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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刑事律師推薦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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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刑事律師推薦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國錯誤與偏差的毒品查緝政策的惡性循環】
〔在錯誤與偏差的查緝政策之下,癱瘓警政與司法,卻讓毒品問題始終陷入惡性循環,永遠無解。〕
小編群在此先行預告,我們作者接下來會發表一系列的文章,針對我國本土實務案例(判決)進行探討,討論我國 #錯誤的毒品查緝政策導致的違法偵查、司法實務上 #證據排除 等議題。
在我們作者發表文章探討這些判決案例之前,小編看到一篇不錯的相關報導,是記者以敘事的方式來討論施用毒品人口的「小傳記」,特別是與警方交手、經歷司法程序的故事,推薦給大家作為前理解:
〈我不是藥頭〉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32809sN
(圖片擷取來源)
內容很長,希望讀者可以用心看完。
也希望大家能夠去嘗試閱讀這些剖析犯罪背後原因、犯罪人背景的報導,越是深度的內容,往往需要更多的文字,也需要讀者的耐性。
只有提升全民的文字閱讀量與思辯能力,才能讓媒體進步,報導更多深入的內容,而不是騙點閱、挑動情緒的腥羶色或膚淺甚至虛假的消息!
附帶一提,這篇報導裡面有些法律用語可能看在司法人員眼中會覺得未臻精確,例如:檢察官「提告」,其實應該是「起訴」,有些程序的用語也有些混淆。
不過,記者畢竟不是法學大師,大家關注的重點應該在於內容所描述的我國實務紊亂現況。
小編以法律人的視角,將這篇文章中描述的不同故事、警察、檢察官與毒品人口視角的說法等,摘要整理以下四個重點,希望對大家閱讀這篇長報導有些幫助:
1.警方「查獲」的施用與持有毒品人口結構;
2.警方扭曲績效制度下的羅織與冤案;
3.被浮濫移送癱瘓的司法;
4.毒品人口與社會復歸的問題。
此外,就報導中提到的問題分類,補充我們作者之前曾經投書寫過的文章,讓對各個子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延伸閱讀,更進一步理解目前實務上的問題與困境:
💥1. 警方「查獲」的施用與持有毒品人口結構,跟多數人腦補的想像不一樣!
-阿鑾和法務部毒品犯罪相關統計裡數以萬計的人有著同一張臉。根據數據資料,單就施用與持有毒品來看,去年整年涉及這兩項犯罪的嫌疑人約四萬九千人,其中低階技術工佔了一萬六千人,占比超過三成;無業者則有一萬三千人,一般技術工四千三百人。三種職業別的人數,合計超過六成八。
-犯罪統計中,藥物成癮者大部分屬於勞動階級,但數字並不能反映藥癮族群的全貌,更多是透露了警察捉捕嫌疑人的內在邏輯。北部一偵查隊的刑警志強(化名)坦言,警察對於誰是「嫌疑人」自有一套標準,老鳥帶新人時,會教導哪些車或人看起來「有問題」,「像是我們攔檢不會攔跑車,只會挑小貨卡。最後你會抓到的,通常也就集中在某個階層。」這樣的抓捕邏輯,讓藥物成癮族群中相對弱勢的勞工,成為最容易陷入司法的一群。
▍延伸閱讀:
〔在長期以來慣於以腥羶題材操弄點閱率的某些媒體推波助瀾下,總是將毒品與富二代、紈褲子弟、藝人或名人等連結並「緋聞化」,操作出其富有、不學無術、遊手好閒的形象,激發民眾的厭惡感,卻忽視了,司法與醫療實務上大量毒品濫用者其實可能源自於社會底層,不同個案背後的生命歷程以及複雜的社會脈絡。
此外,也有論者以統計數字將施用毒品者與「犯罪傾向」連結,卻也忽略了,這些來自社會底層、毒品次文化圈子的社會因素。統計數字可以用數據說話,但卻無法處理更複雜與細膩的脈絡,例如施用毒品人口之所以另犯其他例如暴力、財產等犯罪,是否是因為交友因素、以及其他原因?
有多少人能夠仔細思考,他們是因為吸了毒以後在毒品作用下犯罪,或是因為窮困、寂寞、受到教唆或煽動、次文化圈的潛規則等而犯罪?更何況,如果施用毒品者有其他犯罪行為,自有其他條文處罰,在他們沒有犯其他罪,只是單純持有與施用毒品的情況下,立法者不斷將其等推往重刑化處罰的路線,能解決社會問題嗎?
遺憾的是,在人民集體欠缺理智思辨的恐慌情緒下,從政者為了取得選票便操作民眾情緒,在刑事立法政策上拋棄專業、自相矛盾,並制定各種進退失據的查緝、重刑政策。〕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2. 警方扭曲績效制度下的羅織與冤案
-「那個警察一直叫我講,我跟警察說『這不是我的聲音』,但警察還是硬做下去。」
隨後阿鑾遭到移送,被控販賣一級海洛因與二級安非他命,刑期最重可至死刑或無期徒刑。但當天查獲的毒品中,並沒驗出海洛因反應。
-像阿鑾這樣被警方「加料」辦案的個案並不罕見,聽聞阿鑾的經歷,在台中執業的律師陳昱龍回憶,他曾經接過的一個毒品案件,「警詢筆錄寫著『跟某某某購買五公克毒品』,法庭上我問當事人,你怎麼知道有『五公克』?當事人說:『那不是我講的,是警察寫的。』」
-「績效」是一道緊箍咒,讓警察為達目的,開始遊走法律邊界,同為第一線刑警的金旺(化名)談起「績效」問題,語氣裡只有感慨。
-在南部任職的王姓檢察官每每收到警方移送的案件裡僅有筆錄,卻沒有追查其他通話紀錄、監視錄影畫面;或是將毫無關聯的路人甲也一併以共同被告移送,心裏難免有氣,「我遇過一件是毒品以包裹運送,真正的買家冒用第三人名字當收件人。」被冒名的第三人的確無涉販毒,但警方仍以共同被告名義移送,「因為多一個人,(警察)分數比較高。」
▍延伸閱讀:
〔到底是讓少數施用毒品人口成癮而危害自我健康的毒品比較毒,還是讓全民在數字中麻痺的績效糖衣比較毒,筆者內心深深的疑惑著。〕
-〈裹著糖衣的績效毒藥——瘋狂的查緝政策、血汗的刑事司法〉:http://bit.ly/3cjcGwg
💥3. 被浮濫移送癱瘓的司法
-根據法務部統計,現職檢察官人數共1409人,但去年刑事案件新收件數卻高達238萬,沈重的案件負荷擠壓檢察官調查的量能和時間。在北部地檢署任職的檢察官李先生面露無奈地說,北部的大型地檢署,每個檢察官手上每月新收案件加上未結案件大約一百件,其中部分是「以刑逼民」案件——利用刑事訴訟,來迫使對方應允民事上的請求,耗費不少司法資源。
-警察為績效浮濫移送案件,也造成檢察官過勞。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宗元說,有時移送的案件除了藥腳證人單一指述外,什麼證據都沒有,「最高法院都說了,證據不能只有藥腳證詞,有些分局的警察還是會移送這種案子,對檢察官來說根本是垃圾案件。」
-調查不完整或是證據不齊備,原本機制中檢察官可以「核退」或「發函」請警察在補充資料,但不論是核退或發函,未結的案子仍掛在檢察官的帳上,「請警察補充資料,有時一、兩個月沒下文,變成檢察官未結案件的數字沒有減少,導致整個股的案件卡住。」陳宗元說,多數檢察官乾脆自己調查,但結果就是檢察官被案量壓垮,沒有精力去督促警察改善調查品質。
▍延伸閱讀:
〔 對於這種玩弄數字、在數字中力求表現的「集體高潮」亂象,我想起了一句台灣俗諺——作戲空、看戲憨。這場不斷惡性循環、一年又一年「達成率不斷提升」的大戲,其實是出自警方高層導演的一齣齣戲碼。
基層員警在舞台上卯足勁演戲,以各種華而不實又危險的作秀伎倆,迷惑台下因法治教育不足而好騙的群眾。最後,高層升官了、演員出事了,群眾卻仍茫茫然,還活在英雄主義的虛擬幻境中,不知道背棄了程序正義,追求到的也不是什麼實體正義。
偏偏檢察體系內有些「資深檢察官」也忘記了檢察官的使命,動輒高喊「檢警關係很重要」、「不要破壞檢警關係」,甚至在專案績效期間,對排山倒海的濫行移送案件視若無睹,或是公訴檢察官在審判中發現警方程序問題時,身為檢察長、(襄閱)主任檢察官,卻為了虛假的檢警關係,不願去匡正警方辦案問題——那不叫維穩,叫墮落。〕
-〈分數下的「正義」:警政績效制度,一場遊戲一場夢〉:http://bit.ly/3adgJZj
💥4. 回歸社會的路,有多遙遠?
-當庭播放光碟,證實證人被誘導作證後,隔天二姐又去探望阿鑾,發現阿鑾的表情已放鬆,甚至對於有無改判刑期不怎麼在意,「因為他覺得自己已證明清白,這樣就夠了。」
-二審改判十年,阿鑾也已入監服刑多年。服刑的監獄離老家不遠,他本來想申請轉調其他監獄,上一些職訓課程,又怕路途遙遠,二姐不方便來看他,所以作罷。在裡頭,阿鑾有了宗教信仰,每封信總不忘加上「主賜平安」,再問他這樁官司,他只說:「舊事已過,一切都是新的。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很滿足。」他說自己現在的生活並不困頓,只是少了自由。他只想著出來後與王正宏再聚,他對王正宏說,「希望未來有機會在社會上一同吃個飯時,不要拒絕我。」
▍延伸閱讀:
〔國人似乎忘記所有的問題,都有原因;所有的政策,都有成本。毒品施用者吸毒的原因、成癮的議題、警政與司法的負荷、獄政的隱憂,這些問題,就在集體「刑罰成癮症」的昏昏然與茫茫然中被忽視了。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警方向來追求媒體英雄、績效數字的文化,面對人民與高層的喜好,豈容缺席,於是,各類扭曲的緝毒績效要求應運而生,「有績效便是老大」,為了績效而產生的各種悲劇永無止盡,失控的司法血汗工廠永遠看不到天光。
但是那些在社會陰暗角落所隱藏的問題,依然存在,而且不斷滋生。〕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我不是藥頭〉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32809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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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
鳴人堂專欄:
〈戒毒特效藥?自我矛盾的毒品刑事政策與立法〉:http://bit.ly/37pz0Rr
〈分數下的「正義」:警政績效制度,一場遊戲一場夢〉:http://bit.ly/3adgJZj
其他媒體投書:
〈裹著糖衣的績效毒藥——瘋狂的查緝政策、血汗的刑事司法〉:http://bit.ly/3cjcGwg
本粉專網誌:
〈寫在「警察績效制度公聽會」之後〉:http://bit.ly/2o974Ao
台中刑事律師推薦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司法改革狂新聞
最近有一場大拜拜在舉辦,叫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但民意調查指出有五成的人在會議展開之前,就對這場司法改革沒有信心。而且更妙的是在過去半年之內,對司法改革有信心者減少7.9%,沒信心者增加了6.7%。
這不是很奇怪嗎?一個會議和改革還沒開始,為什麼大家就越來越沒信心?答案很簡單啊!因為這個會議裏面混入了很多簡直是卡提諾狂新聞第一名等級戰力的人物啊!只是他們在作惡多端的時候,狂新聞而沒出現而已!
首先來看看籌委會副執行秘書的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峯正,最近每次都是他出來面對媒體表示會議很順利沒有黑箱,而且這人不是時代創黨成員之一嗎?為什麼他這麼有資格上狂新聞呢?
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2013年4月5日晚間,林峯正和友人聚餐,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他通過生理平衡檢測,但涉拒簽酒測數據單,隔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以新臺幣5千元交保。林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向檢方詢問有無緩起訴機會,檢方提醒前提必須「認罪」;林同意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新臺幣4萬5000元罰款及接受6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訊後諭令新臺幣5000元交保。】
就是這麼狂!我國改革司法的籌委會主要執行成員,就是一個民眾對司法最為不滿的酒駕輕罰,甚至繳個四萬五千元上六小時課就沒事的活生生例子啊!
找一個民眾最不滿的酒駕前科犯來籌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狂不狂,狂啊!江春男一樣酒駕,結果連駐新加坡代表的位置都丟了,但是林峯正卻升官發財變成司法正義的代表,你說狂新聞是不是應該給它第一名?
但正當你以為這已經很狂的時候,還有更狂的。
現今檢察官覺得工作負擔過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很多莫名其妙濫訴,濫用法律資源,導致司法人員疲於奔命的狀況,所以司法改革也該納入這條挑戰。
但結果台灣網路史上最為人熟知的濫訴之王,用司法壓迫言論自由,只因為網友與她廢死立場不同就提告一百零八人的中正大學盧映潔大嬸竟然也獲選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
震撼了吧,這傢伙只因為我上電視評論她的濫訴行為跟打壓言論自由的作法,就又提告,結果雖然理所當然是不起訴,但司法資源有沒有浪費,有啊!
更妙的是,根據蘋果日報二零一四年的報導:【曾因廢死言論遭圍剿,而控告108名網友的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自己也因網路言論挨告!
盧映潔去年在臉書PO文,影射同校犯防系美女副教授陳慈幸「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衛兵一樣」、「不懂罪刑法定原則,冏,法律系大一的都懂」等,被陳怒告侵害名譽求償16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高雄高分院判盧映潔應賠償陳慈幸10萬元,並在校內5單位網頁與實體公佈欄刊登道歉聲明。仍可上訴。】
罵人紅衛兵結果被求償敗訴的傢伙,現在被分在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這一組,這真是太狂了啊!我國司法要維護的是這種四處告人,濫訴,罵人紅衛兵還被判要賠錢的傢伙嗎?你要讓這個多次告人敗訴,壓制言論自由的傢伙指導台灣的司法改革甚麼東西啊?事實上,這傢伙搞不好會因為我說實話而又告我一次,這就是推薦人要的司法改革?推薦人是不是狂新聞看太多了想要讓她上榜呢?
好啦,但最後卻可能不是唯一的是,真正狂的要來了!跟盧映潔分在同一組的竟然還有一山還有一山高,還有在道德低落程度上可以超越盧映潔的人!震撼了吧!
這人是誰呢?讓我給你看一則2007年自由時報的報導:【台中市驚傳街頭情殺命案,執業律師劉北元不滿交往四年多的女友張秀鳳與他分手,昨日下午跟蹤張女及其母親至中市精誠路一家麵包店,走出店外,持預藏小菜刀當著張母面前朝張女連砍十多刀致死,附近監視器全程拍下劉某激烈殺人過程,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
是的,張秀鳳不過就是因為想要脫離劉北元的畸戀,就被當著她母親的面刺了二十三刀,當街給活活刺死。
但我們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選擇的代表是誰呢?是當面目擊自己女兒被砍死的被害者的母親?或者是將劉北元繩之以法的警察,或者是起訴劉北元的檢察官?
都不是啊!真正狂的地方是,台灣選出來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可以對整個司法體制指指點點的人,就是他媽的殺人犯劉北元啊!這狂了吧!你挖破馬桶也想不出來的人選,就是他啊!
但他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人呢?在一篇由楊肅民下筆的報導中,劉北元坦承了:【我承認我很有女人緣,我跟太太結婚半年後,就有一名女子跟著我長達十一年,報上報導我腳踏三條船,其實不只。我在感情處理上有很大問題,我沒有去追求,但我不會拒絕,很貪心,又不會分手,所以才會累積成大災難。】
網友廖世承還特別來留言:【我當時就住在這附近~波士頓麵包的其中一個女店員是我朋友~當時他講到這人如何置被害者於死地~而且是在她母親面前~不理被害者母親的哭泣勸阻~聽了實在令人怒火中燒~
司改國是會議應該要檢討的就是這樣的人
為什麼這樣的人可以輕判關幾年就出來
現在還變成司改國是會議成員?
他還在第五組 "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內
我怎麼想都想不透.....】
不要說廖世承想不透,我也他媽的想不透。因為仔細一查,發現劉北元果然是名有非常深刻經驗熟稔司法的大律師,他完全集合好了所有在台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關鍵重點:
第一個,雖然他帶著預謀準備的刀具,擺明就是預謀殺人,但是他喝了酒。(這跟酒駕撞死人被輕判簡直一樣)
第二個,雖然當場張女母親不斷阻止他,但他依舊不斷揮刀砍殺,但是他聲稱自己完全不記得了。(失憶殺人,都不知道多少殺人犯用過這個理由了)
第三個,雖然他外遇,腳踏多條船,最後還聲稱自己不能接受對方分手而殺人因為張女才是他的最愛。(童仲彥講的話幾乎一模一樣啊!差別只在於對方沒有死!)
第四,他駕車逃逸是為了看媽媽,了不起,孝順!
第五,他還透過自己當警察的哥哥自首,表示深具悔意!了不起,自首!
好啦,就算像我這種不太懂得玩弄司法的人都知道,這簡直集合了所有抗打擊抗毒抗死刑的+9神裝,只要在台灣,就算包青天來了也不能判他死刑啊!
好啦,結果法官斥責檢察官說這傢伙是個人才(我他媽的也覺得他是個人才),絕對不可以重判,所以判了他十二年,檢方也放棄上訴。然後他關了八年就出來了!然後寫了兩本書就當上了中華民國史上最重大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這一組的委員啊!
媽呀!簡直廢到笑!
他根本就是台灣民眾不相信司法的濃縮代表人物啊!玩法有錢,殺人輕判,賠錢了事,不要說死刑了,連無期徒刑都不用,他媽的你當著人家媽媽的面,無視媽媽的求情砍了你外遇對象二十三刀,血流滿地,可怕到附近的麵包店店員都不敢出來,結果不但關八年就出來,而且還當上了中華民國司法改革委員會的委員,主要負責的題目是【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是怎樣,要教導大家如何殺人免死嗎?是要讓鄭捷看看老子殺人懂法就是跟你不一樣?是要讓其他殺人犯覺得這人超棒的超勵志的,我將來也要像他一樣嗎?
我的老天鵝啊!這到底是國是會議還是狂新聞啊?果然9487就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