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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化妝品登錄罰則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林俊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去年十月,俊憲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誇大不實美妝保養品廣告滿天飛,但裁處上限僅5萬元以下,許多知名品牌根本將違規廣告罰款當作廣告預算,食藥署應提高裁罰,讓不肖業者「有感」! 另外俊憲也提案修法,為杜絕不肖業者以偽造標籤仿冒國外知名品牌,或以低成本原料加工分裝牟取暴利,要求自國外輸入化粧品經改裝或分...
化妝品登錄罰則 在 林俊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去年十月,俊憲召開記者會指出,國內誇大不實美妝保養品廣告滿天飛,但裁處上限僅5萬元以下,許多知名品牌根本將違規廣告罰款當作廣告預算,食藥署應提高裁罰,讓不肖業者「有感」!
另外俊憲也提案修法,為杜絕不肖業者以偽造標籤仿冒國外知名品牌,或以低成本原料加工分裝牟取暴利,要求自國外輸入化粧品經改裝或分裝者,應於外包裝上註明「非原裝進口」,並明定化粧品製造(含分裝、改裝)需符合化粧品GMP製造規範。
而在今天(10日),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若化妝品廣告涉誇大不實,罰鍰將由現行的新台幣5萬元提高到4萬到20萬元,若化妝品宣稱有醫療效能,將重罰6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
三讀條文也明訂,未來除了手工皂等少數例外,化妝品製造場所應符合GMP規範;更明訂化妝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違者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可令其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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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廣告不實罰則輕 立委促修法加重處罰
https://goo.gl/DxZJiN
俊憲去年12/20在衛環委員會針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說明:
https://goo.gl/Hexp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