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北桃園有線電視節目表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北桃園有線電視節目表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北桃園有線電視節目表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719的網紅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5/1李光達市政總質詢 #有關有線電視篇說明 繼上屆我爭取了月費530元從106年起將為510元。 繼而,我長期主張有線電視應採多元分組付費,去年市政府新聞處促三家業者推出的分組付費方案,我在去年5/1新聞處工作報告質詢時,在議事堂當面退給備詢的詹處長要求再協商充實,以有利於消費者。 去年退的,...
北桃園有線電視節目表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5/1李光達市政總質詢
#有關有線電視篇說明
繼上屆我爭取了月費530元從106年起將為510元。
繼而,我長期主張有線電視應採多元分組付費,去年市政府新聞處促三家業者推出的分組付費方案,我在去年5/1新聞處工作報告質詢時,在議事堂當面退給備詢的詹處長要求再協商充實,以有利於消費者。
去年退的,却已先在上個月4/1悄悄推出宣佈上路,所謂多元選擇分組付費稱「愛的降價」,分了A、B、C、D組。在我看來根本換湯不換藥,其實是以A組毫無吸引力節目每月200元收費,只是為遂行「護航」現有每月510元的基本頻道方案敷衍而號稱多元。我期許新聞處能與三家業者繼續滾動檢討,要憑藉NCC賦予地方政府權力,由收視費用核准之行政作為,創造合宜親民的多元分組付費模式。
按NCC定義普及組的定義A組需包括法定必載的台視、中視、華視、公視以及公用、自製、電視節目表等至少11個頻道,NCC曾論及業者可基於規劃加入其他頻道內容,頻道分組付費之外,用戶還可另外付費收看隨選內容,如個別的付費頻道、電影或影集。
再按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6月8日就「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於立法院專案報告內容指出各界相應之建議方案:
■分為基本普及組(費率上線200元)及1組基本套餐組(費率上限300元)
■分為基本普及組(費率上限200元)及至少2組基本套餐組(每組費率上限200元,總合不得高於300元)
■分為基本普及組(低於各地方政府所核定基本頻道收視費用)
#其餘基本頻道可單選購買。
再揆諸NCC現行有線電視的收費調查,新北市有線電視產業是最競爭的,該市多數地區已存在3(含)家以上業者競爭,板橋、三重地區更有4家業者,因為競爭,較不會形成聯合壟斷、再去除行政包庇,獲益的自然就是就是市民消費者。在新北市採半年繳、年繳有低於該市核准之收費450元、500元/月有好幾項費率優惠選擇方案,而且免裝機費,再附贈套餐……等。
在回過頭來看桃園市的北桃、北健、南桃三家,4/1搶先上路的分組付費,表面上也符合NCC未來頻道分組分為一個普及組外(A組),再提供3組以上(B、C、D)。桃園市推出後雖然美其名A組普及組各有21、23、27台數,表面上也符合NCC至少11個頻道以上,是有包含了有法定必載、公用、自製……外,其它台數實只為衝台數而為,對收視戶根本很難有吸引力。
所以我就直言就是用毫無吸引力的A組普及組企圖繼續護航每月510元的基本頻道吃到飽組合,對減少業者收費利潤來利於市民荷包的行政作為不彰,而且市民收視戶還要負擔裝機費、移機費,顯然換湯不換藥。
因此我強烈要求主張,要繼續滾動檢討,早日在每月200元A組普及組方案外,要增加1組以上的套餐組合並訂加購如上所述不逾300元上限及頻道可單選購買的多元自主選擇方案。地方行政主管機關應秉檢討協商而不妥協的積極態度,為民謀利。縱容、妥協、包庇北桃、北健、南桃三家背後的老闆凱擘、中嘉、台灣寬頻這三大有線系統業者財團勢力是分佈全台,只是在各縣市有線電視名稱不同而已,在維護有線系統商財團利益與市民利益之間,多年來我選擇站在市民端及所有收視戶。
另外,適用電信法及固定通信業務規則的中華電信數位網路發達,其MOD所提供節目有其收市市場,為了抗拒高價被財團聯合訂價的傳統系統業者,不少人轉看MOD及網路電視的人越來越多。
MOD所提供之節目台,顯然與有線電視業者不同,其背後因素有有線電視系統商壟斷頻道供應商的節目價格的脈絡,以包裹出售節目手法及不對等訂價以達其不不平等競爭之目的。站在公平利益及促進通訊傳播產業發展上,此背後因素應值得NCC及公平會正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