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產品中有3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373的網紅Ingay Tali 穎艾達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Spat Nmé-當代原住民族權利的實踐與挑戰🔹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年度座談會來了!這次以 #當代原住民族權利的實踐與挑戰 為主軸,邀請司法及原住民族代表與談,討論雖有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規定原住民族各項權利,卻仍因子法或適用問題,各項權利無法以部落為主體落實之問題,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5.23) 雖然還是有些人迷信台灣未來發展的關鍵依舊是在經濟的成長率,但愈來愈多的跡象顯示:台灣接下來的問題是文化的問題,是社會與人的品質提升的問題。 就在這樣的文化政治脈絡下,做為極少數的台灣原住民族,便具備了扮演某種指標性意義的角色。她們不但可以測試台灣人權的高度,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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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5-30 15:30:03(2012.5.23)
雖然還是有些人迷信台灣未來發展的關鍵依舊是在經濟的成長率,但愈來愈多的跡象顯示:台灣接下來的問題是文化的問題,是社會與人的品質提升的問題。
就在這樣的文化政治脈絡下,做為極少數的台灣原住民族,便具備了扮演某種指標性意義的角色。她們不但可以測試台灣人權的高度,也可以做為衡量台灣文化多元性的標準,更可以視為本土化運動的最後堡壘。
本書討論的時間斷至二○○○年,這之後政黨輪替,民進黨政府對原住民符碼的運用更見靈活,基本法的通過和自治區的推動,即是顯例。不過,落到實際面來檢驗,八年的執政,成效並不如預期。關鍵還是在我們對台灣文化的大戰略缺乏定見與決心,經濟和兩岸的議題很快淹沒了我們對文化培育的耐心與信心。其實,除了更民主、更多元之外,台灣並沒有什麼更大的競爭力值得傲視他人。......不單拿它來檢驗我的工作,也拿它來檢驗我自己。
以上,是作為文學家的孫大川,寫下的文字,展現出一位原住民知識分子對自己族群文化的關懷和認識的高度。
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在國會殿堂上,一字一句地朗讀作家孫大川的這段文字,用來勉勵作為原民會主委的孫大川,不要當了政務官就換了腦袋。
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Spat Nmé-當代原住民族權利的實踐與挑戰🔹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年度座談會來了!這次以 #當代原住民族權利的實踐與挑戰 為主軸,邀請司法及原住民族代表與談,討論雖有原住民族基本法明文規定原住民族各項權利,卻仍因子法或適用問題,各項權利無法以部落為主體落實之問題,討論的結果、意見將能提供扶助律師作為訴訟時的參考。
☑️活動時間|2021.03.20(六)09:30-17:40
☑️活動地點|國立東華大學人社三館元瑾講堂
☑️活動費用|免費參加,但僅有70個名額,大家報名要快唷!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03.12(五)23:59
🌐報名網址|https://reurl.cc/g8Z9dN
🌐活動臉書|https://reurl.cc/Gd48rW
✏️活動內容
♢專題演講|我的獵場與獵槍—保障原住民狩獵的憲法與時代意義
♢主題一|不得不同意的諮商同意—以近年花東地區開發案為例
♢主題二|不合身的國家法制—原住民保留地近年實務現況及爭議
♢主題三|是誰偷走了原住民族的自然資源主權?—自然資源共管機制之實行對司法實務的影響
聯絡資訊及圖片來源📞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Legal Center of Indigenous Peoples, LAF
郭小姐 03-8509917#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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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 在 施正鋒的冥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報橘專訪】什麼情況下才願意說台語?說母語的「地點」顯示你怎麼看待自己的文化 2020/12/08 粱雁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上午的立法院議場,立委 管碧玲 以中、客、閩三種語言,語帶興奮地表達對《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的喜悅,也讚頌了台灣對多元文化的包容力。管碧玲是客家人,卻因白色恐怖的壓力,家裡長輩甚少跟她講客語,人到中年才開始學習母語,也特別珍惜能說母語的機會。她的案例也是許多台灣人的寫照,歷經殖民、國民黨高壓統治,人民不敢說母語導致自己的文化漸漸消失,各界期待歷經 12 年推動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能成為國家推動及復振母語的正式法源。
不過,作為移民社會的台灣,自古存在族群衝突,而母語跟族群有深厚的連結,導致復振工作的確會因各方立場不同造成意見不一。此法之前,已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及《客家基本法》,分別維護原住民及客家族群的權益,有了《國家語言法》為依據,「公視台語台」在立法 7 個月後向大眾亮相,台灣閩南語使用者終於擁有全台語的媒體可視聽。看起來一切都很順利,但難就難在這套法律定義出的「國家語言」——台灣 固有族群 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範圍看起來既廣又模糊,為推動母語復振這項任務,增添新的挑戰。
台灣人為了生存放棄說母語,專家:《國語法》須考慮族群需求
「你是把語言當作文化資產呢?還是我們少數族群擁有者,他們講母語的權利?這些東西都沒有講清楚!」作為總統蔡英文 2016 年競選時期的族群政策召集人,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施正鋒研究族群議題多年,他認為《國家語言法》需要回頭思考 各族群真正的需求 是什麼。
官方語言(official language)是法定政府行政機關使用的語言,國家語言(national language)則與國家或族群認同有更大的關係。 台灣沒有官方語言 ,正式文件或考試皆以約定成俗的中文為主;而目前《國家語言法》所稱之固有族群,依據歷史演進及人數推論,大致可以確定為閩南、客家及原住民族群,共 44 種語言,若要讓所有族群都能享有使用母語而不受限制的權利,光是製造母語環境就困難重重。
「得先搞清學母語的用意是什麼?比如說很多原住民小朋友去學母語,是為了考試能加分,這樣就本末倒置了。那像是苗栗是客家族群最純的地區,現在為了發展觀光,做生意都講閩南話跟國語,對他們來說,說母語有什麼意義嗎?」施正鋒表示,現在政府的做法是把多元文化當作一種資產,但對在地民眾來說,如何能在公共場合用母語競爭、與其他族群平起平坐,才是最實際的誘因。
30 多年前,已故前立委 戴振耀 首度將台語問政帶入立法院,最後被要求「講國語」,幾十年後的今天,陳柏惟以全台語質詢仍遭到批評「不夠尊重國會」,而原民立委廖國棟擔憂阿美族族人聽不懂,要求官員別用台語說明,最後被講成「禁止對方用台語」。本該讓全體國民都能充分表達意見的國會殿堂,是最該提供母語友善環境的公開場合,卻總是陷入應不應該講母語的爭論之中,根本原因就是 沒有足夠的專業人才進行翻譯工作。
「這件事情沒那麼難複雜好嗎!歐盟這麼多國家也同步翻譯啊!或許中央現在比較難,那至少在地方,比如說原住民、客家的鄉鎮,還是可以示範,讓人家覺得這是可行的。」施正鋒舉出的方法,目前只有苗栗縣議會率先試辦,而立委依據《國家語言法》提出設置通譯的 提案 ,現在卻不了了之,媒體的炒作則讓國會說母語的事件升級為 族群衝突 、政黨鬥爭,無法有效解決困境,最終竟只有客委會在列席時「自備」口譯機才躲得過攻擊。
族群紛爭難解?年輕人更盼身體力行保留母語
母語要怎麼復振,這個任務繁複且非一蹴可幾,對於什麼是「台灣話」、「台語」,年長者有自己的堅持,年輕人則對這些名詞爭論感到困惑,族群衝突更在其中沒有停過。
「這裡牽涉到使用者他自己認為,自己的族語叫什麼、別人的族語叫什麼。現在有一個很尷尬的局面,閩南人說自己講『台語』(Tâi gí),客家人不會說自己講的話(客語)是『台灣話』(toiˇ vanˇ fa),但卻不準閩南人稱(自己的語言)『台語』。」
《編按》:客家人稱閩南語為「河洛話」(hok ló fa),稱客家語為「客家話」(hagˋ gaˊ fa)或「客話」(hagˋ fa)。
施正鋒解釋,把閩南語稱作「台語」,某些情況下的確有可能讓人誤解為,客語或原住民語等其他本土語言,就不是「台灣島上使用的語言」。不過他也表示:「名稱有時候是約定俗成。像我有遇到客家司機,我聽口音就問他說是客家人還是閩南人,他就(用台語)回答說『我毋是台灣人』,他的『台灣人』是講『閩南人』的意思。」
致力於保存客家語言的民間團體,過去亦曾公開反對「台語等於台灣閩南語」的立場,他們擔憂單一語言霸權會間接影響客語傳承。不過這些團體的成員,大部分都是老一輩的客家人。
今年 30 歲 T 先生是桃園客家人,他家是落實講客語的母語家庭,對於「台語」這個名詞應該代表的意思,他卻沒有長輩們這麼在乎。曾在南部工作 3 年的他,以全客語受訪分享親身經歷:「我們客家人稱台語為河洛話,更多的原因是來自原鄉的歷史,但 以現在各種 母語的普及率和功能性來看,我可以認同用『台語』來稱呼河洛話 。」
比起字面上的族群爭論,自小就講流利客語的 T , 更在乎能不能好好將母語傳承下去。「假如客語推動很成功,我們也不用擔心河洛語話 到底是叫『台語』還是『河洛話』, 因為你會知道說自己的文化可以成功留存; 假如你自己都不是很有意識地去多講(客語), 在乎名詞是沒有意義的。」
這幾年台灣的母語保存來到愈來愈來艱辛的情況,因為不僅原住民族語言一個接著一個滅絕,老一輩的消逝讓持續進行復振的客語同樣寸步難行,被認為最多人使用的閩南語也開始嚐到了前兩者經歷過的苦澀。
過去,「族群」是各政黨選舉時喜愛拿來操作的議題,歷史上的利益糾葛更讓對立群體老死不相往來,但新世代的台灣人並不認同上一代人的紛爭。對他們來說,包容族群之間的差異,親身去講、去執行,才是改善現今母語困境最實際的解方。
https://buzzorange.com/2020/12/08/who-speak-taiwanese/
原住民族基本法意義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族群機關別的預算問題,有個背景還是不得不說。
這兩天議會進行的預算審查來到原民會與客委會。當然,因為提交預算書時,臺南市政府還是「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架構,所以預算自然還是以「民族事務委員會」的架構編列。更精確的講,即便《臺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已經修改,但在中央正式核備下來之前,還是得按原來的架構編列。
只是,對於議員同仁們質疑而提出「臺南原住民人數比客家人數少,為何客家預算比原住民少」的問題,Ingay覺得,恐怕對這個「族群」的命題有太多誤會。
先講結論,Ingay認為就預算內容與金額來說,臺南的客家單位(目前的民委會客家科、日後的客委會)確實有更豐富的必要,這是毫無疑問的。
這個預算,就算扣除掉其中原住民因特定法規而給予的社會福利性經費外,許多議員先進對兩會(或以「錯誤統稱」分類的原、客)預算,以「人數」來比較,其實是一個很不對襯的命題。原因在於「原住民」與「客家」的身份認定完全是兩回事,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從未注意到的問題癥結(先說明,這邊主牽涉的是「法定原住民身份」,所以尚未復名的平埔族親請原諒,以下行文裡「原住民」的指涉群不在其中)。
根據《客家基本法》第二條一項一款:「#客家人: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從目前對客家的「法定義」可以注意到「開放性認同主義」的設定。在「血緣」上也許還有外顯的判斷基準,比方日治時期各類戶口、人口調查記錄,在種族別欄位註記以「廣」者,但要注意條文裡並未針對親緣與從姓做限定。而條文中寫定的「淵源」二字,更是極端開放狀態。最重要的是,採取了「自我認同」的寬鬆條件。
而談到 #原住民 身份,必須先回到《原住民族身分法》。在這部法規中,原住民身分受到極端嚴格的規定:
首先,根據《原住民族身分法》規定。所謂「原住民」已經被限定分類成兩種:「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而根據第2條規定,要「被認定」為原住民者,必須是在日治時期的《戶口調查簿》裡的種族欄位就已經明確登記(生/熟)者,或者是被登記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希望看到這裡的人,能去翻翻這個原住民族身分法,也許會更瞭解Ingay為什麼特意強調「被規定」的意思。法條請參考: https://tinyurl.com/y32w8245 )。
這還沒完,在《原住民族身分法》的規定下,並不是直系尊長是原住民、晚輩就一定是原住民,這還有「從姓」的問題。如果父親非原住民、母親為原住民,孩子沒有跟著母親姓的話,也「沒有」原住民身分。這個延伸線上,就會發生「原住民阿媽生不出原住民孫子」的荒謬問題(請參 https://tinyurl.com/y39kozxe )。並且,最關鍵處在於,就算符合上述的條件,還必須完成最重要的關卡:在戶政機關完成申請登記,也就是記錄在戶口名簿/戶籍謄本,白紙黑字的載明「原住民」,才會有原住民身分。且,如果一旦變更身分,就不能再回復(有點像《美人魚》的故事吧?!從內容到寓意都很近似)。
從以上法規的限制,就可以知道要拿「原住民」與「客家」的「人數」來比較,會有多不可思議。亦即,原住民人數可以透過戶政機關的統計來確定,但客家人數呢?
當然還是要講,就Ingay個人立場來說,並不認為要對「客家」做嚴格的法律限制,相反的,是希望被嚴格限制的「原住民」認定,該要鬆綁了。至少,不必刻意律定「從姓」限制,而多增加「自我認同」的成分。正如同研議中對「平埔族群」的採列,同時採納父或母系的血緣與認同主義。
所以,在預算審查時,同事先進以「客家人數」與「原住民人數」為立論基礎,進而「計算」預算份額,這個算式顯然就有相當容疑的空間了。
另一個影響預算份額的問題,事實上也同樣發生在臺南的原住民族群身上,那就是「地區」問題。有同事提問,為何中央客委會的經費臺南無從申請?
這是因為客委會的經費裡有極大量是著重在「#客庄」,也就是《客家基本法》第4條規定的「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根據條文,所謂「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是指「客家人口達1/3以上之鄉/鎮/市/區」,目前被指定者包含11縣市70個區(參 https://tinyurl.com/yys2jdeb ),很遺憾的,臺南並不在其中(其實這條規定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客家人口達1/3」這個部分:正如前述,關於「客家人」的「認定」並非採戶政登記而是自我認定,所以所謂人口達1/3這個條件,恐怕又陷入另一個循環論證)。
在原住民方面,中央原民會的經費也極大量的集中在「#原鄉」,也就是法律用詞的「原住民族地區」,目前被指定的包含12縣市55個鄉鎮區(參 https://tinyurl.com/y2qeoos2 ),很遺憾的,臺南也不在其中。(這邊也同時請大家注意,如果西拉雅族正式復名,對這個「原鄉」的認定又會有什麼影響,也請大家想想唷!)
Ingay要再次強調,這篇貼文並不是要從法規角度去阻絕不同族群別的預算可能,相反的,應該可以理解為什麼包含Ingay在內的原住民運動者的主張之一,就是把身分認定/審定這個法律枷鎖給解開。
身為原住民議員,我們自然堅持聲揚且主張族人的法定權益;同時身為臺南市議員,我們當然也要保守在臺南這塊土地上共存共榮、不同群體的權益。
可,千萬別因為誤會、誤導,或者對於現實法制的認識不足,而錯紮稻草人猛打,那絕對不會是公平、也絕對不會是正義。
#很多數字其實不是數字
#臺南好原住民才會好
#臺南好客家族群也才會好
#這個給自己在現在工作上的提醒不是只有字面上的意義
#真的請大家共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