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門質詢
高雄市路邊停車收費標準高居六都第一,市議員曾俊傑今天(2日)抨擊市府拿市民當提款機,沒有體恤人民之苦,他要求市府交通局進行檢討,從例假日停止收費、縮短收費計時時段、將計時收費從30元調降到20元、全面檢討除高需求商圈外用計次代替計時等4方向來進行調整。
市議員曾俊傑說,拿六都的路邊...
交通部門質詢
高雄市路邊停車收費標準高居六都第一,市議員曾俊傑今天(2日)抨擊市府拿市民當提款機,沒有體恤人民之苦,他要求市府交通局進行檢討,從例假日停止收費、縮短收費計時時段、將計時收費從30元調降到20元、全面檢討除高需求商圈外用計次代替計時等4方向來進行調整。
市議員曾俊傑說,拿六都的路邊停車收費標準來比較,發現不管是收費標準、收費時段、收費日期,高雄市全部都是最高標準,高雄市收費時間是上午8時到晚上10時,計時每小時收費30元,收費日期是週一到週日,一週收7天。
反觀台北市計時每小時20到40元,有的地區週日不收費、有的週五與週六都不收,收費時間則有上午9時到下午5點、上午7點到下午8點兩種。
新北市是例假日與國定假日都不收費,上午7時到下午8點收費,計時有每小時20與30元。
桃園市是週日完全不收費,大部分是週一到週五收費,分上午7時到下午8點與上午8時到下午6點收費兩種,停車費每小時20到30元。
台中市是計時1小時20到30元,早上8時到晚上6時收費,少數地區收到10點。
台南市每小時20元,上午8時收到下午10時,元旦、春節、清明、中秋停止收費。
市議員曾俊傑抨擊市府是透過停車費用的收取,將市民當作提款機!交通局在既有路面上用油漆畫出停車格就可以收錢,堪稱是無本生意!而市民只要稍微不小心違規停車,馬上就會被稱為「白色恐怖」的民營拖吊車拖走,要2100元才能取回愛車。
市議員曾俊傑說,真正的有錢人自己都會購置私人停車車位或是聘請司機開車,反而是一些買不起車位的民眾才有路邊停車需求,但市府卻朝這些收入比較低的人開刀。
市議員曾俊傑說,今年3月29日在交通部門的質詢中,就要求高雄市交通局要調降高雄市的路邊停車收費標準,當時交通局長陳勁甫的回答是會「持續檢討」,但半年時間過去了,看不出有任何進度。
市議員曾俊傑強調,高雄市號稱是幸福城市,但連最起碼的路邊停車都不如其他城市,他要求交通局要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比照其他城市,週六週日例假日停止路邊停車收費。
二,縮短計時車位收費的時間,可以晚一點開始,早一點停止。
三,計時每小時由30元調整為20元。
四,全面檢討現有停車格,除了商圈等停車需求很高的地方外,其他地區調整以計次來取代計時停車。
市議員曾俊傑表示,這個月中旬他將進行市政總質詢,要求交通局到時給他具體答覆。
交通局長陳勁甫回應說,會進行檢討可行性,部分措施是可以考慮的,但也表示如果停車周轉率不高,反而會導致停車不便。
此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預定在107年8月完工,鐵路沿線的10座陸橋有8座將進行拆除作業,曾俊傑表示,包括九如、自立、中博、民族、大順、自強等6座經過三民區,也都位於人口密集的精華區,一旦進行拆除,首當其衝的就是三民區。
市議員曾俊傑表示,交通局應該事先做好相關交通因應規劃,避免「交通黑暗期」的產生,他也建議可以先打通道路後再來進行陸橋拆除,減少民眾的交通通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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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吊扣駕照:機車初犯吊扣駕照1年、汽車吊扣2年,車上如有未滿12歲兒童或者肇事致人受傷,吊扣駕照2到4年。酒駕者同車共責:新增乘客連坐罰,與酒駕者同車者,只要年滿18歲,可罰600元至3000元罰鍰。不過排除年紀太長、心智障礙,或搭乘計程車、公車等運輸業乘客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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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開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轉彎時,如果遇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障者先行通過的話,罰鍰將從1200元~3600元提高到罰 2400 元~7200 元。
此外,未禮讓救護救災車而致人死傷者,處6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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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在國道上散落物品的處理時間若超過30分鐘以上,當事人要負擔清理費用,單一車道將被收取3000元,雙車道則加倍,呼籲用路人在上路前務必確保貨物裝載綑紮牢固。
資料整理參考來源:民視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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