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化妝品販賣許可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化妝品販賣許可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oocya (宅宅的幻想世界)看板e-seller標題[新聞] 張貼含藥化妝品訊息 也觸法時間...
化妝品販賣許可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42:07
📚 今天來講一下販售藥品要注意的事,這部分屬於我的專長,我們事務所很常處理到這部分,我自己也有做相關的演講。 要販售商品要先注意你賣的是不是屬於藥事法規範的藥物及醫療器材,如果是的話,就要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藥商執照許可,做廣告時也必須事先送審,就算是找人業配也是一樣,業配主也得注意,不然罰的可能會是...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暑假到來,學生搶賺零用錢,網路拍賣、部落格、聊天室,販
賣隱形眼鏡、含藥化妝品等觸法,知名網站公告嚴禁販售訊息,市府衛生局強調只要網路
指出品牌、管道、價格,可依法開罰10萬元。
網拍、部落格 潛藏危機
「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網路拍賣看似百無禁忌,其實是暗藏危機,隨著暑假到來
,學生搶賺零用錢,利用網路拍賣、部落格、聊天室,販賣商品最受歡迎。
許多網友未留意販賣商品種類,卻不慎誤觸法網,尤以醫療器材、含藥化妝品情形最為嚴
重,包括隱形眼鏡、護具、輪椅等物,就連痠痛貼布、OK繃、保險套,都屬於醫療器材
;含藥化妝品則屬於藥物。
知名網站近來公告網友,不要張貼上傳相關圖文,並嚴禁刊登販售訊息,避免觸犯藥事法
。衛生局表示,網路談論醫療器材,只要指定品牌、管道取得、價格明示,正如同藥局公
開陳列禁藥,意圖販賣即構成犯罪行為,不需實際交易行為,也可依法開罰10萬元。
衛生局指出,販賣醫療器材需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的藥商才可販售,事先申請廣告核
准後,刊播醫療器材廣告;藥用化妝品則需申請藥商、聘請藥師,才得以公開販賣。
刊登隱形眼鏡廣告 可罰30萬
衛生局說,未辦理藥商販賣執照,部落格販賣相關商品,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處以3
至15萬元罰鍰;未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網路刊登隱形眼鏡廣告,違反第65條規定「
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可依第91條處以6至30萬元罰鍰。
衛生局強調,未經許可擅自國外輸入醫療器材販售,或意圖販售而刊登相關訊息者,違反
藥事法第84條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10萬元以下,呼籲網友留意,
以避免吃上官司。
--
建議各位賣家在刊登商品的時候,不要以為一堆人都有賣就很安全...
只是沒抓而已!要抓就通通都...
賣個東西才多少利潤?要賣多少才補的回來?
對法規有疑問可上衛生署查詢詳細的規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5.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