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包租代管詐騙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包租代管詐騙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包租代管詐騙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包租代管詐騙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Zuker 租客,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租屋詐騙澄清聲明 ──針對近期有人以ZUKER租客名義進行租屋詐騙,特此發表澄清聲明】 本公司(租客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日前接獲有不肖人士假冒本公司名義進行商業行為,此舉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商譽。特此發表此澄清聲明影片,並呼籲房東和房客們在簽約時多加注意。 【事情發生過程】 ...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萬的網紅Ms.Selen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瘋理財包租代管講座:https://reurl.cc/Mdk2Dv ☛ 上集:https://youtu.be/7CTevO2sVzM ☛ 免費註冊新手買房研討會:https://pse.is/3jku2u ☛ 你的一生要花多少錢?免費下載計算機:https://pse.is/38wga9 ☛ ...

  • 包租代管詐騙 在 Zuker 租客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29 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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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詐騙澄清聲明 ──針對近期有人以ZUKER租客名義進行租屋詐騙,特此發表澄清聲明】
     
    本公司(租客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日前接獲有不肖人士假冒本公司名義進行商業行為,此舉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商譽。特此發表此澄清聲明影片,並呼籲房東和房客們在簽約時多加注意。
     
     
    【事情發生過程】
      
    有位房東聯絡本公司Facebook的粉絲專頁,質疑本公司不守誠信,當初承租時只告知說會拿來當員工宿舍,事後卻拿來做違法二次轉租,並且積欠房租不繳,也連絡不到人,於是房東便聯繫到我們這邊。

    經過調查後,我們發現是有不肖人士利用ZUKER租客的名義,去和房東或房客做行銷,最後用自己公司名義和房東或房客簽約,誤導他人其為本公司之負責人。

    本公司在此聲明,ZUKER租客(租客平台有限公司)唯一的公司負責人為黃聖皓(Robyn)。且我們和目前合作的房東都有包租代管契約,並無做違法轉租以及積欠房租不繳之行為。
     
     
    【ZUKER租客會如何和房東或房客簽約?】
     
    本公司在和房東簽約時,不論是包租或代管契約,目前都是由Robyn(黃聖皓,公司負責人)本人去和房東接洽和簽約。
     
    在和房客簽約時,則一定會經過我們的官網(www.zuker.com.tw)簽署線上契約。若有人聲稱為本公司管理之房源,卻是使用紙本契約,或並非在本公司官網簽屬線上合約,請特別注意,這並非本公司的員工。
     
    若有其他疑慮可撥打本公司電話 02-23712272,或私訊本公司管理之臉書專頁 https://zuker.cc/Facebook
    以多加確認。

     

    #澄清聲明 #租屋詐騙 #租屋簽約請小心

  • 包租代管詐騙 在 黃敬平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12 14: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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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房東會擔心因為出租的關係要多繳稅,桃園的房價雖然不及於台北市,但如果要購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因此許多人被迫當無殼蝸牛,未來這些空屋可以有效的活用,可以讓許多年輕人或家庭有棲身之所,而如何讓房東願意將空屋釋出,誘因是一大關鍵。

    敬平認為,房屋租賃市場有許多地下經濟,許多房東的收入在公部門是查不到的,查不到的原因無非是房租不會依法申報,如果房客想要申請「租屋補貼」,必須要提供行政機關租賃契約影本、租賃住宅之建物登記謄本或所有權狀影本,而這些就會實質反映在房東的收入上,增加年度綜合所得稅的課徵。
    立法院在106年12月27日完成「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並在107(去)年6月施行,本條例立法精神:為維護人民居住權,健全租賃住宅市場,保障租賃當事人權益,發展租賃住宅服務業。其中第17條的1項規定「個人住宅所有權人將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出租予包租業轉租,契約約定供居住使用一年以上者,得減徵租金所得稅」,雖然所得稅收屬於中央稅,但是能降低納稅額,就是一種誘因。

    @質詢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E5TAGUEYHI

    ▶️4/20-4/22平鎮龍潭區國民黨立委初選電話民調懇請唯一支持最年輕的黃敬平
    #選對立委改用重典 #讓年輕的來
    #黃敬平主張治亂世要用重典修法重懲虐童及酒駕及詐騙及吸毒販毒
    #平鎮龍潭區立法委員參選人初選電話民調懇請唯一支持黃敬平
    #黃敬平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ing4193260/
    #敬平一對一個人Line服務網址加入連結
    https://line.me/R/ti/p/%40cpz9515x
    #黃敬平Line的ID
    @cpz9515x

  • 包租代管詐騙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3-13 0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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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全同意「巢運」提出關於「租屋專法」的意見。健全租屋巿場,不只是要保障房客權益(但不應保障惡劣房客),同時也也要保障房東權益(同樣不應保障惡劣房東),如此營造良好友善的租屋環境才是正途。

    轉貼巢運內容如下:
    ---------

    李應元委員提案租屋專法,今日(11)付委審查。當中的「限制租金漲幅上限」條文引發輿論正反不一的看法,以至有「不應干預市場」、「房東將轉嫁租金」等全盤反對制定專法的意見。

    事實上,無論是奉行自由市場的美國,抑或偏向政府管制的歐陸國家,歐、美、日、韓各國均針對租屋行為、市場及行業,制定完備的「租賃住宅及產業專法」。儘管租屋議題包羅萬象,各國租屋法內容互異,但至少涵蓋「權益保障」、「居住安全及品質」、「資訊登錄/揭露」、「產業發展及行業規範」和「杜絕租屋歧視」五大面向,並視需求及發展狀態,選擇是否進一步制定「扶助弱勢家庭」、「租金漲幅管制」、「穩定租約(期)保障」、「空餘屋去化」、「包租代管」、「租屋券計畫」…等法規及政策。

      反觀台灣的租屋市場,是否真的運作順暢、租屋糾紛處理快速有效率,政府毋需學習歐、美、日、韓各國制定專法加以管理?令人遺憾的是,租屋市場的惡劣程度,可能比政府和民眾的認知來得嚴重。過去一年,光是新聞披露的就有「張淑晶惡房東租賃糾紛事件」、「賴伯伯租住違建被拆除卻找無厝事件」、「桃園租屋糾紛演變為兇殺事件」、「在租屋網租大安區套房,房子卻在烏克蘭的詐騙案」、「廿七位無依老人蝸居破舊公寓」…等各式糾紛事件難以計數。

      上述事件僅是租屋亂象的冰山一角,由於租屋交易行為長期地下化、缺乏法制化與管理,不僅租屋的供給與需求被低估,政府與民眾更是無從掌握相關資訊。加上買賣雙方缺乏充分的法令規範保障,衍生民間租買選擇失衡、閒置空屋過多等現象。由此可知,制定租屋專法對於台灣有其重要性與急迫性。當前各界不應預設立場、憑藉直覺反對立法,而是從釐清「我們租屋市場的關鍵課題」開始,進一步對話、討論租屋法的方向及內容。

    租屋專法的研擬在國民黨執政期間取得若干進展,卻過於緩慢而難見成效。蔡英文主席的住宅政見既納入租屋專法和租屋產業,亦在當選後承諾將住宅法和租屋專法列入優先法案。就從正視台灣租屋市場存在哪些問題開始,新政府和立委應立即啟動,以制定租屋專法為目標,積極且細緻的凝聚政府跨部門和社會共識,慎重並充分考量租屋議題涵蓋的各種面向、重點,納入立法及政策擬定的整體思考。

    因此問題不在於「該不該制定租屋專法」,而是「需要什麼樣的租屋專法」,以及「政府何時要正視並解決台灣的租屋問題」!我們期許政府不要再對租屋市場視而不見,拿出具體作為讓租屋成為合理、有保障的居住選擇、人民不再非「購屋」不可,房地資源得到有效的運用。同時,完善的租屋市場,方足以與社會住宅相互補充,令各式弱勢得到基本的居住保障,「居住人權」不再流於政治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