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古代女子行禮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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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1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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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麗寶公主:傳說與史實|知史百家

    安煥然

    兩次擊退暹羅入侵,滿剌加崛起。至Sultan Mansor Shah (1459—1477) 時代,乃朝向「帝國」的建立,擴張領土,征服原本是暹羅屬國的彭亨和吉蘭丹,逐次統領馬來半島諸邦。收服新加坡海域附近的海盗,並且把勢力擴張到蘇門答臘的錫國、英得其利和甘巴等地,更有效地控制和壟斷馬六甲海峽的商貿利權。Sultan Mansor Shah時代,是為滿剌加的全盛時期。

    關於Sultan Mansor Shah時代的「馬中關係」,馬來古典文學名著《馬來紀年》(Sejarah Melayu)有記敘。敘事大抵集中在該書的第15章。其中一節,就是我們熟知的「中國明朝漢麗寶公主遠嫁滿剌加國王」的故事。

    這則美麗傳說,至今被喻為「馬中友誼的頌歌」。有人甚至把漢麗寶故事搬上舞台,編成舞劇,以優美舞姿和動人音樂,體現馬中文化交流及華巫友好的情誼。然而,在友誼頌歌繞樑聲中,常有一種歷史的錯覺,誤把傳說當史實,甚至還想當然地以為,漢麗寶公主遠嫁滿剌加,是由鄭和護送的。

    漢麗寶是否真有其人,尚是一個問題。把她說成是中國明朝的公主,可能性也極微。畢竟中國史書全無記載。若說鄭和護送漢麗寶公主到來滿剌加,更是荒唐。翻查《馬來紀年》,漢麗寶是下嫁給Sultan Mansor Shah。這位滿剌加全盛時期的君主在位年是1459—1477。而鄭和七下西洋是1405-1433。據考,鄭和卒於1433年(另有說是1434或1435年)。換句話說,鄭和在Sultan Mansor Shah即位之前,早已過世,怎麼可能會是護送漢麗寶公主遠嫁滿剌加的朝廷特使呢?

    說這些荒唐,並不是要否定「馬中友好」。只是,我們必須實事求是。事實上,若翻查中國史書和官方檔案,有不少確切史實記述了Sultan Mansor Shah時代的「馬中友好」關係。《明實錄》裡至少有9條事錄,其不同的譯名包括:「蘇丹茫速沙」和「滿速沙兒」,應都是指Sultan Mansor Shah。譯音正確,活動年限也完全吻合,即在明朝的天順至成化年間。這期間,蘇丹茫速沙曾4次遣使入貢中國,明朝皇帝亦派遣朝廷特使往賜、冊封蘇丹茫速沙為滿剌加國王。

    前述傳說中的漢麗寶公主是由中國特使護送,這個人會是誰?《馬來紀年》寫得很清楚,那是由中國皇帝下旨命Li Po備船百艘,由一位叫Di Po的大臣統領,選派500名宮女同行。Li Po應就是禮部。中國明朝處理海外之朝貢事務的「對口單位」,就是吏、戶、禮、兵、刑、工之「禮部」。

    明朝禮部與滿剌加使團的交涉,在《明實錄》可找到蛛絲馬跡。《明英宗實錄》記載,天順三年(1459)六月,滿剌加國王子蘇丹茫速沙遣使亞烈葛、佛陰等來朝。同年八月,明英宗派遣給事中陳嘉猷為正使,行人彭盛為副使,持節往賜、冊封蘇丹茫速沙為滿剌加國王,並諭祭剛過世的滿剌加國王速魯檀無答佛哪沙。

    朝廷特使陳嘉猷,字世用,浙江余姚縣人,景泰年間的進士,受委正使出使滿剌加時,擔任禮科給事中。陳嘉猷此行並不順利。出發不久,遇颶風,船破。得救後,治舟再往,延至天順五年(1461)才到達滿剌加完成冊封之禮。

    《明英宗實錄》明確記載了此事是由當時的禮部尚書石瑁呈奏的。奏折如是記述:「先是遣禮科給事中陳嘉猷,行人司行人彭盛為正、副使,往滿剌加行封禮。於廣東布政司造船,浮海行二日,至烏豬等洋,遇颶風,船破,漂蕩六日,至海南衛清瀾守御千戶所地方,得船來救。嘉猷等捧詔書、敕書登岸,令水手打撈,得紵絲等物,俱水灦有跡,乞行廣東布政司收買。應付其紵絲、羅、布,宜於內承運庫換給,遣人賚付嘉猷,仍往行禮。」

    根據《明憲宗實錄》卷47,陳嘉猷後來「治舟再往,竣事還,升通政司左參議,尋升右通政。」

    從明朝官方皇家檔案所確實記載的這則事例來看,蘇丹茫速沙時代的「馬中關係」,雖然沒有漢麗寶公主遠嫁的傳奇故事,然而往賜冊封蘇丹茫速沙,倒是事實。而且,從記敘中可窺,當時的中國朝廷特使往賜滿剌加的船隊,挾帶不少紵絲禮物和商貨。

    成化二年(1474),工科右給事中陳峻出使占城。適逢占城發生亂事,陳峻以所賚載私貨和挾帶商人數多,遂假以遭風為由,越境至滿剌加交易,且誘使蘇丹茫速沙於次年遣使端馬密等朝貢中國。

    漢麗寶是否就是這些朝廷特使,或其同行的華人海商所挾帶之女子?傳說與史實之間,究竟有無一絲關聯?歷史的想像和考證,就留給有興趣的朋友們去探究吧!


    作者簡介:
    安煥然,馬來西亞南方大學學院中文系教授,華人族群與文化研究所所長,原副校長。廈門大學歷史學博士,台灣成功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碩士。《星洲日報》專欄作者。著作有《小國崛起:滿剌加與明代朝貢體制》(2019)、《文化新山:華人社會文化研究》(2017)、《古代馬中文化交流史論集》(2010)、《本土與中國學術論文集》(200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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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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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朝政治制度|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商王朝的職官有中朝任職的內服官和被封於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別。內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務官和內廷事務官。最高的政務官,是協助商王決策的「相」,又稱「阿、保、尹」。王朝高級官吏統稱卿士。三公,則是因人而設的一種尊貴職稱,並不常設。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記載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禱鬼神的祝,掌記載和保管典籍的作冊(又稱守藏史、內史),武官之長的師長,樂工之長的太師、少師。內廷事務官是專為王室服務的官員,主要是總管的宰和親信的臣。臣管理王室各項具體事務,有百工之長的司工,掌糧食收藏的嗇,掌畜牧的牧正,掌狩獵的獸正,掌酒的酒正,掌王車的車正,為商王御車的服(又稱僕、御),侍衛武官亞,衛士亞旅,掌教育貴族子弟的國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外服官主要有方國首領的侯、伯,有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衛邊境的衛。

    商代在實行貢納制度的同時,還有勞役租「助」,就是要求農人助耕公田(籍田),收穫皆為統治者所得,其比例約佔農人收穫的十分之一。殷紂王加徵賦稅,用以充實鹿台和鉅橋。

    一、商朝的社會結構與社會生活

    1、商朝的形成與疆域

    商人的始祖契的母親是簡狄,據說她是見玄鳥墮其卵,吞食而生契。契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他又是一個族群的始祖,這說明他正處於從母系向父系時代的過渡期。契與夏禹、周棄大約是同時代的人。曾被帝舜封於商,賜姓子氏。契的子孫便以商為氏族名號。

    商族在夏代為諸侯,契的六世孫冥就做過夏的治水官。在成湯建國前,商族為尋求生存空間,自契至湯八遷。到契的八世孫上甲時,戰敗有易人,商族得到了發展。至契的十四世孫成湯時,商族力量強大,最終打敗夏桀,滅夏。湯乃踐天子位。

    商朝從商湯建國到帝辛(紂)亡國,歷十七世三十一王。共496年。時間約在公元前16世紀至公元前11世紀。其疆域以今河南全省、河北南部、山東西部、陝西東部為中心。商代的歷史可分為早、中、晚三個時期,早期從成湯到雍己歷十四王,國都在西亳,即今河南偃師縣屍鄉溝的商城遺址。中期從仲丁到小辛,歷十王。此時由於王族內部爭奪王位,國力削弱,致使多次遷都,到南庚時遷於奄,即今山東曲阜。晚期從盤庚到帝辛,經十一王。遷都於殷,即今河南安陽西小屯村。據粗略估計,商朝初期人口大約為400-450萬人,至商朝晚期增至780萬人左右。

    2、商朝的社會結構和社會生活

    從社會分層看,主要分為王族與貴族、平民宗族與奴隸家族。其中王族與貴族都居住在城市及統治中心區。平民則分佈居住在城區內或四周。有手工業家族,商人家族,更多的是農民家族。中國古代奴隸與古希臘、羅馬奴隸制不同,他們主要不是生產奴隸,而是家內奴隸。從居住空間看,商王族居住在統治中心區,只是派親信到各地巡視監督。各地諸侯方伯也都居住在自己的領地內,通常是些相對小些的城,管理著自己的族眾。而真正的農民則居住在田野村落中。當時的手工業者大都居住在王畿或其他小城內。中國商業不發達,手工業者始終都主要為統治者服務。他們的手藝都是世代相傳,父職子繼。王族到平民乃至奴僕,都是以家族為基本生存單位,而且是世代傳承,很少流動,社會階層極其穩定。

    二、政治婚姻制度與王位繼承制度

    商朝流行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基本形成。「昏時行禮故曰婚,婦人因夫成故曰姻」。自婚姻制度形成以來,就與政治聯姻密不可分。商族開國之主成湯,聽說伊尹長而賢,便派人到他的氏族有侁氏去請,但有侁氏不許,而伊尹也想歸屬於商湯,於是,商湯就請求娶有侁氏的女子成婚,而把伊尹作為媵臣一併嫁到商族。這樣不但密切了與有侁氏的關係,還得到伊尹這位能臣。此外,商還通過與有干國聯姻,強化了干國(河南濮陽市東北)的政治隸屬關係。其他臣屬於商的各地族氏方國,也都經常主動嫁送女子與殷商結親,這種結親方式被稱為貢納,有的是出於政治義務,有的則是自願。但有的則是迫於王威。如卜辭記載:「呼取女於婪」「呼取鄭女子」等。與此同時,商王族女子也要外嫁他族。古代「婦人謂嫁曰歸」,如《詩·大雅·大明》有言:「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王厥祥,親迎於渭。」大邦即殷,商王帝乙將王族少女遠嫁周族文王,就是想利用血緣姻親紐帶維繫商周之間的臣服關係。由此編織出由宗親和姻親盤根錯節的政治金字塔網絡。如果說夏朝的政治聯姻還是為了團結強大異血緣諸侯國的話,那麼,商時的政治聯姻已基本確立了以商族為宗法核心的父權家長制地位。

    為了子孫的繁衍,為了疆域的鞏固,歷代王族一貫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娶妻多少已成為王朝興衰的標誌。凡國力強盛,則「重國廣嗣」,娶妻亦多。不僅可靠子孫之眾管理國家,也可後繼不憂,不愁沒有接班人。商代的聯姻邦國越多,它的根基也就越牢固。殷商以武丁娶妻最多。

    在商王的后妃制度中,有一個特殊的現象,即有的王不止有一個法定的妻子。像仲丁有2位法定配偶,祖丁有3位,武丁有3位。凡法定配偶所生的兒子,都有權繼承王位。因此,商朝還沒形成嚴格的嫡長子繼承制,而是「父死子繼」配合「兄終弟及」。王位繼承制,凡兄弟行皆以長幼為序,兄終弟及,幼弟死後,王位應對復歸於長兄之子繼承。這個制度在中丁時期被打亂,中丁父輩有小甲、大戊、雍己三人為王。中丁為大戊之子,雍己死,按慣例王位應由小甲之子繼承,但「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從而削弱了商王朝的統治。到小乙時,乾脆以幼弟之子繼位,故小乙給其子武丁。康丁以後,后妃制度改變為一王一妻制,並實行直接傳長子制度。因此,商代王位繼承制度雖有兄終弟及現象,但其主幹仍是以傳長為常法。

    三、商朝的行政體制

    商代的疆域由兩部分組成,商王室直接治理的王畿部分和諸侯方國的領地。其中,商王直接治理的部分稱為商、中商、中土、大邑商等。諸侯方國管轄的領地在王室周圍的稱為四土。在商王身邊治理王畿的官,稱為「內服官」,而諸侯方國臣屬王室,其主要活動在王畿外的諸侯國之內,稱為「外服」。這些官吏即是王室的外服官。

    商朝內服職官稱為殷百辟,或百僚庶尹。表示其設官之多。商朝官吏多以尹為名,尹有治理、正長之義。庶尹相當於甲骨文中的多尹。

    內服

    屬於中央王朝的職官。商王之下,百僚之上有一人總領其事,輔佐商王。如成湯時的伊尹,便被湯「得之舉以為己相」。武丁時的傅說(悅)被「舉以為相,殷國大治」。

    內服職官可分為四類:

    (一) 政務性職官。有掌管農業的「藉臣」,掌管畜牧業的「牧正」,掌管手工業的「多工」。

    (二) 軍事性職官。商代文武不分職,凡是官皆可出征為將。但因古時,「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故側重軍事的武職已出現。商代軍隊以師為最大編制單位,師長是武職中地位較高者,在甲骨文中的多馬、史、戍、衛、射等都是軍事性職官。

    (三) 宗教文化類職官。即卜、巫、史等。商人非常相信天神,每事必卜。所以,在商王身邊專門有一群從事占卜的人。甲骨文中稱為「多卜」。即當今學者們所稱的「貞人集團」。巫也是職司神鬼的。古時卜和史不分,常常祝宗卜史連稱。在祭祀時,史主掌向神的禱告詞,還掌封官冊命之事,甲骨文和商代銅器中有「作冊」,是掌冊命的官。「國之大事,惟祀與戎」。

    (四) 宮廷內職官。商王所居稱為寢,甲骨文中有王寢、東寢、西寢等名稱,在安陽殷墟發現商王宮寢基址五十多處,是王的居所及宗廟遺蹟。主管宮室的官稱為寑。宰也是主王宮事務的官吏。冢宰即王家事務大主管。武丁在未得傅說前,曾三年不言,政事決定於冢宰。

    商朝的內廷官常握有實權,出任重吏。比如商王曾命自己身邊的寢去「省北田四品」,即視察北方土地,劃分其等級。這是非常重要的職任。而臣或小臣,本是處理王宮及王室事務的執役人員,這些人也多擔當軍政要務。如管事耕藉的「小藉臣」、管理眾人的「小眾人臣」、管理牧馬的「小多馬羌臣」。這些小職官後來演變成管理某些部門的專職官。

    四、商朝的軍事制度

    商王是軍隊的最高首領。無論是他親自出征還是授權與將領,都必先稟告或受命於祖廟。儀式非常隆重。商王親征在甲骨文中稱「王自征」、「王往征」「王征」。王以下武官有:師、馬、亞、射、衛、戍等,商朝武官的各級領導指揮系統。

    商朝的軍隊由三個部分組成:王室軍隊、諸侯國軍隊和貴族武裝。商軍的主力是王室軍隊。甲骨文稱為「王師」諸侯國軍隊即在師前冠以某侯名。如「雀師」、「犬師」、「吳師」等。族軍則是貴族的私家武裝。像子族、多子族、三族、五族等。它們也常出征衛戍。這些貴族的私家武裝在春秋戰國時迅速壯大,成為各諸侯國稱霸的主力軍。

    戰車仍是打仗的主力核心。但此時的戰車已至300輛。步卒編制稱「行」,分左、中、右編制。軍隊稱為師或旅。據甲骨文記載,武丁時出征臨時徵集的兵員甚至多達一萬三千人。原始徵兵方式是臨時性的擊鼓聚眾。到武丁時,則將居民按軍事建制編制起來,戰時只需命將於廟,就可率軍出征。到商末,據《殷本紀》記載,商紂發兵17萬人抵禦周武王。其中有50餘國的軍隊,而商王室的軍隊從其編制上推斷應有6萬人。

    編入「王師」中的成員,稱為「邑人」,即居住在王都及附近的平民。考古人員從安陽殷墟中發現大量中小平民墓葬,其中的男性成員多陪葬有兵器。王室統領的中央軍,無論是在數量、素質還是裝備上,都優於地方諸侯與方國的國軍和族軍。

    五、商朝的司法制度

    《左傳》昭公六年記載:「商有亂政,而作湯刑。」據傳商時的刑律達三百條之多,說明商代的法律已比較完備,後世重刑法的荀子都說:「刑名從商」。後世將夏代的《禹刑》、商代的《湯刑》和周代的《九刑》合稱為「三辟」。辟即法。三辟即三種法律。

    商代的法律具有神判和神罰的特色。成湯伐桀時,就聲稱自己是「致天之罰」。盤庚對反對遷都的人說「故有爽德,自上其罪汝,汝罔能迪」,(你們若有失德行為,我的祖先神在天上就要給你們懲罰,你們就活不長了。)商王要用刑,也得先占卜,經占卜後行刑,表示這是上天的判罰。

    商代的法律同樣體現出農耕文明國家以孝治天下的統治特色。《商書》曰:「刑三百,罰莫重於不孝。」可惜的是,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已經看不到湯刑三百的完整面貌了。從保存下來的零星史料中,我們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些罪名:

    不孝之行。我們的祖先因長期過著累世聚居的生活,鄉村的安定團結是整個社會得以長治久安的基礎。在血緣聚居的鄉村,子女如果不孝,整個家族就不得安生。且在家不孝父母,出門也不會聽長輩的話,甚至會犯上作亂。所以,國家對不孝的處罰最嚴厲。因為齊家是治國平天下的根本。

    不從誓言。《尚書.湯誓》中,成湯在動員將士出征討伐夏桀時說:「爾不從誓言,予則孥戮汝,罔有攸赦。」

    顛越不恭。《尚書.盤庚》中,盤庚對臣民說:「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迂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不吉不迪即不善良不和順,顛越不恭好作壞事,不服從帝王命令。暫迂奸宄乃詐偽奸邪犯法作亂。這些罪都要處以極刑——割鼻、滿門抄斬、斷子絕孫。

    臣下不匡。即臣子不對國君進行匡正勸諫,也要施以刑罰。勸諫範圍包括「三風」、「十愆」。「三風」即:巫風、淫風、亂風。「十愆」即:歌舞不時,貪於貨色遊樂、田獵、輕侮聖人議論、拒違忠直規勸、疏遠有德長者和與頑劣之徒朋比為親等。臣下若對主上這些行為視而不見,就是失職,就要處以墨刑:在臉上刺字。

    棄灰於公道。「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認為此處罰實在太重了。孔子則認為,這種重罰是為了讓人們建立公德,了解治國的道理。在公道上棄灰,若恰遇過路人,使其滿面皆灰,其人必怒,易生鬥毆。如在鬥毆中出了人命官司,則按法要滅三族。所以,不如塞其根源。

    商代的刑罰分死刑、肉刑和徒刑三種:

    死刑又分以下幾種:⑴族誅——滅族。「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劓殄即斷絕,育指童稚。連兒童都不放過。⑵大辟——砍頭。⑶炮烙——將銅柱上塗上油,下面用炭火加熱,置人其上,人爛而墮火而死。⑷脯醢刑——把人做成肉醬、肉乾。《史記.殷本紀》記載: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願與紂淫亂,紂怒,不僅殺了九侯女,還把其父九侯剁成肉醬。鄂侯站出來據理力爭,商紂把他的肉作成肉乾。⑸剖。《史記.殷本紀》載:「比干極力勸阻商紂王作惡,商紂王大怒,說:『我聞聖人心有七竅,剖比干,觀其心。』就把比干的胸剖開,把心掏出來。

    肉刑的種類有:⑴刖刑——砍掉一隻腳。甲骨文中多記載對逃亡的奴僕施以刖刑。傳說殷紂王對早上涉渡淇水的人都斷其脛——小腿。沒有任何理由,只是奇怪他們為什麼不怕水冷。⑵宮刑。男子去勢——割去男子生殖器。使之不能生育後代、斷子絕孫。⑶劓刑。割掉鼻子。⑷斷手。棄灰於公道則斷手。⑸墨刑。臉上永遠帶著刑餘之人的印記。

    徒刑。拘繫作苦役。武丁時著名的輔佐傅說,據說就是一個身穿囚衣、用繩子繫著、在傅險地築城的苦役。相當於戰國時的「城旦」。戰國法律,通姦者要被處罰作城旦。

    囚禁也屬於徒刑類。商紂就曾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今河南湯陰縣北),當時商代的監獄。商王室在各地都設有監獄,囚禁奴隸和罪犯。

    六、商朝的財政制度

    商朝的土地制度為擬血緣群體共有制。從名義上說,商朝的所有土地都是以商王為代表的王族所有「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商王作為全國的父家長分配給同血緣貴族和異血緣貴族使用。由這些號稱為「子」的次級父家長們管理自己的族眾。所謂的私田,就是各自為了生存而佔有的田地,所謂的公田,就是要供養各級官吏而上繳的租賦。當時的農民都以血緣族群的方式累世聚居在世代相傳的土地上。原始社會時,他們自種自吃。進入文明社會後,不管誰當頭,都得交田租。開始是勞役地租,集體耕種的一村農民,要先耕種公田土地,那上面生長收穫的糧食要供養王室或侯伯。他們也有自己的頭。通常都是年長者,每日坐在村口,早上監督村民出去種地,晚上檢查他們帶回多少柴禾。還要監督婦女集體製衣。這些人就是秦以後的地方三老。往往都是由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擔任。

    村民除了交納糧食之外,還要服勞役,如修路、築城、參加圍獵等。戰時還要隨主人出征,並自備裝備、口糧,這就是後代的賦。各地貴族把農民上交的糧食除留自己享用外,還要上交給王室一部分,並負擔提供軍事力量及王室建築勞役的任務。

    商王族也有自己的土地,名為「王莊」,面積相當大,諸侯國中也有王族田地。耕種王莊之田稱作「藉田」,開發王莊之田稱作「裒田」。王族派專門的官令尹、小藉臣、小眾人臣等管理監督大田耕作。王莊的收穫物儲藏在專門的倉庫內,甲骨文中稱為「廩」——倉廩實而知榮辱。商王也時常派人到各地去巡視,稱為「省廩」。當時,這些倉庫中的糧食只用於商王族眾的供給,官吏和軍隊都各自由自己的土地所出自行解決供給問題。不由國家統一負擔。

    其餘則是各地侯國和方國向王室交納的貢品。有牲畜、野獸、貨幣、穀物、奴隸、美女、占卜用的龜甲、獸骨等。開始這些貢物是各地方勢力向中央表示臣服的進獻,後來,王權加強,或商王荒淫無度時,這些貢賦就變成中央強制收取的賦稅。

    外服官指商人所封的諸侯或臣屬於商王朝的方國。《尚書.酒誥》:「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在甲骨文中有侯、伯、子、男、任等稱,都是商代諸侯。諸侯領地散佈於王畿之外,他們有自己的職官和軍隊,是自給性較大的政治實體。諸侯承認商王朝的宗主權,並要對商王室盡一定的義務。主要有:

    1、戍邊。2、隨王出征,討伐叛國。3、向王室納貢。4為王室服役。此時的中央與地方諸侯的關係,要比夏朝時緊密而嚴厲多了。如諸侯不服從商王命令,則要加以懲罰。例如:商王文丁十一年,就殺了周族首領季歷,紂王把周文王囚禁在羑里,都是王權行於諸侯之證。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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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女子行禮 在 財務管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4-21 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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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姻緣天定 人力難求

    唐朝弘農縣有個縣尹(官名)姓李,有一個女兒到了出嫁的年齡,許配給盧生。盧生長的偉貌長髯,風流倜儻。李氏一家都說:“是個好女婿。”

    一日,選定了日子,要招贅他。當時有一個女巫,專能說未來事情,頗有應驗。因為與李家很熟,在李家成婚行禮時,也來湊熱鬧。李夫人平日很相信她,就問:“你看我家女婿盧郎,官祿厚薄如何?”女巫問:“盧郎是不是那個長髯後生?”李夫人說:“正是。”女巫說:“若是這個人,不該是夫人的女婿。夫人的女婿,不是這個模樣。”李夫人問:“我女婿應該怎樣?”女巫說:“是一個中形白面,臉上沒有一點鬍鬚的。”李夫人很驚訝的說:“以你這樣說,我家小姐今日還嫁人不成哩!”女巫肯定的說:“怎麼嫁不成?今夜一定嫁人!” 李夫人說:“好胡說,既是今夜嫁人,難道不是盧郎的事?!”女巫說:“連我也不知道是為甚麼。”話未說完,只聽外面鼓樂喧天,盧生來行納采禮,正在堂前跪 拜。李夫人拽着女巫的手,隔着後堂門縫,指着盧生嘲諷的說:“你看這個行禮的,眼看着今夜要成親了,怎麼會不是我家女婿?好笑!好笑!”下人們一看李夫人嘲笑女巫,都隨聲附和着:“這老媽媽習慣扯大謊,這次不準了。”女巫一聲沒吭。

    很快,親朋好友相聚一堂,來看這成婚盛禮。盧生和兩個伴郎,在堂上行了贊拜禮后,新人入房。盧生將李小姐燈下揭掉蓋頭一看,吃了一驚,打了個寒噤, 叫聲:“啊呀!”往外就走。親友問他,也不開口,直走出門,跨上馬,連加兩鞭,飛也似的去了。親友中有人就趕快追過去問問怎麼回事,盧生不肯說出緣故,只是搖手說:“成不得!成不得!”沒有辦法,幾個親友回來把盧生的情況說了一遍。

    那個李縣尹聽了后,氣的目瞪口呆,大喊道:“成何事體!成何事體!”尋思:女兒貌如花,為何如此呢?乾脆叫大家看個明白!於是就請眾親友到房門前, 叫女兒出來拜見。李縣尹指着女兒說:“大家看看,這個便是許配給盧郎的小女,我的女兒是不是貌很醜?今天盧郎一見就走,如果不讓大家見見,大家會認為是甚麼怪物呢!”眾人抬頭一看,果然風姿綽約,絕世無雙。親友們議論紛紛:“是盧郎無福”,“盧郎無緣”,“日子差池,犯了神煞”等等,亂說不停。李縣尹氣忿忿的說“想那盧郎今晚不可能了,賓客裡面有願聘的,今晚就可成婚,眾親友可以在此做證明,都是大媒人。”有一個人從賓客里出來,走上前,不慌不忙說:“小子不才,願做上門女婿。”眾人一看,這人姓鄭,是拜過官職的人,長的面如傅粉,唇若塗朱,下頜上一根鬍鬚都沒有,人很標緻。眾人齊聲喝彩:“如此小娘子, 該配此才郎!況且年貌相等,門當戶對。”當時就推兩位年高的為媒,選一年少的做伴郎,請出女兒交拜成禮,入了洞房。

    因為女巫有言在先,這一下李夫人一家子都相信了,再也不敢嘲笑女巫了。成婚之後,鄭生遇着盧生,他們兩個本來關係很好,鄭生就問:“那晚為何如 此?”盧生說:“小弟揭下蓋頭,看到那個女子兩眼通紅,大如燈盞,牙長數寸,暴出口外兩邊,哪裡是個人形啊?與殿壁上畫的夜叉沒甚麼兩樣,膽都嚇破了,不走還幹甚麼?”鄭生笑着說:“已經嫁給我了。”盧生說:“你不怕嗎?”鄭生說:“請到我家裡來,請出來與兄相見。”盧生隨鄭生到家,李小姐梳妝出拜,天然美貌,絕非房中前日所見模樣,懊悔不已。後來聽說了女巫的預言,曉得因緣是個定數,嘆口氣罷了。正是:有緣千里能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

    人生在世,萬事皆有因緣。婚姻也是如此,都是天定的,非人力所能求也。今天的人不相信姻緣天定,講甚麼自由戀愛,實際上談來談去,最終找的那個還是天定的那位,只是人不相信而已,還認為是自己談來的,追求來的。由於人類道德的敗壞,自由戀愛中做出了許多敗壞男女道德的事,現在講甚麼閃婚、試婚、一夜情、婚前同居等,這都是人類中最不好的行為,不是神給人規定的道德範疇內的事。不按神給人定的做人的標準去做,人就不會有幸福感。現在的人說古代的人不幸福,這是站在現代人敗壞了的道德觀念的認識。現代的人幸福嗎?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使人人談婚姻色變,怕不能白頭到老,日子過的心焦力悴,還要防着婚外情。

    圖:網路/ 文: http://big5.zhengjian.org/taxonomy/term/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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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姻緣天定 人力難求

    唐朝弘農縣有個縣尹(官名)姓李,有一個女兒到了出嫁的年齡,許配給盧生。盧生長的偉貌長髯,風流倜儻。李氏一家都說:“是個好女婿。”

    一日,選定了日子,要招贅他。當時有一個女巫,專能說未來事情,頗有應驗。因為與李家很熟,在李家成婚行禮時,也來湊熱鬧。李夫人平日很相信她,就 問:“你看我家女婿盧郎,官祿厚薄如何?”女巫問:“盧郎是不是那個長髯後生?”李夫人說:“正是。”女巫說:“若是這個人,不該是夫人的女婿。夫人的女 婿,不是這個模樣。”李夫人問:“我女婿應該怎樣?”女巫說:“是一個中形白面,臉上沒有一點鬍鬚的。”李夫人很驚訝的說:“以你這樣說,我家小姐今日還 嫁人不成哩!”女巫肯定的說:“怎麼嫁不成?今夜一定嫁人!” 李夫人說:“好胡說,既是今夜嫁人,難道不是盧郎的事?!”女巫說:“連我也不知道是為甚麼。”話未說完,只聽外面鼓樂喧天,盧生來行納采禮,正在堂前跪 拜。李夫人拽着女巫的手,隔着後堂門縫,指着盧生嘲諷的說:“你看這個行禮的,眼看着今夜要成親了,怎麼會不是我家女婿?好笑!好笑!”下人們一看李夫人 嘲笑女巫,都隨聲附和着:“這老媽媽習慣扯大謊,這次不準了。”女巫一聲沒吭。

    很快,親朋好友相聚一堂,來看這成婚盛禮。盧生和兩個伴郎,在堂上行了贊拜禮后,新人入房。盧生將李小姐燈下揭掉蓋頭一看,吃了一驚,打了個寒噤, 叫聲:“啊呀!”往外就走。親友問他,也不開口,直走出門,跨上馬,連加兩鞭,飛也似的去了。親友中有人就趕快追過去問問怎麼回事,盧生不肯說出緣故,只 是搖手說:“成不得!成不得!”沒有辦法,幾個親友回來把盧生的情況說了一遍。

    那個李縣尹聽了后,氣的目瞪口呆,大喊道:“成何事體!成何事體!”尋思:女兒貌如花,為何如此呢?乾脆叫大家看個明白!於是就請眾親友到房門前, 叫女兒出來拜見。李縣尹指着女兒說:“大家看看,這個便是許配給盧郎的小女,我的女兒是不是貌很醜?今天盧郎一見就走,如果不讓大家見見,大家會認為是甚 麼怪物呢!”眾人抬頭一看,果然風姿綽約,絕世無雙。親友們議論紛紛:“是盧郎無福”,“盧郎無緣”,“日子差池,犯了神煞”等等,亂說不停。李縣尹氣忿 忿的說“想那盧郎今晚不可能了,賓客裡面有願聘的,今晚就可成婚,眾親友可以在此做證明,都是大媒人。”有一個人從賓客里出來,走上前,不慌不忙說:“小 子不才,願做上門女婿。”眾人一看,這人姓鄭,是拜過官職的人,長的面如傅粉,唇若塗朱,下頜上一根鬍鬚都沒有,人很標緻。眾人齊聲喝彩:“如此小娘子, 該配此才郎!況且年貌相等,門當戶對。”當時就推兩位年高的為媒,選一年少的做伴郎,請出女兒交拜成禮,入了洞房。

    因為女巫有言在先,這一下李夫人一家子都相信了,再也不敢嘲笑女巫了。成婚之後,鄭生遇着盧生,他們兩個本來關係很好,鄭生就問:“那晚為何如 此?”盧生說:“小弟揭下蓋頭,看到那個女子兩眼通紅,大如燈盞,牙長數寸,暴出口外兩邊,哪裡是個人形啊?與殿壁上畫的夜叉沒甚麼兩樣,膽都嚇破了,不 走還幹甚麼?”鄭生笑着說:“已經嫁給我了。”盧生說:“你不怕嗎?”鄭生說:“請到我家裡來,請出來與兄相見。”盧生隨鄭生到家,李小姐梳妝出拜,天然 美貌,絕非房中前日所見模樣,懊悔不已。後來聽說了女巫的預言,曉得因緣是個定數,嘆口氣罷了。正是:有緣千里能相會,無緣對面不相逢。

    人生在世,萬事皆有因緣。婚姻也是如此,都是天定的,非人力所能求也。今天的人不相信姻緣天定,講甚麼自由戀愛,實際上談來談去,最終找的那個還是 天定的那位,只是人不相信而已,還認為是自己談來的,追求來的。由於人類道德的敗壞,自由戀愛中做出了許多敗壞男女道德的事,現在講甚麼閃婚、試婚、一夜 情、婚前同居等,這都是人類中最不好的行為,不是神給人規定的道德範疇內的事。不按神給人定的做人的標準去做,人就不會有幸福感。現在的人說古代的人不幸 福,這是站在現代人敗壞了的道德觀念的認識。現代的人幸福嗎?居高不下的離婚率,使人人談婚姻色變,怕不能白頭到老,日子過的心焦力悴,還要防着婚外情。

    圖:網路/ 文:http://big5.zhengjian.org/taxonomy/term/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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