08-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7建字第0079號;泥沙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12. 2019-10-04 (2019-08-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8-10001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7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13. 2019-11-28 (2019-11-0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110143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4. 2020-01-07 (2019-11-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9-01001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4.5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 (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 台北市政府統編代碼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1-06 02:11:31
    有 30 人按讚

    【林柏勛你不要再罵1280政策 我們已經很窮了好嗎】

    這一題有點困難,要理解真的很不容易,所以,我拍了片、投稿到蘋果、在PTT上寫專文、畫懶人包、不斷蒐證、還上正妹主持人的廣播節目說明,但是還是很難懂,或者是根本沒人/市議員在乎,這一刻這一秒,這些問題持續發生著。

    一、我不反對1280 但它要有前提

    2018年花五點五億,2019年編列九億,怎麼會這麼多錢呢?很簡單,1280月票,當我狂搭、猛搭,實際搭乘金額達到1380。這個月你就賺了一百元,但是這一百元就是由上面這幾個億來支出,當然在去年市議會有強力監督,因為運量增長在政策施行半年的時候還是很低,公車跟捷運都不到百分之二,議員問局長一年之後的目標是多少,當時已經是1.8%,結果局長回答2%就是我們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在2019年四月的目標。

    就像是,往一個破掉的杯子裡面倒水,不管倒多少都沒有用,但是會讓別人感覺你有在做事,大家認為重點是要讓柯文哲繼續倒水,因為市民賺到,但我認為要把破掉的杯子先補起來,這就是我所說的前提。「但事先做不太可能吧,柯文哲事情很多也」沒有問題,事先做不來,那就事後去補上,可是瑞凡,公運處根本沒有在改善,缺失到處都是。

    二、「台北市公車很棒啊,你沒去過南部嗎?」

    那你沒去過日本、德國嗎?我一直主張「依竿禁動」就是乘客上車之後,抓好扶手,有位置坐的人就是坐好定位。「禁動」就是在各位乘客就位之前司機不可以開動。

    2017年公車內摔傷事故共201件,201名傷者中,年齡六十歲以上就有114人,比率過半,摔傷原因又以車輛緊急煞車、乘客車內走動沒握扶手的情況最常見。2018年五月之前,公車上摔傷人數中90位,其中就有59人是長者。而台北市政府的做法,就是增加把手.......

    我用gopro擷取的資訊,看看我們乘客,要在0.9G的G力下上下車,這是什麼概念?就是何金銀要面對店水流大師兄的概念!

    三、 「這也才一件小缺失而已啊,馬上改好不就好了」

    請慢用:

    1.公車靠邊
    2.公車後門不夾人
    3.取締公車站違規停車
    4.公車動態可以準一點嗎
    5.幹線數字找回來
    6.要不要繫安全帶請嚴格執法
    7.公車可不可以吃東西請嚴格執法 小蟑螂的飼主
    8.司機不要吃檳榔
    9.給司機充足的休息
    10.欠司機五億的加班費北市府快點給付
    11.公車進站減速
    12.公車告示請貼在玻璃隔板內
    13.公車站吸菸請取締
    14.公車扣款機請聯通自動加值
    15.同路線不同營運商請協調發車頻次
    16.夜間公車宣導
    17.司機宣導先下車後上車
    18.依竿禁洞 沒有坐好站好車體不可以開動
    19.車體262車內所有告示299請改善
    20.公車後座玻璃都是人的臉油 請清潔
    21.公車司機之間不尬車
    22.車體內的錯誤到站小螢幕顯示系統 請關掉
    23.增加北市的南北向路線 東西向重複太多需要優化
    24.公佈2018大台北公車手冊預算是多少
    25.公車站月台規劃請改善(短月台,下車撞到樹叢)
    26.宣導公車不要大聲講話播音樂
    27.對輪椅族友善不要臉那麼臭
    28.表揚好司機優質司機
    29.最後一排有五成車體沒有下車鈴
    30.公車專用道大雨變成池子 加上公車不減速進站 就衝浪
    31.和平幹線沒有到和平西路不覺得很羞恥嗎?
    32.忠孝幹線沒有到忠孝醫院不覺得很羞恥嗎?
    33.同一個站名的站可以不要離那麼遠嗎?(兩個頂好市場 相距 132公尺)
    34.不同站可以不要距離這麼近嗎?(華山公園、北平林森路口相距 131公尺)

    四、「我就是趕時間啊!!阿不然咧」

    在趕時間之前,「安全性」應該優先。公車系統的定位大眾運輸是普遍級的交通手段,它應該是屬於9-99歲都可以使用的交通工具,但是台北市的公車系統有諸多缺失,讓使用公車系統的搭乘體驗非常差勁,公車與自駕之間的取捨不只是交通工具的選擇,在時間上、安全上,甚至北市的整體交通都會有影響。

    我提出「依竿禁動」這項政策是基於公車運量的提升而來,當然「公車運量」是一項綜合性的問題,包含了「公車站違規停車的取締」、「公車必須確實靠邊」、「幹線公車的數字化」、「停靠站點的代碼」、「動態顯示的準確性」、「司機的勞動條件的提升」、「乘客先下後上的文化建立」、「公車站設計失當」等等諸多問題導致了公車搭乘體驗的不愉快,運量於是低落。

    解決前要先知道問題在哪裡上述所提及皆是非常微小的事件,但逐一累積成為大問題。而我認為其中最為重要的是「依竿禁動」這項,我認為它是最嚴重也是最顯而易見的問題。因為2017年公車內摔傷事故共201件,201名傷者中,年齡六十歲以上就有114人,比率過半,摔傷原因又以車輛緊急煞車、乘客車內走動沒握扶手的情況最常見。2018年五月之前,公車上摔傷人數中90位,其中就有59人是長者。

    五、公運處在幹嘛?

    在敬老卡的推動同時,數字已經如此明確卻不處理,一手叫長輩來搭車,一手卻急停跳投用讓大家練習G力,公運處也搞不清楚問題在哪裡。我在此提出公運處的盲點!

    盲點一:廣設置握把以及扶手,為什麼還是會跌倒?
    其實是:握把以及扶手指應該是補助使用,用在「公車行進中」確保「煞車」時的搖晃。不應該作為「車體加速度時」主要的安全確保來源,上下車最應該的是車體要靜止。「車體加速度中」是跌倒的最主要時機,因為這個時候,連何金銀都鎖不住。

    盲點二:用「緊急避險」來完全解釋公車跌倒。
    其實是:民國88年八月的限速政策,把北市公車定速在時速40公里,比其當年的前一年運輸數據都進步了,包含死亡率的下降,在各項安全數據統計都有長足的進步。然而在低速下,也是需要急煞車的,「緊急避險」就是我們所謂的「急煞車」,這方面的安全需要對於站立者來說就是需要「依竿」來確保,對於坐者來說就是需要「安全帶」來確保。
    政策會直接影響到安全,而跌倒原因之一的「緊急避險」跌倒者的原因是已就位者有沒有抓緊、坐好。而跌倒原因之二的「上車中、下車中」的乘客跌倒原因,是乘客未就位時,公車的「猛起步」及「猛急停」加速度。兩者不應該混為一談。

    「依竿禁動」可能的政策衝擊

    衝擊一:公車變慢因為人要坐定定位,比起以往的公車急著要駛離公車站大大不同,每一站可能多花幾秒鐘,在正常的上下車動作下是不會超過20秒,這過程依車體的大小而定。

    衝擊二:交通影響停車時間變長,會影響到後面等待的時間。依照目前的公車設計,公車只要依法靠站,等待的車道就只有一條車道。如果是目前公車常見的不守規矩便宜行事,距離公車站非常遙遠,等於就是佔據了1.5個車道,這樣對交通的衝擊會更大。雖然只是15秒的時間,我們希望擁有「取締公車站違規停車」、「公車確實靠站」的配套措施。

    因為「確實靠邊」現在沒有公車做得到啦!真的好奢侈的幸福,台北市就是沒有,推什麼1280。喔對了,我們可是印了十萬本的精美公車手冊唷。 ❤

    六、送給其他台北市議員的建議

    2019目標0跌倒該怎麼做?我(沒上)會邀請公車業者資方代表、公車業者司機代表、乘客代表、公運處官員、交通局官員、1999承辦人代表,以及工務局、勞工局、觀傳局、捷運局的聯絡人。開啟正式會議,讓使用者需求在各種公車「不好搭」的狀況下,直接解決,直接找到問題並找到權責單位。

    我舉例,敦化北路忠孝東路的公車站,下車會直接掉到樹叢裡面,這是很糟糕的設計,權責單位是在工務局或是交通部門?這個也可以在這裡做釐清。

    有乘客、公家單位參與的公共討論的效果,我認為將會是非常有用了,我沒有進入議會,希望各位對於公車政策有願景的朋友,也可以拿去使用。台北市最怕就是有不實的宣傳告訴你這個城市非常完美,一點缺失都沒有,這些小事沒有人在意,沒關係,跟我一起幹小事吧。

    ★【PTT】買票政策遮羞布 https://td3small.pse.is/DGQFV
    ★【蘋果日報】政策成效低 專殺機車族 http://appledai.ly/DMJMR
    ★【蘋果日報】 十萬本精美手冊 印字典救運量 http://appledai.ly/DHJSG
    ★【FB】公車缺失連環圖 https://td3small.pse.is/DGMFF
    ★【FB】正聲廣播電台專訪 https://td3small.pse.is/DQD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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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幹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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