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原住民保留地買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原住民保留地買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原住民保留地買賣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原住民族委員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保障族人土地權益,本會訂定私有原住民保留地買賣契約範本】 我們發現,有不少原住民保留地是透過簽署讓渡書或人頭借名的方式來違法轉讓的❌!按照山坡地保育相關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 為了保證族人的土地交易安全還有買賣雙方的權益 📣我們已在官方網站公告...
原住民保留地買賣 在 原住民族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為保障族人土地權益,本會訂定私有原住民保留地買賣契約範本】
我們發現,有不少原住民保留地是透過簽署讓渡書或人頭借名的方式來違法轉讓的❌!按照山坡地保育相關規定,「原住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如有移轉,以原住民為限」。
為了保證族人的土地交易安全還有買賣雙方的權益
📣我們已在官方網站公告「私有原住民保留地買賣契約範本」囉!
請需要的朋友來原民會網址下載:https://reurl.cc/3nQr9
不要讓你的權益睡著了,我們挺你到底💪🏻
看更多>>> http://bit.ly/2FIMP2m
原住民保留地買賣 在 原住民族委員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原民會針對監察院糾正原住民保留地制度面缺失
將採取積極回應作為
原民會針對監察院通過有關原住民保留地私下違法轉租、轉讓情形嚴重糾正案一事,經查該情形之發生由來已久,有其時空背景及複雜社會因素,以現行法令機制,原民會尚無權限得以處理,倘當事人未自行承認及有明確事證,政府機關尚難查處,以近期本會通報全國各縣鄉查報案件數為數甚少,僅有10筆土地,與實際情形顯有落差。該案涉及原住民保留地政策面與法令面之通盤檢討、中央及地方權責分工,及長期以來人力與經費不足之結構性問題。
針對糾正案之原民會缺失部分,原民會正研擬以下改善措施: (一)建立通報機制,與內政部協商,請該部轉知各地政事務所,於私有原住民保留地辦理設定抵押權或地上權前,先通知鄉(鎮、市、區)公所,以期預防遭不當設定之情形發生;(二) 訂定「原住民保留地買賣之定型化契約範本」,明定交易限制與契約當事人之權利義務,以確保原住民之交易安全,並防杜不法交易;(三)原民會目前已研修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完竣,將召開全國研商會議聽取各界意見。長期解決方案則為透過研訂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訂定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及他項權利設定予非原住民之限制規定,該草案業已於105年2月1日送立法院審議,原民會將積極向立法委員說明以促成法案通過。
原民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表示,就監察院糾正意見將虛心檢討改進,雖現行法制尚不完備及人力建置不足,將努力透過制度面及法規面積極進一步依監察院糾正意見積極妥處,以維護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業務承辦人:郭曉柔
連絡電話:02-8995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