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勞工代表參與事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勞工代表參與事項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勞工代表參與事項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產品中有3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4萬的網紅王婉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繼中國正式提出申請加入 CPTPP 後,我國也在昨天正式宣布,將循 WTO 模式,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申請加入 CPTPP 。 相信大家也都非常好奇,「 CPTPP 」到底是什麼?對台灣來說,加入的優缺點為何呢? 實際上「 CPTPP 」是「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的簡稱,前身是「跨...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中華奧會上午和中國奧會以視訊方式,進行兩岸奧會體育交流座談。有平面媒體報導,中國因為新疆棉事件引發國際社會,呼籲抵制明年北京冬奧,因此中國奧會為了要讓台灣不要加入抵制行列,因此拒絕陸委會派人旁聽。中華奧會和體育署則先後澄清,指出座談會只有討論過去一年的交流,並確認未來的預辦事項,至於政府官員是由體育...

  •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3 21:50:10
    有 501 人按讚

    繼中國正式提出申請加入 CPTPP 後,我國也在昨天正式宣布,將循 WTO 模式,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申請加入 CPTPP 。

    相信大家也都非常好奇,「 CPTPP 」到底是什麼?對台灣來說,加入的優缺點為何呢?

    實際上「 CPTPP 」是「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的簡稱,前身是「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 TPP ),是一個綜合性的自由貿易協定。

    隨著全球化的浪潮之後,促進貿易自由化和降低關稅壁壘,一直是世界各國致力的方向。而除了雙邊簽訂的 FTA ,區域性的多邊協定和經濟整合也陸續出現,歐盟更成為了其中的典範。透過這樣的協定,不僅能夠強化貿易連結,更可以提高本國產品競爭力及國際投資。

    也因此,整個泛太平洋地區,早在 2002 年就從 APEC 會員發起,希望以泛太平洋的夥伴為主體,重組一個新的多邊貿易協定。並且在 2010 年後,由美、日主導下成立了 TPP ,並且展開逐步談判,當時更有專家認為,這會是對中國的一種經濟圍堵策略。

    然而,到了 2017 年,川普為保護本國產業,正式宣佈退出 TPP 。隔年,完成改組的 CPTPP 正式簽署協定,成員包含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汶萊、墨西哥、智利以及秘魯等 11 個國家。

    這 11 個國家,多為我國重要貿易夥伴,更占我國國際貿易總額超過 24 %。加入 CPTPP 對我國來說,確實有高度的重要性。作為以國際貿易為基礎的台灣,尤其面對中國所參與的 RCEP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威脅,讓我們加入 CPTPP 的急迫性提高。

    然而任何的貿易協定,一旦要推動市場開放,就勢必會對本國內產生衝擊,從目前的觀點來看,我認為大致會有以下三者:

    🔎 名稱問題

    台灣這次循 WTO 模式,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為名申請加入,行政院政委鄧振中也表示,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是有自己的名字,但是在參加經貿協定,我國長年使用「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也是爭議最小的,所以就選擇這名字,這是思考過的決定,也是大家最習慣的名稱。

    然而過去也多有民進黨委員批評過馬政府,各國皆是以主權國家名義參與協定,我國這樣的做法是否有自我矮化之虞,確實需要討論。尤其在中國也爭取加入的現況下,如何顧及經濟發展及主權捍衛,勢必會成為一個討論焦點。

    🔎 核食問題

    早在 2018 年,台灣通過禁止進口日本核災區食品公投後,當時日本外務大臣河野太郎就曾表態,台灣若想加入 CPTPP ,將不太可能。目前兩年過去了,到底公投的效力如何?政府將如何因應?都會成為未來談判的焦點。執政黨目前僅表示,會在國民健康,科學根據、國際規範三個原則下進行討論。

    我認為,食品健康始終是一個科學問題,延續先前美豬的討論,我仍然認為必須要在「加強邊境檢疫能量」、「明確科學檢測」、「完整標示」的前提下進行對話,才能夠讓民眾保證安心。

    🔎 產業衝擊

    事實上, CPTPP 有別於 WTO (世界貿易組織), WTO 相關規範範圍是貨品、服務業、檢驗檢疫、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等傳統經貿項目,但 CPTPP 涵蓋事項包含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勞工、環境保護及中小企業等,規範算是相當廣泛。

    也因此,台灣在談判過程中,也應持續檢視國內的相關法規是否已經修正到位。根據經濟部今年的 CPTPP 專案報告中也提到,包含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數位通訊傳播法都待修正。我也希望院版能儘速送至立院排審、討論,才能夠一併推動國內制度完善。

    另外,倘若未來真的加入,包含農業部門,以及汽車、汽車零組件相關產業都可能會受到衝擊,農委會更盤點 20 項敏感農產品爭取關稅配額,以避免農民受損慘重。這些產業的後續配套也必須要優先考量。

    今年初的時候,甫才脫歐的英國也正式宣布申請加入 CPTPP ,代表這個泛太平洋國家所組成的貿易協定,確實具有高度的區域經濟影響力。而今年 5 月也有加拿大朝野共計 102 位聯邦參眾議員,跨黨派連署支持台灣加入 CPTPP ,代表我國持續成長的經濟實力,也獲得一定肯定。

    總歸而言,對於加入 CPTPP ,我們當然樂見其成,然而我也要呼籲,執政黨必須要正視「台灣正名」、「核食問題」、「產業衝擊」等等隨之而來的議題,積極推動國內理性的討論和對話,進而提出相關具體配套及規劃!

  •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9 12:04:29
    有 43 人按讚

    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
    -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19)日舉行「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部會的失職怠惰。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及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也出席呼籲新北市勞動局要為勞工把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勞動部則應對於資方是否涉及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明確表態,因此也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
    #體育署未先會商勞動部即發給資方補助
    #勞動部應針對資方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表態
    -
    首先,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說明,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作為舉辦 LPGA 等知名國際賽事,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今年 4 月,資方竟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還繼續違法解雇員工。同時,時力黨團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即補助了 348 萬元。
    -
    另外,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進行多次協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資方代表多次缺席協商,還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甚至於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資方近日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都涉嫌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的雇主不當勞動行為。
    -
    #工會捍衛工會權行政機關卻拖延
    #立即修改企業併購法避免勞工受害
    -
    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接著表示,罷工迄今已超過百日,期間只有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自從資方宣布企業分割、違法解雇工會黃文正理事長及會員,美麗華工會為了捍衛勞工工作權,被迫展開罷工行動至今,勞動部的勞裁會拖延,讓資方繼續解僱罷工會員;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教育部體育署亦無視美麗華違法將員工以分割為由轉任至子公司的爭議,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張鴻銘理事也呼籲立法院,應針對《企業併購法》漏洞所衍生的勞工權益侵害,即刻進行修正,以避免下一個像美麗華工會一樣的受害者。
    -
    #勞動部應更積極作為
    #別讓資方覺得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甚麼不可以
    -
    美麗華工會葉瑾瑜顧問表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每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美麗華工會期待,勞動部勞裁會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不要讓資方覺得「只要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什麼不可以」。
    -
    #違法解雇不補助
    #解雇時就分割申請補助時又合併
    -
    葉瑾瑜顧問質疑,美麗華工會不斷呼籲「違法解雇不補助」,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自 5/8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即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27 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美麗華工會在此質疑體育署如何確定美麗華公司提供的資料完備?
    -
    葉瑾瑜顧問進一步質疑,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的時候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不是針對工會成員違法解雇,什麼才是?不是惡意瓦解工會,什麼才是?此外,新北市經發局也應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
    #新北經發局應否決分割案
    #新北勞工局應更積極處理
    -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陳姳臻 副執行長表示,美麗華公司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時代力量多次要求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新北黨部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勞工局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這場罷工案,已非單純是勞工無法溫飽,甚至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爭議。時代力量認為行政機關之間不應割裂處理,應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
    #不當勞動行為事實明顯呼籲儘速裁決
    #資方不誠信協商勞動部應表態反對
    -
    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則指出,美麗華工會從 4/12 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兩案裁決(最後分案成 3 案),至今只開過 2 次調查庭,歷經超過四個月,與其他案件相比顯然較長, 可理解過去裁決會並未針對雇主用企業併購法不留用工會幹部及會員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有過認定,因此需仔細審理,但我們也認為既然已歷經多時審理,最後可以裁決出保障勞工權益的結論,畢竟資方違法事實非常明確。
    -
    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上週資方指派律師代表跟工會密集的協商團體協約,但 8/12 工會代表也已於現場確認協議文字完全沒問題,資方代表卻說要再研議,後於本週一(8/16)完全缺席協商,該現象已非第一次資方缺席,早在 5/14 及 5/18 的當時,資方就因兩度缺席官方邀集的協商,恐涉嫌違反工會法「不誠信協商」的規定,而遭到新北市政府公開發新聞稿強烈譴責。
    -
    而資方最新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以及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恐將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因此時代黨團認為勞動部應清楚的表態,甚至參照新北市政府發新聞稿公開譴責,以免讓資方覺得可以繼續這樣不誠信協商及提出支配介入工會的新要求,讓資方認為無視法規不來協商官方亦不會表態,這將無助於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
    #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
    #勞動部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
    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劉政彥科長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
    #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
    -
    而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張儒民科長,則承認雖然立法院有主決議要求針對美麗華紓困應先會商勞動部再進行審議,然後考量整體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仍然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但8月份已經有再跟勞動部核薪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5月到7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1/6、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01 15:48:15
    有 112 人按讚

    7月新制「必看15大項目」懶人包出爐!迅速掌握荷包重點

    7月即將到來,包括衛福部、內政部、財政部、勞動部、金管會、交通部等多個單位,都有新制將實施。其中攸關民眾荷包及生活大小事的新制不少,包括加碼育嬰留停津貼、房地合稅2.0、勞工退休金申辦手續變動等等;交通方面,台鐵可預訂開車前30分鐘車票。
    ●勞動部
    一、生育相關補助
    -1.為落實「國家跟你一起養、安心生」,育嬰留停津貼7月1日起加碼,從原本6成薪資提升至8成,其中6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2.產檢方面,產檢次數將從10次調高為14次,產檢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貧血篩檢和2次超音波;產假也從5日增加為7日,新增2天的費用將由中央政府負擔,雇主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3.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及對象,過去只限於中低收入戶家庭,一年只補助1次,未來除給予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外,將擴大對象至一般夫妻,該項政策經費約32億,預估嘉惠2萬多對夫妻。一般夫妻第一次補助最高10萬,後續最高6萬;低收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15萬;人工生殖機構總計也從20家提升到93家。
    二、勞工退休金申辦手續變動
    為讓民眾申請勞保退休金更便利,7月1日起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如因僑居國外,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年金保險之退休金)者,可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並檢附僑居地的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之機構或該國出具之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代領轉發。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為英文者,除勞保局(保險人)認為有需要外,可以免附中文譯本。
    ●交通部
    三、台鐵延長可訂票時間
    台鐵乘車當日訂票時間,原先為由可預訂開車前1小時以上之車票,7月1日起延長至可預訂當日開車前30分鐘車票,付款時間為乘車前20分鐘。另外,訂票後逾期未取之停權措施,原「3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施予停權1個月之措施」,調整為「1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施予停權1個月之措施」。
    ●財政部
    四、房地合一2.0
    為強打炒房,7月1日起「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2大新制上路,其中「房地合一2.0」明定,2021年7月後房地產交易,只要是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2年內出售課45%稅率,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稅率。2021年7月以前交易案件則為「房地合一1.0」稅制。
    ●內政部
    五、實價登錄2.0
    「實價登錄2.0」5大變革包括:
1.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2.預售屋銷售前備查。3.全面於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4.增訂機關查核權。5.加重屢不改正罰責,最重可按次罰新台幣100萬元。
    ●金管會
    六、保險相關新制
    -1.金管會將於7月1日起實施「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作為規範壽險業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標準,有助於壽險業穩健經營。定期壽險、保障型終身壽險等險種,可能調降保費;但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造成的長壽風險,包括失能扶助險、住院醫療險或是手術醫療險等保費,恐會調漲10%以上。
    -2.「傳統型終身壽險」主契約保額上限,將由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並配合保險金額提高,將有效契約件數由2件放寬為3件。而「個人傷害保險」危險發生率規定,由萬分之6.5448調降為萬分之5.7267,可降低保費負擔或提高保障金額。
    -3.意外險計算調降;意外險(不含旅行平安保險)採主約及附加契約設計,危險發生率上限規定由80%調降為70%,其餘維持不變,未來可降低保費負擔或提高保障金額,以第一職業類別投保意外險保額100萬元為例,1年保費有望降至1,000元以下,保戶約可省下12.5%保費。
    七、虛擬貨幣實名制
    為防制洗錢,金管會正式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管轄範疇,7月1日起投資虛擬貨幣須採「實名制」,做不到的話,最重罰1,000萬。
    八、放寬電子支付業務範圍
    新電支條例7月上路,整合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放寬電支業者間可相互轉帳、增加電支業者可經營的業務3項重點,另外,財金公司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可提供跨機構間互通的金流服務。
    九、股票造市者制度上線
    為了有效拉高優質冷門股的每月平均交易量,台股造市制度將在6月30日上線,選定上市60檔、上櫃80檔股票進行造市,由9家券商扮演報價及交易參與者的角色,7月開始實施。
    ●央行
    十、「打炒匯」新制
    中央銀行配合金管會「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企業每年累計結售金額5000萬美元額度,與過去額度不變,不過,未來會授權央行視情況彈性、機動調整。
    ●外交部
    十一、申辦護照可臨櫃列印資料
    護照為節省民眾準備申辦護照相關文件的時間及成本,外交部宣布7月1日起,民眾申辦護照所需的戶籍與親屬關係資料,可透過國發會「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服務平台取得,進行快速核驗及列印。
    ●衛福部
    十二、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台檢疫措施加嚴
    7月1日起,將加嚴國籍航空公司返台機組員檢疫措施,其中重點高風險國家(如印度、巴西)航線航班之返台機組員,居家檢疫14天(結束日PCR檢驗)。
    而長程航班,尚未接種疫苗以及接種1劑疫苗未達兩週者,採7天居家檢疫(結束日PCR檢驗)+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第14天抗原快篩)。若接種1劑疫苗且滿兩週,但尚未具完整疫苗保護力者,採5天居家檢疫(結束日PCR檢驗)+9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第9、14天抗原快篩)。完整接種2劑疫苗達兩週且抗體檢測陽性,採7天自主健康管理(結束日PCR陰性)。
    短程航班方面,未完整接種疫苗達兩週及抗體檢測陰性者,採14天自主健康管理+每14天PCR監測;完整接種疫苗滿兩週且抗體檢測陽性者,自我健康監測+每14天PCR監測。
    ●經濟部
    十三、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
    俗稱「檸檬車條款」;比照美國檸檬車條款,將「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加契約審閱期、訂金上限及更換新車或解約標準等,有助於消費者若買到瑕疵品,對權益更有保障。
    ●中華郵政
    十四、「i郵箱」代收貨款郵件郵資優惠
    7月1日起代收貨款郵件寄至「i郵箱」者,每件減收30元郵資。
    ●航港局
    十五、航港監理服務便民措施
    因應國內疫情嚴峻,考量民眾可能因疫情關係無法如期依法辦理船舶檢查、船員換照或參加訓練,航港局為此提供「船舶檢查展期」、「船員證書展延及實施線上學科訓練」及「監理業務線上申辦」等三類便民措施,以放寬檢查期限或線上方式辦理。

    #7月新制必看15大項目

  •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3-30 20:54:55

    中華奧會上午和中國奧會以視訊方式,進行兩岸奧會體育交流座談。有平面媒體報導,中國因為新疆棉事件引發國際社會,呼籲抵制明年北京冬奧,因此中國奧會為了要讓台灣不要加入抵制行列,因此拒絕陸委會派人旁聽。中華奧會和體育署則先後澄清,指出座談會只有討論過去一年的交流,並確認未來的預辦事項,至於政府官員是由體育署為代表,向來都沒有陸委會參與。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9478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5-28 18:41:56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 勞工代表參與事項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1-23 11:32:20

    2012年11月21日立法會會議

    經張超雄議員修正的議案:

    香港作為一個國際都會,經濟發展先進,社會發展卻落後,殘疾人 士的基本權利往往被忽視;鑒於自2008年8月31日起,聯合國《殘疾 人權利公約》('《公約》')已在香港生效,本會促請政府盡速成立獨 立專責委員會,推動、落實及監察特區政府尚未全面履行《公 約》的有關條文,並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國際殘疾定義標準,擴大 對殘疾人士的保障範圍,檢討傷殘津貼'嚴重殘疾'的定義, 並讓12歲以下的殘疾人士,同等享有'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 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賦予的權利。

    議案獲得通過: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voting/v20121121.pdf

    張超雄議員:代理主席,首先我要多謝梁耀忠議員提出這項"締造傷健共融社會"的議案。正如議案內容所述,我們其實早應在2008年便開始實施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而《公約》第三十三條"國家實施和監測"中清楚說明:"締約國應當按照本國建制,在政府內指定一個或多個協調中心,負責有關實施本公約的事項,並應當適當考慮在政府內設立或指定一個協調機制,以便利在不同部門和不同級別採取有關行動。"就這一點,梁耀忠議員剛才已經提及,現時政府內所謂的協調機制,其實便是隸屬勞工及福利局的康復專員,可是康復專員這位屬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官員,根本是沒有能力協調其他政策局和各部門來實施整份《公約》的。

    《公約》第三十三條下 的第二點說明:"締約國應當按照本國法律制度和行政制度,酌情在國內維持、加強、指定或設立一個框架,包括一個或多個獨立機制," -- 請注意是獨立的機制 -- "以促進、保護和監測本公約的實施。在指定或建立這一機制時,締約國應當考慮與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國家機構的地位和運作有關的原則。"還有一點便是︰"民間社會,特別是殘疾人及其代表組織,應當獲邀參加並充分參與監測進程。"這些便是《公約》第三十三條的內容。現時在政府心中用以促進和監測《公約》的實施的框架或獨立機制,其實便是我們的康復諮詢委員會,但該委員會只是一 間諮詢機構,並沒有實權,根本沒有能力監察政府落實《公約》的情況。代理主席,所以如果現時要來到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委員會面前,即使只是就着第三十三條來說,我們其實也是未曾履行《公約》的要求。

    所以,梁耀忠議員提出的議案非常重要,而我的修正案乃是指出有關機制必須是獨立的。如果每次也是由政府自設諮詢委員會,然後現在又要經中央政策組的高小姐審閱,看看是否符合政治正確,在親疏有別之下,那麼如何可以監察政府呢?在《公約》中還說明我們有責任讓殘疾人士及民間社會的團體代表參與,但在現時所有政府的諮詢架構中,基本上絕大部分人士也是以個人身份獲委任,他們根本不能夠代表任何組織或社團,所以現時的制度根本便不符合這要求,我們希望政府可以認真地履行《公約》。雖然今次的議案辯論沒有法律效力,但《公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政府不按照着它來執行,基本上便是等於犯法。


    日期: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會議廳
    議程:「締造傷健共融社會」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1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