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效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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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效期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775的網紅李世淦-屏東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1/12~110/01/22 資格條件: 1、具護士或護理師證照。 2、取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如未具此項訓練合格者,須簽附件3之切結書...

  •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效期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12 11: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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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1/12~110/01/22
    資格條件:
    1、具護士或護理師證照。
    2、取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證書。(如未具此項訓練合格者,須簽附件3之切結書。應自錄取進用報到6個月內受訓,若逾時未取得訓練時數,將註銷錄取資格。)
    3、工作經驗:於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地區醫院之醫療機構服務滿2年以上者或擔任公司(廠)護理工作2年以上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勞工體格(健康)檢查結果之分析與評估、健康管理及資料保存。
    (二)協助雇主選配勞工從事適當之工作。
    (三)辦理健康檢查結果異常者之追蹤管理及健康指導。
    (四)辦理未滿十八歲勞工、有母性健康危害之虞之勞工、職業傷病勞工與職業健康相關高風險勞工之評估及個案管理。
    (五)職業衛生或職業健康之相關研究報告及傷害、疾病紀錄之保存。
    (六)勞工之健康教育、衛生指導、身心健康保護、健康促進等措施之策劃及實施。
    (七)工作相關傷病之預防、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八)定期向雇主報告及勞工健康服務之建議。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
    (十)執行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工作地址: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高雄市鳳山區武慶二路221號,未來將配合高雄機廠搬遷至屏東縣潮州鎮)。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聯絡人:承辦人:林綉玲
    2.聯絡電話:07-7712577#23
    3.甄試簡章(含報名表)建置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網站(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關於臺鐵/人員招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營運人員甄試專區,請自行上網查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效期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25 09: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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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3/24~109/04/05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畢業學歷並領有護理師證照者。
    2. 具備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尤佳。
    3. 具備職業安全衛生或環境保護相關業務工作經驗或專責人員證照者 (職安或環保相關等) 尤佳。
    4. 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環安相關業務等。
    5. 檢附學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
    >
    工作項目:
    1. 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法令有關職業安全護理人員應辦理工作事項:
    (1)勞工健康(特殊)檢查紀錄評估管理與後續健康追蹤、健康促進
    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2)依職安法相關規定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並
    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3)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工作 者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4)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活動與其他法令職護工作事項。
    2. 辦理教職員工因應「新冠肺炎」防疫相關工作。
    3. 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相關業務(毒化物及化學品許可申請與申報工作及相關教育宣導活動等) 。
    4. 配合辦理環安組相關承辦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thbu@mail.nptu.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4月5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總務處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自僱用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止,留職停薪期間屆滿或提前復職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預計自109年5月4日起至110年5月3日止。)
    9、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新臺幣2萬7,300元起薪,並支給職務加給3,000元)。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105508,r931-1.php?Lang=zh-tw。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證照效期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11 1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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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組員(專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7/07/11~107/07/23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以上畢業學歷並領有護理師證照者。 2.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完成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訓練合格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尤佳。 3.具職業安全衛生或環境保護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與專責人員證照者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毒性化學物質、廢棄物清除處理與室內空氣品質管理等) 尤佳。 4.嫻熟電腦文書處理、公文撰寫及環安業務網路申報等。 5.檢附學經歷證明、工作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等。
    工作項目
    1.辨理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等法令有關職業安全護理人員應辦理工作事項: (1).勞工健康(特殊)檢查紀錄評估管理與後續健康追蹤、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及實施。 (2).依職安法相關規定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及作業之危害並提出作業環境安全衛生設施改善規劃之建議。 (3).調查勞工健康情形與作業之關連性,並對健康高風險工作者進行健康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預防及健康促進措施。 (4).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宣導與其他法令職護工作事項。 2.辦理職安及環保等相關業務(毒化物與化學品申報管理、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教育宣導等) 3.配合辦理環安組相關承辦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107年7月23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總務處環安組行政組員(專員)」,逾期恕無法受理。 2、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0306;E-mail:person@mail.nptu.edu.tw陳小姐。 3、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4、自聘僱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 5、相關報名資訊及表表件,請至本系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6-1017-87792.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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