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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設定抵押權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原住民保留地「假買賣」手法大揭密,化身買家直擊仲介如何玩法賣地】
全台超過1萬公頃、依法只能在原住民之間買賣的「原住民保留地」,如何在近年間不斷流入非原住民手中?為了探究遊走法律邊緣的買賣手法如何操作,《報導者》記者前進桃竹苗山區,化身買家聯繫仲介探詢買地手法。
「這附近的(原保地)露營區都是透過人頭買賣,你們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我幫你找『有固定收入、年輕的』原住民,市場行情大概3、4萬元費用;人頭找年輕一點的,避免因家屬繼承土地而產生糾紛,當然繼承人也可能去打官司,但官司曠日費時,原住民不見得都有能力做到!」
從仲介的說法和監察院調查報告中,我們拼湊出原保地「假買賣」的三大手法——簽讓渡書、找人頭、設定下高額抵押權和長期租約,雖然名義上土地掛在原住民名下,非原住民買主已實質占走這塊地。如此手段自然引發爭議,2016年監委提出糾正、2019年相關案件也上升到最高法院進行民事大法庭裁判,然而爭論兩年未有結果。
追本溯源,學者指出管理原保地的《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位階僅是行政命令,與依照《民法》「契約自由原則」簽訂的「原保地假買賣」契約之間,有太多法律模糊地帶。原民會雖承諾要制定專法、管理亂象,卻一再跳票,從中央到地方政府,至今仍缺乏有效抑制原保地假買賣的手段⋯⋯https://bit.ly/3gcbP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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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保留地設定抵押權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透過「簽署讓渡書」或「人頭買賣」等 被出資買斷 監院糾正原民會
記者何國豐/報導
花蓮縣原住民保留地有六萬三千七百五十七筆土地,面積為三萬八百零三公頃。自九十六年起截至一○八年底止,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總受理筆數達近三萬筆。顯見族人爭取自身權利及縣府努力為原住民爭取土地權利的成果。
一六一公頃原保地
設定抵押給非原住民
但是,監察院一○五年七月六日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違法轉讓使用權之交易態樣有「簽署讓渡書」、「人頭買賣」,係透過抵押權設定登記、合夥經營契約簽訂等,土地已被非原住民出資買斷。根據花蓮縣審計室整理、分析,從一○五年五月到一○八年十一月,三年半間,花蓮縣共有三百七十六筆、共同擔保土地五百九十七筆,合計一百六十一公頃原保地,設定抵押給非原住民了,其中許多具公務員身分。
原住民保留地設定抵押權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摘:
林日龍則指出,依法原民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後,可自由運用或買賣,但不能移轉給非原住民,經了解該案是透過設定抵押方式交予羅文嘉合作開發。
他說,依法此次開發並無違法,羅文嘉也沒有真的取得該地的土地所有權,站在原民族人立場,只能說觀感不佳,會讓原民認為祖先留下來的土地不斷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