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1/5)日我和黨團三位委員、公民團體及青年朋友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力推修法。
今天與會的青年朋友強調,過去90年來,民法成年年齡定在20歲,是因為認為到20歲才夠「心智成熟」而有完全行為能力,但是現在不論是在《刑法》、《公投法》創制複決、《勞...
今(11/5)日我和黨團三位委員、公民團體及青年朋友共同召開記者會,宣告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力推修法。
今天與會的青年朋友強調,過去90年來,民法成年年齡定在20歲,是因為認為到20歲才夠「心智成熟」而有完全行為能力,但是現在不論是在《刑法》、《公投法》創制複決、《勞基法》受僱、《公務人員考 試法》應考服公職、《菸害防制法》限制購買菸酒等,都認為18歲就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林彥廷強調,這次修法其實是「民生法案」。因為政府提供的青年創業貸款、青年住宅、單身租屋補貼方案,都須年滿20歲才能申請,反而讓希望提供青年協助的政策目標打折。台大學生會代表謝佩玲也補充,許多18-20歲到外地求學的大學生,沒辦法獨力簽署租屋、在銀行開戶、申辦門號,除了造成困擾,也代表國家對於青年自主性以及完整人格的否定。
林彥廷也補充,10月15日青民協、台大學生會與台少盟共同拜訪各黨團,針對下修民法成年年齡已獲得各黨支持,希望各黨團可以把握本屆立院最後一個會期,在立法上實踐承諾。台大學生會幹部謝佩玲也呼籲各黨團儘速完成修法程序,在這個會期,或最遲在新會期開始一年之內完成修法。
目前立法院內已有5個民法下修成年年齡為18歲的提案。要跟大家說明的是,時代力量自2016年進立法院就提過修憲案推動18歲公民權,只是很可惜迄今仍未組成召開過修憲委員會。而再往前一屆,在第8屆的最後一個會期時,也有下修成年年齡的討論,當時各黨派也無異議,但最後卻仍未實際修法。
我想強調的是,時代力量可接受設定法條的日出時間(例如:日本設定修法4年後施行),但應先通過修法,確保相關配套、修法可以按時程推動。
同時我也要提醒,司法法制這會期的重大法案都已經送出委員會進入協商程序,僅餘少數法案待處理。而明年度預算也已大多審查完畢。既然各黨派也有共識也都支持,懇請民進黨籍的兩位召委排案審查。
九局下半,仍然應當善盡職責!
會後記:今日代表台大學生會出席的謝佩玲同學,其實早在2014年我們即在嘉義文化公園第一次相遇。當時我是島國前進成員正在進行補正公投法全國巡迴連署行動,佩玲當時是嘉義女中的學生,騎了一台腳踏車來,很有想法,問了我不少問題,聊了許久。沒想到多年後,現在已是台大新聞所碩一的學生了。
當年未滿18歲已是獨立思考的青年,現在在為台灣民主深化的共同努力路上相逢,特別感到有意義!
協會理事長職責 在 沈富雄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白日將盡,天外飛來一抹紅霞
一生如我,挨罵是常事,用的字眼不外「獨」、「綠」、「叛」、「皮」、「骨」…,近來更活化成「蛆」。
上週我提出「全民一制,不吃後代」的年金改革新方案,有三個人氣急敗壞地把我抹紅,使我的餘生,更形多彩。
三人之中:
一位是「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職責所在,可以理解。
一位是出席論壇的退休人士,情急跟進,無從跟她計較。
一位是本版的常客,除出國旅遊外,很少缺席,卻從來對我沒有一句好話。
他們怎麼罵我:
「沈富雄是共產主義思想」、「我們不要吃大鍋飯」、「搞單一制,對岸可有的是經驗」、「老沈接不到新政府的人事派令,開始鼓吹棄獨從統」…
我幾時變紅了?且看我「新制」的主張如下:
投保薪資×單一費率×各業一致勞雇分攤比×年資
因此,所得替代率與年資成正比,所得金額與投保薪資×年資成正比。
這是貨真價實立足點的平等,哪來的大鍋飯?哪一點有「共產主義」思想?
說到左,最近有兩種思維或做法,順便一提給大家參考:
(一)有人建議退休後,每人發給最低生活費的一半,這是相當左的齊頭式平等,共產黨做不到,國人更不會贊成。
(二)最近瑞士公投否決每一位國民(不只是退休人士)每月由國家發給生活費新台幣八萬元以取代現有的各種社福制度,這是社會福利國家經多年的經驗後,企圖將社福工具自由化。如果在台灣有人提倡每人每月發三萬元(比照瑞士,但依購買力平價指數修正),大概也不會被抹紅。
被抹紅,我不但不在意,老實說,心頭還掠過一絲絲的快意,因為我的構想有它的可取之處,它極有可能是最後突破改革困境的出路。這三人見貨識貨,情急之下,無計可施,也只有語無倫次的「抹紅」一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