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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產品中有13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李姓中壢選民,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中華民國立法院不輸奧運賽場,也是一個創記錄的地方,蘇貞昌可能剛剛創下了一個新的金氏世界紀錄,他的一份內閣施政報告只有52個字,共花費了22秒鐘,比當年引發太陽花運動的張慶忠的30秒記錄還快了8秒。 原紀錄保持人是國民黨前立委張慶忠,他在2014年3月17日於內政委員會排審「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
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如果張慶忠只是為了一個協議的階段性通過,運用取巧的方式迴避在野黨的質疑,就引爆了一場為時半個多月,讓國會徹底癱瘓的 #太陽花運動,那 #蘇貞昌 如此毫 #不將人民放在眼裡 的舉措,豈不應讓百萬人上街,讓他嚐嚐什麼是民意的力量?這一目中無人,已然無法無天的閣揆,如果再予縱容、慣養,不僅民主徹底遭殃,人民只能等來更淒苦的日子。台灣的民主淪落為慣總統與慣閣揆我行我素的獨裁寵物,毋寧是一種悲哀!>
中華民國立法院不輸奧運賽場,也是一個創記錄的地方,蘇貞昌可能剛剛創下了一個新的金氏世界紀錄,他的一份內閣施政報告只有52個字,共花費了22秒鐘,比當年引發太陽花運動的張慶忠的30秒記錄還快了8秒。
原紀錄保持人是國民黨前立委張慶忠,他在2014年3月17日於內政委員會排審「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時,因為民進黨團搶攻主席台,試圖杯葛議事,作為召委與該次會議主席的張慶忠,因一度被推倒在地而宣布休息後,再次回到議場時身上即帶著數支麥克風,最後在綠委搶奪麥克風激烈衝突中,瑟縮於會議室角落以宣告:「出席人數52人,已達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海峽兩岸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
張慶忠共花了30秒,因此他的新名號不脛而走,被戲稱「#半分忠」,現在蘇貞昌一舉縮短了8秒鐘,只需22秒,完勝 #張慶忠,或許應該贏得「#閃電昌」的新稱號。
張慶忠之後其實有兩位挑戰者,都被稱為「#一分瑩」,一位是 #陳瑩 於2016年10月為了一例一休等新制的勞基法修法,花了很短時間快速宣布條文審竣,送交院會審查;另一位是 #邱議瑩,2017年4月為了前瞻建設特別條例,也是在亂軍中快節奏唸法條文,宣布完成審查。但前者說她其實花了16分鐘,絕不是「一分瑩」;後者則花了1分半鐘,「一分瑩」倒是恰如其分。不過,這兩者都沒有打破「半分忠」的紀錄。
現在蘇貞昌果然不同凡響,高手一出招立刻就破了高懸了7年多的紀錄,讓人嘆為觀止。
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堅決反對 貪污除罪】
民進黨團今(28)日在財政委員會排審《會計法第99-1條修正草案》為貪污除罪。國民黨團堅決反對【為貪污個案除罪修法】。蔡英文若認為陳水扁無罪請以正式提案修正《赦免法》,為陳水扁脫罪。
國民黨團提醒民進黨不要一再以多數暴力踐踏司法。今天郭國文召委居然鴨霸到連條文都不宣讀,最基本的議事規則都不顧,在你們眼中還有民主,還有法治?
今天財政委員會召委郭國文未宣讀修法條文,逕自宣告法案「送出委員會」,完全違法的議事程序,國民黨團不承認法案審查過程的合法性。
這是一個【違法】的議事程序,再次奉勸民進黨團,勿再重蹈民國105年10月5日民進黨團衛環召委陳瑩同樣未宣讀條文,以一分鐘通過【勞基法一例一休】修法,必須重審的覆轍。若要為【海角七億、貪污犯】除罪,請開大門走大路。
奉勸民進黨團不要以權勢要求議事人員做出不符事實的委員會議事錄,讓議事人員誤觸法網,切勿自誤!
勞基法一例一休條文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這兩天有關注到某Youtuber因徵才貼文而炎上的情況,今天便想要跟大家談談,徵才內容有哪些常見的問題呢?有興趣就趕快繼續看吧👇🏻
❶月休八天
法令上並無月休幾天的概念,都是以「週」作為排休。我們常聽到的「一例一休」,便是依據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在每7天內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作為例假,1日作為休息日。
若是僅以「月休八天」來計算休假的話,一整年下來便會有休假日短缺的問題(大家可以看一下圖解),所以不要再說月休八天了😅
❷享勞健保
很多公司會將「享勞健保」列為福利之一,每次看到都會白眼在心裡怒吼「享什麼享,這就雇主法定義務啊!」🙄🙄🙄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受僱於僱用員工人數達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工廠等,於到職時,雇主就應該向勞保局申報辦理參加勞保;若受僱於員工人數未達5人的公司,雇主也可以為受僱員工辦理加保。(以後請比別把享勞健保列在福利項目!)
❸薪資面議
早在(107年)年底的時候,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項就已經有修正條文,規定雇主在招募員工的時候,若薪資未達四萬元,必須公開其薪資範圍,其中我們最常見的揭示新資範圍的方式有這些(括號為舉例):
❶薪資區間(25,000-30,000元)
❷薪資定額((28,000元)
❸薪資最低額(26,000元以上)
更多內容,大家可以去GOOGLE勞動部「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獲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
⚠️提醒一下,若雇主要以一定區間揭示薪資範圍,區間以不超過5,000元為宜,違反規定者依法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❹就業歧視
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已有明定招募廣告不能出現的各項條件,像是「打雜小妹」、「役畢佳」等等,會讓求職者受到有性別限制的暗示。雖然有時候雇主都是因為習慣而寫上了這些徵才字眼,但由於這些條件都可能會造成具有同樣能力可以完成工作的求職者,被其他不必要標準所限制,進而造成就業機會的不平等,因此徵才時還是著重於工作能力上吧~
以上幾點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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