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台中地方法院法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台中地方法院法官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Z9 的看板,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 國內疫情爆發後,政府推出手機「簡訊實聯制」,方便日後疫調,但個資是否遭濫用質疑聲浪不斷。日前就有法官踢爆,刑事局疑似拿實聯制紀錄辦案,違反僅做疫調使用承諾。對此,指揮中心20日強調,刑事局在該案未做實聯制資料調取和使用,為避免誤會,未來警方辦案會主動排除實聯制簡訊內容。 民眾出入各大公...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醫療暴力零容忍,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記者會 2018年5月25日,台中榮總嘉義分院一名23歲的年輕護理師在護理之家值勤期間,無故遭到一名54歲的婦人持長約30公分的水果刀刺殺,造成頸部、左胸、雙手共有6處刀傷,在當時醫院同仁的緊急搶救之下,才保住寶貴性命。 嘉義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15日...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6-22 10:18:16

#警察用實聯制簡訊掌握犯嫌行蹤? #感謝米國應景一下🇺🇸 台中地方法院有法官當起吹哨者撰文說,刑事局就一已取得監聽票的案件,因為實聯制的關係,掌握犯嫌的行蹤 剛好刑事局有幾位朋友認識我,因此就來問我意見(只是通案的問,並沒有涉及個案)。 - - - 我初步的想法是這樣: ⭕️ 首先,警察取得...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Victoria Hwa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2 20:35:53

【支持婚姻平權?那就回家投票。】 // 今天這篇文,希望寫給那些政治冷感的年輕朋友們。我今年20歲了,2020年的總統及立委大選是除了2018年的公投選舉之外,我第一次參與的全國性選舉,我希望能夠透過年輕朋友普遍支持的「婚姻平權」議題來跟各位拉票,為什麼在2020的大選,我認為關心婚姻平權、曾經一起...

  •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20 21: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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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內疫情爆發後,政府推出手機「簡訊實聯制」,方便日後疫調,但個資是否遭濫用質疑聲浪不斷。日前就有法官踢爆,刑事局疑似拿實聯制紀錄辦案,違反僅做疫調使用承諾。對此,指揮中心20日強調,刑事局在該案未做實聯制資料調取和使用,為避免誤會,未來警方辦案會主動排除實聯制簡訊內容。



    民眾出入各大公共場所使用簡訊實聯制,較手寫資料快速又便利,但回傳的個資是否遭政府濫用,也引發專家學者質疑。日前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發文「吹哨」,指刑警局疑似濫用實聯制資訊逮捕嫌犯,恐涉及違法監控、侵害個人隱私。

  •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20 06:52:53
    有 902 人按讚

    這新聞是否是真實可能還要查證,但前幾週參與一場研討會討論時,我與許多先進都提出憂心! 有可能遭濫用的風險,我們沒有完整法令,對於資料的保護、認知與使用範圍等素養都顯著不足! 部分局處的不濫用的承諾常常是空話,沒有法律效益。

    法官吹哨 簡訊實聯制遭濫用查案

  •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波波研究室 Popo La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29 21:30:14
    有 72 人按讚

    【 🤔18年後捲土重來,#通姦除罪化 可能成功嗎?】
     

    同學,你有看《#夫婦的世界》嗎?
    劇中,渣男老公外遇超正小三,讓人氣得牙癢癢;真實世界裡,我們沒空像女主角一樣策劃大復仇,幸好有 #通姦罪 讓被綠的苦主可以直接對另一半開吉。上一篇文章,研究員介紹了通姦罪的內容,以及司法界想要 #廢除通姦罪 的原因⋯⋯
     

    👉還沒看嗎?快點開:https://reurl.cc/5l4yxn


    🏃今天,我們來聊聊 #通姦罪到底有沒有違憲!
     

    🔴 2002年釋字554號解釋: #通姦罪並不違憲
     

    憲法是民主國家的BOSS級角色,也是大大小小法律的前提。
    憲法中保障著我們的 #基本人權,法律想要限制基本人權,必須基於憲法第23條的理由,並且通過 #比例原則 的檢驗;如果法律違反上述條件,那就是違憲,應該要被廢除。誰判斷法律是否違憲ㄋ?就是我們的大法官啦!
     

    🤔那麽,通姦罪限制了人民的 #性自主權,違憲嗎?
     

    早在2002年時,大法官就曾經針對通姦罪,作出釋字554號解釋。
     

    當時大法官認為,通姦罪限制人民的性自主權,是為了保障具有 #社會性功能的婚家制度,維持社會公共秩序,所以 #並沒有違憲,不需要被廢除。
     

    🔴#2020年捲土重來:18位法官再次聲請釋憲
     

    經過了18年,台灣的社會風氣愈來愈開放,各級法官們審理的案件也愈來愈多,不少法官認為國家用刑罰介入私人情感實在 #不合時宜⋯⋯所以再次聲請了釋憲,希望可以廢除這條法律。

     
    除了前一篇文章研究員提過的理由外,法官們還有以下論點:
     

    1⃣ #婚姻的意義已經改變了
     

    釋字554號中,大法官認為婚姻是承載社會功能的制度,不是個人的權利。

     
    不過,這樣的觀念在2017年同婚合法化的 #釋字748號 中出現了改變:大法官對婚姻的詮釋,從「承擔社會責任」的功能,轉變為「個人尋找可以與他共同生活、互相扶持的伴侶、建立人格共同成長、發展」之意義。

     
    既然婚姻的社會性已經淡化,轉而強調個人的自主性,還需要國家公權力介入?
     

    2⃣️ #民事賠償足以成為替代方案
     

    因為《刑法》規範了通姦罪,檢察官往往需要花心力去偵辦這些案件,實在很浪費國家資源。當然,也不是說偷吃不用付出代價,但我們可以考慮其他不須入罪的替代方案,例如 #民事賠償。

     
    所謂除罪化只是代表免除國家施予的刑罰,不等於合法化,也不代表免除了所有法律責任。
    與其被關一年,很多人可能覺得被罰1000萬聽起來更可怕ㄅ⋯⋯
     

    3⃣#痛苦不應該成為刑法處罰的理由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張淵森表示:「我們明白通姦造成配偶痛苦,但不是 #痛苦 就要用刑法去處罰一個人。」畢竟婚姻危機很多種,不是只有通姦一種,例如子女教養問題、婆媳問題,甚至連擠牙膏的方式都可能導致婚姻破裂。

     
    台北地院法官林孟皇則表示:「國家不介入人民婚姻, #自己情感要靠自己解決。」通姦除罪化不是認可婚外情、也不是否定家庭婚姻,而是代表人類情感要發自內心、不是刑法可逼迫。
     

    🔴通姦除罪化, #民意怎麼看?
     

    法界大多支持通姦除罪化,但民眾買單嗎?
    答案是:否否!


    我國民意有七成以上反對通姦除罪,擔心廢除通姦罪,等同鼓勵大家出軌,可能導致道德淪喪;下一代幸福聯盟則表示 #婚姻不是私事,婚家制度對國家公共利益有著重大影響,應該極力保護。
     

    📡 #波波調查局:關於通姦罪,你支持還是反對呢,為什麼?

     
    各位同學快來 #留言押賭盤
    等到釋憲結果出來,研究員會來翻這篇文ㄉ!
    (正所謂潮水退ㄌ,就知道誰ㄇ穿褲ㄗ⋯⋯)(??)

  •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2-19 19:03:16

    【醫療暴力零容忍,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記者會
      
    2018年5月25日,台中榮總嘉義分院一名23歲的年輕護理師在護理之家值勤期間,無故遭到一名54歲的婦人持長約30公分的水果刀刺殺,造成頸部、左胸、雙手共有6處刀傷,在當時醫院同仁的緊急搶救之下,才保住寶貴性命。
      
    嘉義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15日宣判,該名婦人是在長期照顧失能丈夫的壓力之下,出現焦慮、憂鬱、被害妄想等「精神障礙」,才會意識不清,做出喪失理智的嚴重暴力行為,因此法官判決該名婦人無罪,施以監護3年,並以保護管束代之。
      
    對於加害人因「精神障礙」而判決無罪的結果,靜敏不能認同也不能接受,何謂犯案過程不復記憶、有被害妄想之情形?
      
    在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心神喪失的比例,平均低於15%,特別是重罪案件,被告提出心神喪失抗辯的比例僅約0.1%-0.5%,有提出到法院的心神喪失抗辯,成功的比例則約為25%,這還可能是因為認罪協商的結果。
      
    我國司法院對於加害人的精神鑑定應秉持更加嚴謹的求證態度,以證明加害者確實在行為時喪失辨識能力,否則精神病只會成為加害人的萬能保護傘,任何人都可以加以仿效來規避刑責。故靜敏在此沉痛呼籲,檢察官應進行後續上訴。
      
    事實上,近期還有多起精神病患者做出暴力行為的社會案件,也一併凸顯出醫護人員在執業時的人身安全問題。2019年2月15日也發生過病患大鬧高雄榮民總醫院的事件,該名病患認為醫師的看診時間有所延誤,便帶著家人直接打開診療間大門,對著醫師咆哮「你醫生最大啊?老百姓最大!」
      
    根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尤其是致重傷者,得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身為護理代表的立法委員,我有責任與義務要維護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同時這也是對醫療品質的一種保障,以及對一般民眾就診權利的保護。
      
    精神病患者一直都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之一,比起悲劇發生後的治療與追蹤,落實精神護理於社區,並強化預防通報,尤為重要。靜敏在此呼籲,法務部應重視人民的擔憂,別讓「精神鑑定」變成「免責條款」,並建議法務部參考德國的保護管束規定,要求行為人進入特定機關接受治療與管束,並研議修法「保護管護處分」,以達到預防跟治療的目的。

    完整影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RLKP4XrJmY

    #醫療暴力零容忍
    #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
    #捍衛醫護人員執業安全

  • 台中地方法院法官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2-19 12:19:48

    0:00 開場

    0:58 新聞一:護理師在執業時被刺殺

    1:32 新聞二:病患闖進診間對醫護人員大吼

    1:55 新聞三:老太太在社區運動中心被狂打

    3:38 醫療法的落實有問題,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成效不彰

    5:37 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精神喪失的比例

    6:58 社會安全網的漏洞

    8:20 德國法律對患有精神病被告的保護管束

    9:26 盧美秀監事長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14:42 廖崑富副司長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16:51 鍾瑞楷科長 法務部檢察司

    18:35 媒體提問

    19:05 鍾瑞楷科長回答

    【醫療暴力零容忍,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記者會
      
    2018年5月25日,台中榮總嘉義分院一名23歲的年輕護理師在護理之家值勤期間,無故遭到一名54歲的婦人持長約30公分的水果刀刺殺,造成頸部、左胸、雙手共有6處刀傷,在當時醫院同仁的緊急搶救之下,才保住寶貴性命。
      
    嘉義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15日宣判,該名婦人是在長期照顧失能丈夫的壓力之下,出現焦慮、憂鬱、被害妄想等「精神障礙」,才會意識不清,做出喪失理智的嚴重暴力行為,因此法官判決該名婦人無罪,施以監護3年,並以保護管束代之。
      
    對於加害人因「精神障礙」而判決無罪的結果,靜敏不能認同也不能接受,何謂犯案過程不復記憶、有被害妄想之情形?
      
    在美國,鑑定醫師認為被告心神喪失的比例,平均低於15%,特別是重罪案件,被告提出心神喪失抗辯的比例僅約0.1%-0.5%,有提出到法院的心神喪失抗辯,成功的比例則約為25%,這還可能是因為認罪協商的結果。
      
    我國司法院對於加害人的精神鑑定應秉持更加嚴謹的求證態度,以證明加害者確實在行為時喪失辨識能力,否則精神病只會成為加害人的萬能保護傘,任何人都可以加以仿效來規避刑責。故靜敏在此沉痛呼籲,檢察官應進行後續上訴。
      
    事實上,近期還有多起精神病患者做出暴力行為的社會案件,也一併凸顯出醫護人員在執業時的人身安全問題。2019年2月15日也發生過病患大鬧高雄榮民總醫院的事件,該名病患認為醫師的看診時間有所延誤,便帶著家人直接打開診療間大門,對著醫師咆哮「你醫生最大啊?老百姓最大!」
      
    根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尤其是致重傷者,得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身為護理代表的立法委員,我有責任與義務要維護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同時這也是對醫療品質的一種保障,以及對一般民眾就診權利的保護。
      
    精神病患者一直都是社會安全網的漏洞之一,比起悲劇發生後的治療與追蹤,落實精神護理於社區,並強化預防通報,尤為重要。靜敏在此呼籲,法務部應重視人民的擔憂,別讓「精神鑑定」變成「免責條款」,並建議法務部參考德國的保護管束規定,要求行為人進入特定機關接受治療與管束,並研議修法「保護管護處分」,以達到預防跟治療的目的。

    剪輯版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MbwqNPY8J8

    #醫療暴力零容忍
    #避免精神鑑定被濫用
    #捍衛醫護人員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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