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POYOPO (加百列的痔瘡。)
看板Salary
標題Fw: [新聞] 上下班別繞路 發生事故恐不算職災
時間Mon May 4 13:24:42 2015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Gqc-MR ]
作者: oasisjung (火雞安安)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上下班別繞路 發生事故恐不算職災
時間: Fri May 1 17:39:06 2015
1.媒體來源: NOW 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上下班別繞路 發生事故恐不算職災
3.完整新聞內文:
你是否曾經為了轉換心情,或是因為塞車繞路上下班?要注意了!勞保局1日說,勞工於
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如偏離社會通念太遠,明顯存有遠途繞路,職災將不理賠。
日前有一職災申請給付個案,勞工聲稱,發生事故地點,5年來都走同一路線上下班,但
勞保局認為,該路線所耗費時間及偏離合理應經路徑甚多,難以採信無處理非日常生活所
必需之私人行為,經爭議審議審定及訴願,均遭駁回。
至於外傳是因為未照Google地圖建議路線行走,勞保局不視為職災。勞保局說明,Google
網路街道地圖是用來推估,然後依照事實審查,並非直接以Goolge地圖建議路線為審查依
據。
勞保局還說,在勞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認定盡量採取從寬立場,但對偏離社會通念太遠
明顯存有遠途繞路的案件,仍需善盡保險人專業審查責任,以維保險之健全發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m.nownews.com/n/2015/05/01/1682390 5.備註: 原來google map說的就算
果然是科技始終來自人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8.49.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473150.A.59B.html
推 victoryss: 靠邀我喜歡怎麼走還有限定喔 操 05/01 17:40
→ mostoast: 下班去把個妹也不行 05/01 17:40
推 STi2011: 萬一哪天下班順道去買個東西就很衰了 05/01 17:40
→ olin7745: 上班不應該這個規定吧,有時候塞車繞路RRR 05/01 17:40
推 O800092000: 先猜 誰叫你們看清楚保險合約 05/01 17:41
推 lats: 靠杯,那邊在塞車,我繞一下路不行哦? 05/01 17:41
推 shadowmoo: 原來上下班途中算職災喔,我本來是完全不知的 05/01 17:42
→ zero09107: 直接把上下班路線寫超遠呢? 05/01 17:42
→ silv31: 不是繞路的問題 是路線偏太多無法判定是回家路上 05/01 17:42
推 gbcowandy: 合理啊 05/01 17:42
推 Lyrics: 到底走哪條才叫不繞路,這個是關鍵吧 05/01 17:42
推 ruruxxxx2003: 看內文好嗎 google是參考 偏離社會通念才是主因 05/01 17:42
→ STi2011: 上下班途中確實可以算 05/01 17:43
→ chrisbang: 要從政府那裡掏錢出來 可真是難啊 05/01 17:43
推 andy70612: 只要 不要偏離一般正常路線 其實都會算職災 05/01 17:44
推 chocho1981: 社會概念等於老闆概念還是法官概念? 05/01 17:44
→ ev331: 資委會的認定超苛的 05/01 17:44
推 kidjoe: 不太懂 下班不管是回家或是去哪都是下班啊 05/01 17:45
推 shou0823: 繞路買民生用品也算職災噢 05/01 17:45
→ ev331: 不過聽說出車禍的話 自己有違規也不算職災 05/01 17:46
推 Syffence: 覺得合理 如果明顯繞路就該算私事了 05/01 17:46
推 lats: 更還有上下班通車1小時規定,通車一天來回3小時大有人在 05/01 17:46
推 MASAMIFANS: 路線偏太多 就無法認定你是回家 還是去玩 05/01 17:46
推 Fiona102: 上下班路線是職災的範圍內沒錯啊 05/01 17:46
推 HuckleberryF: 有些公司會幫買保險 05/01 17:46
推 ISNAKEI: 繞路去超市也算喔 05/01 17:47
→ MASAMIFANS: 你自己去玩出事 為什麼要勞保賠 05/01 17:47
→ ev331: 資委會呷賽啦 05/01 17:48
推 koidnar: 媽的勒,萬一GOOGLE見一路線是給開車用的機車不就哭死 05/01 17:48
推 shintz: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變化式=>應走這條路而未走這條路 05/01 17:48
推 rinatwo: 我之前有工作 他就要我們畫上下班的路徑 可能會走的都畫 05/01 17:49
推 fanlander: KMT政府 05/01 17:49
→ powerair: 剛上班時的公司開的員工訓練 就有提醒我們這項規定了 05/01 17:50
推 riker729: 電視新聞有他繞路的路線 確實離原本的路非常遠 05/01 17:50
→ ev331: 而且工會也很爛 各縣市自己搞一個職業工會 結果有跨線市就 05/01 17:50
→ ev331: 不認帳 05/01 17:50
→ rinatwo: 我覺得很合理阿 你下班去做自己的事 發生事故自然不算職 05/01 17:51
→ rinatwo: 不然我繞去隔壁縣市 出車禍也算職災嗎? 05/01 17:51
→ ev331: 那如果是平常住宿舍 週末回跨縣市的家咧 05/01 17:52
→ ev331: 還有如果回家時 繞去其他地方買晚餐咧 都不算? 05/01 17:53
推 rockmanleon: 雖然會上報既定路線,可是會依照路線狀況判定,不會 05/01 17:54
→ rockmanleon: 到要一模一樣才賠 05/01 17:54
→ CumCumCum: 智障勞保局 05/01 17:54
→ tn00710191: google map 只能參考吧 萬一參考路線交通很糟糕呢? 05/01 17:54
→ rinatwo: 下一篇有路線圖 我覺得這的確是繞得不合理 05/01 17:55
推 maikxz: 某些公司有付交通津貼,就看你報給公司的路線 05/01 17:56
→ cloudsub: 下班回家才賠搞不懂?你都不在回家的路線上當然不賠 05/01 17:59
→ positMIT: 恐 05/01 18:00
推 Rinehot: 看起來勞保局認定的是 繞路風險自負 05/01 18:02
→ Rinehot: 你自己看看他的路線就知道合不合理了 05/01 18:03
推 judicialp: 假如載小孩上學繞路真的不算 就算5年都一樣路線還是繞 05/01 18:04
推 super3b: 我們公司也是這樣規定耶=.= 05/01 18:04
→ Rinehot: 小孩只能順路 不能繞路 05/01 18:04
推 flare5566: 那買個火箭背包好了 用飛的路線最直 05/01 18:07
推 Verola: 要接小孩還是買晚餐當然可以 但是那就不叫「因公」啊.... 05/01 18:17
推 shou0823: 繞路如果是去處理民生必須(接小孩、買菜、買晚餐)是 05/01 18:21
→ shou0823: 算的;買模型就不算了 05/01 18:21
→ fcuhua: 當新鮮人第一天公司上課就告知了阿 換公司也是同規定 05/01 18:23
推 akway: 職災定義就是因上班受傷 私人理由 帶小孩 買便當 本來就不 05/01 18:25
→ akway: 能算阿 不會去保意外險喔 05/01 18:26
噓 z01170117: 鄉民真的87 不合理路線出狀況憑什麼要公司負擔 05/01 18:46
噓 grayoasis: 一堆有閱讀障礙的只知道罵 糞青世代? 05/01 18:48
→ babyMclaren: 但因要上班而出門,繞你買個麥當當當早餐怎算? 05/01 18:54
→ andy2011: 就是不給繞路了不論你最終目的地是不是公司(家) 05/01 19:46
推 Xenosaga: 對不起 你偏離回家道路5釐米 去死吧賤種台灣狗 05/01 21:58
噓 GaryMatthews: 賽車不能繞路嗎 恐龍政府 05/02 00:51
→ GaryMatthews: 塞車 05/02 00:5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YOPOYOPO (203.64.138.253), 05/04/2015 13:24:42
推 kawaii98: 什麼爛說法 05/04 14:13
推 TllDA: 哪裡爛? 標準多做多錯 05/04 14:30
噓 wenjin: 沒出社會工作的哪懂,就只會跟著罵 05/04 21:45