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無 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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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產品中有9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萬的網紅飲食男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秋風蕭瑟,掠過了清幽的譚公廟,拂到筲箕灣避風港。洪波湧起,打散了月兒傾瀉的粼光。五更時分的小碼頭,已經有十來人正盼着破曉。陸續見船隻埋岸,漁民將漁獲攤放於海旁叫賣。這一大早,來買海鮮的街坊算不上是絡繹不絕,卻也是湊了個小熱鬧。一名白髮老人正姍姍步至,眾人都抬頭喊聲「喜叔」,啊,他可是筲箕灣最老的漁民...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許常德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7:28:33

問 我已經五十五歲了,從小就是個受虐兒,我十九歲就找了一位筆友,交往三年後結婚,婚後生了一男一女,但先生經常下班就跟同事去喝酒到半夜。 我原本是一位幼教老師,在女兒1十一歲兒子七歲時,我因為想安穩有自己的房子,也試圖改變先生的生活環境,我就放棄幼教老師工作,換了一個環境,兩人開麵攤,因為他還是一...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懶人維妮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08:35:48

我這幾年幫非常多人做過財務諮詢 統計後發現了一件有趣的事 婚後有許多家庭常常會為了金錢爭吵 即使夫妻雙方年收入都比一般家庭水準來得高 但還是有許多家庭的積蓄是處於零的狀態 其實,儲蓄與年收入的多寡無關 也有年收30K以下,但每個月依然能存下一半收入的人 能否累積儲蓄的關鍵點 在於每個人的金錢觀、財...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奶媽 Naima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30 14:04:17

【為男友整牙、錯字情書被公開:張曼玉 11 段曲折情史,教會我什麼?】  柏林、坎城、金馬、金像影后都被 #張曼玉 拿在手裡,獎座沈甸甸的,維基百科對她下的註解是「華語電影的傳奇」。  一個傳奇,他的能耐不僅是寫下電影史,到底和私下戲劇化的人生呈正相關。  若說張國榮是翩翩如蝶的影壇貴公...

  •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01 1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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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之間談錢到底傷不傷感情,很難有個定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夫妻之間錢的事情如果搞不清楚,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就讓自己暴露在不小的風險中。我們常遇到一些女性問這樣的問題:

    請問,若是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此財產還是屬於夫妻雙方共有?離婚時還是得平分財產?

    婚後是不是沒有所謂”自己的薪水”,除非有協議如何支配雙方所得收入?

    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還是算女方個人的嗎?還是也算夫妻共有?

    首先,要先告訴大家,以下的答覆,都是以夫妻雙方沒有另行協議採分別財產制為前提,那就是適用法定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的第一個原則:夫妻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
    這個可以參考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所以關於第一個問題的前段,婚後女方以自己名義購屋,並以自己薪水還完貸款,當然房子是歸女方所有,即使離婚,房子還是歸女方。

    第二個問題的前段,自己的薪水當然也歸自己所有,可以自由花用。

    第三個問題的前段,如果是婚前,女方自己的房子,無貸款,房子婚後當然還是算女方個人的,離婚後也還是女方的。

    到這邊為止還算簡單。

    可是,我們要知道,在婚姻中,有很多時候是有家庭分工的問題,可能是一方在外工作,一方操持家務,這時候如果財產都歸一方所有,對一方可能不太公平。

    所以民法為了平衡雙方的貢獻,特別設置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規定在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二、慰撫金。

    因此,雖然在結婚後離婚前財產是各自所有,債務各自清償,但是離婚時(或一方先死亡時),法律賦予財產較少的一方一個機會,可以請求對方給付雙方婚後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這個是專屬配偶的請求權,如果配偶不願意請求,配偶的債權人不可以代替配偶去請求,因此不得不說這可能是一種逃避債務的方法。

    而且因為這是為了平衡雙方的家庭貢獻,所以不能把娘家婆家繼承或贈與的財產算進來分配。

    解釋到這邊,大家都知道上面三個問題的後段的答案,就是雖然財產不是共有,可以各自管理、處分,但到了離婚或有一個人過世時,就要來清算一下,可以跟對方請求婚後剩餘財產的差額。(顯然問題三的婚前財產就完全沒有分配的問題)

    有看到上一篇文章:夫妻財產第一課,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房子算誰的?
    http://goo.gl/ZA8T5d
    的朋友看到這裡就可以比較一下:婚前買的房子跟婚後買的房子,在分配財產的時候會產生什麼差別呢?

    婚前買的房子→ 歸登記的人所有→但婚後以賺的錢清償的貸款要拿來分配(不管是哪一方賺的)
    婚後買的房子→歸登記的人所有→如果錢全都是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整間房子的價值都要計入財產分配,而且是以協議離婚登記時,或判決離婚起訴時計算房子的價值(記住是分錢不是分房子)。


    差別在那裡?以這幾年來說,房子增值這麼多,有的不動產增值將近一倍,那麼婚後用婚後賺的錢買的房子,對方可以分走的錢,當然一定比前者只分還掉的貸款,金額會差非常多。

    所以以這十幾二十年來說,顯然是婚前先把房子頭期款付好,婚後再來慢慢繳貸款,比起婚後才開始用賺的錢買房子,分給對方的錢會少得多。

    但未來房地產走向如何誰知道,如果婚前買了價值高的房子,貸款金額繳得哇哇叫!

    最後離婚時,房子價值居然大跌,繳掉的貸款還是有分配的問題,就虧大了,所以到底怎麼樣才划算,就不一定囉!

  •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9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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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經五十五歲了,從小就是個受虐兒,我十九歲就找了一位筆友,交往三年後結婚,婚後生了一男一女,但先生經常下班就跟同事去喝酒到半夜。

    我原本是一位幼教老師,在女兒1十一歲兒子七歲時,我因為想安穩有自己的房子,也試圖改變先生的生活環境,我就放棄幼教老師工作,換了一個環境,兩人開麵攤,因為他還是一樣一邊做生意一邊喝酒,甚至到收攤之後,將一天所賺的錢拿了從家後門偷跑,去萬華將一碗售價十五元的麵錢,一天收入5000元,全花光才回家。

    當時我們在楊梅買了一間電梯華廈,為了房貸他改去做水泥工,我一直以會養會的錯誤理財,搞到一個月要10萬元的家庭開銷,在無法支撐生活下,我只好去酒店上班,他依然下班到半夜酒醉才回家,賺的錢幾乎都花到聲色場所,對家庭不聞不問,兩個孩子幾乎就是鑰匙兒童。

    最終我受不了這樣十年的生活狀況,我們協議離婚。

    在酒店上班十年,剛開始我遇到現在的老公,這相戀的十年來他一直隱瞞我劈腿很多女生,又用各種理由騙走我在酒店上班的所有金錢,因為我們相識十年並沒有同居一起,所以他騙走我的錢去酒店喝花酒或劈腿工作場所的女人,我一直被蒙在鼓裡。

    十年後我們結婚了,當時我四十歲,他三十八歲,直到結婚後我才間接從他朋友處得知他與我交往的這十年裡一直劈腿無數次,他脾氣暴躁時就是要趕我走,但我從外縣市酒店休假回來他又對我特別體貼溫柔,所以我完全信任他,因為家中祖母生病需要醫藥費,我無條件支柱他。

    我們結婚之後,他對我時常用冷爆力不跟我說話,後來我在與他結婚的第三年被他逼瘋了去住精神病院,一直到現在還處在這十年被欺騙的痛苦中,最近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倆個一直悶在家中,我開始情緒低落又提起以前他二十八歲我三十歲時為何要欺騙我的金錢與感情的事。

    他回答我因為年輕愛玩不會想,後來我暴打他一頓,因為酒店上班是受盡客人屈辱賺錢,而他騙我的錢去別的酒店帶女人出場過夜,甚至劈腿好幾個良家婦女,有工作同事,有朋友介紹的,有機會就約對方吃飯喝咖啡,然後就帶去開房間。

    並且玩過之後就將那些女人甩掉,他說因為怕被我發現,所以上過床他就會製造機會將那些女生分手掉,然後再找下一個目標。

    這件事情一直到這兩個月他才在我逼問下跟我下跪道歉,但我還是很驚訝無法接受,雖然我生氣爆打他一頓,剛開始他忍住認錯讓我甩他巴掌。

    後來他認為我一直鬧情緒,結果演變成他以為他承認過去的認錯,而且被我暴打已經可以對我有交代了,接著換他跟我爭執說犯錯是以前的事情他也認錯了,我還不原諒他換他對我大吼大叫。

    我後來幾天無法走出二十七年前他一直隱瞞我劈腿了十年的恨,我就提議離婚。

    我們目前已經離婚了,但因為疫情的關係我也無工作無居住處所,所以暫時還是住在他家,但分房睡,這之前我們已經分房睡六年了,結婚十七年來我脖子頸椎開刀,後來六年前罹患癌症二期,年前又因為耳膜破掉住院手術做人工耳膜,經歷這些開刀,他完全沒有照顧我,也沒有陪伴我回診,他用需要上班做藉口,也不許與我談及他以前的背叛。

    我承認我還是很愛他,所以之前會這樣信任的與他交往,還長跑了十年才結婚。現在的我徘徊在十字路口,離開了家裡的財產我就拿不到,不離開我對他會時而愛時而恨,我該怎麼辦?



    每個人的生命劇本一拿到時
    都是從不識字哇哇大哭接下這一生的
    然後學著識字
    認識劇中該出現的所有演員
    導演是誰也搞不清楚
    還一度以為是自己
    等到命運不斷的出現一連串的重大考驗
    那些沒完沒了沒法斷根的苦與痛結實累累
    才發現認命似乎就是不幸
    不認命也不代表自己多有本事

    但基本上能跟你一起同行的人
    都是跟你一樣等級的有緣人
    他們只是被不一樣的性格囚禁的
    一個愛喝酒
    一個愛尋求一個又一個短暫慾望的慰藉
    而你愛的是家人般的陪伴
    不管這個人有沒有責任感
    不管你是不是在酒店上班
    只要你們能同理彼此的各自人生就是這麼殘破
    你們都是很好的同行者
    不是嗎

    你們要的就是保護好自己的基本開銷
    並且心懷感謝得到的慰藉
    其他都讓它隨風去吧
    像你現在就好好跟他住在同個房子
    不要提他過去的花心
    甚至允許他的花心
    一如他允許你跟你的客人的互動
    你們若不能同病相憐
    談那種高尚的愛會不會太假呢
    循環提那段不忠的往事有何意義
    是到死之前都不肯放下疙瘩的人要有離開的本錢和能力
    你有嗎
    他有嗎
    兩人都沒有又無法真的甩掉對方⋯⋯這不是愛是什麼

    什麼都到谷底了
    還要爭陳年往事的白紗上的污點
    這是沒事找事嗎

    你們能擁抱一下對方的傷口嗎
    你們能跟對方說謝謝嗎

    都快到人生的終點了
    給對方一個深情的吻吧
    什麼都不要再說了
    一如記住永恆的幸福的吻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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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今天開始,我回覆的每封信的照片都會無償幫好產品來宣傳,幫大家一起渡過疫情帶來的困難,如果你們有我可以幫忙的,可以把你們的產品告訴我,如果能有折扣分享給大家,限量即可,我都樂意幫你們轉po,產品的購買介紹,我都會放在回信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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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11 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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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師,我已經55歲了,從小就是個受虐兒,我19歲就找了一位筆友交往3年結婚,婚後生了一男一女,但先生經常下班就跟同事去喝酒到半夜,我原本是一位幼教老師,到女兒11歲兒子7歲時,我因為想安穩有自己的房子也試圖改變先生的生活環境,我就放棄幼教老師工作,換了一個環境2人開麵攤,因為他還是一樣一邊做生意一邊喝酒,甚至到收攤之後,將一天所賺的錢拿著從家後門偷跑,去萬華將一碗15元麵錢,一天收入5000元花光才回家,當時我們在楊梅買了一間電梯華廈,因此為了房貸他改去做水泥工,我一直以會養會的錯誤理財,搞到一個月要10萬元的家庭開銷,在無法支撐生活下,我只好去酒店上班,他依然下班到半夜酒醉才回家,賺的錢幾乎都自己下班花費聲色場所用完了,也對家庭不聞不問,2個孩子幾乎就是鑰匙兒童。後來我受不了這樣的10年生活狀況,我們協議離婚。
    在酒店上班10年剛開始我遇到現在的老公,這相戀的10年來他一直隱瞞我劈腿很多女生,又用各種理由騙走我在酒店上班的所有金錢,因為我們相識10年並沒有同居一起,所以他騙走我的錢去酒店喝花酒或劈腿工作場所的女人,我一直被蒙在鼓裡。
    10後我們結婚了當時我40歲他38歲了,直到結婚後我才間接從他朋友處得之他與我交往的這10年裡一直劈腿無數次甚至N次,他經常不工作脾氣暴躁時就是要趕我走,我從外縣市酒店休假回來他又對我特別體貼溫柔,所以我完全信任他因為家中祖母生病需要醫藥費而無條件支柱他。
    我們結婚之後對我時常用冷爆力不跟我說話,後來我在與他結婚的第三年被他逼瘋了去住精神病院,一直到現在還處在這10年被欺騙的痛苦中,最近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倆個一直悶在家中,我開始情緒低落又提起以前他28歲我30歲時為何要欺騙我的金錢與感情。
    他回答我因為年輕愛玩不會想,後來我暴打他一頓,因為酒店上班是受盡客人屈辱的賺錢而他騙我的錢去別的酒店帶女人出場過夜,甚至劈腿好幾個良家婦女,有工作同事,有朋友介紹的,有機會就約對方吃飯喝咖啡然後就帶去開房間。
    並且玩過之後就將那些女人甩掉,他說因為怕被我發現,所以上過床他就會製造機會將那些女生分手掉,然後再找下一個目標。
    這件事情一直到這2個月他才在我逼問找下,跟我下跪道歉,但我還是很驚訝無法接受,雖然我生氣爆打他一頓,剛開始他忍住認錯讓我甩他巴掌。
    後來他認為我一直鬧情緒,結果演變成他以為他承認過去的認錯而且被我暴打已經可以對我有交代了,接著換他跟我爭執說犯錯是以前的事情他也認錯了,我還不原諒他換他對我大吼大叫。
    我後來幾天無法走出27年前他一直隱瞞我劈腿了10年的恨,我就提議離婚。
    我們目前已經離婚了,但因為疫情的關係我也無工作無居住處所,所以暫時還是住在他家但分房睡(這之前我們已經分房睡6年了),結婚17年來我脖子頸椎開刀,後來6年前罹患癌症二期,年前又因為耳膜破掉住院手術做人工耳膜,經歷這些開刀,他完全沒有照顧我,也沒有陪伴我回診,他用需要上班做藉口,也不準與我談及他以前的背叛。
    我承認我還是很愛他,所以之前會這樣信任的與他交往,還長跑了10年才結婚。
    現在的我徘徊在十字路口,離開了家裡的財產我就拿不到,不離開我對他會時而愛時而恨,能請老師幫我解惑嗎?感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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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協議結婚後我離不掉了 在 飲食男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2-29 20:00:01

    秋風蕭瑟,掠過了清幽的譚公廟,拂到筲箕灣避風港。洪波湧起,打散了月兒傾瀉的粼光。五更時分的小碼頭,已經有十來人正盼着破曉。陸續見船隻埋岸,漁民將漁獲攤放於海旁叫賣。這一大早,來買海鮮的街坊算不上是絡繹不絕,卻也是湊了個小熱鬧。一名白髮老人正姍姍步至,眾人都抬頭喊聲「喜叔」,啊,他可是筲箕灣最老的漁民,身旁的正是他的髮妻喜嬸。他的白襯衫早已泛黃,於是他套上了一件灰白的風衣,遮蓋着點點風痕浪跡,也擋擋清勁的晚風。畢竟他已年屆七十五,不如壯年襟風,要堅持出海,總得披上護甲。二人與老街坊寒暄一番後,就來到岸邊佇足。望着墨藍的大海,他目光落在汪洋上虛緲的一點,彷彿,那裏有着一塊,至珍的瑰寶。

    最美的相知
    船舶擊拍着浪濤,浪花的聲音呼喊着他們上船。喜叔兩公婆登船後,就訴說着這是兩人的恆常生活。畢竟上了年紀,二人現時大概一星期出三至四天海,只要是出海日,他們都會於凌晨四時起來梳洗,五時許來到譚公廟這邊,由駁艇將他們送到自己的漁船上,因為漁船怕被損壞或盜取,不能停泊岸邊,故要由水上人稱為「送人艇」的接駁艇接送。不消五分鐘,小艇已停定於漁船旁,每艘船的位置已經分配好,漁民都有協議,不會混淆或佔位。二人利落地跳上船艙,喜叔第一時間執纜﹑泵水,仔細檢查船隻機器是否一切正常;喜嬸則於船身右側位置,拉起繩網堵住入口,防止蟹籠掉到海裏去。確定一切沒問題後,漁船就出發去。見喜叔開船技術之純熟,可知一定是訓練有素。他邊駛船,邊把自己身世娓娓道來。


    四十年代,筲箕灣還是個漁灣,打從出生,他們一家人就住在海上。自幾歲起,喜叔一直都跟父母出海捕魚,他記得,那個年代,漁船還是搖橹的。當時因為要糊口,一家人天天出海,開足一星期工。直至八歲時,父親去世,他就跟媽媽出海捕魚,過着相依為命的生活。因此,喜叔自小與海洋打交道,雖然沒有了讀書的機會,目不識丁,卻練得一身好功夫,擔起了男人的責任。

    對他而言,自己最幸運的,就是在這片海中,遇到最美麗的她。喜嬸,同樣是水上人,因為爸爸有一艘漁船,故自小就跟着父親出海捕魚。後來喜叔於其漁船打工,二人相戀十年方才結婚。婚後不久,喜嬸誕下大兒子,喜叔於是盤算,沒理由跟岳父打一輩子的工,於是與太太商量,決定考船牌,自己買一艘船捕魚,當時要買小型漁船很便宜,只需三千至四千元,到後來才慢慢換了艘大船,至今,與喜嬸已歷四十四年的風浪。


    霎時清風,海水又將日月吞吐,波濤化成一片湛藍。如斯美景,夫妻二人未有閒暇抬頭欣賞。只見,喜叔把船停下來放錨,接着就忙於操作面前的起籠機,顧名思義,就是把前一天丟進海中的蟹籠逐個絞起來。這種捕魚方法叫「浸籠」,把魚餌綁好於蟹籠內,將蟹籠丟入海中,貪吃的魚兒就會從小洞竄進籠內被困,最後漁夫把蟹籠收回,再取出籠中的漁獲。往日,漁民多用排釣的方法,漁獲較多,但放了魚餌後,就要即日去撈起,不然魚兒都會逃脫。浸籠的好處就是沒那麼辛苦,蟹籠因為較難逃脫,故此放籠入海後,隔日再起籠也沒有問題。把蟹籠絞上來後,喜叔起勁地把籠子一個又一個丟往艙內。一旁的喜嬸把大堆魚餌從冰箱舀出,撿起地上的蟹籠,把裏面的魚及蟹倒出分類,蟹不能跟魚放在一起,不然會把魚都鉗爛,蟹放在外面的籃子裏,魚則放在魚倉。

    接下來的步驟,檢查籠子有否被雞泡魚咬爛,如有破損就要修補,她邊縫補着邊謂:「蟹籠係我哋嘅飯碗,冇佢邊有魚?呢啲籠唔平㗎,嗰次打風,跌咗了四百幾個,冇咗幾萬銀。」她嘆一口氣,補好破洞後,就換入新的魚餌,舊魚餌多會倒掉,浸過海水鮮味就沒有了,魚兒很聰明,不新鮮不吃,而且魚餌要用新鮮的魚,有黃魚﹑池仔魚﹑鱭魚﹑橫雜魚,有時更會用九棍魚,下冰下鹽醃漬,以前買魚餌大約兩元半一斤,現時則要五元,成本相當高。轉眼間,一百二十個蟹籠已經埋疊了半艘船的位置,喜嫂隨即把籠子逐個舉起,再大力拋進海裏。一個籠有八斤重,一天五百多個籠,一隻手舉上來,十分吃力。喜叔指拉上來還好,丟籠下海更辛苦,更用力:「我習慣啦,唔係太辛苦,我成日叫太太開船,我去丟籠,佢話唔好,佢唔習慣喎!」每完成一百二十個蟹籠稱之為「一壇」,一天約莫做三壇。做了第一壇後,二人就開船往另一邊海域再重複上述工作,

    最好的相伴
    浪濤上的朝暉,日復日,仍舊美如初。夫妻二人的工作如是,甚至捕魚的季節及地方都有規有律。六至七月時,他們會去蒲台島﹑橫欄島等海域;八至十月風大,則去東龍島﹑石澳等,總之不離開香港。已經做到第三壇,眼見漁獲不算多,亦未見大魚。喜叔解釋,六至七月時,因為風斜,可以把船駛出一點,是捕得最多魚的時節。捉到大魚對他們而言,不是太常見,七至八斤的大魚,一年才得見十次八次,反倒一至兩斤重的魚就十分多,一天能有個十條八條。捉到大魚,足夠讓他們樂上一整天,他興奮地說起:「嗰日捉咗一隻大蟹幾開心,隻蟹重一斤十二両,賣咗一千蚊。」說得眉飛色舞,令他憶起最豐盛的年代。

    七至八十年代,科技沒那麼先進,漁民眾多,卻大家都常見豐收。好景不再,現時的漁民並不如以往純樸,年輕一輩為求賺錢,都採用高科技的圍網漁船,他們又稱「燈光艇」。這些大型漁艇會栽一個海車,用海底雷達偵測海魚的位置,將牠們擊暈,魚兒不會動,只好任他們捕捉,一百擔﹑二百擔,全都捉走了,這樣,海洋都沒有魚兒了。說起來,他帶點唏噓:「嗰啲圍網漁船,一年賺二千幾萬,一隻咋!啲漁拖全部都係後生仔,用我哋個方法捕魚好少啦,可以話冇啦,我哋就快被淘汰啦。」歲月匆匆,又豈止慨嘆,還有那些年的驚險,依然歷歷在目。廿七至廿八年前,喜嬸與喜叔於風雨天出公海,二人合力扯桿,喜嬸蹲下來時,一個大浪打過來,把她拋下大海。往事嘛,說起來還可打個小趣,喜叔笑指很多水上人,其實都不懂游泳,包括太太:「咁我咪跳落海捉實佢,我叫她啊,唔好掐我條頸,搭肩頭好啦!你一掐住我就會死,一齊死。」結果船身壓下來,他一把推喜嬸上船,自己則於船底游過對面上船,喜嬸聽着猶有餘悸。年輕時經點風浪不算甚麼,現在年紀大了,倒要看天氣做人,大風反倒沒有所謂,可以如常出海,遇着大雨大多不出,免得冒險。

    聊聊昔年,漁船不知不覺已駛到停泊處,駁艇早就在此靜候。他們一般於十一時許上岸,把漁獲推到魚檔賣,如遇到較大的風浪,就要先把魚兒放到水中數小時,好讓牠們先嘔吐乾淨。以往,喜叔都如早上的漁販般,於岸邊擺賣。經常被食環署追捕,被捕的話就要罰款及充公漁獲,損失慘重。終於,一家人於二十多年前上了公屋,決定租魚檔賣魚。說時遲,手推車已經被推進寫着「祥好鮮魚凍肉」的魚檔內,喜嬸接着一個勁兒把海鮮分類放在檔攤上的一個個膠籃內,用水養着活魚。他們賣的魚多是自己捕來,如果數量不夠,就向其他漁民買魚,運來魚檔。

    喜叔於筲箕灣土生土長,自小已經捕魚賣魚,很多老街坊光顧。如果捉到六至七斤的大石斑,他會打電話着熟客來買,故大魚通常很快賣出。他半點不認老,賣魚都要親力親為,客人多是衝着他而來:「好多客見我唔喺魚檔就睇一睇,問,阿叔呢?去咗邊度?檔口啲人話阿叔去食飯啊,啲客就話轉頭先嚟買。」也不是浪得虛名,這些魚好不好,是否真的海魚,喜叔一看,全都知道。語畢,他就忙於向檔前的大叔及大媽滔滔介紹今天的漁獲,倉魚﹑金鮕﹑荷包魚,哪一種較清甜,哪一條新鮮得眼睛會滾動,如何煮才好吃。跟街坊聊着,不知不覺已經到了黃昏。足足工作了十四小時,這就是老漁民的一天。

    一天很長,一世卻短。喜叔與大海作伴一輩子,沒有因此而富貴,只是過了樸素的七十五載。他倒是看得很開:「生意好難做,我哋幾十歲冇所謂啦,難做都照做。」事實上,他根本離不開這片大海。朋友都勸他退休,他也就試着退下來。只是,休息到第八日,他竟然頭昏腦脹,怎麼說,就是暈船浪的感覺。他覺得奇怪,就試着出海,結果出了海整個人又變得精神起來,頭也一點不暈。他跑回家跟太太說,還是不能退休。一心打算退休湊孫的喜嬸,只得苦笑:「冇辦法啦,佢要出海就陪佢出,辛苦命。」倘若喜叔最大的樂趣,就是捉到大魚,大豐收;那麼喜嬸呢,不就是看到老伴的笑臉嗎。

    縱已滄海桑田,他依舊追逐,因為,他早已尋見他的天涯海角。她,亦然。

    祥好鮮魚凍肉
    地址:筲箕灣金華街57號
    營業時間:6m-5:30pm

    採訪:黃寶琳
    攝影:胡浩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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