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青創學院,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正義不遲到! . 因父親鄒啓騯有感於工程爭議糾紛的案情複雜且金額龐大,許多廠商熬不過漫長的訴訟期而倒閉,便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正式啟動後,全力協助各公司...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 第四次會議 經過4個月的努力,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終於完成,議會參與立法過程首例。 感謝嘉義市議長,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戴寧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的支持,謝謝參與的市府團隊,和議會同仁。 再度感謝都發處陳副處...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在 鯤腹腳史蹟-張鎧臣de台南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7 19:36:13

. 【臺北西門町】170518 ∫高二畢旅系列∫ 去的時候西門紅樓剛好在整修QQ 以下是2017年我的行前功課和認知,至今無再加以編輯,若有錯誤歡迎指正: ◆西門紅樓建於明治41年(1908),主要由近藤十郎所設計,為台灣第一座官方市場,屬維多利亞式的建築風格,從立面可見有八面「老虎窗」,每立面...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在 青創學院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07 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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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義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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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父親鄒啓騯有感於工程爭議糾紛的案情複雜且金額龐大,許多廠商熬不過漫長的訴訟期而倒閉,便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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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正式啟動後,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鄒純忻接掌理事長後,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的運作方式,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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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載著父親的企盼,鄒純忻以資深律師的角色在擔任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多年後,自2017年9月起接下理事長重任,由於本身為宏景國際法律事務所負責人,仰賴著同時對於法律與工程領域的熟悉度,讓她面對協會未來在服務能量的強化與專業形象的提升上,也更加得心應手、篤定踏實。
      
    ▍父親熱心奔走籌劃 為產業發聲
     
    鄒純忻的父親鄒啓騯,不僅擁有建築設計專業背景,同時也是華廈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並歷任「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董事長、「全國建築師公會」理事長;當年因有感於工程施工過程中所引發的諸多爭議,往往金額龐大又案情複雜,漫長的訴訟期,許多廠商因不堪等待而倒閉,因此義無反顧擔任發起人,號召同業籌組「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期能建立完善的爭議仲裁處理機制,有效解決工程紛爭,快速並專業的解決爭議,一方面也紓解法院繁重的訟案壓力。

    2000年7月,鄒啓騯依據1998年頒布的《仲裁法》著手進行籌備,歷經2年努力奔走,串連營造、建築、土木、結構、水利、環工、應用地質、室內裝修、建材、不動產鑑定、工程顧問等,共計45個專業領域團體聯合發起申請設立,並經主管機關內政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法務部、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審慎審查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於2002年7月26日核准立案,正式啟動會務運作,全力協助各公司行號、公私立機構及團體解決相關工程爭議。

    ▍各路英雄好漢匯聚 陣容堅強不容小覷
     
    協會敦聘全國工程及法律、產、官、學各界頂尖專業菁英,包含博碩士、律師、會計師、建築師、各科專業技師等仲裁人達400位以上,而會員團體大致分為三大類,一為產業類,如營造、室內設計裝修、建築開發與材料等商業同業公會及工程設計、建設、營造等公司行號;二為專業技術類,如建築師、土木、結構、電機、機械、工程、都市計畫等技師公會及事務所,第三為工程相關學會、協會、基金會、律師及工程顧問公司,目前共計有106個工程及營建相關專業團體,共同組成一個專門協助解決工程爭議的平臺。

    「由於法官面對的案件過於多樣化,因此並非所有法官都具備工程相關專業知識,因此判決有時會難以令人信服,然透過仲裁制度來解決糾紛,往往較能合理解決雙方的爭議問題。」而所謂「仲裁人」,指的是具備特殊法律背景的專業人士,或各領域專業知識的專門職業人員,從事5年以上者,經過仲裁專業課程訓練,並測試成績合格者,送交法務部核定後,方可取得仲裁人資格。

    一般而言,當爭議發生、雙方堅持異見,需要第三方公正人士評斷和裁決時,可透過訴訟或仲裁2種途徑解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若爭議金額超過新臺幣150萬元,可以上訴到三審,不過依照法院審理程序,一審到三審可能就必須耗費至少10年時間,假設有一方不服判決再發回更審,往往歷經冗長纏訟,判決結果還是無法出爐,整個訴訟過程曠日費時、勞神傷財,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種難以承受的折磨與煎熬;這時候就可以選擇另一個更具時效性的解決方法-仲裁。」透過仲裁協會的協助聲請進入仲裁程序,聲請人與相對人可以選任自己信任的仲裁人,再由這2位仲裁人,推派第3位主任仲裁人,針對案件進行審理,召開詢問會議(等同於法院的「開庭」),由3位仲裁人與雙方各派代表一同出席,「依仲裁法規定,除非雙方另有協議,否則自仲裁庭組成時起,半年內就必須完成仲裁判斷,最遲僅得以延長至9個月內結案,而仲裁判斷又與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因此仲裁制度相較法院訴訟,仲裁的程序顯然更快速、更有效率。」

    ▍任重道遠 捨我其誰
     
    「我們所提供的服務,就是協助兩造完成仲裁程序的流程、提供仲裁人名冊以及協調詢問會的時間、地點,但不會介入案件的實質審理,是一個絕對中立的單位。與法院的差異點,其中之一即在於民事案件開庭為公開審判,判決書會公告在網站上供各界查詢;反之,仲裁除非雙方同意公開,否則原則上是全程秘密進行,包含申請、詢問會的過程與仲裁結果絕對保密,非相關人士無法知悉相關的商業機密,可確保雙方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

    鄒純忻自從接掌中華工程仲裁協會理事長後,用心秉持充實仲裁人學識素養的創會宗旨,不僅經常風塵僕僕遠赴中國大陸的仲裁委員會進行交流,也擔任中國大陸的仲裁員,以了解兩岸仲裁制度之運作外,亦到其他國家取經,汲取國外相關團體的運作經驗,積極舉辦座談會與研討會等多元教育訓練課程,提供仲裁人一個接受訓練、增進實務經驗的交流學習平臺,期藉此提升仲裁調解品質,協助更多企業與單位有效化解紛爭,更期許自己不負父親當年創會的初心與付出,以及對她的殷殷期待,讓協會的理念與使命,能夠永續傳承、圓滿實現。

    #創業誌
    #鄒純忻理事長的創業故事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在 林欽榮Charles Li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09-02 19: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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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2015/09/02)上午,我至台北市建築師公會主持「都審制度興革方案」討論會,本次討論會主要在於說明自新市府上任後對於「台北市都市設計審議制度」革新的執行成果,同時,聆聽在場建築丶開發及不動產相關業界人士對於都審制度改革成效之建議,以及擴及都市更新審議策進作為的研討。現場討論熱烈,與會人士包含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建管處處長陳煌城、都更處處長方定安、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黃秀莊、全國公會理事長許俊美、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陳春銅、監事會召集人馬玉山、常務監事簡伯殷、理事林財于、副召集人黃泰賢等。

    為加速重大公共工程與地上權設定、民間開發案之都審流程,以及連結建管、都更制度,經我與都發局多次研商討論,重新思考都審的角色定位後,新的都審制度於今年4月1日正式上路,採取分層分級、隨到隨辦之審議流程,有效簡化都審流程、節省都審時間,至今五個月以來,成果豐碩,原每案平均拖上2年的時間,現在平均2個月內就能結案,較去年同期審議時程平均縮短至少45%,受理案件增加42.5%。

    感謝在場業界人士給予市府寶貴建議,我以二個面向做為回覆以及本次會議的總結。

    第一,我希望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做為一個公開透明的平台,供政府與民間對話、討論,並且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關係。

    第二,在當前全國尚無法有效進行「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之前,我提出六個方向(但不必然是全貎)作為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作業改革之優先重點:

    (1) 建立都市更新(包含公辦都更與民辦都更)權利變換建築物鑑價基準,並使之公正與透明化。市府並考量可委託估價師公會與建築師公會等專業公恊會辦理公開、透明之鑑價程序與結果,並且加以明文公布與公告藉此釐清都更過程無法預期、有爭議的部分。鑑價基準制度將從公辦都更案開始推行,如:大同區蘭州整宅、斯文里整宅、南機場一、二、三期國宅,逐漸擴及至民辦都更案之適用。

    (2) 容積的奬勵項目與額度使之明確而可專業預期判別,並依更新基地所在之地區的環境品質及經濟發展,由都委會或都更審議委員會,於更新申請作業程序之前階段即能即早來核定各該申請案之總容積上限。

    (3) 加速都更流程,推行都更「一六八」方案:針對100%同意都更之案件,6個月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8個月完成權利變換。

    (4) 持續整併簡化都市設計、都市更新與建築管理審議作業流程。

    (5) 比照商業仲裁、工程仲裁等制度,成立類都市更新仲裁與調解機制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之裁決。

    (6) 成立都市更新律師團,保障市府都市更新執行單位同仁的工作環境。

    最後,市府將會持續地進行都市更新相關制度的修改,以解決過去都市更新之爭議,並加快公辦、民辦都更之速度,同時,透過公辦都更帶動民辦都更,達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提升居住環境品質,創造全市共同之經濟價值。

  •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05 03:15:19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 第四次會議
    經過4個月的努力,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終於完成,議會參與立法過程首例。
    感謝嘉義市議長,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戴寧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其他議員同仁的支持,謝謝參與的市府團隊,和議會同仁。
    再度感謝都發處陳副處長,地政處饒處長,財稅局林局長,和市府同仁的努力。
    另外,今天要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理事長,提出下修都市更新單元,從1000平方公尺,到500平方公尺,約150坪的建議。
    也感謝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針對都更結構安全優良案,比照台北市,提供更高額外的容積獎勵誘因,讓都更結構安全,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的建議。
    就像地政處饒處長所說,希望這一部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母法,可以做到彈性、精確、可行等三大特色,待立法完成後,開啟嘉義市都市更新的新頁,讓居住正義,實施者權利,和弱勢的權利保障,能有三贏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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