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逃兵追緝令》換成我們會怎麼選擇? (8.4/10)
《D.P:逃兵追緝令》是一部Netflix韓劇,由韓峻熹執導,演員為丁海寅、具教煥、金成均、孫錫久,劇情講述年輕主角俊浩原本只是希望平凡的當兵,卻在入伍後被分派到負責捉拿逃兵的單位「D.P」,雖然這對俊浩來說是個新的經驗,但也在服義務役的...
《#DP逃兵追緝令》換成我們會怎麼選擇? (8.4/10)
《D.P:逃兵追緝令》是一部Netflix韓劇,由韓峻熹執導,演員為丁海寅、具教煥、金成均、孫錫久,劇情講述年輕主角俊浩原本只是希望平凡的當兵,卻在入伍後被分派到負責捉拿逃兵的單位「D.P」,雖然這對俊浩來說是個新的經驗,但也在服義務役的期間,他也逐漸認識到每位士兵蒙受的苦痛傷悲。
根據憲法與兵役法規定,全國男性均有服兵役的義務,或許目前大部分的國家都是如此,但韓國的情況卻比較特殊。雖然南北韓已數十年沒有發生流血衝突,但由於時至今日仍處於「戰爭狀態」,因此不像台灣只有4個月的基本軍事訓練,南韓男性則需要服兩年的兵役,因此役男長時間身處高壓環境會發生什麼事情?就是這次《D.P:逃兵追緝令》最主要鎖定的主題。
《D.P:逃兵追緝令》開場就對劇中角色和全劇圍繞的核心做出相當完整的交代描述。主角俊浩高中畢業後沒有選擇讀大學,在外打工貼補家用,直到被徵召入伍的前一天,他都還是餐廳的外送員。在一場跟消費者的糾紛中,觀眾能看見他正直有原則但又有點叛逆的性格,面對社會上的不公平能勇於向強權挑戰,但這樣的作法在軍中是否適用?
在被徵召入伍後,即便度過前面5週嚴格辛苦的新兵訓練,下了部隊才是真正惡夢的開始。不像台灣4個月都是同進同退,大家建立起同甘共苦的同袍革命情感,韓國長達2年的軍旅生涯,期間不同梯次的鄰兵來來去去,也因為老兵與菜鳥的資歷差異,建立起嚴重的學長學弟制。欺壓、霸凌與無條件的服從,不僅讓許多剛分發部隊的新兵感到壓力和痛苦,也自然有許多像是逃兵或類似的事情發生。
結束了操勞的新訓,主角俊浩被分派到憲兵單位,並加入了負責查緝逃兵的「D.P」緝捕組,雖然比起其他在營受訓、必須面對長官和學長欺壓的士兵,俊浩除了能在有軍人逃兵時外出,平時也因為分處不同單位而享有著特權,但同時他也必須背負著跟別人不同的使命責任,從另一個角度去看見軍中的許多不合理現象。
《D.P:逃兵追緝令》第一集最後就帶給主角俊浩和觀眾一個巨大的震撼。原本確認某位逃兵躲藏旅館的他們,認為這次只是輕鬆的任務,在資深學長的帶領下兩人決定把握外出放風的機會,選擇先行前往唱歌喝酒,然而這短暫的享樂時光,最終卻錯失逮捕那位逃兵的最佳時間,發現的時候他已經在旅館燒炭身亡,這讓俊浩感到愧疚自責,並揍了那位不負責任的學長一頓。
有趣的是,俊浩雖然因為毆打同袍而被關禁閉,但因為揭發學長怠惰的罪刑而獲得長官的肯定,得以繼續留在「D.P」緝捕組,因此在第二集原本受傷的上兵組長浩烈歸隊之後,跟主角俊浩重新組成雙人搭檔,《D.P:逃兵追緝令》也在性格沉靜的「俊浩」與看似散漫卻又經驗豐富的浩烈兩位角色的配合下,以輕鬆幽默的調性正式進入追查逃兵的主線故事。
從一不小心就會睡過頭的崔雋沫、長得帥卻只會跟女友借錢的鄭賢敏,到為了照顧失智奶奶而逃兵的許治度,不僅俊浩和浩烈兩人也展現出意想不到的默契,《D.P:逃兵追緝令》第2.3.4集也結合了推理解謎、動作追逐等元素,在調查逃兵離開軍營的背後動機與去向的同時,讓整部劇兼具娛樂與內涵省思,只不過在隨著劇情進展,《D.P:逃兵追緝令》也因為軍中不為人知黑暗面的根本命題而變得越加沈重。
不管是一開始燒炭的申雨皙,或者是主角自己憲兵部隊的同袍曹石峰,《D.P:逃兵追緝令》在表面輕鬆幽默的氛圍背後,實際上則是以嚴厲現實,並能夠引發觀眾共鳴的角度,對於軍隊這個充滿缺陷且進步緩慢體制做出相當強烈的批判。到頭來,為什麼韓國會有逃兵?除了新兵難以適應跟原本生活相距甚遠的軍旅生涯之外,那些欺負人的老兵和惡學長不也是另一個主要的原因嗎?
而追根究柢,這些人的出現扣除因為兩年兵役期所造就的學長學弟制之外,難道軍中根深蒂固的利益結構、那些為了考績升遷隱匿醜聞的上級長官,以及看著身邊發生霸凌事件卻選擇自保而悶不吭聲的旁邊者就沒有任何責任嗎?《D.P:逃兵追緝令》透過主角俊浩看見的這些不合理現象引發觀眾內心的反思,未來如果身邊遇到類似情況我們會怎麼做?
我喜歡《D.P:逃兵追緝令》在劇中加入了「蒙提霍爾問題」這個違反人們直覺與正常思維的經典問題。就如同在這個三選一的遊戲裡,儘管主持人揭曉了一個錯誤的結果,大部分的玩家依然會因為害拍或存疑而選擇不換,導致最終錯失良機,整部劇其實是在告訴我們有時候在難以解決的困境中,與其咬牙承受痛苦,倒不如在還來得及之前勇敢做出改變,或許就能因此看到一個嶄新的世界。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同情與同理心,不能光從自己的角度去看待事物,或者只以自身的利益為重,《D.P:逃兵追緝令》讓主角俊浩在結局理解這些道理,也藉此突顯出母親為了照顧兩位孩子,沒有像那些逃兵一樣選擇逃離的偉大。某種程度上,都能從中感受到《D.P:逃兵追緝令》對於角色的經營與撰寫劇本的用心,值得我們給予正面的好評肯定。
整體而言,雖然《D.P:逃兵追緝令》只有短短6集,但從韓國軍隊中屢見不鮮的霸凌悲劇出發,把我們應該抱持的態度延伸到社會任何事件之上,在丁海寅、具教煥兩位演員與優秀配樂的搭配下,從偷住汗蒸幕、假扮成男公關等追逐逃兵的過程,到最終面對自己走上不歸路的同袍,讓《D.P:逃兵追緝令》在節奏掌握取得相當優秀的平衡,無疑是一部相當好看且富含意義的Netflix短篇韓劇。
另予考績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新任公務員3年內不得轉調,若是一個小家庭分處異地,讓年輕父母公務員在幼兒照顧困難重重,更影響適婚、適生育年齡公務員的成家意願!制度如何改善?
今天我和 陳惠敏 高雄鳳山立委參選人 ,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希望在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法之前,盡可能地收取各方的意見,希望能真正為大家解決問題。
我曾經接到多位公務員陳情反映類似的情況,大多是年輕、基層的公務員,例如有一位被分發到台中的高雄人,先生是台中人,兩人育有一個半歲的孩子,但因為規定要綁定三年,所以必須要單獨撫養孩子到三歲半,這個過程是非常辛苦的。
另一個我遇過的類似個案中,太太一個人帶不足兩歲的幼子,後來嚴重憂鬱到需要看精神科醫師;亦有新進公務員一報到就請育嬰留停,等孩子稍微長大,請完留停後,還是得被綁在原機關三年。
我再提一個案件來給大家參考,目前國發會在推「地方創生」,地方對接窗口是區公所,但我們的區公所公務員,夠熟悉地方生態嗎?有足夠的能量推動地方創生嗎?我曾經問過國發會的官員,他們自己也表示「高度存疑」!
在地方服務的公務員,可能有很多都是因為綁約,才留在地方服務, 3 年綁約期滿了之後,公務員就申請轉調了。但是地方創生可能要 10 年才會看到效果,好不容易有起步了,隨著人員流動,對於累積的經驗及在地人脈養成又幾乎歸零,這也是十分可惜的。
這樣如何能有效推動地方創生?地方的留才沒有提供足夠的誘因,硬是要用綁約留人,時間到人就走,難以經驗傳承,更無法蓄積能量推動地方創生。
對於即將要提出的修法,我提出了幾個重點,希望和大家一起討論,若有任何意見,也歡迎私訊或留言喔!
◎ 政府中約聘僱人員請育嬰假,會影響考績;正式公務人員請育嬰假,當年度考績年資少於一年,是另予考績,通常也是乙等。
➡️這兩項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的疑慮,並不合理,請考試院提出修正辦法。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5 條:「正額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補訓,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增加:若已分配訓練,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得申請重新分配。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6 條:「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一、二、三級。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直接限制公務員轉調的權力。
➡️增加:但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經機關同意後商調後不在此限。
另予考績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現行「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新任公務員3年內不得轉調,若是一個小家庭分處異地,讓年輕父母公務員在幼兒照顧困難重重,更影響適婚、適生育年齡公務員的成家意願!制度如何改善?
今天我和 陳惠敏 高雄鳳山立委參選人 ,在立法院舉行公聽會,希望在提出《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法之前,盡可能地收取各方的意見,希望能真正為大家解決問題。
我曾經接到多位公務員陳情反映類似的情況,大多是年輕、基層的公務員,例如有一位被分發到台中的高雄人,先生是台中人,兩人育有一個半歲的孩子,但因為規定要綁定三年,所以必須要單獨撫養孩子到三歲半,這個過程是非常辛苦的。
另一個我遇過的類似個案中,太太一個人帶不足兩歲的幼子,後來嚴重憂鬱到需要看精神科醫師;亦有新進公務員一報到就請育嬰留停,等孩子稍微長大,請完留停後,還是得被綁在原機關三年。
我再提一個案件來給大家參考,目前國發會在推「地方創生」,地方對接窗口是區公所,但我們的區公所公務員,夠熟悉地方生態嗎?有足夠的能量推動地方創生嗎?我曾經問過國發會的官員,他們自己也表示「高度存疑」!
在地方服務的公務員,可能有很多都是因為綁約,才留在地方服務, 3 年綁約期滿了之後,公務員就申請轉調了。但是地方創生可能要 10 年才會看到效果,好不容易有起步了,隨著人員流動,對於累積的經驗及在地人脈養成又幾乎歸零,這也是十分可惜的。
這樣如何能有效推動地方創生?地方的留才沒有提供足夠的誘因,硬是要用綁約留人,時間到人就走,難以經驗傳承,更無法蓄積能量推動地方創生。
對於即將要提出的修法,我提出了幾個重點,希望和大家一起討論,若有任何意見,也歡迎私訊或留言喔!
◎ 政府中約聘僱人員請育嬰假,會影響考績;正式公務人員請育嬰假,當年度考績年資少於一年,是另予考績,通常也是乙等。
➡️這兩項有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21 條的疑慮,並不合理,請考試院提出修正辦法。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5 條:「正額錄取人員...逾期未報到並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補訓,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向實施訓練機關報到接受訓練者,即喪失考試錄取資格。」
➡️增加:若已分配訓練,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得申請重新分配。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6 條:「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一、二、三級。及格人員於服務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直接限制公務員轉調的權力。
➡️增加:但因疾病、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經機關同意後商調後不在此限。
另予考績 在 偽公務員的菜鳥日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小小公務員的日常 x 偽公務員的菜鳥日記
恭喜各位即將登入公部門的新夥伴,或許現在你還洋溢在寒窗苦讀終於考上的喜悅中,又或許填志願這件事已經讓你煩惱不已了。在這裡,寶寶整理了前輩 何昀峯 寫的選填志願心法,希望能為在志願抉擇路口徬徨的你們,提供一些前輩們的心得和建議。
有其他問題,也歡迎在粉絲頁留言,希望熱情的前輩們也能夠給你們一些指引:)
⚠更正啟事:(代轉自何昀峯前輩)
抱歉今天晚上在一生幸福系列的講座,發生口誤。
請上榜的考試錄取人員盡量在10月去報到的原因,除了年資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對今年的的年終工作獎金的影響(以高考為例,11月才報到的話會少5,583元),而不是明年的年終考績。
因為明年的年終考績不管是正額還是增額,原則上本來就都是另予考績。
造成不便還請見諒,如有人可以轉知請幫忙協助轉知。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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