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unaOno (Scandal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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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5
時間Fri Oct 8 18:05:12 2021
完整標題:交部修法明列46項民眾可檢舉事項 違停只剩這5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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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98998 ----
新聞內容:
2021-10-07 10:34 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台北即時報導
隨著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也不斷增加,大量的民眾檢舉案不僅引發民怨,也讓警力不堪負荷,立院朝野立委多次提案要求修法。交通部如今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法,正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包括未戴安全帽、開車手持行動電話、違規超車、車輛不禮讓行人、闖紅燈、並排停車、占用身障車位等,今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通過。
根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一路從105年的153萬7千多件,增加到去年的598萬6千多件,光是檢舉案件量就增加了4倍之多,其中去年因民眾檢舉而成功舉發的案件有440萬件,占了全國警察機關舉發總件數的三分之一。
警政署表示,去年成功舉發的440萬案件中,光是紅黃線違規停車就占了230萬件,比例近六成。也發現有些民眾已經不是用手機、相機檢舉,而是利用行車記錄器,一路開過去、一路開單,回家還很用心的在電腦上一一截圖。
交通部表示,民眾近來檢舉案爆量,確實有些檢舉案件是有特定性,像是跟拍、惡意報復等,這除了產生民怨,警力也不堪負荷,也有民眾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7之1條明定,去年底經政委唐鳳召集協作會議討論後,大家的決議是可以保留,但民眾檢舉項目應該要做原則性規範。
交通部表示,經和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政府討論後,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一是「動態違規」,也就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違規項目,總計41項。其中包括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手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危險駕駛、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
此外,「靜態違規」項目則有五項,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違規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此外,過去民眾交通違規檢舉案量高,申訴情況也不少。警政署表示,一般來說,如果是靜態違規,例如違規停車,因違規事項明顯,民眾不太會申訴,申訴成功比例也很低;反倒是動態違規,尤其是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等等的爭議性較大,曾經有看過檢舉達人最多五分鐘內,就檢舉了九次違規,警方也都會舉發,但法院認為,六分鐘內的違規是同一行為,應只舉發一次,這是雙方對法律的見解不同,建議交通部明定清楚,六分鐘內檢舉不同違規行為,就只舉發一次。
http://i.imgur.com/tjE50Qq.jpg 隨著智慧型手機愈來愈普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也不斷增加。本報資料照片
http://i.imgur.com/L1BuEcy.jpg 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一條修法,正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
http://i.imgur.com/ZktT2tT.jpg 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一條修法,正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
http://i.imgur.com/HlrwnYR.jpg 交通部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一條修法,正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
對此,交通部也提出修法版本,明定民眾檢舉同一輛汽車違規,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已舉發一次為限;此外,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於民眾檢舉案,經查證屬實,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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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lkingdead: 樓下anti 10/08 18:46
推 iuexeyz: 我不是anti,是樓下嗎? 10/08 18:54
推 Irving0412: 電梯向下 10/08 19:00
推 TheDivision: 五樓anti 10/08 19:01
推 AtlaSudrab: 不是 是6樓 10/08 19:06
推 chiayun: 以後線上各台跑交通違規就飽了 10/08 19:12
推 rty4455: 最後應該會變成交通快打警力吧 專責開單:D 10/08 19:17
→ bobgun1211: 害死基層的垃圾政策 10/08 19:19
噓 f11299723: 以後110就被打爆 德政 10/08 19:26
推 fireforce: 垃圾交通部 台灣真正的交通亂源 10/08 19:39
→ bobgun1211: 已經看到臉書社團在號召打爆110跟檢舉到場處理同事了 10/08 19:48
推 A122353844: 真的是智障 10/08 20:05
推 AntiCompete: 嗨,各位以後到場照規定開單就對了,以防魔人找督察 10/08 20:08
→ AntiCompete: 如果立委家門口被違停擋住,沒妨礙交通就別管了吧 10/08 20:09
噓 facebookig: 政府無法解決交通問題,只好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10/08 20:11
推 warden: 樓上上anti 10/08 20:16
→ laup300687: 有聽過處理立委違停,結果下場就是被叫去分局長室夾卵 10/08 20:47
→ laup300687: 蛋 10/08 20:47
噓 a81192039: 某anti真的站著說話不腰疼,還看不懂風向嗎? 10/08 20:50
→ knightking: 仇警是anti 10/08 21:06
推 gjgj6666: 號召報違停也沒差啊,一件一件慢慢處理,反正後面的就 10/08 21:07
→ gjgj6666: 讓他慢慢等,被檢舉,職位報告寫處理其他違停而已,反 10/08 21:07
→ gjgj6666: 正檢舉人愛等就讓他們等 10/08 21:07
噓 tospykid: 紅黃線違停取消是不是一直被民眾陳情到煩了? 10/08 21:08
噓 kwnbsfi2ga: 外勤跑死,內勤冷氣爽爽吹,不愧是鼠 10/08 21:10
→ TheDivision: 110就排隊掛號囉 哈哈 10/08 22:06
噓 kaplooiewei: 只有這種東西修最快,難怪每年車禍死三千多人,交通 10/08 23:56
→ kaplooiewei: 部^_^ 10/08 23:56
→ ilovesnow: 你各位還敢勸導,小心瀆職 10/09 00:13
推 adoko: 鼓勵各位檢舉人多檢舉動態危險項目 10/09 01:03
→ adoko: 檢舉人自己選的民代修的法 別仇警啊 10/09 01:04
→ rx5566: 又不用在外風吹日曬,民眾檢舉案件為什麼不能回歸給監理機 10/09 01:26
→ rx5566: 關舉發 10/09 01:26
→ bobgun1211: 因為警察最好用,24小時服務 10/09 04:07
推 gn7722: 讚啦 10/09 06:09
→ HeyJayK: 交給專業單位就好啦,專業分工 10/09 06:38
推 atgo1207: 每年死交通事故死三千人 看來又會死更多囉 警力有限 民 10/09 07:26
→ atgo1207: 力無窮不是說假的 10/09 07:26
推 AntiCompete: 你們當官的說坐在電腦前處理案件警力不足,改成到場 10/09 07:43
→ AntiCompete: 處理警力又足了? 10/09 07:43
噓 Rox7894: 這裡聚集的是當官的還是基層?不要只會噴基層誒,仇警仇 10/09 08:20
→ Rox7894: 到沒判斷力了嗎 10/09 08:20
推 forevernew: 各地方的保數字轉單不能幫忙做民眾檢舉案件嗎 10/09 08:22
推 gjgj6666: 本來就不足,所以要打爆110沒差,就排隊慢慢等 10/09 08:26
→ gjgj6666: 你要花時間在現場計時也沒差,反正又不是沒案件在處理 10/09 08:30
→ gjgj6666: ,大家照順序一個一個來 10/09 08:30
推 workandrelax: 愛檢舉違停就照順序慢慢等啊 10/09 09:43
→ workandrelax: 限縮動態違規跟並排是不錯阿,我猜轉角應該還是能 10/09 09:44
→ workandrelax: 檢舉 10/09 09:44
推 snoopyoh1224: 中央示範:解決不了提出的問題,只好解決提出問題 10/09 13:01
→ snoopyoh1224: 的人 10/09 13:01
推 snoopyoh1224: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民力給力又受不了了。 10/09 13:03
推 eduishappy: 民眾這麼踴躍檢舉應該可以算是好事一件吧 10/09 13:40
推 Ximcra: 要這樣搞應該也要訂立紅黃線不能勸導 10/09 13:54
→ workandrelax: 說真的,那種自己違規但只檢舉別人的或是搭公車拿 10/09 14:20
→ workandrelax: 手機沿路檢舉幾公里的,真的是.... 10/09 14:20
推 LeeFrank: 台灣路那麼小條 二輪就算了 四輪一堆垃圾違停仔 10/09 14:35
推 warden: 有些檢舉人也是心理變態啦,他媽的看到違停就一定要湊過去 10/09 14:48
→ warden: 拍,看他行車記錄器畫面好幾次差點害人摔車 10/09 14:48
噓 lxa699: 檢舉人多數也沒好到哪啦,只是之後就會有人狂打110報案, 10/09 15:36
→ lxa699: 就像蕭某大半夜瘋狂檢舉違停呢! 10/09 15:37
噓 shadleheart: 可憐仇警仔 到底在講三小 10/09 17:35
推 walkingdead: 看到違規其實就拍下來上傳檢舉就好,打110去現場還 10/09 21:37
→ walkingdead: 不如你拍照上傳 10/09 21:37
→ walkingdead: 其實檢舉案件本來就要給監理機關啊!主管機關不開單 10/09 21:38
→ walkingdead: 都推給警察== 10/09 21:38
→ rx5566: 這五年紅單越開越多,事故傷亡有明顯改善?歐美日國家認真 10/10 00:06
→ rx5566: 搞考照難度、改善道路工程都是白癡?就台灣人最聰明只靠取 10/10 00:06
→ rx5566: 締就想改善交通,這什麼水平的不當連結啊 10/10 00:06
推 roc074: 源頭不封鎖,後續就只是持續的造成社會成本而以... 10/10 00:56
→ roc074: 而且警察自己本身也是屬於用路人的一環,就我在路上看過的 10/10 00:57
→ roc074: 警察,多數其實安駕的觀念跟普通民眾差不了多少,全台能看 10/10 00:58
→ roc074: 的單位只有受過安駕的交通隊是比較沒問題的。 10/10 00:58
→ roc074: 被警察從閃紅燈路口差點撞到,提醒他還一副我找他麻煩的 10/10 01:00
→ roc074: 樣子... 10/10 01:00
推 facebookig: 坦白說,自從民眾開始檢舉違規停車後,我回家下交流道 10/10 09:48
→ facebookig: 到我家巷口,幾乎沒有違規停車,以前沒這麼乾淨過 10/10 09:48
→ hjkkk123: 以後打110,20分鐘內沒或沒依規定開單改打警政署,再來改 10/10 11:06
→ hjkkk123: 打內政部,垃圾交通部 10/10 11:06
推 hjkkk123: 守法的或騎車的或基層員警真衰 10/10 11:08
推 hjkkk123: 騎車的基層員警也蠻可憐的 10/10 15:36
噓 tony870414: 110電話還不夠多嗎? 10/10 18:55
噓 arcysaint: 限制民眾不能檢舉違規臨停,是想害死外勤跑到死嗎? 10/11 06:57
→ arcysaint: 是不是坐辦公室吹冷氣吹太久吹壞腦袋啊? 10/11 06:58
→ owl0411: 這個應該回歸監理機關舉發 10/11 12:31
推 hiponpon: 請回歸監理站 請把警力給真的需要報案的民眾 10/11 16:43
推 AntiCompete: 民代跟狗官說審核檢舉案讓警力不堪負荷,所以讓讓外 10/11 17:41
→ AntiCompete: 勤跑到死 10/11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