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台中骨科診所x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台中骨科診所x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henchungwen (winston)看板Anti-ramp標題[抱怨] 千萬不要去台中市...
小弟昨天去住家附近某間骨科診所看病
原因是我的右腿骨和骨盆似乎有點連接問題
該醫生外觀檢查之後
跟我說可能是肌腱發炎
或者是骨質增生
他不確定是哪一個
他: 這兩種都有可能 可是我..不太敢給你照X光
我: ...不太敢..給我照X光?
他: 因為喔 最近政府缺錢.... 缺錢你懂吧
我: 嗯?
他: 所以說 如果我給你照X光 然後跟健保局申請250元補助 會被罰5.....萬元
因為他們會說這樣是浪費資源...
我: .....所以說 如果我要照X光 就要自費?
他: 對..
所以我沒有照X光 也沒有被告知確定病因就回家了
事後想想不對
如果真的規定是這樣 那他就明講照X光要自費就好了啊
今早我打給健保局
健保局人員跟我說 既然患者付了掛號費 就應該被告知確切的病因
而且醫師只要認為應該照X光 在病歷上註明清楚
健保局都會支付的
健保局此時跟我詢問該骨科診所名稱 我並未告知
我想先跟診所連絡 看是否可以補照X光 即使要再重新掛號一次都OK
之後我聯絡該診所 護士先跟醫師大略報告我的情況
醫師接起來
他: 喂? 你有什麼問題? X光嘛?
我: 嗯 對啊 因為你昨天說我照X光要自費嘛 健保局說是不用
他: 你可以換一家看啊 不一定要在我這裡看啊
健保局當然說好啊 政府都說好啊 什麼都說好啊
我: 不是 我是還沒跟健保局說診所名字 我是想..
他: 可以說啊 沒關係啊 去說啊 說啊
我: 好 沒問題
衛生局人員說因為目前法規無法對於這種醫療糾紛或者醫療道德做處分
所以看是要調解 還是告他 或是去函規勸
調解: 診所可以不來 可以不接受 無法可約束
告他: 沒有具體實證
去函規勸: 沒有任何警告效力 也無法要求具體改正
希望版友不要再去這間診所看診了
他在Yahoo店家的評價也是很差
附上連結
http://tw.lifestyle.yahoo.com/biz_comment.html?bizid=c5ec67aca0e9fc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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