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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反擔保提存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聞:埃及媒體報導,在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提出要求後,埃及法院已發布上月導致蘇伊士運河堵塞的長賜輪扣押令,SCA並要求賠償9億美元(約256.19億元台幣)。 嗯這個是廢話, 船本身就是高價值資產, 如果我是債權人,不扣住船, 你跑了,下次還會再來嗎?當我傻了嗎? 這種事情台灣之前也發生過...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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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提存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4-03-12 20:09:17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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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提存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4-03-12 13:56:19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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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提存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聞:埃及媒體報導,在蘇伊士運河管理局(SCA)提出要求後,埃及法院已發布上月導致蘇伊士運河堵塞的長賜輪扣押令,SCA並要求賠償9億美元(約256.19億元台幣)。
嗯這個是廢話,
船本身就是高價值資產,
如果我是債權人,不扣住船,
你跑了,下次還會再來嗎?當我傻了嗎?
這種事情台灣之前也發生過,
一個牙醫搭郵輪受傷,
跟郵輪反映,10個月都沒結果,
牙醫氣到了,
為了確保債權,拿出300萬元作擔保金,
把上百億的郵輪扣住了!(這真的是超狂的!)
郵輪被扣住,沒辦法載客人出航,
不到6小時,馬上拿900萬元交給法院提存所,
換得港務局放行。
當然要賠多少錢,還是要看訴訟結果,
假扣押只是確保勝訴後可以拿到錢而已,
不過這個事情告訴我們,
船東不是沒錢,沒被逼到了,錢是拿不出來的。
#那個牙醫也是很任性隨便就拿300萬出來
#牙醫牙起來也是很可怕的
反擔保提存 在 我是愛咪黃-AmyHua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花三分鐘看一下自己的權益
健保的虧損明年要達到1047億,這也太多了吧!!!!!看了popdaily整理的台韓健保比較的文章後,我發現自己對健保的瞭解太少,除了之前吵陸配和外國人的權益外大概看了一下所以我搜尋了一下健保虧損,把前面三篇的文章大概看了一下,節錄如下,
因為政策性的文章通常會有政治傾向的問題,古哥也很貼心的前三名各放一篇自由和中時,非常公平的演算法XDD
第一名那篇我不知道是什麼單位,不過他整理的資訊很多。
有關虧損這件事情,當然就是要看收入和支出也就是成本,收入的部分圖,可以看到2016後逐年降低,原因是馬政府在選舉前調降,很會端牛肉阿你,阿扁快出來負責XDD
#保費降了就很難升阿
為什麼我完全沒有感覺保費有降?
#健保的收入和成本的裡面有什麼呢?
國家政策基金會的文章裡寫的,
全民健保財務收支即包括「保險收入」及「保險成本」,分別定義如下:
保險收入=保險費+滯納金+資金運用淨收入+公益彩券盈餘及菸品健康捐分配數+其他淨收入-呆帳提存數-利息費用。
保險成本=醫療給付費用總額-部分負擔-代位求償及代辦部分負擔醫療費用-其他非本保險應付之費用+其他保險成本。
健保虧損原因雖不一而足,究其因,主要緣於人口老化,慢性病患者的增多、醫療資源浪費、藥價黑洞及詐領健保費等,要看細節可以點進去下面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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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 #保險收入 #保險成本
健保虧損黑洞愈挖愈大 該全民買單?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Read more: https://www.npf.org.tw/1/2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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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選舉前不到1個月,馬政府一意孤行要調降健保費率,前衛生署長楊志良 、健保署以及民間團體皆表示反對,指出費率一降,不出幾年就會虧損。健保署當時也明確指出,費率一降,一年會少240億健保收入 。林靜儀指出,其實重點藏在細節裡:雇主負擔保費的部分全年省73億。也因此,當年民間團體直言,這是馬政府政策買票,為了讓雇主產業端開心,而罔顧接下來沒幾年,健保就會面臨虧損的局面。
以上文字節錄自: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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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社保司長商東福表示,影響健保費率的因子很多,精算報告只是個參考;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健保當年度收支無法平衡,主要在國發會每年所核定的成長率下,健保實際支出與保費收入仍有8%落差,現在健保署首要工作就是節流。根據健保署估計,自雲端藥歷及檢驗調閱平台推動以來,已減少11.1億重複用藥及9.6億元的檢查浪費,而這樣的節約效應,將會逐年擴大,力拚2021年不要調漲健保費。以上文字和本文圖片節錄自: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908000401-260102?chdtv
#我們能做什麼
除了認真投票外,
不知道還能去抗議有關健保的事情?
有人知道哪個立委特別關注健保嗎?
還ㄕ有什麼健保相關的倡議團體嗎?
#台韓健保比較圖,https://www.facebook.com/PopKimchiMag/photos/a.1502015860119387/2598676590453303/?type=3&__cft__[0]=AZXfcpHc4M7GZjTMzN2oZm81I9TI1cZYkVD8JJDkvF-btXEWJdjioFWX8852CM_ETelAEXP-IiOXk2y_BTdazf02ZIeyYiFhYgLB_3ZH2zdrbgHUnFhCK5vd9RoGCRP-JKgD-iBMcoi5zEHsAj3urYXARORuQRbBjS8iCMy3Ho7_u9t5NczrvKsIdEhrG6n3cw8&__tn__=EH-y-R
反擔保提存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累犯加重其刑,其實不違憲】
上星期大法官釋字第775號出爐,引起輿論討論,一般人光看釋憲案的解釋主文,會有二個誤解:
1.過去的誤解:累犯是指同一罪名。
2.釋憲後的誤解:同一罪名累犯不能加重其刑。
所以就會有好友朱學恆在臉書表達出典型的鄉民反應~
其實,釋字第775號的精神在理由書三、「科刑資料之調查與辯論」
對累犯者加重本刑涉及科刑。目前刑事訴訟法,僅規定科刑資料之調查時期應於罪責資料調查後為之(刑事訴訟法第288條第4項參照),及賦予當事人對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刑事訴訟法第289條第3項參照),對於科刑資料應如何進行調查及就科刑部分獨立進行辯論均付闕如。為使法院科刑判決符合憲法上罪刑相當原則,法院審判時應先由當事人就加重、減輕或免除其刑等事實(刑法第47條第1項及第59條至第62條參照)及其他科刑資料(刑法第57條及第58條參照),指出證明方法,進行周詳調查與充分辯論,最後由法院依法詳加斟酌取捨,並具體說明據以量定刑罰之理由,俾作出符合憲法罪刑相當原則之科刑判決。相關機關應依本解釋意旨儘速修法,以符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併此指明。
所以,釋字第775號的精神在落實「定罪」與「量刑」二階段審理程序,累犯的加重刑期,應該給當事人科刑範圍表示意見之機會,酒駕累犯加重其刑仍是憲法所允許的。
釋字第775號也說明一個困境,台灣前科犯太多,以單純酒駕無肇事者移送法辦案件太多,造成前科累犯太多,不到七年就有37萬6千多人。在台灣前科犯太多,已經造成法官在量刑的困擾。
對於酒駕防制,我提出了刑法酒駕專章,希望以酒駕專章來簡訟重罰
因為司法院在總質詢無法列席,我再次把和行政院蘇院長討論的個建議,告知司法院秘書長,希望司法院支持下列修法主張:
1、增訂刑法專章:
建立交通事故處罰基礎。
2、惡意駕駛行為一併重罰:
對於對於飆車、闖紅燈、蛇行、逼車等惡意行為造成交通事故致死,應和酒駕致死,一併提高重罰。對於累犯及肇事逃逸處以10以上有期徒刑。
3、受害家屬免擔保負擔:
對肇事者提出假扣押,受害家屬不需相對提存擔保款,保障賠償、避免肇事人脫產。我認為死亡一人1500萬、受傷一人500萬元以上,是合理的假扣押額度。
4、簡訟重罰、快速處分:
檢察官1389人,一年偵結42萬件,無肇事之酒駕移送法辦,約5萬多件,若減少單純酒駕無肇事移送法辦案件,改採行政罰,可減少檢察官1/8的訟源。而行政罰修正累犯加倍處罰不以9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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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2月15日總質詢,提出的高等法案及分院106年判決結果,經司法院秘書長指正有誤,經檢視,統計數字如下:
酒駕不能安全駕駛罪被告396人
六月以下 120人
逾六月以上一年以下 152人
逾一年以上二年以下 29人
逾二年以上三年以下 8人
逾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18人
逾五年年以上七年以下 3人
逾七年以上十年以下 1人
逾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0人
逾十五年以上 0人
雖然五年以上判刑有4人,但整體還是輕判,顯見所有法官對酒駕都採輕判態度,和一般民眾的期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